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分租借物
發布時間: 2020-12-23 10:25:52
適用《條例》第七條二款,繼而造成錯誤責任認定
㈡ 租借證照己被行政處罰,紀委監委還會處理嗎
行政處罰跟違反黨規黨紀的處罰不是一回事。如果同時違反了黨規黨紀,肯定還得處理。
㈢ 在隊員不知情的情況下,隊長簽訂的土地租用合同是否有效
農村復集體所有土地承包需要經過農制村集體組織協商同意,隊長沒有權力處分集體土地,其簽的合同無效。村委也沒有經過集體討論決定就轉包他人,屬於無權處分,合同也是無效的。
隊長說合同簽過了,不能改了,在法律上是沒有法律意義的。村民完全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拆除廠房,返還土地;或者要求按照土地正常價格承包,合理分配承包金。
只要法院沒有收黑錢,肯定可以勝訴的,在法律上會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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