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三違處分 » 孕期違法解僱

孕期違法解僱

發布時間: 2021-01-02 17:59:35

㈠ 懷孕期違反公司規定能辭退員工嗎

如果是懷孕女職工,在孕期期間,享受勞動合同的限制保護,主要是下面幾種情況:
1、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勞動合同法》第41條規定,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2、懷孕女職工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要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但是,勞動法上也規定了,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為勞動者入職的欺詐、脅迫等原因進入公司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所以,懷孕女職工雖然能獲得勞動合同的一些限制,但是嚴重違反公司制度不包括在內,因此照樣可以辭退。

㈡ 孕期被解僱可獲多少賠償

你可以不用離職的,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你可以繼續上班的!如若公司為難你,你可以去勞動部門投訴,維護你的權利!附: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㈢ 懷孕期間違反公司制度可以辭退嗎

可以。依照法律規定,企業一般情況下不得與懷孕女職工解除勞動合同,但嚴重違反公司違章制度的懷孕女職工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勞動法》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二條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孕期違法解僱擴展閱讀

懷孕期間不得以懷孕為由辭退女職工,否則將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勞動法》

第八十八條 【侵害勞動者人身權益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違章指揮或者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勞動者的;

(四)勞動條件惡劣、環境污染嚴重,給勞動者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



㈣ 女職工孕期被解僱怎麼辦

筆者在近幾年的辦案過程中,遇到了大量的女職工在懷孕期間被解僱的案件。用人單位之所以要解僱懷孕員工,排除員工出現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解除情形,往往是因為懷孕的女職工事情比較多,產檢、病假、產假等行為都要耽誤工作時間,公司就覺得比較麻煩,況且孕婦為公司創造的經濟效益相比懷孕前肯定下降,而且在孕婦不工作的情況下還要支付工資,用人單位覺得成本提高,不劃算。可事實上,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如果沒有法定情形,孕期的女職工是不能被解僱的。用人單位一旦這么做了,就構成了違法。另一方面,懷孕女職工一旦遭遇此種情況往往都不知道該如何處理,現本律師就此支招如下: 1、如果單位人事部負責人口頭通知女職工,說明天或月底你不用來上班了,言外之意就是你被解僱了,那麼,不用驚慌,可根據自身情況作出如下考慮: (1)如果你本身也不想再繼續工作下去了,那麼,你可以回復負責人:解僱我可以,請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給我經濟補償金。如果單位不同意支付補償金,那你就不同意解除合同,照常上班,照常領工資,繼續與公司抗衡,堅持住,單位不能隨便解僱你的。 (2)如果你本身不同意解僱或離職,那麼,你可以回復負責人:請給我出具書面的解僱通知,如果單位出具了,你可以拿著該解僱通知聘請律師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雙倍賠償金以及因違法解除而造成的工資損失;如果單位不出具書面的解僱通知,則你不同意解僱,接下來的應對方案同(1). 2、如果單位直接向你下達了,一定要將該證據保存好,你可以考慮聘請律師直接去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賠償。 3、實踐當中,一旦女職工拒絕解聘要求,單位往往就會有下一步動作,即調崗或降工資,如遇這種情況,不用著急,你可以如此回復單位:調崗和降工資是對勞動合同內容的變更,首先應經過我勞動者同意,現在我不同意,你們調崗和降工資均是違法的。

㈤ 懷孕員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可以辭退嗎

一般普通員工違反公司章程,違反公司制度,要是情況很嚴重的,那麼就可能會被辭退,而且還沒有經濟補償金,也不能因為這個去投訴什麼的。但是,如果是女職工做了這些事,能不能因為女職工孕期獲得「免辭金牌」還不一定。
如果是懷孕女職工,在孕期期間,享受勞動合同的限制保護,主要是下面幾種情況:
1、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勞動合同法》第41條規定,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2、懷孕女職工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要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但是,勞動法上也規定了,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為勞動者入職的欺詐、脅迫等原因進入公司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所以,懷孕女職工雖然能獲得勞動合同的一些限制,但是嚴重違反公司制度不包括在內,因此照樣可以辭退。

㈥ 孕期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該如何賠償

孕期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該如何賠償
孕期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金:相當於2倍的經濟補償金:計算方式:工作年限×離職前12月的平均工資×2倍;懷孕、產期、哺乳期「三期」工資;工資和加班工資(如有拖欠)應一並發放
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首先要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使勞動關系「恢復原狀」,不能讓用人單位從違法行為中獲益;同時,考慮到實際情況,應尊重勞動者是否繼續勞動合同的選擇。
因此,如果懷孕女職工權衡利弊,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如果懷孕女職工不想或者不願意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可以解除或者終止,但用人單位應依法支付賠償金。關於賠償金標准,《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為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
懷孕女職工是否一定不能解除
女職工處於「孕期、產期、哺乳期」,並非萬能的保護傘。對處於「三期」內的女職工,《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嚴格限制用人單位適用非過失性解除或經濟性裁員,但並未限制用人單位適用過錯性解除。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相關規定,處於「三期」的女職工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單位仍然有權依法解除: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也就是說,懷孕女職工如果符合過錯性解除的相關法定條件,用人單位仍有權依法解除。
勞動合同法規定,特殊時期的女員工不可以解除勞動關系,但是有的企業非要進行解除,那麼用人單位需要付出很大的代價,需要經濟賠償兩倍,具體還需要按照女員工的工齡進行計算,也就是說工齡越高,那麼用人單位賠付的越多。
延伸閱讀:
解除勞動合同書範本
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怎麼寫?範本是怎樣的?
解除勞動合同書簽字後還有經濟補償金嗎?

㈦ 懷孕被辭退有沒有法律依據

如果因為懷孕被辭退,單位是違法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法律會支持的回。
《勞動合同法》第答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熱點內容
影視轉載限制分鍾 發布:2024-08-19 09:13:14 瀏覽:319
韓國電影傷口上紋身找心裡輔導 發布:2024-08-19 09:07:27 瀏覽:156
韓國電影集合3小時 發布:2024-08-19 08:36:11 瀏覽:783
有母乳場景的電影 發布:2024-08-19 08:32:55 瀏覽:451
我准備再看一場電影英語 發布:2024-08-19 08:14:08 瀏覽:996
奧迪a8電影叫什麼三個女救人 發布:2024-08-19 07:56:14 瀏覽:513
邱淑芬風月片全部 發布:2024-08-19 07:53:22 瀏覽:341
善良媽媽的朋友李采潭 發布:2024-08-19 07:33:09 瀏覽:760
哪裡還可以看查理九世 發布:2024-08-19 07:29:07 瀏覽:143
看電影需要多少幀數 發布:2024-08-19 07:23:14 瀏覽: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