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費違規
❶ 公務員搞文學創作副業賺稿酬違規嗎
違規行為,公務員因工作需要在機關外兼職,應當經有關機關批准,並不得領取兼職報酬。
❷ 發放宣傳稿費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嗎
這要看發放的對象。
如果是群眾寫稿,發稿費是很自然的事。
如果是宣傳幹事或宣傳人員、幹部寫稿,本身就是職務行為、你再發稿費,肯定就不正確。
❸ 行政機關發放稿費算不算違規
不算,稿費屬於作者應有的權利,不是違規發放福利。八項規定明確保障正常的權利。
❹ 八項規定後公務員還能領取講課費稿費嗎
原則上不可以兼職獲取費用。講課費和稿費可以領,但是有上限規定。
根據《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
第十條 師資費在綜合定額標准外單獨核算。
(一)講課費(稅後)執行以下標准:副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學時最高不超過500元,正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學時最高不超過1000元,院士、全國知名專家每學時一般不超過1500元。
講課費按實際發生的學時計算,每半天最多按4學時計算。
其他人員講課費參照上述標准執行。
同時為多班次一並授課的,不重復計算講課費。
(二)授課老師的城市間交通費按照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有關規定和標准執行,住宿費、伙食費按照本辦法標准執行,原則上由培訓舉辦單位承擔。
(三)培訓工作確有需要從異地(含境外)邀請授課老師,路途時間較長的,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書面批准,講課費可以適當增加。
(4)稿費違規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五十九條公務員應當遵紀守法,不得有下列行為:
(十六)違反有關規定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十七)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
(十八)違紀違法的其他行為。
第七十四條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公務員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營的企業、營利性組織的行業監管或者主管部門擔任領導成員。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質特殊,需要變通執行任職迴避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