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司機違規案例
❶ 單位公車違章怎麼處理
由司機本人承擔交通違章處罰。
違章處理方法及期限
准備材料。如果只是被電子眼拍到,當事人持車輛行駛證即可辦理相關流程;如果確認超速違章,則當事人需准備行駛證、駕駛證及復印件各一份;如果車輛被貼條了,則當事人需取得處罰決定書後持車輛行駛證前往辦理。
2.去車管所。准備好材料後,當事人持本人有效證件至車管所,現場查詢車輛是否出現違章行為。若出現違規記錄,當事人可要求查看現場照片後,然後再填寫確認書。
3.繳納罰款。當事人持行政處罰確認書去車管所指定銀行或登陸付費通進行交通違章查詢繳費。指定銀行的任意分行均可有相關業務。付費通會員可登錄官網,根據當事人的車輛違規情況直接在線繳納相應罰款。
交通違章處理時間期限
無論是現場處罰還是非現場處罰(即違法停車貼條、電子警察攝錄等),只要交管部門已對該違法行為進行裁決,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繳納罰款。
拓展資料:
一般來說交通違章罰款主要有2種。一是現場違章開單。二是電子違章記錄。現場違章開單通常是由交通執法人員現場取證,並開具處罰決定書。當然也有是城管執法人員開罰的,因為車輛要是停放在人行道上或者非交通用地的公共場地,屬於違法城市管理條例,也屬於城管部門管轄。
駕駛證查詢系統收集整理全國權威的機動車駕駛證號查詢,駕駛證真偽查詢 ,駕駛員積分查詢,已經整理了國內33個省市區240個城市的駕駛證查詢信息,是目前國內最全的、更新最及時的駕駛證查詢綜合頁面。
交通管理局違章查詢為你提供違法車輛及駕駛人違法查詢功能,在本系統中用戶可通過車輛的車牌號、駕駛人的檔案號、駕駛人的駕駛證號等信息進行違法查詢,在輸入查詢後,系統會以列表的形式列出用戶查詢的車輛或駕駛人的所有未處理違法紀錄。
交通違章查詢包括:機動車輛違章查詢、駕駛員違章查詢、報廢車輛車牌查詢、電子警察查詢。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電子警察系統(以下簡稱「電子警察系統」)是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強化交通管理的一種手段,以期達到減少事故的發生、提高通行效率、優化交通環境的目的。該系統具備白天、夜晚和各種天氣條件下工作的能力,能自動記錄機動車闖紅燈、逆向行駛、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
為及時通知違法當事人(或車主),本系統使用同城特快專遞郵寄《交通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並向違法當事人(或車主)提供觸摸屏、互聯網站、熱線查詢電話等信息查詢方式。
❷ 公車違章怎麼處理
應該由違章時的實際駕駛人去處理。
一、違章處理方法及期限:
1、准備材料。如果只是被電子眼拍到,當事人持車輛行駛證即可辦理相關流程;如果確認超速違章,則當事人需准備行駛證、駕駛證及復印件各一份;如果車輛被貼條了,則當事人需取得處罰決定書後持車輛行駛證前往辦理。
2、去車管所。准備好材料後,當事人持本人有效證件至車管所,現場查詢車輛是否出現違章行為。若出現違規記錄,當事人可要求查看現場照片後,然後再填寫確認書。
3、繳納罰款。當事人持行政處罰確認書去車管所指定銀行或登陸付費通進行交通違章查詢繳費。指定銀行的任意分行均可有相關業務。付費通會員可登錄官網,根據當事人的車輛違規情況直接在線繳納相應罰款。
二、交通違章處理時間期限:
無論是現場處罰還是非現場處罰(即違法停車貼條、電子警察攝錄等),只要交管部門已對該違法行為進行裁決,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繳納罰款。
(2)公車司機違規案例擴展閱讀:
一、交通違章處理程序
一般程序的情形是:依照法律、法規對違法行為人作出200元(不含本數)以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駕駛證、對單位處以罰款的,應當進行調查,收集證據,並按照一般程序作出處罰決定。
交通違章處罰一般程序:調查取證,告知處罰事情、理由、依據和有關權利,聽取陳述、申辯或者舉行聽證,作出處罰決定。
1、交通警察在現場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下罰款,可以當場作出處罰決定;
2、交通警察在非現場,根據交通技術監控記錄資料,對違法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駕駛人處200元以下罰款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作出處罰決定。
二、罰款繳納
1.持《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決定書》(如有暫扣證件的還須攜帶《交通管理暫扣憑證》),按規定到銀行繳納罰款,當地各銀行都可交違章罰款,通過自助交電話費的POS機即可。
說明:網上查到違章記錄後,可以等交警局將《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決定書》寄給你,也可以自己去各交警大隊或交通監控中心領取。
2.持《違反交通管理罰款收據》、《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決定書》(如有暫扣證件的還須攜帶《交通管理暫扣憑證》)及當事人的駕駛證、行駛證到處罰決定交警大隊接受處理。
3. 如違例項目需要弔扣駕駛證的還須按規定弔扣,弔扣駕駛證期滿後憑《弔扣駕駛證執行憑證》取回駕駛證。
4.如是持深圳駕駛證的司機,違章不需弔扣證的,只需直接到各銀行繳納罰款即可。
❸ 貴州省機關駕駛員違規使用公車如何處理
這個要看違規的性質如何來判斷,下面是我摘抄的一篇貴州省對公車私用的處理意見:
貴州省進一步規范公務用車管理 禁止公車私用
為進一步規范公務用車管理,加強對公務用車使用的監督,有效遏制公車私用現象,嚴肅查處公車私用行為,日前,貴州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發出禁止公車私用規定的通知。
規定明確,禁止使用公務用車進行非公務活動,不得將公務用車用於婚喪嫁娶、私人聚會、探親訪友、接送親友等與公務無關的活動。禁止領導幹部駕駛公務用車,除經批準的公安、檢察、安全、外事等部門領導幹部外,其他部門和單位的領導幹部一律不得駕駛公務車輛。禁止將公務用車借給私人使用,不得將公務車輛用於個人學習駕駛,領導幹部不得借用或佔用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公務車輛。禁止亂停亂放公務用車,不得將公務用車停放在各類娛樂場所。禁止節假日期間使用公務車輛,節假日期間除指定值班和臨時調配執行公務的車輛外,其他公務用車一律由所在單位統一規范停放,不得擅自駛離停放區域。禁止隱藏、塗改、損毀公務用車標識,對製作有特殊標識的公務用車,不得隱藏、塗改、損毀標識標牌以逃避監督。禁止報銷違規使用公務用車產生的一切費用。對違規駕駛公務用車,除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外,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使用人承擔。
通知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違反規定的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有關部門要綜合運用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等手段,對違反規定的當事人及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❹ 公交車司機違規操作
理論上是可以的,但是實際中你花的代價肯定不會小,而且法律規定交通費之類的是以公交車的資費為標準的,不是按打的來的
❺ 市工商局司機王某私自借用公車去青島遊玩,擬寫一份批評性通報
關於市工商抄局司機王某公車私用的通報
中央「八項規定」出台以來,市工商局根據實際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措施,通過監督檢查,狠抓落實,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但形勢仍不容樂觀,市工商局司機王某無視規定,頂風違紀公車私用
,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市工商局對違規使用車輛的王某進行全市通報批評,責令違規使用車輛所產生的費用由使用人承擔並向市工商局作深刻檢查。
❻ 領導公車私用開車違章,讓司機頂替扣分!
您好,不需要證明,目前的國情,拿駕駛室去處理聲音就可以了,讓司機或者別人處理都可以,交警隊也不能證明車一定是你開的,對吧?
常見的違法行為,比如闖紅燈,超速,違章停車,未紀安全帶等。下面整理了日常駕駛人容易出現的交通違法行為,及處罰規定,供車主引以為戒,讓自己的駕駛證12分安全度過一個駕駛周年。
12分
這些違法行為要扣12分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准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的;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營運客車、校車超員20%以上的;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使用偽造、變造校車標牌的,使用偽造和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大中型客貨車、危險品運輸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駛超速20%以上,或在其他道路行駛超速50%以上;
疲勞駕駛載客汽車、危險品運輸車的;
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未懸掛或者不按規定安裝號牌、故意遮擋或污損號牌。
據悉,上述規定中,與日常普通家轎車主相關的規定大致上由酒駕、醉駕、事故後逃逸及未懸掛或者不按規定安裝號牌、故意遮擋污損號牌等行為組成。其中酒駕、醉駕及事故逃逸相信大多數車主都已經瞭然於胸,在交警部門的嚴厲查處下,也不會再犯。而近期來,未懸掛號牌等行為卻容易會讓新手犯錯。
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的,應當提供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車輛來歷證明、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臨時行駛車號牌有效期最長不超過三十日。
從交警一大隊了解到,截至10月31日,交警一大隊在市內共查獲機動車不按規定懸掛號牌、故意遮擋號牌、故意污損機動車號牌等1255起,其中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806起,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206起,故意污損機動車號牌的112起,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131起。
6分
這些違法行為要扣6分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不按規定避讓校車的;
機動車在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擁堵,佔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運載危險物品時未懸掛警示標志、未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不按規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的;
連續駕駛公路客運車輛、危險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鍾的;
在駕駛證暫扣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
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的;
在高速公路行車道上停車的,等等。
新的規定中對於闖紅燈行為的處罰力度也是大大提升,闖一次紅燈將被扣掉6分。而小編在機場大道發現,不少車主總是在較寬較暢通的路面上控制不住車子的速度,多處紅綠燈路口在綠燈轉變為紅燈的瞬間,仍有不少車主加大油門向前沖。其實這種行為不僅為行車安全帶來了隱患,也為闖紅燈的行為埋下了「禍根」。不少車主養成搶綠燈最後一秒的陋習後,就容易造成闖紅燈的違章。另外,交規對黃燈也有明文規定,黃燈亮時,未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強行通過也屬於違法行為,闖黃燈情節惡劣者也可吊銷駕照。因此有闖黃燈習慣的車主,也應在今後的駕駛車輛過程中養成好習慣,在黃燈亮前提前減速停車,遵守交通信號燈通行。
3分
這些違法行為要扣3分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
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
在高速公路匝道上超車;
未按照禁止標線指示行駛;
轉彎的機動車未讓直行車輛、行人先行;
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未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在高速或城市快速路上不按照規定道路行駛;
行車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下;
遇有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輛未按照規定讓行;
城市道路中不按照規定超車、逆向行駛;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機動車不按規定參加安全技術檢驗的,等等。
據交警部門透露,扣3分的違法行為是日常最為常見的違法行為,不少車主在開車時不注意交通法規行車,總是喜歡按照自己的習慣開車,殊不知很多駕駛習慣其實都已經觸犯了交通法規。如在城市道路中不按照規定超車的行為,不少車主路遇堵車,就喜歡見縫插針往前超車,更有甚者將車子直接壓過雙黃線開到對向車道完成超車行為。
1分
這些違法行為要扣1分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分:
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
駕駛未按規定放置保險標志的機動車;
違反燈光使用、危險報警閃光燈使用規定,等等。
在交警部門統計的常見違法中,未隨車攜帶駕駛證、行駛證的,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志的、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的行為很常見。不少車主因為家裡有多輛車子在使用,在換車時,稍不注意就會發生忘記攜帶駕駛證或行駛證的行為,而當這種情況也將會帶來分數的損失。
此外一些車主開車找不到車位,臨時停靠在路上等人,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以提醒後方車輛,但卻不屬於危險緊急狀況,而這種行為其實已經算違停行為,一經查處,也將會被以違反燈光使用、危險報警閃光燈使用規定接受處罰。
2分
這些違法行為要扣2分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2分: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駛不系安全帶;
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照行駛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但未超過20%;
駕駛時撥打接聽行動電話;
遇到前方機動車排隊或者行駛緩慢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向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等等。
在考駕照的時候,當我們一坐上車的時候,第一時間就應該是系好安全帶,不然考試肯定是第一時間就不及格了。但不知為何,不少車主總是忘記了這一點。
希望能幫到您,相互幫助請採納謝謝。
❼ 懂法律的人請進,如果有這個案例,怎麼解決公車私用 酒駕 車主 出現肇事誰的責任更大
偷用,還是借用,這個要搞清楚
❽ 關於做公車違規被罰款如何擔責
做公車違規被罰款跟你沒有關系的,因為你沒有開車,你如果開車就是你的責任,被罰款也是駕駛車子的人才對,跟公司也沒有關系的,假如人家是為了你才違規的,你自己良心說不過去的話,只有你們自己私聊怎麼辦
❾ 影響公交車駕駛員安全行駛,涉嫌違法犯罪。這種犯罪是否觸犯了算不算「尋釁滋事罪」
採用暴來力威脅,侵犯正在駕駛車輛自的駕駛員的人身安全,或者強行干擾交通工具正常駕駛,威脅公共安全的行為應當如何量刑?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專職委員胡雲騰建議,可在立法中加以完善,增設「妨害安全駕駛罪」,量刑可參照「危險駕駛罪」。在橋梁、隧道、高速公路,或者人員密集區的交通工具上實施這種行為的,應該從重處罰。造成重大事故以及人員傷亡的可入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據情節在量刑上進行區分。另外,針對司機存在長時間玩手機、與乘客發生糾紛擅離職守等行為,可考慮納入危險駕駛罪。
❿ 開公車有違章不交司機能構成刑事案件嗎
開公車有違章不交
司機基本不能構成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