交通違法代碼6022
㈠ 2014「全國交通安全日」的主題是什麼內容有哪些
全國交通安全日」的主題是:抵制七類違法,安全文明出行。
集中整治了超速、超載、酒駕、毒駕、闖紅燈、佔用應急車道、不禮讓斑馬線等七類違法行為占所有交通違法行為。從危害程度來看,超速交通違法易發追尾,容易翻車,影響判斷,後果嚴重;超載交通違法影響車輛的使用壽命,增加車輛安全隱患,容易發生交通事故;酒駕交通違法觸覺能力降低,判斷能力降低,視覺能力降低,自控能力降低;毒駕交通違法心理、生理機能出現問題,隱蔽性強,難以查處;闖紅燈交通違法破壞通行規則,發生交通事故幾率高,導致交通無序;佔用應急車道交通違法延誤緊急救援,加劇道路擁堵,極易造成事故,形成負面示範;不禮讓斑馬線交通違法威脅行人通行安全,違背社會公德。
「超速行駛」
(一)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大於10%小於20%的,違反《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違法代碼為1349,依據《法》第九十條及《省條例》第五十二條,處罰20元-50元,並扣3分;
(二)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大於10%小於20%的,違反《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違法代碼為1350,依據《法》第九十條及《省條例》第五十二條,處罰20元-50元,並扣3分;
(三)駕駛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大於10%小於20%的,違反《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違法代碼為1351,依據《法》第九十條及《省條例》第五十二條,處罰20元-50元,並扣3分;
(四)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閉的機動車專用道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大於10%小於20%的 , 違反《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違法代碼為1352,依據《法》第九十條及《省條例》第五十二條,處罰20元-50元,並扣3分;
(五)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50%的,違反《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違法代碼為1632,依據《法》第九十條及《省條例》第五十二條,處罰20元-50元,並扣6分;
(六)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50%的,違反《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違法代碼為1633,依據《法》第九十條及《省條例》第五十二條,處罰20元-50元,並扣6分;
(七)駕駛校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違反《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違法代碼為1634,依據《法》第九十條及《省條例》第五十二條,處罰20元-50元,並扣6分;
(八)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閉的機動車專用道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違反《法》第四十二條、《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違法代碼為1636,依據《法》第九十條及《省條例》第五十二條,處罰20元-50元,並扣6分;
(九)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違反《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條例》第四十五條、四十六條,違法代碼為1726,依據《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及《省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處罰200元-2000元,並扣12分,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超載、超員」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3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二)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閉的機動車專用道以外的道路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 的,違反《法》第四十九條第一種行為,違法代碼為1348,依據《法》第九十條及《省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一項,處罰100元,扣3分。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閉的機動車專用道以外的道路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違反《法》第四十九條第一種行為,違法代碼為1627,依據《法》第九十條及《省條例》第五十七條第十項,處罰200元,扣6分。
(四)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違反《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及《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一款,違法代碼為1353,依據《法》第九十二條第二款,處罰300元,扣3分。
(五)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的,違反《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及《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一款,違法代碼為1637,依據《法》第九十二條第二款,扣6分,超載30%以上未達50%的 處罰500元-1000元,超載50%以上的,處罰1500元。
「酒後駕駛」
(一)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違反《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違法代碼為17121,依據《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處罰1000-2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扣12分。
(二)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反《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違法代碼為6035,依據《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處罰1000元-2000元,行政拘留10日以下,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三)醉酒後駕駛非營運機動車的,違反《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違法代碼為6032,依據《法》第九十一條第二款,追究刑事責任,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四)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違反《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違法代碼為6033,依據《法》第九十一條第四款,追究刑事責任,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行政處罰。
(五)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違反《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違法代碼為6034,依據《法》第九十一條第三款,處罰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六)飲酒或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違反《法》第九十一條第五款,違法代碼為6022,依據《法》第九十一條第五款,追究刑事責任,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毒駕」
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葯品或麻醉葯品仍繼續駕駛的 違反《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條例》第一百零四條第三項,違法代碼為5035,依據《法》第九十條及《省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三項,處罰150元。
「闖紅燈」
(一)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通行的,違反《法》第三十八條、《條例》第三十八條、四十條、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條,違法代碼為2007,依據《法》第八十九條及《省條例》第五十一條,處20元罰款。
(二)行人違反交通信號通行的,違反《法》第三十八條、第六十二條、《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三十九條、四十三條,違法代碼為3001,依據《法》第八十九條及《省條例》第五十條,處5元-20元罰款。
「佔用應急車道」
(一)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停車的,違反《條例》第八十二條第四項,違法代碼為4614,依據《法》第九十條及《省條例》第六十二條,處罰200元,扣6分;
(二)駕駛營運客車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停車的,違反《條例》第八十二條第四項,違法代碼為4705,依據《法》第九十條及《省條例》第六十二條,處罰200元,扣12分。
「禮讓斑馬線」
(一)行經人行橫道,未減速行駛的,違反《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違法代碼為1356,依據《法》第九十條,處罰20元-50元,並扣3分。
(二)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違反《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違法代碼為1357,依據《法》第九十條,處罰200元,並扣3分。
(三)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違反《法》第四十七條第二款,違法代碼為1358,依據《法》第九十條,處罰20元-50元,並扣3分。
(四)有人行橫道時,非機動車不從人行橫道橫過機動車道的,違反《條例》第七十條第一款,違法代碼2025,依據《法》第八十九條及《省條例》第五十條,處20元罰款。
(五)行人橫過道路未走人行橫道或過街設施的,違反《法》第六十二條、《條例》第七十五條第一種,違法代碼為3005,依據《法》第八十九條及《省條例》第五十條,處5元-20元罰款。
㈡ 交警罰款單6022是什麼
交警罰款單6022是什麼不確定,但是如果是違章代碼60220則是:飲酒或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㈢ 道路交通安全法 17121是什麼違法行為
17121
飲酒後駕駛其他機動車的
酒後駕車
《法》第22條第2款
《法》第91條第1款
扣
12分
罰
400元專
暫扣駕駛證1~3月屬
代碼有效期至2011年5月1日前止
現在酒駕代碼為17129
罰款1000
扣12分
暫扣駕駛證6個月(以上為山東違法代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