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黨行政處分
㈠ 黨紀政紀處分是否適用於非黨員
黨紀處分肯定不適用於非黨員,但是政紀處分要分情況。
政紀處分是行政處分和回紀律處分的總稱答。行政處分,是監察部門對公務員的處罰;紀律處分,是紀律檢查委員會對黨員的處罰。比如,一個公務員,其又是黨員,犯了錯誤可能要受到兩個部門的處罰;如果其不是黨員,只會受到監察部門的處罰,而不會受到紀檢部門的處罰;
㈡ 對非黨員的行政處分需要提交黨委會嗎
可以提交,也可以不提交,如果是黨員的話,就必須提交
㈢ 非黨領導幹部借公款後依據什麼進行行政處分
如果是借款,按照約定及時還款,不會給處分。如果是挪用公款或者挪用資金,數額較大的涉嫌犯罪,應當判刑。
㈣ 非黨公務員副科級不起訴如何處分
根據公務員法規定,行政機關的非黨的工作人員也屬於國家工作人員范疇,是參照公務員的管理規定的。非黨員職工違反行政紀律是要按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分的。實踐中,很多事業單位都會在本部門制定行政紀律管理規定,該些規定往往明確非黨員職工也必須遵守。雖然非黨員可以不適用黨內紀律處分,但單位內處分的最終結果也是一樣的。處分一般由本單位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作出決定後會通知被處分人。在收到通知後,如果被處分人不服,可以向本單位的監察機構進行申訴。
㈤ 非黨是否能用黨員處分條例
不可以,紀委對非黨員幹部不具有調查的權力,但如果案件牽涉黨員幹部,非專黨員屬幹部有義務提供案件線索和信息,而且紀委和監察局合署辦公,監察局就是調查國家體系中的非黨人士(公務員),作用和紀委在黨務系統一樣。
而由監察局升格的國家監察委則對國家體系人員(有單位有編制的人)全覆蓋。
㈥ 非黨員幹部二十年前受到行政罰款處罰,現在監委還可以處分嗎
根據一事不再罰原則,不能再進行處分。
㈦ 行政機關非黨公務員法失職該如何處分
根據公務員法規定,行政機關的非黨的工作人員也屬於國家工作人員范專疇,是參照公務員的管理規屬定的。非黨員職工違反行政紀律是要按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分的。實踐中,很多事業單位都會在本部門制定行政紀律管理規定,該些規定往往明確非黨員職工也必須遵守。雖然非黨員可以不適用黨內紀律處分,但單位內處分的最終結果也是一樣的。處分一般由本單位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作出決定後會通知被處分人。在收到通知後,如果被處分人不服,可以向本單位的監察機構進行申訴。
㈧ 紀檢部門是否有權對非黨員作出行政處分
對非黨員作出行政處分,是監察局的事。但是,紀檢監察是合署辦公的。
㈨ 行政事業單位非黨員職工違反行政紀律如何處理,具體流程是什麼
對違反行政法規,限制短期人身自由行為的行政處罰。行政拘留是最嚴重的行政處罰類型。它通常適用於嚴重違反公安管理的情況,但不構成犯罪。警告和罰款不足以紀律處分。因此,法律對其制定和實施條件和程序有嚴格的規定。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節選第三章違法違紀行為及其適用的處分
第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具體流程: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四條 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處分,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初步調查後,需要進一步查證的,應當按照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經事業單位負責人批准或者有關部門同意後立案;
(二)對被調查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作進一步調查,收集、查證有關證據材料,並形成書面調查報告;
(三)將調查認定的事實及擬給予處分的依據告知被調查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聽取其陳述和申辯,並對其所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記錄在案。被調查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成立的,應予採信;
(四)按照處分決定許可權,作出對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給予處分、免予處分或者撤銷案件的決定;
(五)處分決定單位印發處分決定;
(六)將處分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處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本人和有關單位,並在一定范圍內宣布;
(七)將處分決定存入受處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檔案。
處分決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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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人員處理: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五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涉嫌違法違紀,已經被立案調查,不宜繼續履行職責的,可以按照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由事業單位或者有關部門暫停其職責。
被調查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違法違紀案件立案調查期間,不得解除聘用合同、出國(境)或者辦理退休手續。
第二十六條 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進行調查,應當由兩名以上辦案人員進行;接受調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情況。
以暴力、威脅、引誘、欺騙等非法方式收集的證據不得作為定案的根據。
第二十七條 參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調查、處理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提出迴避申請;被調查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要求其迴避:
(一)與被調查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
(二)與被調查的案件有利害關系的;
(三)與被調查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的。
㈩ 行政機關非黨公務員法失職該如何處分
根據公務員法規來定,行政機關的自非黨的工作人員也屬於國家工作人員范疇,是參照公務員的管理規定的。非黨員職工違反行政紀律是要按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分的。實踐中,很多事業單位都會在本部門制定行政紀律管理規定,該些規定往往明確非黨員職工也必須遵守。雖然非黨員可以不適用黨內紀律處分,但單位內處分的最終結果也是一樣的。處分一般由本單位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作出決定後會通知被處分人。在收到通知後,如果被處分人不服,可以向本單位的監察機構進行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