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合交警處理違法嗎
『壹』 交警說不配合執法亂開罰單,怎麼辦
可以到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或者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投訴交警。
1、公安機關內交通容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的行政執法活動,應當接受行政監察機關依法實施的監督。公安機關督察部門應當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執行法律、法規和遵守紀律的情況依法進行監督。
2、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下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執法活動進行監督。
3、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執行職務,應當自覺接受社會和公民的監督。
4、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不嚴格執法以及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檢舉、控告。收到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依據職責及時查處。
『貳』 交警傳喚配合調查不去的後果
交通違法未處復理是怎麼回事?
最佳制答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九條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一百一十條 執行職務的交通警察認為應當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給予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可以先予扣留機動車駕駛證,並在二十四小時內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
『叄』 交通事故認定已出來,對方不配合來簽字,如果超過15天了對方還是不來配合,交警怎樣處理
警方會走責任方鑒定,需要15天。對方不簽字不影響責任認定書的效力,責任書的效力: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製作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證據使用。
即,簽字只是代表當事人簽收,不簽字不會影響它作為證據的效力。
一、處理方式:
出了事故認定書之後,不管對方是否拒簽,交警部門作出的交通事故認定書都是生效的。此時一般處理如下:
1、可以先主動與對方聯系協調賠償事宜,說明利害關系,爭取達成賠償協議。
2、如果對方不予理會或者達不成協議,可以直接拿交警部門作出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到當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一般都會按照交通事故認定書來劃分賠償責任。
二、關於提車:
出具認定書之後,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八條規定需要在五日內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所以不必擔心違法,是合法的要求。
此外,扣車也是有法定期限的,正常情況下交警扣車一般不超過40天。(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15日內委託鑒定 + 勘查、鑒定、檢驗一般20天 + 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5日內通知當事人領取車輛)。
【扣車期限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第六十八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鑒定機構約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第六十二條: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3)不配合交警處理違法嗎擴展閱讀:
事故認定書下不來的原因一般是:
1、事故雙方答不成一致的處理意見。
2、有受傷者的,傷者仍在治療當中。
3、事故現場已被破壞,無法採得有效的證據來進行裁決而還在調查之中。
當遇到(1、3)種情況時,責任雙方應盡快達成協議、積極提供有效的證據共同配合交管部門作出裁決。發生(2)時只有待傷這完全康復後,再行處理。肇事車輛在沒有重大傷亡事故時,應該放行,但駕駛員的駕駛執照應扣留在交管部門。
『肆』 你好,撞事司機不配合,可以讓交警扣車嗎
你好,撞事司機不配合,可以讓交警扣車嗎?向交警提出來看看。
『伍』 對方不配合交警處理事故
各方的證據都提交完畢後,事故車輛可以向交警事故處理部門,申請提出車輛。
『陸』 發生交通事故後一方不配合交警處理,交警隊可釆取哪些措施
這個的話一般先是了解具體情況,然後做出判決,如果另一方不來或者是不接受的話。都是可以強制送達,如果他不接受的話才可以提出上訴的。
『柒』 交通事故全責方不配合處理我可以找交警出面嗎可以告法院嗎
如果交通事故全責方不配合處理,你可以找交警配合處理,由交警出面協調。如果全責方仍然不配合處理,或者你對處理結果不滿意,你可以向法院起訴全責方,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捌』 發生事故對方全責不配合處理,交警可以出具認定書嗎
有事故照片吧!?再次報警!警告對方,不處理就報警、逃逸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