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按指紋
① 指紋偽造是否犯法
肯定可以告得贏他,他都這樣了,受懲罰肯定的,你還替他著想啊,真好。 直接上訴 這屬於偽造他人簽名 是要負責的 偽造簽名的罪名應該挺嚴重的。
② 單位指紋打卡向員工索要指紋是否違法
不違法的。
指紋考勤機實現人、地、時三者合一,去除考勤虛假,為公司省去不必要的加班費用付出。對企業職員的人事出勤進行公正合理並有效、科學的管理已成為各單位面臨的現實課題。
一套指紋考勤系統主要由指紋考勤機和考勤軟體組成。指紋考勤機識別用戶指紋,准確記錄員工到崗以及離崗時間,通過考勤軟體,管理員可以對指紋記錄和考勤記錄等數據進行管理,以及設置相關的參數等。
指紋考勤系統相比較於傳統的考勤方式,在效率和安全方面都有著優勢,指紋考勤識別到每個員工准確的生物特徵,而且對代替打卡的現象能起到較好的抑製作用,有利於規范企業的考勤秩序和創造良好的考勤環境,保障社區安全。
(2)違法按指紋擴展閱讀:
根據《憲法》:
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第三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根據《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第二百五十二條 隱匿、毀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三條 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竊取財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 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上述信息,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③ 與公司簽合同按了指紋,指紋如果泄露被盜用違法怎麼辦,我會承擔什麼責任
這還要看你是否有過錯,如果沒有就不用負法律責任。
④ 治安案件涉嫌違法者被公安傳喚,警察會拍三面照,採集指紋、DNA嗎
治安案件涉嫌違法者被公安傳喚,警察會拍三面照,採集指紋、DNA。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八十三條對違法嫌疑人,可以依法提取或者採集肖像、指紋等人體生物識別信息;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吸毒、從事恐怖活動等違法行為的,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等規定提取或者採集血液、尿液、毛發、脫落細胞等生物樣本。人身安全檢查和當場檢查時已經提取、採集的信息,不再提取、採集。
(4)違法按指紋擴展閱讀:
治安案件涉嫌違法採集指紋、DNA的案例:長嶺:DNA信息比對破兩案
長嶺縣拘留所重視信息採集工作,做到圖像採集、指紋採集、字跡採集及DNA四個必采,近日,利用口腔DNA信息採集技術,先後偵破兩起刑事案件。
民警在對剛入所因毆打他人被行政拘留的林某某採集信息後比對後,發現其與財校練歌房強奸案嫌疑人具有同一性,經過辦案單位反復核實,確定了林某某為嫌疑人,案件得到迅速偵破。
拘留所民警在採集比對無證駕駛人員汪某某入所DNA時,偵破了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區公安分局受理的一起強奸案。
⑤ 指紋考勤採集指紋違不違法
違法,指紋考勤前提要提取指紋,除了公安機關破案需要是行使這種權利,其他人行使提取指紋根本無法律依據。 而指紋、虹膜等都屬於個人的獨一無二的生物識別信息,即屬於個人信息范疇,和我們的電話、地址等個人信息一樣,亟待正在起草的《個人信息保護法》的保護。 法律保護公民的個人信息,這也是各國的通例。比如英國1998年的《數據保護法》規定:個人信息包括生物信息均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儲存、使用個人信息,都必須經過責任部門批准和本人同意。2003年實施的新版《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29條中,首次規定消費者的個人信息包括姓名、指紋、血型、病史等,並作為隱私權納入人格權范疇。無論依據個人信息法的保護,還是按隱私權保護,指紋都是個人私權利,而不受公權的必然管轄,除非有明確法律依據。 留指紋本身就帶有屈辱、「有罪推定」的意味,在法治社會里都會被抵制。比如,法國是提取指紋的鼻祖,這個制度始於法國大革命時期,二戰之後隨著人權意識的興起,身份證上留指紋的規定備受指責。1981年,法國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為證明身份,且經法院檢察官及預審法官發出傳票後,檢調人員才可以向民眾或可疑分子要求印證指紋及照相。 不過,近年來由於恐怖主義的問題,各國對留指紋放寬了口徑,比如現在辦英國的簽證,都要採集指紋,這算不算對人權的侵犯呢?問題是這是針對外國人的,而不是本國公民的義務,人家提防的是外人
⑥ 單位或個人採集指紋合法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居民身份證登記的項目包括指紋信息,公回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答居民身份證,應當登記指紋信息。據此,公安機關辦理身份證採集指紋信息是合法的。其他單位和個人採集指紋信息,缺乏法律依據。
⑦ 請問單位要職工按指紋簽到到是否侵犯隱私權是否違法
我國法定基本人權包括:人格權、肖像權、生命健康權、受教育權等等。但是沒有隱回私權,而且隱私答權的范圍沒有明確的定義。指紋採集在國外也不是你所謂的人權,相反採集指紋是社會信息採集的必要步驟,警察要採集你的指紋血液樣本你同樣不能拒絕。由於我國個人信息採集制度沒有建立,所以企業可以根據合法的方式對員工進行人事管理,不同意這樣的管理方式的話可以拒絕為期勞動。《勞動法》保障的是你的勞動自由,而不是被管理的方式自由。
⑧ 隨便採集指紋算不算犯法
指紋是公民的私人信息,沒經過合法的批准或合法部門(如公安局,國家安全部)審核,
私人是不能隨便採集的.這可能會危害到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