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地點連續違章
A. 連續2天在同一地點的違章怎麼算
算兩次違章,只有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同一違章行為,才能只算一次。
B. 車子在同一地點違停,罰單可以連續貼嗎
同一時間,同一地點不能重復處罰,如果是車輛被處罰後開走了,又開回來,是可以繼續處罰的,如果被貼了兩張罰單,可以找到車輛未移動的證據,進行行政復議。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四條 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2)在同一地點連續違章擴展閱讀: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2、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3、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4、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5、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6、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C. 在同一地點連續違反交通規則的怎麼處理
1、根據《江蘇省公安機關執法告知服務制度實施細則》第六條第三項之規定「除違反信號燈通行和高速公路限速規定的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外,對一個記分周期內同一車輛在同一監控點的同一種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被電子監控設備記錄達3次尚未處理的,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3個工作日內,向該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或駕駛人寄發《電子監控設備記錄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告知單》。對非本轄區車輛不受以上3次限制,但違法行為在時間、地點上有一定規律的,應當及時派員到監控點現場查處」。
2、根據《江蘇省公安機關執法告知服務制度實施細則》第八條之規定「除違反信號燈通行和高速公路限 速規定的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外,對一個記分周期內同一車輛在同一監控點的同一種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被電子監控設備記錄達3次尚未處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未寄發《電子監控設備記錄交通安全違法行 為告知單》的,其後對同一車輛在同一監控點的同一種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同時,《細則》 第十條第三款也規定「因機動車所有人、駕駛人未依照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向公安機關登記 、備案,及時辦理住址、通信聯絡方式變更手續,造成告知單無法送達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寄發告知單後,視為已經告知。」
D. 同一個地方多次同樣的違章怎麼處理
同一天,同一道路,同一個管轄交警隊的多次違章,可以只取最嚴重的的一次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
第二十三條規定: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4)在同一地點連續違章擴展閱讀:
公司車輛違章,應該由違章時的實際駕駛人去處理,就是俗話說的「誰開車誰負責處理違章」。處理所需資料如下:
1、違章車輛行駛證原件;
2、駕駛人身份證原件;
3、駕駛人駕駛證原件;
4、駕駛人本人到場。
備齊以上四種資料,直接去車管所或交警隊服務大廳拿號排隊處理即可。以上是單位車輛違章處理辦法
參考資料: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E. 同一地點多次違章怎麼處罰
同一個地方多次同樣的違章,處理時會根據違章通知書的情況,逐張處理,如果是每次違章罰100元,那麼3次違章就罰300元。
在同一天,同一地點,當事人的同一違法行為,雖然都是違章但是不會記兩次違章,而是選擇嚴重的那個處罰。
(5)在同一地點連續違章擴展閱讀:
多次違章的處理依據: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應當及時糾正。應當依據事實和本法的有關規定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予以處罰。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記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除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以下簡稱記分)制度,記分周期為12個月。
對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該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並接受考試。
F. 同一地點同一違章多次罰款怎麼辦
1、同一地點同一情況很多次違章被拍,說明你在該地點多次違章,及時去繳納罰版款就可權以的。
2、《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中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額等規定,最高可加處1倍罰款。同時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
3、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4、需要提示的是,無論是現場處罰還是非現場處罰(即違法停車貼條、電子警察攝錄等),只要交管部門已對該違法行為進行裁決,駕駛人就應該按照「處罰決定書」規定時間在15日內去繳納罰款,否則就會因逾期被加處罰款,同時,記分還可能會被轉入下一個記分周期。
G. 同一地點多次(三次以上)相同違章可以申訴嗎申述成功罰幾次違章
同一地點,違章3次,罰三次款。違章是以次統計的,與時間、地點沒有關系。可參照《江蘇省公安機關執法告知服務制度實施細則》
第六條除交通執勤民警已當場簽注告知的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過郵寄告知單等方式提供執法告知服務:(三)除違反信號燈通行和高速公路限速規定的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外,對一個記分周期內同一車輛在同一監控點的同一種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被電子監控設備記錄達3次尚未處理的,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3個工作日內,向該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或駕駛人寄發《電子監控設備記錄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告知單》。
第八條除違反信號燈通行和高速公路限速規定的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外,對一個記分周期內同一車輛在同一監控點的同一種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被電子監控設備記錄達3次尚未處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未寄發《電子監控設備記錄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告知單》的,其後對同一車輛在同一監控點的同一種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不予處罰。
H. 在同一地點被拍多次扣分可以申訴嗎
是可以申訴的,原因抄依據是:
1、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七條:機動車駕駛人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後,經依法裁決變更或者撤銷原處罰決定的,相應記分分值予以變更或者撤銷。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一章的相關規定,行政訴訟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使國家行政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所實施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法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並做出裁判,從而解決行政爭議的制度。
(8)在同一地點連續違章擴展閱讀:
相關規定: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提出行政訴訟要符合必備的條件。起訴時,原告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說明起訴理由、事實和根據等。
人民法院接到起訴狀後,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應對起訴狀進行審查,審查起訴是否符合法定條件、起訴手續是否完備、起訴狀內容是否明確等,並應當在七日內,做出立案受理的決定或者不予受理的裁定。原告對裁定不服,可以提出上訴。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