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違規理財案例
❶ 銀行理財經理違規銷售產品會坐牢嗎
看造成的後果了,沒有損失應該不會,損失太大或者銀行能承擔的,應該就不會坐牢
❷ 銀行理財違規操作怎麼賠償
這個要按照當時的章程,或者通過法律進行解決
❸ 有銀行理財賠本的案例么
案例一:
工行對2012年初市場的判斷是震盪向上,預計上證指數將上移至2600-2800點。因此,這款原本就已經嚴重虧損的「基金股票雙重精馴產品,2012年只買了股票,完全拋棄基金。
曾創造「最賺錢銀行」稱號的工行,如今旗下銀行理財產品成為「虧損王」。「基金股票雙重精選1號人民幣理財產品「成立5年來就一直處於虧損狀態,截至2012年11月23日,該產品單位凈值為0.5437元,虧損比例高達45.63%,一舉成為銀行理財產品市場的「虧損王」。
案例二:
根據光大銀行日前披露的「同享二號」中華精選投資理財組合的月度投資報告,該款成立於2007年10月31日的理財產品,最新的單位凈值為0.7029元,運作以來已經虧損29.71%。
也就是說,一位客戶5年前如果花10萬元購買了該理財產品,現在不僅毫無收益,而且本金也只剩下7萬元左右。
光大銀行這款產品近年來的投資報告顯示,該產品僅僅在開始運作的頭兩個月里獲得了正收益,從2008年1月31日起,該款產品就踏上了「虧損的不歸路」。
數據顯示,2008年1月31日該產品單位凈值為0.8952元,虧損10.48%。2008年10月31日,該款產品單位凈值只剩下0.5149元,虧損幅度高達48.51%,近乎腰斬。迄今該款產品已經經手了三任投資經理,但虧損的局面依然無法扭轉。
❹ 我是銀行做理財工作的,說我不能理它行的理財產品,並稱我違規違紀
私人投資行為,關領導P事
我自己的客戶我還有介紹到別的銀行做理財的呢
要讓客戶賺錢,才能留的住客戶啊
❺ 銀行工作人員推銷第三方理財產品是不是違法
銀行工作人員推銷第三方理財,這肯定是經過他們公司的經理允許的,並不屬於違反行為,因為人家也沒有讓你強買強賣
❻ 買銀行理財產品到目前為止有沒有本金血本無歸的案例
1、有;去年11月底,幾十名投資者突然發現,他們在華夏銀行上海嘉定支行內購買的一種理財產容品,到期後竟然血本無歸,涉案金額上億元。目前這一事件取得了重要進展,客戶已經拿回了全部本金。投資人稱,已與一家名為中發投資擔保的公司簽署了轉讓協議,這家公司是投資人購買的中鼎財富理財產品的擔保公司。
2、風險由低到高依次是:
國債---銀行存款---銀行理財產品----貨幣基金-----股票、混合基金等---股票
建議根據自己對風險的承受力來選擇產品;
❼ 銀行賣保險理財違規嗎
依據銀監會2010年頒布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合規銷售與風回險管理的通知》,明答文禁止了銀保駐點銷售,要求商業銀行不得允許保險公司人員派駐銀行網點,通過商業銀行網點直接向客戶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員,應當是持有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的銀行銷售人員。
❽ 如何解讀「嚴禁銀行理財資金違規進入房地產領域」
要嚴控房地產金融業務風險,嚴格執行房地產貸款業務規制要求和調控政策;審慎開版展與房地產中介權和房企相關的業務;規范各類貸款業務管理,嚴禁違規發放或挪用信貸資金進入房地產領域;加強理財資金投資管理,嚴禁銀行理財資金違規進入房地產領域;加強房地產信託業務合規經營.
❾ 代客理財案件
"以前賺錢客戶有分成給我,打到銀行卡", 憑此可初步證明形成委託理財法律關系。「給客戶推薦股票,用手機發簡訊推薦,只說會漲,未做收益保證;」,只說會漲就是收益保證。有法律責任。責任多大依法院審理後裁量決定。凍結的銀行卡不要了,也不能結束此案件。拒絕應訴,將缺席判決,可能對你更不利,因你未積極抗辯。
❿ 銀行理財業務有哪些違法違規行為
1、違規承諾收益;
2、違法高息攬儲;
3、違規進入股市;
4、違規進入房地產行業;
5、未向投資者充分揭示風險;
6、銀行員工個人違法犯罪(飛單);
7、違規以獎品吸引客戶辦理理財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