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理解正確的是
❶ 什麼是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黨的紀律處分用語。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是指撤銷受處分黨員由黨內選舉或者組織任命的專黨內各種職務。對於在屬黨內擔任兩個以上職務的,黨組織在作處分決定時,應當明確是撤銷其一切職務還是某個職務。如果決定撤銷其某個職務,則必須從其擔任的最高職務開始依次撤銷。對於在黨外組織擔任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依照規定作相應處理。
❷ 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具體內容是
1、各級黨的委員會委員、常委、書記、副書記,黨組成員、書記、副書記,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常委、書記、副書記,紀檢組組長、副組長,以及黨員在各級黨委辦事機關中擔任的副科級以上的領導職務。
2、對於在黨內擔任兩個以上領導職務的黨員,黨組織在作出處分決定時,應明確是撤銷一切職務,還是撤銷某一具體職務。
3、如果決定撤銷某一個職務或兩個以上職務,而不是撤銷一切職務時,則必須從擔任的最高職務開始,從高到低依次撤銷,而不能撤銷低職務保留高職務。
4、在受處分後兩年內,不得讓其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推薦擔任與其原職務相當或高於原職務的工作。
撤銷黨內職務是重於警告和嚴重警告的處分,是一種比較重的黨紀處分。這一處分適用於那些所犯錯誤性質、情節嚴重,不宜再擔任黨內職務的違紀黨員。
(2)對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理解正確的是擴展閱讀:
對於在黨內擔任兩個以上職務的,黨組織在作處分決定時,應當明確是撤銷其一切職務還是某個職務。如果決定撤銷其某個職務,必須撤銷其擔任的最高職務。對於在黨外組織擔任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依照規定作相應處理。
黨員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或者依照前款規定受到嚴重警告處分的,二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其原任職務的職務。
❸ 什麼是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撤銷黨內職務的處分,適用於錯誤的性質、程度、後果和影響已不版適宜繼續擔任黨的領權導職務,但又不構成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對於在黨內擔任兩個以上領導職務的,黨組織在作處分決定時,應當明確撤銷其一切職務還是某個職務。如果決定撤銷某個職務,則須從其擔任的最高職務開始依次撤銷。對於在黨外組織擔任領導職務的,可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黨員,兩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高於原任的職務。對於應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但本人沒有擔任職務的,一般給其嚴重警告處分,並可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
❹ 對「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應如何理解
組織上對其作出了「撤銷黨內職務」的處分。請問, 讀者:簡寬簡寬讀者: 《中國共產黨回紀律處分條例答》第十三條明確規定,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是指撤銷受處分黨員由黨內選舉或者組織任命的黨內各種職務。對於在黨內擔任兩個以上職務的,黨組織在作處分決定時,應當明確是撤銷其一切職務還是某個職務。如果決定撤銷其某個職務,則必須從其擔任的最高職務開始依次撤銷。對於在黨外組織擔任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依照規定作相應處理。 對於應當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但是本人沒有擔任黨內職務的,應當給予其嚴重警告處分。其中,在黨外組織擔任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 黨員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二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其原任職務的職務。
❺ 如何理解把握對於受到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
第十條 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是指撤銷受處分黨員由黨內選舉或者組織版任命的黨內權職務。對於在黨內擔任兩個以上職務的,黨組織在作處分決定時,應當明確是撤銷其一切職務還是某個職務。如果決定撤銷其某個職務,必須撤銷其擔任的最高職務。如果決定撤銷其兩個以上職務,則必須從其擔任的最高職務開始依次撤銷。對於在黨外組織擔任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依照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對於應當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但是本人沒有擔任黨內職務的,應當給予其嚴重警告處分。其中,在黨外組織擔任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
黨員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或者依照前款規定受到嚴重警告處分的,二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其原任職務的職務。
❻ 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是指什麼
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是指撤銷受處分黨員由黨內選舉或者組織任命的回黨內職務。對於答在黨內擔任兩個以上職務的,黨組織在作處分決定時,應當明確是撤銷其一切職務還是一個或者幾個職務。如果決定撤銷其一個職務,必須撤銷其擔任的最高職務。如果決定撤銷其兩個以上職務,則必須從其擔任的最高職務開始依次撤銷。對於在黨外組織擔任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依照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對於應當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但是本人沒有擔任黨內職務的,應當給予其嚴重警告處分。同時,在黨外組織擔任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
黨員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或者依照前款規定受到嚴重警告處分的,二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其原任職務的職務。
❼ 對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有哪些規定
第十條 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是指撤銷受處分黨員由黨內選舉或者組織任命的黨內職務。對於在黨內擔任兩個以上職務的,黨組織在作處分決定時,應當明確是撤銷其一切職務還是某個職務。如果決定撤銷其某個職務,必須撤銷其擔任的最高職務。如果決定撤銷其兩個以上職務,則必須從其擔任的最高職務開始依次撤銷。對於在黨外組織擔任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依照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對於應當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但是本人沒有擔任黨內職務的,應當給予其嚴重警告處分。其中,在黨外組織擔任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
黨員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或者依照前款規定受到嚴重警告處分的,二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其原任職務的職務。
❽ 如何理解和執行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撤銷黨內職務指撤銷受處分黨員由黨內選舉或者黨組織任命擔任的黨組織及其內工作部門的領導容職務。這一處分適用於那些所犯錯誤性質、情節嚴重,不宜再擔任黨內職務的違紀黨員。對於在黨內擔任兩個以上領導職務的黨員,黨組織在作出處分決定時,應明確是撤銷其一切職務,還是撤銷某一具體職務。如果決定撤銷某一個或兩個以上職務,而不是撤銷其一切職務時,則必須從其擔任的最高職務開始,從高到低依次撤銷。對於在黨外組織擔任領導職務的,可以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黨員,在受到處分後兩年時間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原任的職務。對於應當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黨員,如果本人沒有擔任黨內職務,一般給予其嚴重警告處分,並可以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
❾ 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指的是什麼
撤銷黨內職務的處分,適用於錯誤的性質、程度、後果和影響已不適宜繼續擔任版黨的領導職務,但權又不構成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對於在黨內擔任兩個以上領導職務的,黨組織在作處分決定時,應當明確撤銷其一切職務還是某個職務。如果決定撤銷某個職務,則須從其擔任的最高職務開始依次撤銷。對於在黨外組織擔任領導職務的,可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黨員,兩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高於原任的職務。對於應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但本人沒有擔任職務的,一般給其嚴重警告處分,並可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
❿ 怎樣理解和執行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撤銷黨內職務,指撤銷受處分黨員的由黨內選舉或者組織任命擔任的黨組織專及其工作部門的領導職務屬。對於在黨內擔任兩個以上領導職務的,黨組織在作處分決定時,應當明確撤銷其一切職務還是某個職務。如果決定撤銷某個職務,則必須從其擔任的最高職務開始依次撤銷。對於在黨外組織擔任領導職務的,可以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向黨外組織建立撤銷黨外職務」,並不只限於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黨員。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黨員,也不是全都要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行政領導職務。是否要提出這項建議,應根據其所犯錯誤的性質、情節、影響等具體情況確定。凡是需要「向黨外組織建議撤銷黨外職務」的,應將這一建議寫在對黨員的黨紀處分決定中。 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黨員,在受處分後二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原任的職務。 對於應當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但是本人沒有擔任黨內職務的,一般給予其嚴重警告處分,並可以建議黨處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