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掛戶違法
㈠ 國家有沒有明文規定空掛戶必須遷走。不允許掛戶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國家對空掛戶口政策根據我國《戶口登記條例》版第6條的規定,每個公權民都可以在一個常住戶口所在地登記為常住人口,空掛戶口,是允許的。
空掛戶人員可以把戶口遷回原籍,遷移步驟如下:
1.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2.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3.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4.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5.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6.戶政科簽發《准遷證》。
7.持《准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並開遷移證。
8.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1)空掛戶違法擴展閱讀:
90年代買賣戶口所引發的詞彙,就是本來是個農村戶口等情況,然後花了若幹人民幣買了一個城市的戶口,由於自己在那個城市裡沒有住房、沒有可以落戶的地方,於是派出所就給你編一個虛無的地址,將你的戶口落在那個地址上,辦理身份證。
原來戶口在單位集體,後來檔案調走,只有戶口在單位集體戶上的情況也叫做空掛戶。
㈡ 關於空掛戶拆遷補償的問題。、
所謂空掛戶,是指只有戶口在其住址,而落戶人實際卻不居住在這一住址的現象。真正的空掛戶,由於落戶人基於某種便利的需要而將戶口遷入,但實際並不跟落戶的集體經濟組織產生實際關系,因此,遇到征地拆遷,這些空掛戶是不能獲得補償的。但問題的關鍵是農村不少所謂的空掛戶,實際上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空掛戶,比如一些地方村委會為了避免參與分配本村集體利益,就與上門女婿,投靠親友的老人,本村外嫁或離婚的婦女及其子女等簽訂「空掛戶」協議,讓他們承諾不參與集體利益的分配,這樣的協議是違法的,侵害了被拆遷人的合法權利,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撤銷。
㈢ 打民事官司,戶口屬於空掛戶口名下沒房子,打官司根據什麼到指定法院管轄
對於這個問題,那是無沒有關系的,因為即使是空管戶口,但是你的戶口還是在這個地區,那麼你就可以在這個地區起訴的。
㈣ 空掛戶的具體標準是什麼
「空來掛戶」並不是正式戶口,源究竟「空掛戶」與常住戶口相比有什麼區別呢,為此,記者通過電話采訪了昌吉市榆樹溝鎮派出所負責人,負責人告訴記者,「空掛戶」只是一種地方土政策,它並不符合法律規范:「這是前幾年,當時這里民工比較多,這樣,我們每年給他們辦暫住證都非常麻煩,再一個他們自己也想在這個地方落戶,這樣辦的「空掛戶」。「空掛戶」這種叫法其實也不規范,還是屬於一種常住戶口、農業戶口 。」
㈤ 法律上允許空掛戶嗎
沒有強制性規定。
原則上不允許。
但在現實中存在空掛戶。
㈥ 戶口空掛是否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回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答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