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違章事件
① 建築施工違章操作發生安全事故算不算工傷
1.工傷是不追抄究勞動者責任的襲(自殺,自殘,醉酒,吸毒除外),只要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且受傷情況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十五條之規定的,無論是否違章操作,都應認定為工傷並按工傷待遇獲得賠償。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3.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索要傷殘賠償;
4.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工傷職工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② 違章建築的行為會被相關部分處罰是哪些
違章建築處罰程序
凡在城市規劃區內進行建設的各類建設項目,包括新建、臨建、改建、拆建的建築物、構築物,沿街裝修、道路和各種管線,其它工程設施及各類佔地等規劃管理人員依法行使規劃監察權,對於在監察中發現的各類違法佔地和建設的處罰程序如下:
一、 規劃管理人員發現違章後,即令建設單位停工.建設單位務必在限定時間內攜帶有關規劃和建設資料交送規劃科審查.
二、 規劃科管理人員在確認其違法行為後,立即向違法單位或個人發出「違章通知書」,並如實填寫「違章處理意見表」,提交到規劃聯席辦公會.
三、 規劃管理聯席辦公會視違章單位或個人違章情節輕重,根據有關法規對違章事件作出處罰決定.
四、 規劃管理人員根據聯席辦公會的決定向違章單位或個人下達處罰決定書,決定書以建委名義下達.
五、 違章單位或個人如果對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接到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復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在接到處罰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六、 違章單位或個人接受處罰後規劃管理人員將處罰情況上報規劃科,並將有關資料存檔永久保存。
③ 關於對違章建築的處罰規定
1,請你補充說明你的所屬地方,否則沒有實踐意義,因為每個地方的經濟條件不同,最高額度是不同的,全國性的法規只是規定了要罰款,實際的額度應該根據各個地方的地方法規來確定,所以,我無法回答你具體的金額。
比如: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特區內違章用地及違章建築處理暫行辦法http://www.chinalawe.com/news/2003_11/5/1704405117.htm
凡違章建築,視其對城市規劃的影響程度,分別給予限期拆除、沒收或罰款的處罰。
1、經市規劃局審定認為可以保留的,經罰款後可補辦手續。違章建築罰款,按違章建築面積或長度計算。屬臨時性建築,每平方米罰款二百元;屬永久性建築,每平方米罰款六百元;永久性建築物屋頂違章搭建的每平方米罰款三百元。凡一九八二年三月二十九日以後的私人違章建房,超過三層以上部分及擴大佔地部分,均應拆除,三層以下違章部分每平方米罰款五百元。
逾期交納罰款者,每天加收百分之五的滯納金。
2,深圳一般屬於最高額度地區,所以,我選擇了深圳的作為標准。
④ 什麼叫違章建築
依據中國《民法通則》的財產所有權的取得需符合法律的明文規定的要求,違章專建築並不能認為是合法財產,屬也不存在權利。不可以要求該廠補償。
違章建築,是指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違反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或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而佔地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築物。
違章建築大體上可以分為兩種:一是建築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權,因而也無法取得建築許可證;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建造違章建築物,即雖有利用該建築物佔有范圍內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築物的權利,但未經取得建築許可證而擅自建設的建築。
(4)建築違章事件擴展閱讀:
違建事件
2012年8月,湖北黃岡蘄春縣有人致電本報,有開發商在村裡佔用農田大搞違法建設,沒有資質的開發商竟然在村裡建起了29棟別墅對外出售。記者前往蘄春調查得知,這個鄂東小縣城,目前城區房價每平方米已達3000元以上。
伴隨著高房價的是,當地出現一些違法用地、違法建設現象。目前,該縣就此展開集中專項整治,當地公檢法機關,依法刑事拘留8人,轉捕5人,判刑1人,雷霆行動,在蘄春當地引起不小的震動。
⑤ 關於違章建築的處罰
你的兩層樓是什麼時候改的? 改的時候有沒有到鄉政府去申請或者打內個報告?找你說容的情況基本上算是的,因為按照《城鄉規劃法》凡是未經規劃審批的,擅自施工新建,改建,擴建的房屋都屬於違建。
補償費就不等了,這要看建成年份,使用用途等等客觀因素綜合一起,最後還是看開方商和當地政府的政策。這個問題不好回答。全國各地對違法建設的補償都不等,甚至有零補償的政策。
⑥ 哪些屬於違章建築
違章建築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目前我國法律並沒有明確「違章(法)建築」的含回義,在答學術界目前比較認可的一種說法是: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而建造的建築物和其他工作物。違章建築拆除有補償嗎,哪些屬於違章建築?
(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准,並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
(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築物;
(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築物;
(4)臨時建築建設後超過有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築的建築物;(5)通過偽造相關材料向主管部門騙取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
⑦ 違法建築事件性質是什麼
所為違法建築,就是指不符合法律規定程序建設的建築,通常情況下被成為違法違章專建築,此種情況下屬,權益是不被保護的,拆遷的時候很有可能不給於賠償,但是並不是所有的違章建築都是違法的,需要結合具體案情,例如是否可以補辦手續等予以認定
⑧ 關於違章建築
你是臨街建築,所有的臨街建築都必須嚴格按照規劃進行建設,所以,雖然你合同上寫明專了多出來屬的面積也要收租金,但是那不在房產證上的面積(公攤面積不是你的,你家門口的也不例外)是不屬於你的,你將前門拆除加蓋的行為實際上是搭建臨時構築物的行為,你的行為確實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依據第六十六條 ,拆除你是沒商量的,但是如果你說10天前,執法部門沒有下發「責令限期拆除通知書」就強拆你的加建部分,是不合法的~你可以起訴執法部門未盡到告知義務~
但是這只能延緩拆除的時間,人家只要重新告知就行了~
所以,以後蓋這種東西最好去規劃局辦理個臨時搭建的規劃許可證,有效期2年,可以申請延期一次,也就是總共4年,4年內無論哪個執法部門拆除你 ,都要給予一定的補償的!
⑨ 違規建築是怎麼回事
違規建築,從嚴格意義上講,是指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動工建造的房屋及設施。
違規建築即是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強制性規定建造的房屋。國家沒有統一的定義,各地方政府則有明確的規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定的相關內容建設的建築。
常見的違規建築有:
(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准,並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
(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築物;
(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築物;
(4)臨時建築建設後超過有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築的建築物;
(5)通過偽造相關材料向主管部門騙取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