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成本低廉
Ⅰ 第一次非法營運罰款多少
分析如下:
非法營運第一次是要罰的,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第六十三條規定對沒有車輛營運證又無法當場提供其他有效證明的車輛予以暫扣。也就是說道路運輸管理之後或交通運輸執法機構可以扣你的車。
2、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條經營的;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 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道路運輸管理工作規范》、《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轉發國務院法制辦關於明確對未取得計程車客運經營許可擅自從事經營活動實施行政處罰法律依據的復函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國家並沒有對「非法營運」這一概念作出明確解釋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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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營運危害
一、偷逃國家稅費,損害國家利益。據不完全統計,單台「黑車」僅每年偷逃國家各種稅費就達1.7976萬元。
二、影響城市形象和發展。為降低營運成本,「黑車」多為報廢車,或改裝、拼裝的殘破車輛,影響我市改革開放的形象和城市的發展,是城市「視覺污染」。
三、造成不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因其運營成本低廉,侵害了合法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四、侵犯乘客的合法權益。「黑車」的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在營運中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或服務糾紛,乘客投訴無門,其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
五、影響行業穩定。非法營運現象擾亂了客運市場正常的經營秩序,搶奪市場份額,對合法經營者造成極大的沖擊,合法從業人員對此反響極大,是行業不穩定的重大隱患。
六、引發社會問題。因為共同的利益關系,一些不法車主糾集在一起相互「照應」、「幫忙」,形成團伙、幫派,劃分「勢力范圍」,甚至受惡勢力操縱,以排擠其他客運車輛及逃避檢查。產生了諸如:內訌、與其他客運車輛、乘客經常發生沖突,甚至暴力抗法等諸多社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