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違規增家車位
① 開發商有權買賣地下車位嗎,這個合法嗎
根據《物權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專、車位的歸屬,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產權歸開發商;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出租等方式約定。
因此,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用來買賣是沒問題的,關鍵是看合同對車位如何約定。
當初購房合同上寫的「按1∶1.8的比例分配車位」是有償的還是無償的,要依合同的具體情況解釋,至於具體價格,原則上應當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來確定。
(1)開發商違規增家車位擴展閱讀:
以下情況車位屬全體業主所有,開發商無權出售(即個人無地下車位產權)
(1)開發商在計算公攤面積時已把地下車庫建築面積計算在內;
(2)把建造地下車庫的成本核算在住宅開發成本內;
(3)小區在規劃時已經明確車庫作為公共配套設施的功能。
如停車位經登記並取得產權證書,則可依法轉讓、出租、抵押及以其他方式進行處分。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國政府網
② 開發商在住戶入口處設置停車位是否違法
開發商可以在小區公共區域設置停車位,如果住戶入口屬於公共區域,應該是可以的。
③ 開發商賣車位違法嗎
《物權法》當中關於車位及車庫歸屬的界定。
第74條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回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答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佔有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因此,開發商賣車位不一定違法,要看車位的位置及合同約定。
④ 開發商違規出售地面公共面積車位我們怎麼維權
開發商違規出售地面公共面積車位,這個現象在現在的小區普遍存在,但是版也沒有實施下去,因權為公共面積車位是公共的,是為居民便利車輛停放的綜合配套服務的,開發商無權出售,如果有出售行為,作為居民要向政府或者法律機構去申訴,去維護自己的權益,政府或者法律機構會給居民一個滿意的解決結果。
⑤ 開發商違規賣車位,如何投訴
如果是開發商的產權,他有權決定賣給誰。
現在這方面的法律只保護資本家,不保護普通業主。
⑥ 房地產開發商擅自出售地下停車位是否合法如不合法該向哪個部門投宿(急盼回答)
要看停車位的所有權是歸誰的啊。如果不是歸房產商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⑦ 開發商賣車位違法嗎
《物權法》當中關於車位及車庫歸屬的界定。
第74條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佔有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因此,開發商賣車位不一定違法,要看車位的位置及合同約定。
⑧ 開發商擅自改變地下車庫用途合法嗎
開發商擅自改變地下車庫用途不合法。
根據我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二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建造的建築物等設施的權屬。
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建造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所有權屬於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但有相反證據證明的除外。
一個城市居民小區中,居民正常生活所必需配有的車位不能低於10%,10%的車位是房屋居住功能正常發揮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這10%的車位,從來源上看,就是為停車而產生的;從使用效能受益范圍來看,是該小區業主。因此,產權歸該小區全體業主所有。
(8)開發商違規增家車位擴展閱讀:
地下車位的產權歸屬目前有3種類型,小區業主在購買小區地下車位之前一定要弄清車位的產權歸屬問題。
1、業主分攤建設費用
如果購房時地下車位面積已經列入公攤面積被分攤,這類地下車位辦不了產權證,屬於全體小區業主所有,開發商無權銷售,更無權轉讓。
2、開發商獨立建設
如果地下車位建築面積未分攤,且開發商單獨取得車庫產權的,則開發商可以對購房人出售產權,但地下車庫只能預售給本小區范圍內的商品房預購人。
3、地下防空工事
部分地下車位屬於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國家強制配套,禁止開發商銷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五條規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時由投資者使用管理,收益歸投資者所有。「
對照這一條,如果地下車位屬於人防工程,也就是開發商的投資已經隨著土地使用權的轉移而自動轉移給了全體業主,所以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車庫收益歸全體業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