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內拍違章
㈠ 人在車內十五秒,被抓拍,是違章停車嗎
違停!我就被抓拍過,兩次,一次是警車攝 像頭拍的,一次是警車堵我車頭副駕用手機拍的。都是200扣三分。
㈡ 車輛被電子監控拍到的違章扣分與駕駛證扣分有什麼區別
現場執法會把處罰和記分記錄到駕駛證上,非現場的電子拍照不能識別駕駛人會把交通違法暫記在車輛上。
㈢ 違停時駕駛人在車內,被電子警察拍照了,可以復議嗎
違停時駕駛人在車內,被電子警察牌照可以申請復議,對違章行為不服是可以申請復議的。但即便駕駛人在車內,車輛在禁止停放的區域內停車,同樣是違章行為,要接受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九條 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採取的行政強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六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非本轄區機動車有違法行為記錄的,應當在違法行為信息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後,在規定時限內將違法行為信息轉至機動車登記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3)車內拍違章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㈣ 機動車停在路邊被攝像頭拍到人在車上是不是違法了,不影響車輛通行的前提下
已經屬於違法行為了 攝像頭不像人那樣人性化 違法行為直接給你傳到公安資料庫裡面了
㈤ 人在車上被拍照違停可以復議嗎
可以復議。
不服交通違章處罰提起行政復議的程序: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的有關規定,當事人對公安交通管理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可以自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申請行政復議時限,從知道具體行政行為第二日起計算,申請時限最後一日為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後的第一日為期限終止之日。
2、申請行政復議應提交的相關證明和材料:
(一)申請人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由復議機構接待人員當場記錄。
(二)申請人對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不服申請行政復議的,應當提交《行政處罰決定書》。
(三)申請人認為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國務院部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的規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對具體行政行為申請行政復議時,可以一並向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對該規定的審查申請。
(四)申請人應提交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五)代理申請行政復議的,應提供當事人的委託書及有關身份證明。
(5)車內拍違章擴展閱讀:
可以申訴的交通違章:
1、車輛被套牌。
遇到這種情況,駕駛人需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證明這個違章不是車主犯的。
2、重復錄入。
現在很多交通違章都是依靠電子眼和電腦來記錄的,雖然准確度比較高,但偶爾還是會出現重復錄入違章的情況,即車輛未移動過,在同一地點同一時間被拍攝兩次違停並都被錄入,這也可以申訴。
3、電子警察抓拍的違法記錄資料不清晰。
電子警察抓拍的違法行為記錄資料是處罰的依據,所以資料必須要清晰、准確地反映機動車類型、號牌、外觀等特徵及違法時間、地點、事實。若車主查詢到的違法記錄資料不清晰,也允許申訴。
4、避讓特種車輛。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中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識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5、避讓故障、事故、違法車輛。
如果遇到有故障車、事故車、違章的非機動車或違章停放車輛,而不得已需要壓線,然後被拍違章時,可以申請撤銷。
6、信號燈故障。
因為交通信號故障而造成的違章,比如不變燈、燈光交替錯誤等,可以進行申訴。你需要證明的是當時信號燈的確是壞了,最好的辦法就是錄視頻或者用行車記錄儀記錄下來。
7、標識不明。
由於沒有及時清除停車線的痕跡,並且附近沒有樹立停車的標識,這種情況可以進行申訴,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㈥ 車主坐在車上駕駛員開車拍下的違章是誰的責任
不管誰坐在車上,違章駕駛被拍照都是駕駛員的責任
㈦ 我將車停在路邊,大約5分鍾左右,被拍照片違章停車,駕駛室正駕內有人,這也算違章停車嗎
汽車7分鍾之內有沒有挪動,沒有的話,超過三分就會被判定違章停車。如果是禁停路段路面停車就會被判定違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