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治精神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十二條: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違反版治安管理的,從輕權或者減輕處罰。
第十九條: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一)情節特別輕微的;(二)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後果,並取得被侵害人諒解的;(三)出於他人威脅或者誘騙的;(四)主動投案,向公安機關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為的;(五)有立功表現的。
B. 下面哪一項有為法治的精神刑不上大夫禮不下遮人法大行則是為公是非為公非法分
這是我們過去的法治精神,就是刑不上大夫,不過現在是人人平等,誰犯罪都一樣的。
C. 有精神問題的人治安違法,在筆錄的過程中承認自己有精神病史,被行政拘留了,那麼他的精神病史公安會不會
不會的,行政處罰不留檔
1-2年後就刪除了
D. 以下哪項有違法治精神
有違法治精神的是一些官員以權謀私,中飽私囊。法治的實施必須建立在法制專上。與法治相比屬,法制側重在法律的使用上。但如果僅就法律的目的而言,法治的目的是為人們提供一個尋求公正的平台和框架,但法制的實質仍然不能擺脫政權凌駕於法律之上的信念。
法制是指當權者按照法律治理國家,但這些法律不一定是由普通公民組成的立法部門制訂的。法治下,行政部門的職責只是執行該等法律,並且受該等法律拘束。要求所有人民守法,毋寧更側重於法律對政府權力的控制和拘束,否則法治即與法制難以區分。
(4)違法治精神擴展閱讀:
違法按其性質和危害程度的不同,可分為刑事違法、民事違法和行政違法等。刑事違法即犯罪,它是指觸犯刑事法規依法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犯罪對社會危害較大,因此它是違法中最嚴重的一種。民事違法是指違反民事法規(包括民法、勞動法等部門法規)的行為。
如沒有正當理由而不履行民事義務或違反民事義務造成對方的某種損失等。行政違法是指違反行政管理法規的行為。具體說,它包括兩種情況:一是公民和法人違反行政管理法規的行為;一是國家工作人員執行職務時的輕微違法行為或違反紀律的行為。
E. 刑不上大夫 禮不下庶人是否有違法治精神
是的,這個說法就是封建等級制度的不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與民同罪。
F. 強制讓精神病人吃葯算違法嗎
答:強制讓精神病人吃葯事實應該算違法的。
G. 精神病人違法治安法,派出所能強制收治嗎
依照現行法律,精神病人在發病時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不能強制收治。根據是回《治安管理處答罰法》第十三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
但是如果精神病人在發病時犯罪,可以強制收制。根據是《刑法》18條第1款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也不排除一些地方性法規中會規定對精神病人強制收治,因為我國不把強制收治精神病人看作是限制其人身自由,而是看作是對其強制醫療。
H. 精神病人違法治安管理處罰如何進行精神鑒定
精神病人違反治來安管理處源罰法的,區分兩種情況分別對待。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三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違反治安管理的,應當給予處罰。」
I. 懷疑家人有精神病,強制把他送去住院治療違法嗎
需要有他是精神病的醫院證明。否則沒有權力限制一個完全行為能力人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