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法代碼1110
① 交通違法代碼17092和11100是怎麼處罰的
交通違法行為: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准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的 A:駕駛非汽車類
交通違章代碼:17092
記分(扣分):12分
違章罰款金額:1800元
其他處罰:拘留15日以下
交通違法行為: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准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的
11100.未隨車攜帶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員應當隨車攜帶駕駛證,違反規定,可予以罰款20-200元,扣1分。.
② 交警行政處罰代碼1110是什麼意思
代表有違章記錄,內容是未隨車攜帶駕駛證,處罰是扣1分,罰款100,還專應扣留車輛。
《道路交通屬安全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拓展資料:
交通違法代碼又稱「交通違法行為代碼」、「交通違章代碼」,是公安部對機動車、行人通行發生的交通違法行為制定的一種編碼規定。通過新交通違章代碼查詢,可以快速的查出駕駛員具體的違章情況,加快了交通違章行為的處罰速度。
參考資料:北京市交通管理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③ 交通違章代碼1110、1717
違章代碼 扣分 罰款金額 違法行為 處罰依據
1110 1 100 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的 《法》第95條第1款第5種行為、《法》第90條
交通違章代碼1717 是指「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根據 《法》第95條第1款、第90條、《省條例》第59條第1款第24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九十條 ,記12分,罰款20至200元。
④ 交通違法代碼1110和1109怎麼處罰下圖有具體的內容,各位幫幫忙啊!
代碼1109為「抄未隨車攜帶襲行駛證」扣1分、罰款100元;代碼1110為「未隨車攜帶駕駛證」扣一分、罰款100元;代碼1207為「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扣2分、罰款200元。三項加起來一共扣4分、罰款400元。
⑤ 道路交通安全法違法代碼11100是怎麼處理的
11100: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的,罰20元,扣1分;
11090: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的,罰20元,扣1分;
13440: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罰50,扣3分;
13400: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罰200,扣3分。
補充:詳細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參考網路:
http://ke..com/link?url=_nwgko3t3fdpj9z5m_n9uwbzs5sfubk
⑥ 交通違章代碼11100是屬於那種違章
1、違法代碼:11100
違法行為:未隨車攜帶 駕駛證的
違反條款:《法》第19條第4款
處罰依據:《法》第90條
扣分:1
罰款金額:50
違法代碼:11090
違法行為:未隨車攜帶 行駛證的
違反條款:《法》第11條第1款
處罰依據:《法》第90條
扣分:1
罰款金額:50
2、11100: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的,罰20元,扣1分;
11090: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的,罰20元,扣1分;
13440: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罰50,扣3分;
13400: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罰200,扣3分
⑦ 交通違法行為代碼1110是何意思,不接受處理會有何後果
交通違法代碼1110,違法行為是沒有隨身攜帶駕駛證,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第九十五條規定,公安機關應當扣留機動車,要求違法駕駛人提供駕駛證,並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違法駕駛人不接受處理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並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第九十五條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一百零九條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公安部
公共安全行業標准
《道路交通違法管理信息代碼》
GA_408.1_2006
⑧ 道路交通安全法違法代碼11100是怎麼處理的
復未隨車攜帶駕駛證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員應當隨車攜帶駕駛證,違反規定,可予以罰款20-200元,扣1分。.
違章代碼表示的含義:
第一位代碼:行為分類代碼,表示在道路交通法中的所處的分類代碼;第一位代碼即行為代碼共1到5及7、8幾種,1表示機動車,2表示非機動車,3表示行人、乘車人通行,4表示高速公路通行,5表示其他規定,7表示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施細則規定,8表示各市(地區、自治州、盟)的地方法規。
第二位代碼:記分分類代碼,表示交通違章行為記分的分類代碼,其中0表示不扣分,1表示扣1分。3表示扣分。7例外,表示扣12分。
第三、四位、五位代碼:順序碼,表示在同一行為分類中出現的行為的順序碼。
⑨ 交通違法行為代碼1110是什麼意思
違法行為為:未隨車攜帶駕駛證。
⑩ 違章代碼11100,11090扣多少分發多少款
1、違法代制碼:11100
違法行為: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的
違反條款:《法》第19條第4款
處罰依據:《法》第90條
扣分:1
罰款金額:50
2、違法代碼:11090
違法行為:未隨車攜帶行駛證的
違反條款:《法》第11條第1款
處罰依據:《法》第90條
扣分:1
罰款金額:50
(10)交通違法代碼1110擴展閱讀
交通違法代碼又稱「交通違法行為代碼」、「交通違章代碼」,是公安部對機動車、行人通行發生的交通違法行為制定的一種編碼規定。通過新交通違章代碼查詢,可以快速的查出駕駛員具體的違章情況,加快了交通違章行為的處罰速度。
交通違法代碼由四位數字組成,按交通法中通行原則進行分類,排列順序從左到右依次為一位行為分類代碼,一位計分分類代碼,二位數字順序碼。第一位代碼:行為分類代碼,表示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所處的分類代碼;第二位代碼:記分分類代碼,表示交通違法行為記分的分類代碼;第三、四位代碼:順序碼,表示在同一行為分類中出現的行為的順序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