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的紀律處分
1. 對團員的紀律處分有幾種
對團員的紀律處分有五種:警告、嚴重警告、撤銷團內職務、留團察看、開除團籍。
根據《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章程》第三十三條對團員的紀律處分有五種:警告、嚴重警告、撤銷團內職務、留團察看、開除團籍。留團察看的時間為六個月或一年。團員在留團察看期間沒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不得作青年入團的介紹人。留團察看期滿,改正了錯誤的,應當及時恢復其團員的上述權利;堅持錯誤不改的,應當開除團籍。
(1)團的紀律處分擴展閱讀: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章程》第三十五條團的組織對團員作出處分決定,必須嚴肅慎重,實事求是。支部大會在討論決定對團員的處分時,除特殊情況外,應當吸收本人參加,認真聽取本人的意見;決定後本人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訴,有關團組織必須負責處理或者迅速轉遞,不得扣壓;對於確屬堅持錯誤意見和無理要求的人,要給以批評教育。
第三十六條 團組織在維護團的紀律方面失職的,上級團的委員會應當對其問責。
2. 對團員的紀律處分必須經過哪些程序
對團員的紀律處分有以下幾種:
1.警告;
2.嚴重警告;
3.撤消團內職務;
4.留團察看;
5.開除團專籍.留團察看時屬間為一年,或六個月.團員在留團察看期間改正了錯誤的,應及時恢復其團員的權利,堅持錯誤不改正的,應當開除團籍.
3. 團的紀律處分,包括警告( )撤銷團內職務( )開
團的紀律處分,包括警告、嚴重警告、撤銷團內職務、留團察看和開除團籍。
4. 團內有哪些紀律處分最簡短
處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撤銷團內職務,留團察看,開除團籍。
5. 共青團處分
《團章》第九條規定:對團員的紀律處分,必須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報上級委員會批准。對團員給以開除團籍的處分,必須經縣級委員會或被縣級以上團的委員會授權的團的基層委員會批准。
6. 中國共青團團員的處分
參考:《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章程》
第八條對於不執行團的決議、違反團章的團員,團的組織應當本著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精神,進行批評和幫助,情節嚴重的,給以紀律處分。
處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撤銷團內職務,留團察看,開除團籍。
留團察看的時間為六個月或一年。團員在留團察看期間沒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不得作青年入團的介紹人。留團察看期滿,改正了錯誤的,應當及時恢復其團員的上述權利;堅持錯誤不改的,應當開除團籍。
第九條對團員的紀律處分,必須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報上級委員會批准。
對團員給以開除團籍的處分,必須經縣級委員會或被縣級以上團的委員會授權的團的基層委員會批准。
詳細:http://www.ccyl.org.cn/ccylmaterial/regulation/200612/t20061224_12146.htm
7. 對團員的紀律處分有幾種
對團員的處分有:警告,嚴重警告,撤銷團內職務,留團察看,開除團籍,五種形式。
團章規定:對於不執行團的決議、違反團章的團員,團的組織應當本著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精神,進行批評和幫助,情節嚴重的,給以紀律處分。
處分力度:留團察看的時間為六個月或一年。團員在留團察看期間沒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不得作青年入團的介紹人。留團察看期滿,改正了錯誤的,應當及時恢復其團員的上述權利;堅持錯誤不改的,應當開除團籍。
(7)團的紀律處分擴展閱讀:
團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努力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團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不斷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
(二)宣傳、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積極參加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努力完成團組織交給的任務,在學習、勞動、工作及其他社會活動中起模範作用。
(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團的紀律,執行團的決議,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積極參加志願服務,實踐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社會主義榮辱觀,提倡共產主義道德,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為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爭。
(四)接受國防教育,增強國防意識,積極履行保衛祖國的義務。
(五)虛心向人民群眾學習,熱心幫助青年進步,及時反映青年的意見和要求。
(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於揭露和糾正錯誤言行,勇於改正缺點和錯誤,自覺維護團結。
8. 共青年團內的處分有哪些
對於不執行團的決議、違反團章的團員,團的組織應當本著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精神,進行批評和幫助,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
處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撤銷團內職務,留團察看,開除團籍。
留團察看的時間為六個月或一年。團員在留團察看期間沒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不得作青年入團的介紹人。留團察看期滿,改正了錯誤的,應當及時恢復其團員的上述權利;堅持錯誤不改的,應當開除團籍。
對團員的紀律處分,必須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報上級委員會批准。
9. 對團員的處分
對團員的紀律處分,必須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報上級委員會批准。
10. 中國共產黨青年團團內處分
警告,嚴重警告,撤銷團內職務,留團察看,開除團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