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違法建築拆除通知
1. 違章建築拆除要提前告知嗎,我家都沒有通知就直接拆了,告他們會贏嗎
違章建築拆除一般會提前告知,我家都沒有通知就直接拆了,告他們不會贏。違章建築從建成的那一天就面臨被拆除的命運。
2. 違章建築整改通知期間可以強行拆除嗎
不能進行強行拆除。
1、執法部門下達書面的整改通知書或限期拆除通知書或行政處罰文書,在文書上會告知你違法的事實、處罰的依據、限期拆除或整改的時間。
2、對處罰不服的訴訟或復議申請時間和部門等內容,而且文書上要有執法單位的公章,執法人員在送達文書時必須是兩人以上,而且必須將文書送達給你或你的直系親屬(你是否簽收不是必須的,只要送達就可以)。
3、如果你的違法建築未處於使用狀態,個別城市也允許現場張貼送達(這種送達方式的合法性本身就存在爭議)。
強制拆除的部門,既可以是執法部門,也可以是法院,但如果涉及到罰款的話,則必須由法院執行。
執法部門並未履行上述程序,則他們的執法涉嫌程序違法,你可以到當地市政府行政復議機關(一般是市政府或區政府法制辦,看執法單位的行政級別和隸屬)或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山東違法建築拆除通知擴展閱讀:
《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條 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並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
《規劃法》第六十四條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
《規劃法第六十五條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規劃法第六十六條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可以並處臨時建設工程造價一倍以下的罰款: (一)未經批准進行臨時建設的; (二)未按照批准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 (三)臨時建築物、構築物超過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規劃法第六十八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後,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採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3. 違章建築拆除要不要通知房主
肯定要通知了
4. 下達了違建無償自行拆除通知,通過行政復議可以讓其撤銷嗎
只能說復議有可能改變原來的具體行政行為,但也有可能改變不了。
5. 拆除違章建築通知是行政處罰,那麼屬於什麼行政處罰,
拆除違章建築通知是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八條
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四)責令停產停業;
(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5)山東違法建築拆除通知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笫八十三條規定:
「依照本法規定,責令限期拆除在非法佔有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必須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對繼續施工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有權制止。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對責令限期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6. 下達違章建築拆除公告後應該向誰申請復議.
下達違章建築拆除公告後,當事人不服的,可以在二個月內,依法向下達該處罰決定的上級行政機關申請復議。
對復議不服的,也可以在三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7. 拆除違法建築強制拆除通知日期規定應該提前多久
是在合理的期限,一般會在7日至15日的限定。
8. 違章建築拆除通知書下發後執行期該多長時間
不論多長時間違章建築都不能成為合法的。
違章建築處理辦法處理。回
第 4 條 違章建築查報人答員遇有違反建築法規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時,應立即報告主管建築機關處理,並執行主管建築機關指定辦理之事項主管建築機關因查報、檢舉或其他情事知有違章建築情事而在施工中者,應立即勒令停工。 違章建築查報及拆除人員,於執行職務時,應佩帶由直轄市、縣 (市) 政府核發之識別證;拆除人員並應攜帶拆除文件。
第 5 條 直轄市、縣 (市) 主管建築機關,應於接到違章建築查報人員報告之日起五日內實施勘查,認定必須拆除者,應即拆除之。認定尚未構成拆除要件者,通知違建人於收到通知後三十日內,依建築法第三十條之規定補行申請執照。違建人之申請執照不合規定或逾期未補辦申領執照手續者,直轄市、縣 (市) 主管建築機關應拆除之。
9. 限期拆除違建通知書應由哪個部門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四條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六條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可以並處臨時建設工程造價一倍以下的罰款:
(一)未經批准進行臨時建設的;
(二)未按照批准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
(三)臨時建築物、構築物超過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八條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後,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採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10. 違章建築拆除通知書
蒙城縣國土資源局存在嚴重不當工作方式、方法問題,頒布的行政處罰決定即蒙國土資監[2008]200號、蒙國土資監[2008]201號、蒙國土資監[2008]371號堅決不執行。有法不依,公然拒不執法表示強烈不滿,不能真正行使該部門的職能作用,不切實執法辦事,不切實維護老百姓的合法權益。
蒙城縣國土資源局保護耕地的政策是:只追求形式,不追求效果;掛羊頭賣狗肉,任違章建築肆意蔓延。打著創建和諧社會的幌子拒不執法,用創建和諧社會掩蓋違法行為。保護土地的執法人員卻成了違法破壞土地者的保護傘,創建和諧社會不是去違法,違法不是去創建和諧社會。請蒙城縣國土資源局部分工作人員醒醒吧,工作方式、方法該改改了,依法辦事有那麼難嗎?
蒙城縣國土資源局頒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純屬廢紙,純屬擺設,反會助長違法破壞土地者的勢頭。堅決執行「二凡政策」:凡違法破壞土地者堅決保護,凡投訴信訪者能糊弄就糊弄,能拖延就拖延。在蒙城縣轄區內違法破壞土地現象隨處可見,違法破壞土地者就是得不到法律規定的應有處罰,所有保護土地政策只是一種形式。
蒙城縣國土資源局就是口號提的響,光打雷不下雨有啥用,只會讓老百姓看到虛榮的一面,老百姓要的是實實在在的工作,依法辦事的作風和切實維護老百姓的合法權益的態度。有效地抑制了土地違法現象的蔓延。
蒙城縣國土資源局的種種不良現象在執行案子中表現的淋淋盡致,其中頒布的三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即蒙國土資監[2008]200號、蒙國土資監[2008]201號、蒙國土資監[2008]371號文件也純屬廢紙。
該三份已經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始終得不到落實,老百姓的權益始終得不到維護,任違章建築肆意蔓延。我多次向蒙城縣國土資源局詢問,都不能得到合理合法的解釋。一位領導直接告訴我「為了創建和諧社會,違章建築無法拆除」,以這位領導的意思我問道:「創建和諧社會就是不執法嗎?」,這位領導很乾脆地回答說「就是」,還理直氣壯的讓我可以把他的話錄下來。這位保護土地者的思想就是「創建和諧社會就是不執法,就是不管不問違法者,就是讓違法破壞土地者為所欲為。」此種思想實屬荒唐,國家的悲哀。
希望蒙城縣國土資源局能夠加大整治違章建築力度,切實實行有效的耕地保護政策,拆除基本農田的違章建築,真正行使該部門的職能作用,給蒙城人民一個交代,給國家一個交代。
基本農田違章建築不及時制止拆除,違法破壞土地現象將會日益嚴重,嚴守18億畝耕地紅線只能成為一句空話,致使土地管理部門帶頭擾亂土地管理法律秩序。對土地違法者的查處失之於寬,失之於軟,是造成近年來非法佔地盛行的一大機制管理缺陷。對那些非法佔地行為,只有嚴肅法紀,毫不手軟的進行查處拆除,才能起到震懾作用,法律法規才會被人們所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