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三違處分 » 給予處分不服的申訴

給予處分不服的申訴

發布時間: 2021-01-10 23:48:22

『壹』 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申訴應提交什麼證件

如果不服黨紀政紀處分應向上級黨組織提出相關證據和理由,由上級機關審查,內上級機關只是對於處分的容過程事實進行審查,並不是推倒重來,更不是提交什麼證件。
如果處分真的有問題,復查以後證據確鑿處理適當的,予以維持,處罰過重的,減輕處罰,如果處罰不當的,撤銷處罰,把結果書面通知申訴人就行了。

『貳』 行政處分申訴如何寫

行政申訴信應寫明下列內容:申訴人姓名、性別、年齡、單位、職業、住址;主要錯誤事實、錯誤性質、作出行政處分決定或復審決定的機關名稱、申訴人的請求和理由,提出申訴的日期,並隨信附原行政處分決定書、復審決定書復製件。
應盡可能提供翔實情況,尤其是申訴理由應作為申訴信的重點加以說明;申訴人應實事求是反映問題,不得借申訴歪曲事實,提供偽證或者誣陷他人,違者依法處理。

『叄』 黨內警告處分本人不同意,怎麼申訴

可以申訴。

《中國共產黨章程》第四十一條、《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六條、第四十二條規定,實施黨紀處分,處分決定所依據的事實材料必須同本人見面,聽取本人說明情況和申辯。實施處分,應當按照規定程序經黨組織集體討論決定,黨紀處分決定作出後,應當在一個月內向受處分黨員所在黨的基層組織中的全體黨員及其本人宣布,並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組織關系將處分決定材料歸入受處分者檔案。給予黨員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不需要本人簽字。但本人對處分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訴,並可以在送達的處分決定上說明。

『肆』 黨員對所受黨紀處分不服的,可以依照()及有關規定提出申訴

您好!我未到法定年齡被縣組織部,強制辦理退休。根據公務員法第九十條之規定,想組織部提出申訴,但申訴提交已經超過4個月還沒得到答復。該怎麼做?謝謝

『伍』 初三學生小王對學校給予的警告處分不服,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對嗎

您好:

小王的做法是合法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42條 第四項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權利:
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

可見,受教育者(小王)對學校給予的相關處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

『陸』 紀委依據法院的判決給予黨員開除黨籍處分後當事人不服到紀委申訴應如何答復

中國共產黨紀律抄處分條例第襲四章第30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
(二)單處或者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
(三)因過失犯罪,被依法判處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紀委依據法院的判決,給予黨員開除黨籍處分,主要是依據上述規定作出的。按照「司法優先」的原則,紀委對法院判決的犯罪事實,不再調查核實。
當事人如果提出申訴,可以給他講明處分所依據的違紀事實(即《判決書》中認定的犯罪事實,作出的生效判決)和黨紀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四章第30條)。司法判決變更前,不予受理。如果他對法院的判決不服,可依據有關司法程序向有關司法機關提出申訴。待司法判決作出變更後,再向黨組織提出申訴。

需要注意的是,紀委依據法院的判決給予黨員開除黨籍處分時,應當注意兩點:一是應當以已生效的判決(終審判決,或被告人放棄上訴權)為依據;二是製作處分決定書時,直接援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四章第30條規定,不再具體區分違紀人的違紀性質,以免造成被動。

『柒』 不服行政處分,向哪個部門申訴

《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受到處分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對處分決定不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的有關規定,可以申請復核或者申訴。復核、申訴期間不停止處分的執行。行政機關公務員不因提出復核、申訴而被加重處分。 這里所謂的不服處分的申訴,是指行政機關公務員不服所受到的處分決定,依法申請法定受理機關予以重新處理的活動。(1)申訴的途徑。 根據《公務員法》及《行政監察法》的有關規定,受到處分的行政機關公務員提出申訴的途徑有以下四種:①向原處理機關申請復核;②向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申訴;③向作出該處分的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訴;④向有管轄權的監察機關申訴。但對監察機關作出的處分決定不服的,只能向有管轄權的監察機關申訴;對省級以下機關作出的申訴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處理決定的上一級機關提出再申訴。例如,受到某地級市教育局處分的公務員對該市教育局作出的處分決定不服的,既可以向該市教育局申請復核,也可以不經過復核直接向該市人事局或者監察局申訴,對市人事局或者市監察局作出的申訴處理決定不服的,還可以向該市政府或者省監察廳提出再申訴。(2)申訴的期限。 受到處分的行政機關公務員提出申訴的法定期限有四個:一是自收到處分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原處理機關申請復核,或者不經復核直接向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者作出該處分的機關的上一級機關提出申訴;二是自收到原處分機關的復核決定之日起l5日內向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者作出該處分的機關的上一級機關提出申訴;三是行政機關公務員對任免機關作出的處分決定或者處分的復核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分決定或者處分的復核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監察機關提出申訴;四是行政機關公務員對監察機關作出的處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分決定之日起30 Et內向作出處分決定的監察機關申請復審。超過這四個法定期限,受處分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就失去了法定的申訴權。設定申訴時限的目的在於促使行政機關公務員及時主張權利,同時避免行政機關不必要的工作支出,提高行政效率。(3)受理申訴的機關作出處理決定的期限。 原處理機關、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者作出該處分的機關的上一級機關、有管轄權的監察機關處理申訴案件的辦理期限分別是:①原處理機關應當自收到復核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復核決定。②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者作出該處分的機關的上一級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60日內作出處理決定,案情復雜的,可以適當延長,但是延長時間不得超過30日,即加上延長時間最長時間為90日。③對任免機關作出的處分決定或者處分復核決定不服向監察機關提出申訴的,監察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30日內作出復查決定;行政機關公務員對復查決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復查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上一級監察機關申請復核;上一級監察機關應當自收到復核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復核決定。④對監察機關作出的處分決定不服向監察機關提出復審申請的,監察機關應當自收到復審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復審決定;對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復審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上一級監察機關申請復核;上一級監察機關應當自收到復核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復核決定。這里需要注意兩點:①原處理機關的復核決定不是最終決定,受處分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對此復核決定不服仍然可以向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者作出該處分的機關的上一級機關、有管轄權的監察機關提出申訴;同時,向原處理機關申請復核不是受處分的行政機關公務員提出申訴的必經程序,受處分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可以不經過此復核程序直接向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者作出該處分的機關的上一級機關、有管轄權的監察機關提出申訴。②對監察機關作出的處分決定不服,被處分人只能向監察機關提出申訴,而不能向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作出該處分的機關的上一級機關提出申訴。之所以這樣規定是因為監察機關是人民政府中專司監察職能的行政機關,依照《行政監察法》賦予的職責和許可權行使職權、履行職責。《行政監察法》中對監察機關作出的處分決定不服如何提出申訴的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對監察機關作出的處分決定不服的申訴,應當依照《行政監察法》規定的程序進行。(4)最終決定權。 根據《公務員法》和《行政監察法》的有關規定,再申訴處理決定,上一級監察機關作出的復核決定以及國務院監察機關作出的復查決定、復審決定為最終決定。在有關機關作出上述最終決定後,被處分人就失去了法定申訴權。當然這時被處分人仍然可以向有關機關反映情況,但這時的反映只是一種日常的信訪活動,不具有促使有關機關受理申訴的法律效力;有關機關同樣也沒有啟動申訴程序的義務。(5)復核、申訴期間處分的效力。 根據第四十八條規定,在復核、申訴期間不停止處分的執行。處分決定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需要立即執行。規定「復核、申訴期間不停止處分的執行」的目的在於保證處分決定的權威性和嚴肅性。這樣規定也符合行政法的一般原理。(6)申訴不加重處分原則。 第四十八條第三款還設定了一項處分工作中的「申訴不加重處分」原則,即:「行政機關公務員不因提出復核、申訴而被加重處分。」規定這一款的目的,是為了體現「任何人不能自證其罪」的法律原則和防止申訴人因提起申訴而受到打擊報復。在理解這一款規定時,必須注意:如果在實踐中確實遇到了原處分決定量紀過輕,應當予以糾正的情況,受理申訴的機關也不能加重被處分人的處分。但是,受理申訴的機關在受理申訴過程中,發現新的違法違紀事實,予以立案並作出的處分重於申訴的處分時,不適用此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學習問答》人民出版社)

『捌』 紀委依據法院的判決給予黨員開除黨籍處分後,當事人不服到如何向紀委申訴

當事人復不服到如何向紀委申制訴:

1.首部 標題。以「民事申訴狀」或以「申訴狀」作為標題。

2.案件來源。寫明申訴人不服的判決或裁定的案件來源。如:「申訴人因(案由)糾紛一案,不服XX人民法院於20XX年XX月XX日作出的(XX)XX字第XX號民事判決(裁定),現提出申訴。

3.申訴 申訴請求要求明確、具體。主要寫明請求法院重新審理。

4.申訴理由這是申訴狀中的核心部分,圍繞《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充分闡述提出申訴的理由,實際上是對原生效的裁判提出反駁。但必須做到事實有據可證,無可辯駁,理由有法可依、無懈可擊。

5.尾部寫明提交機關,如「此致XX人民法院」;申訴人署名或蓋章;具狀的年、月、日。附項寫明「本狀副本XX份、物證XX份、書證XX份。

『玖』 公務員對行政處分不服的如何向檢察機關申訴

申訴的程序

1、申請復核

公務員在接到涉及本人權益的人事處理決定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原處理機關提出復核申請。一般來講,公務員申請復核,應當遞交書面的復核申請書,並同時附上原處理機關的處理決定。

復核申請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申請人的姓名、單位、職務及其他基本情況;申請復核的事項、理由及要求;提出復核申請的日期。

原處理機關在接到公務員遞交的復核申請書後,應當指定原承辦人以外的人員進行復核,在30日內做出復核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復核的公務員。

2、提出申訴

公務員的申訴,可以在對原處理機關的復核決定不服時提出,也可以不經原處理機關的復核直接提出。公務員對本人所在的部門作出的人事處理決定不服的申訴,由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管轄。

公務員對地方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作出的人事處理決定不服的申訴,按照管理許可權由上一級機關管轄。

公務員提出申訴應當在知道人事處理決定之日起30日內或者接到復核決定之日起15日內提出。因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在規定期限內未能提出申訴的,經受理申訴機關批准可以延長期限。

如申訴人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期限提出申訴,受理機關可以不予受理。申訴應當由受到人事處理的公務員本人提出,如本人喪失行為能力或者死亡,可以由其近親屬代為提出。

公務員提出申訴應一並提交的書面材料主要有:申訴書、原處理機關作出的人事處理決定的復印件,對復核決定不服的申訴還應附上復核機關作出的復核決定的復印件。

申訴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申訴人的姓名、單位、職務及其他基本情況;原處理機關的名稱;申訴的事項、理由及要求;提出申訴的日期。

3、受理與決定

對公務員提出的申訴,受理機關應當在接到公務員申訴書後區分不同情況作出如下處理:

(1)予以受理,並立案審理,同時告知當事人。

(2)不予受理。以書面形式告知申訴人,並說明理由。

(3)申訴材料不齊備,限期補正。過期不補正的視為不再申訴。對決定予以受理的申訴,受理機關應當在接到公務員遞交的申訴書後60日內作出處理決定。

對案情復雜,按期不能辦結的案件,可以延長30日。受理申訴的機關對涉及公務員申訴的事項,有權進行查詢和調查。被申訴的機關應當提供相關的證據和文件。

受理申訴的機關在決定受理公務員申訴後,應當組成臨時性的公正委員會,負責審理公務員的申訴案件,提出具體處理意見。

公正委員會一般由公務員主管部門中與申訴事項相關的工作機構的負責人組成。必要時,可以吸收其他工作部門的有關人員參加。

公正委員會在案件審查結束後,要根據審理情況提出處理意見,寫出審理報告,並將審理報告提交受理申訴的機關。

4、再申訴

公務員對於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者作出該人事處理的機關的上一級機關所作出的裁決不服,如果受理申訴的機關是省級以下的機關。

公務員可以在接到裁決通知的一定期限內向作出處理決定的上一級機關提出再申訴。或者處理申訴的機關為行政監察機關時,公務員也可以向處理申訴的監察機關的上一級機關提出再申訴。

(9)給予處分不服的申訴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九十五條公務員對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處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該人事處理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原處理機關申請復核;對復核結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復核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

按照規定向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者作出該人事處理的機關的上一級機關提出申訴;也可以不經復核,自知道該人事處理之日起三十日內直接提出申訴:

(一)處分;

(二)辭退或者取消錄用;

(三)降職;

(四)定期考核定為不稱職;

(五)免職;

(六)申請辭職、提前退休未予批准;

(七)不按照規定確定或者扣減工資、福利、保險待遇;

(八)法律、法規規定可以申訴的其他情形。

對省級以下機關作出的申訴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處理決定的上一級機關提出再申訴。

受理公務員申訴的機關應當組成公務員申訴公正委員會,負責受理和審理公務員的申訴案件。

公務員對監察機關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向監察機關申請復審、復核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第九十六條原處理機關應當自接到復核申請書後的三十日內作出復核決定,並以書面形式告知申請人。受理公務員申訴的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處理決定;案情復雜的,可以適當延長,但是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復核、申訴期間不停止人事處理的執行。

公務員不因申請復核、提出申訴而被加重處理。

第九十七條公務員申訴的受理機關審查認定人事處理有錯誤的,原處理機關應當及時予以糾正。

第九十八條公務員認為機關及其領導人員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向上級機關或者監察機關提出控告。受理控告的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處理。

第九十九條公務員提出申訴、控告,應當尊重事實,不得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對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熱點內容
影視轉載限制分鍾 發布:2024-08-19 09:13:14 瀏覽:319
韓國電影傷口上紋身找心裡輔導 發布:2024-08-19 09:07:27 瀏覽:156
韓國電影集合3小時 發布:2024-08-19 08:36:11 瀏覽:783
有母乳場景的電影 發布:2024-08-19 08:32:55 瀏覽:451
我准備再看一場電影英語 發布:2024-08-19 08:14:08 瀏覽:996
奧迪a8電影叫什麼三個女救人 發布:2024-08-19 07:56:14 瀏覽:513
邱淑芬風月片全部 發布:2024-08-19 07:53:22 瀏覽:341
善良媽媽的朋友李采潭 發布:2024-08-19 07:33:09 瀏覽:760
哪裡還可以看查理九世 發布:2024-08-19 07:29:07 瀏覽:143
看電影需要多少幀數 發布:2024-08-19 07:23:14 瀏覽: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