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無違章
Ⅰ 四年交通違章,一直沒顯示,我沒有違章突然有了四年前的違章說它們錯不了好冤怎麼辦
那到底有沒有,,叫他們拿視頻,,有你就認了吧,,沒有視頻你可以不認
Ⅱ 駕駛證一直沒有違章突然出來4年前的違章有人遇到這個問題嗎
可能你車牌被套用。也有可能是系統問題,過段時間在查看看。
駕駛證會被套用的情專況:
屬1、駕駛證丟失。
2、委託辦理駕駛證換證、年審等。
3、駕駛證交於不法人員做違法事,如替人消分等。
4、一些車管所人內部或使用駕照辦理事務時都可能復制你的信息,進行克隆,從而造成套牌車出現。
Ⅲ 事隔4年突然發現有異地違章未處理,怎麼樣辦
那這四年你沒有辦理機動車業務,有違章沒處理是不能辦理機動車業務的,包括領取機動車年檢標志貼。
如果不影響辦理機動車業務,那就不用處理。
Ⅳ 4年前因無證駕駛違章未處理現在能申請駕駛證嗎
不可以,如果己登記違章人身份信息的,並己接受處罰的,可以報考,如未接受處理、沒有結案的不可以,如未登記當事人身份信息的,那就另當別論。
Ⅳ 我車四年未使用,但是還有違章沒處理,請問這個車牌還在嗎
超過三次未年檢,車輛自動報廢了,法律意義上,車都不存在了,車牌肯定沒了。
Ⅵ 4年前的違章沒交罰款,現在罰單沒有,我今年無法審駕駛證怎麼辦
找到違章所在地的車輛管理所查找違章記錄,補繳罰單後就可以年審了。
補繳罰單具體流程如下:
1、到違章所在地的交通秩序管理處補開罰單,然後到指定銀行繳款。
2、繳納罰款後,拿著銀行的單據到當地車管所就可以辦理年審了。
(6)四年無違章擴展閱讀:
一、年審駕駛證全流程:
免檢車(辦理人)——車管窗口或交通違法處理窗口——提交身份證、機動車檢驗標志申請表、行駛證、車船稅或免稅憑證、交強險——民警受理、審核資料——行駛證副本簽章和核發標志。
二、符合6年免檢的車型包括:非營運轎車(含大型轎車)、非營運小型和微型載客汽車,但其中麵包車,7座及7座以上車輛不屬於免檢車型。
6年免檢車,注冊登記日期在2012年9月1日(含)之後的車輛,可以適用免檢2次的政策;注冊登記日期在2010年9月1日(含)至2012年8月31日(含)之間的,由於已檢驗過1次,可以適用免檢1次的政策;注冊登記日期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的,仍執行原檢驗規定。
Ⅶ 年審駕駛證有個四年的違章沒處理怎麼辦
有交通違法未處理是不能通過審驗和換證的,可以嘗試持
駕駛證
和身份證到違法地交警隊能否補打處罰單,按處罰單的要求處理。
Ⅷ c照四年未都沒有出現違章後過一分能不能升為b照
C1滿一年可增駕B2,C1滿三年可增駕B1,只能在戶口所在地辦理增駕。 C1增駕B1的要求:取得C1駕駛證三版年權以上,且最近兩個記分周期內沒有滿分記錄,不得有醉酒駕駛記錄,不得有在致人死亡事故中承擔主責或全責的記錄,年齡21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身高155厘米以上,裸眼或矯正視力要達到對數視力表的5.0。只能在戶口所在地辦理增駕。達到以上條件才可辦理增駕B1。 C1增駕B2的要求:持有C1駕駛證一年以上,且最近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滿分記錄。年齡21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裸眼或矯正視力要達到對數視力表的5.0。只能在戶口所在地辦理增駕B2。(費用和初學B2是一樣的,科目一、二、三都考)
Ⅸ 駕駛證違章罰款200元,四年沒去交納,現在去交要交多少罰款
駕駛證,違章,倆年零九個月,罰款應該是多少錢
Ⅹ 違章罰款200四年沒交滯納金大概多少
200元罰單過了四年,應該交納的滯納金最高不能超過200元。
《行政處罰法》
第四十六條第三款: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銀行應當收受罰款,並將罰款直接上繳國庫。
第五十一條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根據法律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
(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行政強製法》
第四十五條行政機關依法作出金錢給付義務的行政決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的標准應當告知當事人。
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的數額不得超出金錢給付義務的數額。
(10)四年無違章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第109條規定:交通違法者自領到交通違法憑證15日內必須到有關部門接受處理或罰款,逾期不接受處理的,從第16日起每日按罰金的3%收取滯納金。
公安部擬增加「上限條款」避免「天價罰單」。
公安部最近發布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徵求意見稿)》,其中一條為「交通違法罰款滯納金不得超過罰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條規定,當事人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但未對加處罰款的上限作出規定。
實際執行中,當事人一旦延遲交納罰款,就可能出現加處的罰款數額大於原處罰款數額的情況。其中有相當多的人是因為不知道自己已經有違法行為被處罰,或因客觀原因沒能及時繳納的。
公安部公布的《規定(徵求意見稿)》中,增加了「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額」的規定。這就是說, 「天價滯納金」、 「滯納金滾雪球」現象將從此終結。
交通違法「滯納金」有上限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當事人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沒有對加處罰款的上限作出規定。實際執行中,一些當事人因特殊原因而延遲繳納罰款,造成加處的罰款數額遠大於原處罰款數額。
為解決這一問題,修訂後的《程序規定》參照有關法律規定,增加了一條規定,對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額。
此前,修訂徵求意見稿在公安部政府網站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過程中,群眾對此進行了熱烈討論,82%的意見贊成這樣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