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單位處分了
單位的行政記過處分一般都是半年或者一年就解除了,現在關心近三十年前的處分沒有實際意義。
2. 在單位被違紀處分,違紀永遠不能撤銷了嗎
單位給你處分,會記錄在檔案中。
3. 稅務人員違法違紀被單位給予處分後還會負刑事責任嗎
單位處分是單位處分,法律處分是法律處分,那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如果涉及刑事責任,當然要負刑事責任。
4. 公務員在一個單位違紀,調到別一個單位被發現還會處分嗎
違紀都是有記錄的來,不管自調去哪裡都有影響;
根據《公務員法》規定處分的種類有:
(1)警告。對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主體提出告誡,使之認識應負的行政責任,以便加以警惕,使其注意並改正錯誤,不再犯此類錯誤。這種處分適用於違反行政紀律行為輕微的人員。
(2)記過。記載或者登記過錯,以示懲處之意。這種處分,適用於違反行政紀律行為比較輕微的人員。
(3)記大過。記載或登記較大或較嚴重的過錯,以示嚴重懲處的意思。這種處分,適用於違反行政紀律行為比較嚴重,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一定損失的人員。
(4)降級。降低其工資等級。這種處分,適用於違反行政紀律,使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受一定損失,但仍然可以繼續擔任現任職務的人員。
(5)撤職。撤銷現任職務。這種處分適用於違反行政紀律行為嚴重,已不適宜擔任現任職務的人員。
(6)開除。取消其公職。這種處分適用於犯有嚴重錯誤已喪失國家工作人員基本條件的人員。
行政機關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其中,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不得晉升工資檔次;受撤職處分的,應當按照規定降低級別。
5. 我該被處分嗎
根據題主所述,單位這樣安排出事故又追責他人,明顯不合理。設備出事故的原因很清楚,是單位未按國家規定24小時安排專業人員對設備值守造成的,造成事故發生的責任屬於單位而非個人。個人不明不白代單位受過明顯有失公允,這種情況建議向轄區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反映和申訴。
6.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什麼情況下給予開除處分
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處分有兩種形式:
一是解除聘用合同。根據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二是給予行政處分,這其中就包括了開除處分。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處分:
1.損害國家聲譽和利益的;
2.失職瀆職的;
3.利用工作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4.揮霍、浪費國家資財的;
5.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的;
6.其他嚴重違反紀律的。
處分分為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開除五個等次。
7.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15天,單位如何給予行政處分
根據各單位按法定程序制定的制度處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裡面專規定了部分情屬況,如其行為屬於該規定裡面的內容也可以據以適用。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製造、傳播違法違禁物品及信息的;
(二)組織、參與賣淫、嫖娼等色情活動的;
(三)吸食毒品或者組織、參與賭博活動的;
(四)違反規定超計劃生育的;
(五)包養情人的;
(六)有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或者拒不承擔贍養、撫養、扶養義務等的;
(七)其他嚴重違反公共秩序、社會公德的行為。
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行為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
8. 在原單位曾被處分過,新單位發現夠回把我退回原單位嗎
如果你和新單位已經簽訂了勞動合同,他們是不應該以這種理由把你們退回原單位的。
9. 受處分被單位開除後能正常退休嗎
開出之前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工齡,不再計算連續工齡,不能視同繳費年限。但之前實際繳費年限,可以與開出之後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繳費年限滿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可以辦理退休,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內務部
《關於工作人員曾受過開除、勞動教養、刑事處分工齡計算問題的復函》((59)內人事福字第740號
一、工作人員受過開除處分或者刑事處分的,應當從重新參加工作之日起計算工作年限,他們受處分以前的工作時間和參加工作以前主要依靠工資為生活來源的勞動時間,可以計算為一般工齡。
10. 如果單位要給處分,但是如果被處分人堅決不接受,能不能辭職但不接受處分呢
如果合同中有對關於處分的詳細規定 如果事實都屬實 那麼是沒辦法的 關鍵是你的關系還在單位呢 如果情況不是真的 你可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去告 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說明 是不用寫進檔案的 如果你的機關人員就不好弄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