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行拆房違法
Ⅰ 政府可以強制性拆房么
政府可以強制性拆房屋。房屋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經協商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同時經過一方當事人向被拆遷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地局申請行政裁決後,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沒有在行政裁決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搬遷的,可以依法強行拆遷房屋。
法律上可以強拆房屋范圍:
(一)對於違法建築物、構築物和設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組織強拆;
(二)對於作出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經人民法院裁定準予組織強拆;
(三)依據《行政強製法》第三十四條「行政機關依法作出行政決定後,當事人在行政機關決定的期限內不履行義務的,具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依照本章規定強制執行。」
(四)對於違法建築物、構築物和設施、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已作出徵收補償決定國有土地上的房屋經過司法訴訟,已產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組織強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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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門強拆的條件規定:
(1)房屋拆遷首先相關拆遷文件要齊全。(建設項目批准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權批准文件;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辦理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存款證明等;)
(2)房屋拆遷需要有《拆遷許可證》,拆遷公告(現公布)。(30日內進行審查,頒發拆遷許可證。)
(3)房屋拆遷的拆遷人委託評估【發送評估報告及通知(5日)】。(評估委員會由三名以上國家注冊的房地產估價師組成。)
農房拆遷補償的組成:
1、房屋補償。對房子本身的補償,具體如上。
2、院內土地補償。對宅基地院內的土地補償。
3、院外小菜地補償。對宅基地院外小菜地的補償。
4、裝飾裝潢補償。吊頂、地板、門窗、牆紙、牆磚、吊燈、馬桶、灶台等。
5、地上(下)附著物補償。禽舍、水井、地坪、院牆、院內花草樹木、空調、水電表移裝、鋁合金等。
6、異地安置補助費。每戶2萬元,包括宅地、配套設施、租房費等。
7、搬家費。搬家產生的車輛費。
8、搬遷獎。對積極響應搬遷的農戶給予的獎勵。
Ⅱ 強行拆遷合法嗎
所謂的強制拆遷,是指房屋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經協商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經一方當事人向被拆遷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地局申請行政裁決後,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沒有在行政裁決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搬遷的,依法強行拆遷房屋的行為。
強遷有兩種方式:
(1)行政強遷,經區、縣房地局申請,由區、縣人民政府責成區、縣房地局和公安機關等有關機關部門實施的強遷,根據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實施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現已取消。
(2)司法強遷,由區、縣房地局向人民法院申請,由人民法院實施的強遷。
目前行政強拆已經被立法禁止,唯一合法的拆遷方式只有司法強拆,未經法院行政裁決做出的拆遷均為非法拆遷。因此,被拆遷人切不可相信拆遷辦或者政府部門拆遷就合法的言論,在遭遇除司法強拆之外的其他非法強拆時,建議被拆遷人及時報警,並聘請專業拆遷維權律師代理訴訟。
實施強遷的同時,拆遷人對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的補償安置同時實施。通常情況下,合法的強制拆遷,應當考慮以下因素:
1、拆遷人應當依法辦妥拆遷手續,如拆遷許可證等。
2、拆遷公告規定的拆遷期限已屆滿:
(1)補償安置協議、裁決所定的拆遷期限已經屆滿;
(2)主管部門或人民法院簽發的公告指定的搬遷期限已屆滿。
3、被拆遷人無正當理由拒不搬遷的。
4、經多次勸解,做思想工作仍不能奏效的。
5、拆遷人須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提供拆遷安置用房、周轉用房,被拆遷人拒絕接受的,拆遷人可以申請提存,以保證被拆遷人獲得權利的補救。
6、拆遷人已經為被拆遷人做了必要的安置和補償,被拆遷人無正當理由在拆遷公告規定的期限內仍拒絕搬遷,此項條件是強制執行的前提條件。
7、在實施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向公證機關辦理被拆除房屋有關事項的證據保全。證據保全目的是使其能證明被拆除房屋基本情況的原始證據事實不會因拆除等原因而消滅或破壞,一旦事後發生糾紛時可以及時查詢。
Ⅲ 弱弱的,問一句,個人強行拆除別人家的房子,會不會犯法
這個事情肯定是涉嫌觸犯法律的,強行拆了人家的房子不是小事情,這個事情十有八九已經觸犯了我們國家的法律,當然,我們還不清楚你那個究竟是什麼情況,如果要確切判斷的話還需要更多的證據。
Ⅳ 強行拆除別人的房屋,請問犯法嗎應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如果該房屋復是你合法居住的房屋制,不支付任何補償不依照法定程序就強行拆遷的話,這是屬於違法的。我國《物權法》明確規定了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徵收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物權法》
第四十二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可以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
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等費用,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徵收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徵收補償費等費用。
Ⅳ 如果暴力反抗拆遷,將要承擔哪些違法責任
可能涉嫌妨害公務或者尋釁滋事罪。建議採用司法途徑維護權益。
Ⅵ 強行拆遷是不是都違法
國家不允許政府強行拆遷,但是在一定情況下,政府可以申請法院強行拆遷。內
如果是政府批準的容那就是合法的。
1、對於違法建築物、構築物和設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組織強拆。
2、對於作出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經人民法院裁定準予組織強拆。
3、依據《行政強製法》第三十四條行政機關依法作出行政決定後,當事人在行政機關決定的期限內不履行義務的,具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依照本章規定強制執行。
4、對於違法建築物、構築物和設施、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已作出徵收補償決定國有土地上的房屋經過司法訴訟,已產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組織強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