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行長違規放貸
㈠ 銀行行長在職期間開辦小額貸款公司違規嗎
肯定違規啦,建議舉報雙開
㈡ 急...銀行這樣涉嫌違規放貸嗎我怎麼處理
認了吧,所謂無利不起早,找你擔保,肯定你得利的,不管是得人情,還內是得金錢,既然你敢給容人擔保,就要有準備,萬一別人還不上的時候你去頂缸,同樣的,雖然錢沒有打到你的卡上,但是銀行的人可以說當時合同簽完之後,你給的銀行賬號就是哪個受益人的賬號啊,反正我認為你反訴的可能性不大,而且銀行可能給你留那麼大的漏洞么??
再說了,你母親為啥要給人家擔保啊,我可以這樣假設一下,比方說你母親欠對方人情,或者對方來求你母親幫他擔保,這樣受益人就欠你母親人情了,不知道我說的對不對,既然有好處的事,必然會有風險的,跟做生意是一樣的。
㈢ 銀行出現違法放貸案件有什麼影響
違法發放貸款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六)):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違法發放貸款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只能由中國境內設立的中資商業銀行、信託投資公司、企業集團服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城鄉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經營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以及上述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構成,其他任何單位包括外資金融機構(含外資、中外合資、外資金融機構的分支機構等)和個人都不能成為違法發放貸款罪主體。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
第四十二條 [違法發放貸款案(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違法發放貸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二)違法發放貸款,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
㈣ 銀行違規放貸應承擔什麼責任
會承擔法律責任
㈤ 銀行董事長違法放貸近69億受賄1300多萬獲刑16年嗎
12月20日,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廣西金融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劉忠受賄、違法發放貸款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同日,防城港市防城區原區委書記莫小林受賄案一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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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金融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劉忠
受賄、違法發放貸款案一審宣判
12月20日,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廣西金融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劉忠受賄、違法發放貸款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經審理查明,
2009年至2016年,被告人莫小林利用其先後擔任防城港市商務局局長、防城港市防城區委員會書記、防城港市江山半島旅遊度假區工作委員會書記的職務便利,為張某鋒等個人和廣西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等單位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特定關系人梁某非法收受或索取上述個人和單位的財物共計1515萬余元。
㈥ 我想舉報銀行行長違法放貸罪,找哪個部門
銀行行長違法放貸,造成銀行損失的,或者侵害當事人權益的,其行為違法,當事人可以向人民銀行舉報。人民銀行在地方現在都成立了銀監局,當事人可以向銀監局舉報。
法律依據:
《人民銀行法》第三十二條中國人民銀行有權對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的下列行為進行檢查監督:
(一)執行有關存款准備金管理規定的行為;
(二)與中國人民銀行特種貸款有關的行為;
(三)執行有關人民幣管理規定的行為。
(6)銀行行長違規放貸擴展閱讀:
銀監局的主要職責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制定並發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業務活動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審查批准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以及業務范圍;
三、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實行任職資格管理;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制定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審慎經營規則;
五、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及其風險狀況進行非現場監管,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分析、評價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風險狀況;
六、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及其風險狀況進行現場檢查,制定現場檢查程序,規范現場檢查行為;
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並表監督管理;
八、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銀行業突發事件處置制度,制定銀行業突發事件處置預案,明確處置機構和人員及其職責、處置措施和處置程序,及時、有效地處置銀行業突發事件;
九、負責統一編制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統計數據、報表,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布;
十、對銀行業自律組織的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
十一、開展與銀行業監督管理有關的國際交流、合作活動;
十二、對已經或者可能發生信用危機,嚴重影響存款人和其他客戶合法權益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接管或者促成機構重組;
十三、對有違法經營、經營管理不善等情形銀行業金融機構予以撤銷;
十四、對涉嫌金融違法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以及關聯行為人的賬戶予以查詢,對涉嫌轉移或者隱匿違法資金的申請司法機關予以凍結;
十五、對擅自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或非法從事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活動予以取締;
十六、負責國有重點銀行業金融機構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七、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㈦ 建行內部員工未經共有人簽字,行長就簽字放貸了。這種故意違規的行為,建行是按什麼違規條件處理,我又該
你說的是房屋抵押貸款嗎?
如果你是房屋共有人,你不簽字的話那麼房管局就不會辦理抵押登記!
有可能銀行的貸款只是一筆信用貸款,不涉及你的房產抵押!
㈧ 什麼是銀行違規放貸
銀行違規放貸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包括在辦理發放貸內款業務過程容中,玩忽職守或者濫用職權,比如不認真調查借款人的償還能力或資信情況,不檢查借款人的相關資料真實性,隨意評估有失水準,或未經批准擅自發放貸款等,
㈨ 銀行違規放貸應承擔什麼責任
會承擔法律復責任
㈩ 銀行違規貸款法律將怎麼處理
銀行違規放貸的性質是由行為本身決定的,如果只是違反內部管理制度,可能銀行內部紀律部門會根據管理制度作出處理;如果違反監管法律法規,可能銀監會就會介入,到時候除了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可能銀行也要受到處罰;如果行為違反刑法,如牽涉貪污、賄賂等,則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這就比較嚴重了。
所以違規放貸得看怎麼操作的,通常銀行有非常嚴謹的工作守則和標准,有些時候是我們不理解導致的,所以建議你把行為說清楚,或者找專門的人士咨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