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田螺違法嗎
『壹』 收購田螺犯罪嗎
不犯罪,只要你不跨國境,否則有製造外來物種入侵風險,會被罰。
『貳』 田螺捕撈船是違法的嗎
把破掃帚,竹條,樹枝仍水裡(用繩子系好),每半天捕撈一次
『叄』 吸田螺違法嗎
不違法的!
『肆』 吸螺螄犯法嗎
肯定是違法的。一個晚上可以吸好幾萬斤螺絲到船上,嚴重影響鄱陽湖水質問題。能不違法嗎?
『伍』 非法捕撈田螺多少夠追究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2008年內6月25日 公通字(2008) 36號)(節錄容)
第六十三條 [非法捕撈水產品案(刑法第340條)]
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 在內陸水域非法捕撈水產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價值五千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戰非法捕撈水產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價值二萬元以上的;
(二) 非法捕撈有重要經濟價值的水生動物苗種、懷卵親體或者在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內捕撈水產品,在內陸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價值五百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價值二千元以上的;
(三) 在禁漁區內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撈的;
(四) 在禁漁期內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撈的;
(五) 在公海使用禁用漁具從事捕撈作業,造成嚴重影響的;
(六) 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陸』 螺絲是否為保護動物抓五佰公斤以上是違法
螺螄是保護動物,但該類保護動物並非日常食用的螺螄。非法捕獲五百斤螺螄(水產品)屬於違法行為。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徵求意見稿)》中,「螺螄」新增進入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名單。2020年6月28日,新京報記者就此采訪了南昌大學生物技術系教授吳小平。廣西乃至其他地方吃的「螺螄」和此次列入保護名單的螺螄是完全不同的物種。
此次擬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徵求意見稿)》的「螺螄」,拉丁文學名為Margaryamelanioides,是田螺科、螺螄屬。
其生態特徵明顯,表面有突出刺,且繁殖不易,主要生長在雲南省的高原湖泊,如滇池、洱海、茈碧湖等地,分布狹窄,其他地方沒有分布。由於人類活動和污染等原因,目前該物種屬於瀕危,產量極少,需要保護。
廣西螺螄粉中的螺螄以及全國部分地區吃的「螺螄」其實是一種俗稱,屬於Bellamya屬,中文名稱為「環棱螺」,又被稱為田螺、湖螺、石螺等。這一物種分布廣泛,種群數量相對比較大,一般的湖泊、江河、池塘、溝渠或水田中都有分布。
那麼日常吃的「螺螄」將來會不會也納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吳小平表示,「環棱螺」分布廣泛,種群極大,除非是重大的江河極度污染,一般不太可能面臨瀕危,因此幾乎沒有可能會列入保護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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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捕撈五百公斤水產品的處理: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
第六十三條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在內陸水域非法捕撈水產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價值五千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撈水產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價值二萬元以上的;
(二)非法捕撈有重要經濟價值的水生動物苗種、懷卵親體或者在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內捕撈水產品,在內陸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價值五百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價值二千元以上的;
(三)在禁漁區內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撈的;
(四)在禁漁期內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撈的;
(五)在公海使用禁用漁具從事捕撈作業,造成嚴重影響的;
(六)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條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柒』 用捕撈田螺設備二人捕撈田螺150斤不違法嗎
要看捕撈的湖有沒有禁漁期,在就犯法,不在不犯法。
捕撈螺螄也會犯法?11月3日,江蘇宿遷市宿城區法院在泗洪縣龍集鎮公開審理洪澤湖首批非法捕撈螺螄案件,六名漁民因採用拖網方式在洪澤湖封湖禁漁期捕撈田螺,分別被判處不同程度拘役。其中一名漁民捕撈田螺900多公斤,被判拘役三個月十五天。
2015年4月22日晚,漁民閆某聯系陸某到洪澤湖水域捕撈田螺。兩人明知洪澤湖水域處於封湖禁漁期,仍駕駛漁船從泗洪縣龍集鎮高房咀碼頭進入洪澤湖水域,並採用機動船拖網方式非法捕撈田螺。其中,閆某負責開船、撒網、拉網,陸某幫忙拉網並揀拾雜質。次日凌晨約4時,兩人在返回碼頭欲銷售田螺時,被漁政執法人員當場查獲。經稱重,兩人非法捕撈田螺計900餘公斤,這些田螺在被警方扣押後均被放生。
據了解,2013年1月22日,江蘇省海洋與漁業局發布通告規定,洪澤湖水域每年2月1日6時至6月15日6時為全湖封湖禁漁期。兩人歸案後均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在案件審理階段,二人為修復洪澤湖漁業資源環境分別向洪澤湖漁管會辦公室各交納生態修復資金8000元、2500元。
開庭審理前一日,法庭在龍集鎮召開專家論證會。專家們認為,採用機動船拖網方式進行捕撈,摧毀了水體生態系統,破壞了底棲生物的棲息地,打破了生態平衡,導致了水生生物資源銳減。由於田螺自身修復環境較為緩慢,被破壞的生態環境即使通過重新投放的方式,仍難以快速、有效修復。
法院審理後認為,閆某、陸某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期內非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二人所捕撈的田螺雖被放生,但其非法捕撈的時間、方式仍對洪澤湖的生態系統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壞且較難修復,其向主管單位交納生態修復資金用於購買水產品投放湖區,對所破壞的生態環境採用間接的方式予以修復,法院對此酌情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判決閆某拘役三個月十五天,陸某判處拘役二個月十五天,緩刑五個月。當日,法庭還對另外兩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進行集中宣判,其他四名漁民因非法捕撈田螺分別被拘役。
「可能很多人不能理解,500公斤田螺也就價值不到千元,但捕撈田螺不僅構成犯罪,還要受到較重的刑罰處罰。」案件主審法官在庭審後表示,六名漁民利用機動船進行拖網捕撈,破壞了洪澤湖底棲環境,其危害性較大。
『捌』 捕撈田螺犯法嗎
田螺不屬於保護動物。捕撈田螺不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
如果是他人養殖。捕撈達到一定金額可能是刑法盜竊罪。
另外還需要注意捕撈區域,看是否違反地方性河道保護的法規。
『玖』 收購田螺犯罪嗎,要怎麼舉報
田螺只是一種食品,收購田螺怎麼會違法呢?莫名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