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小區大門是否違法
1. 業主車輛堵住小區大門物業怎麼處理
業主車輛堵小區大門口的行為已經構成了擾亂公共場所秩序。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行為惡劣的話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對首要分子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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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五條
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制止,並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物業服務企業的報告後,應當依法對違法行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處理。
第四十六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服務企業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業服務企業雇請保安人員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保安人員在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時,應當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第四十七條
物業使用人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權利義務由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約定,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有關規定。物業使用人違反本條例和管理規約的規定,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處理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投訴。
第四十九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不得改變用途。業主依法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在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後告知物業服務企業。
物業服務企業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提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同意後,由業主依法辦理有關手續。
第五十條
業主、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擅自佔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損害業主的共同利益。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
物業服務企業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的同意。業主、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臨時佔用、挖掘的道路、場地,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2. 業主堵小區大門究竟違反了哪些法律法規
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情節嚴重的或違反刑法,供參考。
3. 小區業主因停車位問題,用車輛封堵小區大門。對該名業主以何行為作出處罰。好像有這樣一個判例的,能幫下
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之版規定,擾亂社會權公共秩序,處以拘留或罰款。
案例
業主堵門不聽民警勸阻,被行政拘留
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於2017年6月27日行政拘留一名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違法行為人吳某。
6月26日晚,在某小區門口,吳某駕駛車輛想進入小區,保安因吳某在小區沒有購買車位不讓進入並上前解釋,吳某非但不聽保安解釋還強行將車輛停放在小區入口處並回家。桃城分局新華路派出所接110指揮中心指令,立刻趕往現場,民警前去吳某家中勸告望其將車挪走,不要影響他人正常出入,但是吳某不僅不聽民警勸阻,態度還十分蠻橫,強行將車堵在門口長達7小時,造成小區車輛不能正常進出,嚴重影響了小區的正常秩序。
4. 物業公司欠我錢,我堵小區大門犯法嗎
別人欠你錢,是債權債務法律關系。你可以通過起訴等合法方式維權。你開車堵大門是侵犯別人的正當權益,是又一個法律關系,情節嚴重的有可能違法。
5. 治安管理處罰法關於堵小區大門行為
遇到這種情況就是報警。
如何處罰那是警察的事情了。
包括警告、批評、罰款、拘留這四個階段。
要是情況而定。
主要的目的就是通過處罰的手段讓對方下次不能再堵門,這就達到效果了。
有困難找110,這不是句空話了。
6. 小區大門被堵塞了一半,屬於什麼部門管
如果是物業的原因,那應該歸當地房產局的小區辦管轄;
如果是私人的原因,那應該歸當地派出所管轄。
如果還是消防通道,那應該歸當地消防部門管轄。
7. 為了制止物業違法違規而用車堵住小區大門算違法嗎
對於小區亂停亂放的車輛可以按《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按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處以罰款;所得收益,用於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剩餘部分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一)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
(二)擅自佔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損害業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
個人有前款規定行為之一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有前款規定行為之一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的第二條要求相關部門處理
執行部門「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執行」
業主停車堵小區門違法,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
有關法律條文:《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對首要分子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8. 惡意堵門屬於什麼違法行為
惡意堵門屬於民事侵權行為阻礙通行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對首要分子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8)堵小區大門是否違法擴展閱讀:
侵權民事責任的特徵:
1、侵權民事責任是法律責任,不是道義責任;
2、侵權責任是民事法律責任不是刑事、行政責任;
3、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是財產責任;
4、侵權責任以補償性為主。
9. 物業公司私自把小區大門堵了,合理合法嗎
物業公司私自把小區大門堵了,事實應該是不合理合法
10. 業主停車堵小區門違法嗎違反什麼法律
業主停車堵小區門違法,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
有關法律條文:《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對首要分子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