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三違處分 » 接房違法嗎

接房違法嗎

發布時間: 2020-12-24 07:06:11

⑴ 房屋開後門是否違法

房屋開後門是否違法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的。裝修人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未經批准,不得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牆上開門、窗。

參照《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六條,裝修人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未經批准,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搭建建築物、構築物;

(二)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牆上開門、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設施;

(四)拆改燃氣管道和設施。

本條所列第(一)項、第(二)項行為,應當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第(三)項行為,應當經供暖管理單位批准;第(四)項行為應當經燃氣管理單位批准。

(1)接房違法嗎擴展閱讀

參照《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未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中搭建建築物、構築物的,或者擅自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牆上開門、窗的,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城市規劃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處罰。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四十條,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件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件的規定進行建設,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或者沒收違法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

影響城市規劃,尚可採取改正措施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罰款。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四十二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當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⑵ 開發商沒驗房、但要業主接房、這違法嗎

開發商交付條件是取得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住宅取得住宅入住許版可證才能具備業權主入住條件。
根據我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49條相關規定,開發商沒有提供政府相關部門的驗收和備案,沒有取得入住許可的證明文件是不得進行業主交付入住手續的,開發商的做法是違法行為,業主可以根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提供建設工程質量驗收合格證,是住宅的要求開發商提供住宅入住許可證,否則業主要求拒絕驗收房屋辦理入住手續,造成的違約損失由開發商承擔。
在施工期間,業主有權檢查自己專有部分的房屋施工質量,發現問題要求開發商整改,開發商要求業主入住的,業主可以憑開發商出具的房屋入住通知單向當地房地產主管部門投訴,由政府管理部門糾正開發商的違法行為。

⑶ 我在我原有的房上接房子屬於違法嗎

我在原有的層上加了一層算速法嗎

⑷ 業主沒有到物業辦理接房手續搶行橇門進行裝修違法嗎

當然是違法的,因為你。入住新房必須到物業辦理手續的。

⑸ 沒有經過同意擅自使用他房子違法嗎

根據《物權法》、《刑法》如該人未通過正常合法方式使用,屬於不當得利或侵佔;希望幫到你
概念
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並造成他人損失的法律現象。不當得利屬於事件,因為不當得利本質上是一種利益,與當事人的意志無關。
不當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財產利益;一方受有損失;取得利益與所受損失間有因果關系;沒有法律上的根據。
一、一方取得財產利益:
一方取得財產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實結果而獲得了或增加了財產或利益上的積累。受益人獲得的利益限於財產利益,即可以用金錢價值衡量的利益,精神利益不屬於這里的利益范疇。判斷受益人是否受有財產利益,一般以其擁有的財產或利益和如無與他人之間發生利益變動所應有的財產或利益總額相比較而決定。凡是財產狀況或利益較以前增加,或者應減少而未減少,為受有利益;既有得利又有損失的,損益抵銷後剩餘有利益的,也為受有利益。具體而言,取得財產利益主要表現為以下幾種形式:
1.財產或利益的積極增加,即通過取得權利、增強權利效力或獲得某種財產利益或義務的減弱而擴大財產范圍。包括:(1)取得財產權或其他財產利益,例如所有權、用益物權、債權、擔保物權、知識產權等。佔有在我國雖非一種權利,但通說認為佔有是一種具有財產利益性質的法律上的地位,通過佔有亦可獲得財產上的利益,故可因佔有而成立不當得利。(2)財產權的擴張或效力的加強,受益人在原有權利的基礎上擴張了行使權利標的范圍或效力范圍,也屬受有利益。如因第一次序抵押權消失而使後次序抵押權依次上升。(3)權利或利益上的限制或負擔消滅,如存在於所有物上的抵押權消滅,對所有人也屬一種得利。
2.財產或利益的消極增加,即因財產或利益本應減少而未減少所得的利益。包括:(1)債務的減少或消滅。債務人以其總財產為一般債權提供擔保,債務的減少或消滅,使債務人原本應履行債務的負擔減少或解除,對他而言,也是得利。(2)本應設定的權利負擔未設定。(3)勞務或物的使用。例如甲依據與乙簽訂的勞動合同為其提供勞務,後該勞動合同因違反勞動法而被宣告無效,乙因甲提供的勞務而受有利益。無合法權利擅自使用他人之物的人也因物的使用而受有利益。
二、一方受有損失:
僅僅有一方受有財產上的利益,而未給他人帶來任何損失,不成立不當得利。如甲投資興建廣場,鄰近乙的房屋價值劇增,乙獲有利益但未給甲帶來損失,乙對甲而言不成立不當得利。這里的損失,既包括現有財產或利益的積極減少,也包括應增加而未增加(可得利益)利益的喪失。對於後一種情形,受損人無須證明該項事實如未發生即確實可以增加財產,只須證明若無該項事實,依通常情形,財產當可增加,即為受有損失。也就是說,「應增加」的判定不必以其「必然增加」為必要,只要在通常情況下受損人的利益能增加即為「應增加」。如無權使用他人房屋,不管他人是否有使用該房屋或是否有出租房屋給第三人的打算,都可認為該房屋所有人受有相當於租金額的損失,因為他對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潛在價值受到侵害。
三、利益與損失的因果關系:
受益人取得利益與受損人所受損失間的因果關系,是指受損人的損失是由於受益人受益所造成的。但受損人的損失與受益人的受益,范圍不必相同,受益大於損失,或損失大於受益,均無不可,它隻影響受益人返還義務的范圍。並且,受損人所受的損失與受益人所得的利益,其形態也不必相同。如無權處分他人之物,受益的無權處分人獲得的是物的價金,而物的原所有人喪失的是該物所有權,但仍不影響不當得利的成立。
對於取得利益與所受損失間的因果關系,有直接因果關系說與非直接因果關系說之爭。直接因果關系說主張取得利益與受有損失必須基於同一事實發生,如果是基於兩個不同的事實發生,即使這兩個事實之間具有牽連關系,也不應視為具有因果關系。非直接因果關系說主張,取得利益與受有損失不必基於同一事實,只要兩者之間具有可依社會觀念認可的牽連關系,即如果沒有受益的事實,他方即不致受有損失時,則二者之間便具有了因果關系。這兩種主張在有第三人行為介入時,往往會產生截然不同的結論:如乙偷竊甲的現金,清償了乙對丙的債務,依據直接因果關系說,丙的受益是基於乙的清償行為,甲的受損是基於乙的偷竊行為,它們是兩個不同的事實,受益與損失間不具有因果關系。而依據非直接因果關系說,則受益與損失間因兩個事實上的牽連關系而具有了因果關系。通說認為,為了充分發揮不當得利對不公平的財產變動關系的調節作用,應采非直接因果關系的主張。因此,只要他方的損失是由獲得不當利益造成的,或者說沒有不當利益的獲取,他人就不會造成財產的損失,均應認定受益與損失間有因果關系。
四、沒有法律上的根據
取得利益致他人損失,之所以成立不當得利,原因在於利益的取得無法律上的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稱為「沒有合法根據」。無法律上的根據是指缺乏受利益的法律上的原因,而非指權利或者財產的取得沒有法律上的直接原因。對於無法律上的原因,有統一說與非統一說兩種主張。
主張統一說的學者認為,無法律上的原因應當具有統一的意義,對各種不當得利情形下的「無法律上原因」應以統一標准釐定,如財產或者利益變動違反公平或正義,或者違反共同生活的基本准則,在統一說下又有公平說及正法說、債權說及相對關系說、權利說等不同見解。
主張非統一說者認為,各種不同類型的不當得利有其存在的不同基礎,應區別不同類型的不當得利分別說明無法律上的原因,用統一的概念如違反公平正義加以說明不符合不當得利存在的實際情形。非統一說通常區分給付型不當得利與非給付型不當得利而說明無法律上原因的意義。如對於給付型不當得利,無法律上的原因是指欠缺給付目的(原因),而非給付型不當得利,無法律上的原因,是指無法律上的權利。
關於我國民法通則第92條規定的取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的具體含義,多數學者主張採納非統一說來界定無合法根據。
具體特徵根據有三:

① 雙方當事人必須一方為受益人,他方為受害人。
②受益人取得利益與受害人遭受損害之間必須有因果關系。
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即既沒有法律上、也沒有合同上的根據,或曾有合法根據,但後來喪失了這一合法根據。
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沒有合法根據或得知合法根據已經喪失後,有義務將已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害人。
不當得利依據不同標准可以作不同劃分,最基本的劃分是依據不當得利是否基於給付行為而發生,將其分為給付不當得利與非給付不當得利。
給付不當得利
給付不當得利,指受益人受領他人基於給付行為而移轉的財產或利益,因欠缺給付目的而發生的不當得利。這種欠缺給付目的既可以是自始欠缺給付目的,也可以是給付目的嗣後不存在,或者是給付目的不達。這里的給付目的,即給付的原因。給付者給與財產總有一定目的或原因,或為債務的消滅,或為債權的發生,或為贈與,這里的目的或原因就成了受領給付者受取利益的法律上的根據。如果由於某種原因,給付目的(原因)不存在或不能達到,那麼受領給付者的受有利益便會因為無法律上的根據而成為不當得利。
1.自始欠缺給付目的。指給付之時即不具有給付的原因,其典型為非債清償及作為給付的原因不成立、無效或被撤銷。非債清償是指沒有任何法律上的債務而以清償目的為一定給付的行為。如甲對於其已清償的欠乙的債務疏於注意又進行清償,乙所受的第二次清償,便構成非債清償的不當得利。但是依據我國民法通則及相關解釋,對於已過訴訟時效的債務為清償,債權人可以合法保有該清償利益,不構成不當得利。給付原因行為不成立、無效或被撤銷,在我國未採納物權變動無因性的立法原則的情形下,是否發生不當得利返還義務,存在分歧。有人主張,給付原因行為不成立、無效或被撤銷,財產所有權並未發生移轉,因而有關佔有人並無利益可言,喪失佔有的人可以依據所有權返還請求權追回財產,不成立不當得利請求權。但通說主張,此種情形下,佔有也賦予有關受領人獲得財產利益的法律地位,因而成立不當得利,發生不當得利請求權與所有權返還請求權的競合,受損人可以擇一行使。
在以下情形中,雖沒有給付原因,但排除不當得利的成立:
(1)履行道德義務而為給付。基於道德上的義務為給付行為符合社會道德觀念,一旦給付,即不得依不當得利請求返還。如對無撫養義務的親屬誤以為有撫養義務而予以撫養。對被撫養的親屬不得依據不當得利要求返還支出的撫養費。是否為道德上義務,應依一般社會觀念及當事人之間的關系、給付標的物的價值等情況認定。
(2)為履行未到期債務而清償。清償期到來之前,債務人並無清償義務,此時債務人的清償應是非債清償,但債權人的受領並非無合法原因,此時的清償也發生債務消滅的效果,故不發生不當得利。
(3)明知無債務而為清償。給付人明知無給付義務而任意為給付,不發生不當得利。但給付時作出保留如附有條件,或給付不以給付人意志為轉移的,仍成立不當得利。
(4)因不法原因而為給付。不法原因是指給付原因違反國家的強行法規范以及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如為清償賭債而為的給付。但不法原因僅存在於受領人一方時,不阻卻不當得利的發生。
2.給付目的嗣後不存在。是指給付時雖有法律上的原因,但其後該原因不存在,因一方的給付而發生不當得利。屬於這種不當得利的主要有:附解除條件或終期的法律行為,條件成就或期限屆滿,當事人一方因該民事法律行為受有另一方的給付;依雙務合同交付財產後,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的事由致一方不能為對待給付,該方所受的給付;合同解除後因先前生效合同而受領的給付。
3.給付目的不達。為實現將來某種目的而為給付,但因種種障礙,給付目的不能按照給付意圖實現的,受領給付欠缺保有給付利益的正當性,因而構成不當得利。如預期條件的成就而為附條件債務的履行,結果條件不成就,因而不達給付的目的。
非給付不當得利
非給付不當得利,是指基於給付以外的事由而發生的不當得利,包括人的行為、自然事件以及法律規定。人的行為,又可分為受益人的行為、受損人的行為和第三人的行為。基於這些事由構成不當得利的原因,是受益者無受其利益的權利,所以,非給付不當得利的「無法律上的原因」即為受益者無權利而受有利益。
1.基於受益人的行為。基於受益者的行為而發生的不當得利,主要指侵害他人權益而發生的不當得利,受益者的行為可以是事實行為,也可以是法律行為。前者如侵奪他人所有物或擅自佔有、使用、消費他人之物;後者如無權處分人將他人之物對於第三人為有效處分。在司法實踐中,基於受益人的行為而發生的不當得利主要有:
(1)無權處分他人之物。這又因無權處分是有償處分與無償處分、受讓人是善意與惡意而有不同的效力:無權處分人為有償處分,受讓人於受讓時為善意,受讓人因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物之所有權。無權處分人因有償的處分行為受有利益,構成不當得利。原所有人得就其所得利益請求不當得利返還。受讓人於受讓時為惡意,此時受讓人不能取得物之所有權,原所有人得對其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因無權處分人受有利益,所有人也得不行使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而向其請求不當得利返還。無權處分人為無償處分,受讓人於受讓時為善意,受讓人因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物之所有權,無權處分人因無償處分未獲有利益,不成立不當得利,如果無權處分人的行為構成侵權行為,原所有人得向其請求侵權損害賠償,如果其不構成侵權行為,依通說,原所有人得類推適用關於不當得利制度下第三人返還義務的規定要求,受讓人在無權處分人不能返還的范圍內負返還責任。受讓人於受讓時為惡意,此時受讓人不能取得所有權,原所有人得向其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2)無權使用或消費他人之物。如擅自在他人牆壁上張貼廣告牌,未經他人同意使用他人的度假屋等。無權使用或消費他人之物所得的利益多為節省自己應支出的開支的費用,受損人的損失則是因自己之物被他人使用而喪失了可能取得的利益,是一種應增加而未增加的利益,如前所述,這種利益不以必然增加為必要,只要在通常情形下可以增加即可。
(3)擅自出租或轉租他人之物。如甲與乙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後,承租人甲未返還房屋給出租人乙,而是將其轉租給丙,由此獲得的租金構成不當得利,乙可以向其主張不當得利的返還。
(4)侵害他人知識產權或人格權。如無權使用他人知識產權因使用而獲得利益的可以構成不當得利,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再如未經他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的姓名或名稱而獲得利益的,對權利人也構成不當得利。
受益者的上述行為在有故意或過失時通常也構成侵權行為,如未經他人同意使用他人的名稱構成了對權利人人格權的侵犯,受損者也由此享有對受益者的侵權損害賠償請求權,產生了不當得利請求權與侵權損害賠償請求權的競合,受損者可擇一行使。
2.基於受損者行為。這種不當得利以受損人為他人支出費用最為典型,如誤將他人的家畜當作自己的家畜飼養,誤以他人事務為自己的事務而管理。
3.基於第三人行為。基於第三人行為的不當得利主要有:債務人對債權的准佔有人(債權憑證持有人)清償,使債權消滅,致真正的債權人受有損失;債權的讓與人在讓與通知前,債務人對讓與人清償,致債權的受讓人有損害;第三人將甲的肥料施予乙的田地中等。
4.基於法律規定。基於法律規定的不當得利,是指在一定事實或行為發生時,法律不問當事人的意思,直接規定發生一定得利的效果。如在因附合、混合、加工而獲取被添附物所有權時,允許被添附物原所有人向受益者依據不當得利請求權主張以被添附物價值相當的利益返還。
5.基於事件。如甲池塘的魚因天降暴雨沖入乙的池塘;甲飼養的家禽吃掉乙的飼料等等,都是基於事件發生的不當得利。
不當得利作為債的發生根據之一,在受益人與受損人之間發生不當得利返還的債權債務關系。不當得利之債的基本內容便是受損人取得的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該項請求權以使得利人返還其所受利益為目的,非似相對人所受損害的填補為目的。所以,如果受益人的利益超過了受損者的損失,受益人只在損失的限度內,負返還義務;如果受益人的利益較受損者損失小,受益人也只於受益的限度內負返還義務,但受益人主觀上為惡意的,受損者得請求損害賠償。受益人的返還范圍因其善意或者惡意而有不同:
善意受益人的返還義務
善意受益人指於受益時不知其受益無法律上的原因的受益人。不知無法律上的原因,不以無過失而不知者為限,因過失而不知者,亦屬善意。善意受益人的返還義務的范圍以現存利益為限,現存利益的確定時期為受益人受利益返還請求之時,於此時非現有的利益,免負返還義務。受益人的返還義務以原物為主,當原物依性質或其他情事,如消費、消耗、出賣、被盜、遺失等不能返還時,於現存利益范圍內受益人應償還價額。
現存利益不以受益人取得利益的原形為限,原形雖發生變化,但只要其財產價值仍然存在或其代償利益仍然存在,即有現存利益。凡受益人的財產總額因取得利益而增加,且該財產總額增加尚存在,則可判定有現存利益存在。以下幾種情形都屬於現存利益:(1)原物以及利用原物(物或權利)衍生的其他利益,如法定孳息。但通說認為,受益者受領的孳息或使用利益,在某些情形下,無全部返還義務,如經受益者特殊經營能力而獲取巨大收益時,只須返還通常人一般可收取的平均利益。(2)受益人取得的利益經消費而不存在,但受益人因消費不當取得的他人利益而使自己節省的消費支出。(3)受益人取得利益原形不存在,但受益人因之取得的對第三人損害賠償請求權、保險金請求權、對價請求權等代償利益。如甲無合法原因取得乙的房屋,致使乙受有損失,甲嗣後又將該房屋賣給丙而獲得交換價金也為現有利益。不過此時,如果因為甲的非凡的交易能力,使該房屋的交易價格遠遠高於一般市場交易價格,通說認為甲只需按房屋的一般市場價格對乙返還其不當得利。
善意受讓人為取得利益或維持利益所支出的費用,可以在返還現存利益時,要求權利人償還有關費用或從現存利益中予以扣除。這些費用以為取得或保管、增加利益的必要、有益費用為限。因受領標的物的性質或瑕疵造成受領人的損害也可類推適用這一規則。
惡意受益人的返還義務
惡意受益人是指明知無法律的原因而取得利益的受益人。基於得撤銷而經撤銷的行為所為的給付,受領人知其撤銷原因的,也視為明知無法律上的原因。受益人於受領時不知其受益無法律上的原因,其後知曉的,自知曉之日起,成為惡意受益人。
惡意受益人負擔較善意受益人嚴厲的返還義務,應當返還其當初所受的一切利益、本於該利益所生的利益以及當初所受利益的利息。若惡意受領的利益不存在,不論其不存在的原因如何,受益人都應當如數償還,不得主張因利益不存在而免除償還義務。
惡意受益人為取得、保存增加該利益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可以向權利人主張償還,或從返還額中扣除;惡意受益人支出的有益費用,只能在現存的增加額限度內要求返還,或予以扣除。
惡意受益人依上述方法返還受損者利益,仍不足以彌補受損者損失時,惡意受益人應承擔賠償義務。此項賠償義務為一種特別賠償義務,不以受益人故意或過失為要件。
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見》對不當得利返還范圍的解釋,並未區別受益人為善意或惡意,而是規定:返還的不當利益,應當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當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勞務和管理費後,應當予以收繳。依據該解釋,不當得利返還義務的范圍僅限於原物及孳息,其他收益上繳國家。
第三人的返還義務
不當得利受領人將其所受領的標的物無償讓與第三人,則於受領人因此免除返還義務的限度內,第三人對受損失者負返還責任,這就是不當得利制度下第三人的返還義務。因為第三人所受利益,是由於不當得利受領人的讓與行為,第三人受有利益有法律上根據,與受損者之間不成立不當得利義務,但第三人無償取得利益,相對於受損者的受有損失,顯失公平,故惟有賦予第三人返還的義務才能實現對受損者的保護。
第三人的返還損失義務成立要件為:(1)受領人為無償讓與;(2)受領物為受領人應返還的物,不限於原物,原物孳息、代償物亦包括在內,如受領人將原物與他人交換的物贈與第三人,受損者對於第三人在原物價格限度內有返還贈與物的請求權;(3)受領人因無償讓與而免除返還義務。第三人的返還義務是以受領人的返還義務被免除為前提的,如果受領人仍有返還義務,第三人則無須承擔此義務。如受領人為惡意受領人時,由於其返還義務並不因受領利益不存在而免除,第三人無須負返還義務,但受領人無資力或死亡的,第三人仍須負返還之責。
與其他請求權的關系
(一)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與所有物返還請求權的關系
在乙方侵佔他人的財物,或者一方基於無效行為給付他人財物,標的物的所有權不發生轉移時,成立所有物返還請求權。同時因一方取得他人財物的佔有,佔有也是一種利益。在此情形下,發生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與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競合。因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為債的請求權,所有物返還請求權為物上請求權,所有,權利人應首先適用物上請求權的規定。但也不排除權利人得依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請求返還不當得利。
(二)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與侵權損害賠償請求權
不當得利請求權與侵權損害賠償請求權也可以發生競合。例如,侵害人因侵權行為而從中受有利益時,該受利益即是無合法根據下的不當利益,於此情形下即可成立不當得利。在發生不當得利請求權與侵權損害賠償請求權競合時,當事人得選擇行使何種請求權。
(三)不當得利請求權與違約損害賠償請求權
不當得利請求權與違約損害賠償請求權也可發生競合。例如,在雙務合同中,一方履行義務,而對方發生履行不能時,即可發生違約損害賠償請求權,也可發生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但若一方並未向對方履行義務,對方未受利益,就不能發生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另外,在一方給付有瑕疵的情形下,一般僅發生違約損害賠償請求權而不能發生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1]
①原物返還,即當原物尚存時,應返還原物。
②作價返還,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則可作價償還。
關於價額的計算方法,通說認為,當受益人所受利益為勞務時,其價額為勞務的通常報酬;當原物因附合而喪失所有權時,應以因附合對於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為標准;當原物因他人侵權而滅失時,應以受益人所得賠償額為限;當原物被消耗時,應以消耗時的市場價格為准。
返還不當得利,除返還原來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產生的孳息也應一並返還.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使他人受到損失,而自己獲得利益的行為引起的一種事實狀態,因不當得利而產生的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就是不當得利之債,其中取得不當利益的人叫受益人,是不當得利之債的債務人,負有返還不當得利的債務。財產受損失的叫受害人,是不當得利之債的債權人,享有請求受益人返還不當利益的債權。不當得利是引起債權債務關系發生的一種法律事實,因其引起此債完全是基於法律的規定,而不是基於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所以不當得利作為債的發生根據之一隻能是事件而不是民事法律行為。
利益獲得方返還不當得利的范圍受善意還是惡意的影響。
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①受益人為善意,即在取得利益時不知道沒有合法根據其返還利益的范圍以利益存在的部分為限,如果利益已經不存在,則不負返還義務。所謂現存部分,不應該只限於原物或原物的固有形態,如形態已改變,其財產價值仍存在或可代償,仍屬於尚存部分。
②受益人是惡意,即在取得利益時明知道沒有合法根據,其返還利益的范圍應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時的數額,即使該利益在返還時已經減少甚至不復存在也不能免除其返還義務。
③受益方在取得利益時為善意、嗣後為惡意的,其返還范圍應以惡意開始時存在的利益為准。
一.給付發生的不當得利:
1.給付的目的自始不存在;但在下列情形,當事人一方雖然沒有給付義務而為給付,另一方的的得利也不為不當得利:履行道德義務而為給付;為履行未到期債務而交付財產;明知無給付義務而交付財產;因不法原因而交付的財產(但是如果是單方面違法的,照樣構成不當得利,如綁架的贖金、黑社會的保護費等)。
2.給付的目的未達到;3.給付的目的嗣後不存在。
二.給付以外的不當得利:

不當得利
1基於受益人自己的行為而發生的不當得利。
2基於受損人的行為而發生的不當得利。
3基於第三人的行為而發生的不當得利。
4基於自然事件而發生的不當得利。
5基於法律規定而發生的不當得利。
1、不當得利的適用要有明確的條件。
2、要注意的是不當得利在法律適用上是「兜底條款」,在其他歸責不能適用時才適用該條款。
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屬於債權,沒有理由不適用於訴訟時效。時效期間的起算點仍為合同解除生效時。這也是它不同於合同無效場合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的時效期間起算點之處。[2]
不當得利之債的效力
不當得利成立後,在受益人和受損人之間產生債權債務關系,即不當得利之債。不當得利是不當得利之債的發生根據,而不當得利之債是不當得利的效力。
不當得利之債的內容就是受益人返還不當利益的義務與受損人請求返還不當利益的權利。所以,不當得利的基本效力為受損人的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
受益人的返還范圍因其是否為善意而有所不同,具體分為以下三種:
第一,受益人為善意時,即在受益人取得利益時不知道沒有合法根據時,其返還利益的范圍以利益存在的部分為限;如果利益利益已不存在,則不負返還義務。所謂現存利益,不限於原物的固有形態,如果形態改變,其財產財產價值仍然存在或者可以代償的,仍然屬於現存利益。
第二,受益人為惡意時,即在取得利益時,明知沒有合法根據時,其返還,利益的范圍應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時的數額,即使該利益在返還之時已經減少甚至不復存在,返還義務也不免除。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受益人明知其取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卻仍然置受害人的合法利益於不顧,法律對此沒有加以特別保護的必要。
第三,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時為善意,嗣後為惡意的,其返還范圍應以I惡意開始之時存在的利益為准。
不當得利與相關制度的關系
不當得利與民事行為、無因管理以及侵權行為等同為債的發生根據,但它們之間是不同的。
禕生效的民事行為取得的利益是合法的、正當的,當然不成立不當得利;如果民事行為無效、被獲得的利益移交本人,而是由自己佔有,構成不當得利。
侵權行為人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也可能從中得到利益,這種得利構成不當得利。
侵權行為人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的,也可能從中得利,這種得利構成不當得利。在這種情況下,產生侵權行為請求權與不當得利請求權的競合。

參考資料

1. 魏振瀛.民法(第四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571-571.
2. 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與訴訟時效 .華律網.2012-03-30[引用日期2012-09-21].

⑹ 無證房屋和違法房屋兩者有什麼區別

一般沒經過抄批准建設的房屋都可以襲認定為違法房屋。但因之前各種原因導致全國各地都有沒有手續的已經建完的房屋,包括部分小產權房。這些房屋是無證房屋,但各地政府也不敢直接給認定違法房產進行拆除。如果被認定違法房屋的,一般就出局限期整改措施自行拆除,或主管部門直接進行拆除了。

⑺ 住宅房做民宿違法嗎

民用住房轉變為商業用房必須經過其他業主的同意並需要在相關的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民宿房沒有合法手續繼續經營就是違法行為。

對於非法民宿,居民可以收集線索提供給公安機關進行取締。

如果難以收集線索,針對民宿旅客的擾民行為,居民也可以向物業反應,讓物業進行勸阻。

在物業無法阻止的情況下可以進行報警。對於民宿經營者,建議一定要經過合法程序,並徵得其他業主同意。

即便民宿取得合法手續,經營者也應該對入住者進行身份核實、登記,同時簽訂入住協議,防止對其他居民造成干擾。

(7)接房違法嗎擴展閱讀:

簡介

民宿(潮宿)是指利用自用住宅空閑房間,結合當地人文、自然景觀、生態、環境資源及農林漁牧生產活動,為外出郊遊或遠行的旅客提供個性化住宿場所。

除了一般常見的飯店以及旅社之外,其它可以提供旅客住宿的地方,例如民宅、休閑中心、農庄、農舍、牧場等,都可以歸納成民宿類。

而民宿的產生是必然的,並不偶發於日本或台灣,世界各地都可看到類似性質的服務,民宿這個名字,在世界各國會因環境與文化生活不同而略有差異,歐陸方面多是采農庄式民宿(Accommodation in the Farm)經營,讓一般民宿能夠舒適地享受農庄式田園生活環境,體驗農庄生活;加拿大則是采假日農庄(Vacation Farm)的模式,提供一般民宿假日可以享受農庄生活;

美國都多見居家式民宿(Homestay)或青年旅舍(Hostel),不刻意布置的居家住宿,價格相對飯店便宜的住宿選擇;英國則慣稱Bed and Breakfast(BNB),按字面解釋,意謂提供睡覺的地區以及簡單早餐,索費大多每人每晚約二、三十英鎊,視星級而定,當然價格會比一般旅館便宜許多。

類型

國家旅遊局發布了《旅遊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明確規范了民宿行業標准,規定了旅遊民宿的定義、評價原則、基本要求、管理規范和等級劃分條件。《旅遊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於2017年10月1日起實施。

旅遊民宿是利用當地閑置資源,民宿主人參與接待,為遊客提供體驗當地自然、文化與生產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設施。

旅遊民宿分為二個等級,金宿級、銀宿級。金宿級為高等級,銀宿級為普通等級。等級越高表示接待設施與服務品質越高。潮宿(潮流民宿是精選的民宿,具有品質、服務、管理等特點)指金宿級的高等級民宿。

⑻ 擅自把房屋用途更改算違法嗎

違法。

房屋的使用性質是以房屋的特定用途來劃分的,主要分為以居住生活為用途的居民住宅用房和以商業經營為用途的經營性用房。對於住宅用房能否改為以商用為目的經營性用房,法律有明確規定。

我國《物權法》第77條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

根據該條規定,業主不得隨意改變住宅的居住用途。如果需要改變住宅的用途,首先要遵守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規定,如要符合國家衛生、環境保護的要求,符合城市規劃的要求等,並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其次還要徵得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這里的「利害關系業主」就是指相鄰的業主,因為業主改變住宅房屋用途,將對他們的生活產生直接影響。以上兩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才能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

(8)接房違法嗎擴展閱讀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條規定,依法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當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臨時使用土地期滿拒不歸還的,或者不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國有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交還土地,處以罰款。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十七條規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須取得出讓方和市、縣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後,受讓人改變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須取得原出讓方和市、縣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⑼ 群租房違不違法,違的是什麼法

嚴格說,群租房是違規,違反法規的規定。

如《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第35條規定:租房不得破壞原有結構,不得改變用途;至少以一間房間為出租最小單位;租房內人均面積不得小於5平米等。

如果發現群租房可以去當地房管部門投訴。其他地方應該也有這樣的租賃條例。

(9)接房違法嗎擴展閱讀:

租房的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

(一)多了解一下當地的地理位置和租賃市場情況。

如大致的租房價格,出租的熱點位置在哪裡,自己想要租房的位置的周圍環境如何,方圓一帶的價位如何,有哪些公共交通設施。

(二)分析一下自己的需求情況。

是位置最重要還是價格最重要,如果找不到滿意自己的房子,可以考慮交通便利但位置相對較遠的房子。

(三)陌生的環境去租房,最好通過中介機構。

因為中介機構可以提供非常完備的租賃合同,有利於保護您的合法權益,但是在選擇中介公司的時候,也請您事先了解一下中介公司的可靠度和信譽度,在多方收集了中介公司相關信息的情況下,選擇一家或兩家可靠的,在自己親自接觸後,再決定是否可以委託。

租二手房

(一)轉租必須取得出租方書面同意

不管是「轉租」或「承租權轉讓」,都要徵得出租方書轉租必須取得出租方書面同意。房屋轉租的期限是否超過出租人與轉租人之間原合同的租賃期限。

(二)核實出租方與產權證書登記的所有權人是否一致;查詢該房屋是否設立抵押;房屋是否已經被他人注冊營業執照

如果出租方非產權人,應要求出租方提供其有權出租房屋的證明;如果房屋出租後設立抵押的,該租賃關系不受影響;如果房屋已被他人注冊營業執照,而營業執照仍未注銷的,會導致我司無法辦理營業執照。

(三)查詢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

查詢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同時還要明確該房屋是否系違章建築。如系違章建築的,將面臨拆遷等問題,有可能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熱點內容
影視轉載限制分鍾 發布:2024-08-19 09:13:14 瀏覽:319
韓國電影傷口上紋身找心裡輔導 發布:2024-08-19 09:07:27 瀏覽:156
韓國電影集合3小時 發布:2024-08-19 08:36:11 瀏覽:783
有母乳場景的電影 發布:2024-08-19 08:32:55 瀏覽:451
我准備再看一場電影英語 發布:2024-08-19 08:14:08 瀏覽:996
奧迪a8電影叫什麼三個女救人 發布:2024-08-19 07:56:14 瀏覽:513
邱淑芬風月片全部 發布:2024-08-19 07:53:22 瀏覽:341
善良媽媽的朋友李采潭 發布:2024-08-19 07:33:09 瀏覽:760
哪裡還可以看查理九世 發布:2024-08-19 07:29:07 瀏覽:143
看電影需要多少幀數 發布:2024-08-19 07:23:14 瀏覽: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