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違章必須車主去嗎
『壹』 交通違章處理一定要車主本人去嗎
不一定非得本人去。所有接受處罰的駕駛證,都是需要本人到場接受處罰。車輛違章罰單是否需要本人去處理,需要看情況確定,如果是現場處罰的違章處罰單,那麼,請在第一時間去銀行繳納罰款就可以,不管那個人去都是可以的。
如果只是交通違章的違法信息通知單,那麼,同樣可以分兩種情況處理:一般來說,通知顯示是電子警察拍攝的違章行為,假如是正面拍攝的,需要本人前去處理,如果是後面拍攝的,那麼,只要擁有有效的正式駕駛證就可以去處理。
(1)處理違章必須車主去嗎擴展閱讀
大家都知道,以前使用別人的駕照處理車輛非現場違章(主要是電子違章),可直接在交通違章自助機、銀行自助機、「交管12123」等便民渠道進行處理。現在很多地方的交管部門規定2018年3月1日後,這種做法行不通了,需要前往交管部門面簽並綁定該車輛才能處理。
交警部門解釋說這樣做是為了進一步規范交通違法處理工作,打擊買分賣分行為,所以調整了便民渠道處理他人車輛的記分電子眼的相關流程。3月1日後,車主本人是可以直接通過交通違章自助機、銀行自助機、「交管12123」等便民渠道進行處理。
如果不是該車車主的駕駛人想通過上述便民渠道處理違章記分,就必須提前到交管業務窗口或「交管12123」App面簽綁定該機動車,完成綁定之後才能處理該車輛之後的交通違章。
而對於車輛面簽綁定的條件為:同一駕駛人只能同時綁定不超過3台機動車;而同一機動車只能同時被不超過3名駕駛人綁定;同一駕駛人歷史累計綁定的非本人機動車不能超過5輛。在窗口辦理綁定業務的,綁定駕駛人必須到場,需要提交個人身份證及駕駛證原件,並提交綁定車輛車主的身份證及行駛證原件進行辦理。
『貳』 處理違章都必須是車主親自去處理嗎
這個是不一定的,但是都需要提供車主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有扣分的話還需要提供駕駛證。
具體情況如下:
1、如果是現場處罰的違章處罰單,那麼,請在第一時間去銀行繳納罰款就可以,不管哪個人去都是可以的。
2、如果只是交通違章的違法信息通知單,那麼,同樣可以分兩種情況處理:通知顯示是電子警察拍攝的違章行為,假如是正面拍攝的,需要本人前去處理。
3、如果是後面拍攝的,那麼,只要擁有有效的正式駕駛證就可以去處理。不一定非得本人去,別人願意接受扣分處罰的,是可以操作的。
4、但是所有接受處罰的駕駛證,都是需要本人到場接受處罰。
5、一般情況下,通知單上有詳細的處理地點和工作時間,在接受處罰時候需要看清楚。
(2)處理違章必須車主去嗎擴展閱讀:
交通違章處理程序
一般程序的情形是:依照法律、法規對違法行為人作出200元(不含本數)以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駕駛證、對單位處以罰款的,應當進行調查,收集證據,並按照一般程序作出處罰決定。
交通違章處罰一般程序:調查取證,告知處罰事情、理由、依據和有關權利,聽取陳述、申辯或者舉行聽證,作出處罰決定。
1、交通警察在現場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下罰款,可以當場作出處罰決定;
2、交通警察在非現場,根據交通技術監控記錄資料,對違法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駕駛人處200元以下罰款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作出處罰決定。
所以,採用簡易程序的都是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的違法行為,根據《道路交通處理程序規定》具有一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經歷的交通警察,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培訓考試合格的,才可以處理適用簡易程序的交通事故。
罰款繳納
1.持《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決定書》(如有暫扣證件的還須攜帶《交通管理暫扣憑證》),按規定到銀行繳納罰款,當地各銀行都可交違章罰款,通過自助交電話費的POS機即可。
說明:網上查到違章記錄後,可以等交警局將《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決定書》寄給你,也可以自己去各交警大隊或交通監控中心領取。
2.持《違反交通管理罰款收據》、《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決定書》(如有暫扣證件的還須攜帶《交通管理暫扣憑證》)及當事人的駕駛證、行駛證到處罰決定交警大隊接受處理。
3. 如違例項目需要弔扣駕駛證的還須按規定弔扣,弔扣駕駛證期滿後憑《弔扣駕駛證執行憑證》取回駕駛證。
4.如是持深圳駕駛證的司機,違章不需弔扣證的,只需直接到各銀行繳納罰款即可。
『叄』 去處理違章一定要車主本人去的嗎
汽車違章處理,可抄以由本人去,也可以委託他人去交警大隊處理,也可以自主在網上查分並接受處理。具體情況如下:
1、如果是現場處罰的,警察會給你的駕駛證開具處罰決定書,然後去銀行交罰款的,誰去都行,不要超期;
2、如果是非現場處罰的,如電子曝光,這主要是針對車,因為警察不知道當時是誰開的,所以,車主帶行駛證、駕駛證去接受處罰,駕駛證可以是別人的,也可以由別人代去處理。
『肆』 交通違章處理一定要車主本人去嗎
不一定非得本人去,別人願意接受扣分處罰的,是可以操作的,但是,所有接受處罰的駕駛證,都是需要本人到場接受處罰。
交通違章處理程序規定:《交通違章處理程序規定》已經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以發布,自 2000年3月1日起施行。
本規定已由2004年實行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公安部69號令)廢止。當前有效的是2009年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公安部105號令) 。
第二十六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民警在糾正、處罰交通違章時,可以採取下列行政強制措施:
(一)傳喚;
(二)暫扣機動車、非機動車;
(三)拖曳車輛、鎖定機動車車輪;
(四)滯留機動車駕駛證副證或者正證、機動車行駛證;
(五)收繳非法裝置或者牌證。
第二十七條交通民警在執行行政強制措施時,應當口頭告訴當事人下列內容:
(一)適用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理由和依據;
(二)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
(三)對行政強制措施不服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書面傳喚、拖曳車輛、鎖定機動車車輪和當事人因交通事故重傷、死亡、不在現場以及因違法犯罪逃跑的,不適用前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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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道路交通違法處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保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正確履行職責,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以下簡稱違法行為)的處理程序,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依照本規定實施。
第三條 對違法行為的處理應當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開、及時的原則,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
對違法行為的處理應當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對違法行為的處理,應當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交通違章處理程序
『伍』 在處理機動車違章扣分時,非車主本人去處理需要帶什麼證件
在處理機動車違章扣分時非車主本人去處理需要帶行駛證原件、駕駛證原件、身份證原件。
以鹽城市為例,處理違章流程如下:
1、被路面執勤民警當場開具的簡易處罰決定書,交通違法行為人應持其第三聯(交銀行聯)於開具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前往銀行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額。
2、機動車因交通違法行為被電子監控設備記錄違法信息的,交通違法行為人可在獲知違法信息後持本人駕駛證、身份證和車輛行駛證,前往交警大隊處罰教育室窗口接受處理,處理完畢後前往銀行繳納罰款。
(5)處理違章必須車主去嗎擴展閱讀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中規定:
第二十條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違法行為信息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後三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向社會提供查詢。
第五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非本轄區機動車駕駛人給予暫扣、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應當在作出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將機動車駕駛證轉至核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中規定:
第七十八條 省、市(地)、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公開辦事制度、辦事程序,公布舉報電話,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認真受理群眾的舉報,堅決查處交通警察違法違紀問題。
第七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和完善值日警官制度,通過接待群眾及時發現交通警察在執法形象、執法紀律、執法程序、接處警中出現的偏差、失誤,隨時糾正,使執法監督工作動態化、日常化。
第八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本單位及其所屬交通警察的執法檔案,實施執法質量考評、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追究。執法檔案可以是電子檔案或者紙質檔案。
『陸』 處理小型汽車違章需要本人去辦理嗎
車輛違章罰單是否需要本人去處理,需要看情況確定,如果是現場處罰的違章處罰單,那麼,請在第一時間去銀行繳納罰款就可以,不管那個人去都是可以的。如果只是交通違章的違法信息通知單,那麼,同樣可以分兩種情況處理:通知顯示是電子警察拍攝的違章行為,假如是正面拍攝的,需要本人前去處理,如果是後面拍攝的,那麼,只要擁有有效的正式駕駛證就可以去處理。不一定非得本人去,別人願意接受扣分處罰的,是可以操作的,但是,所有接受處罰的駕駛證,都是需要本人到場接受處罰。
1. 一般情況下,機動車違法信息通知單存在兩種情況,一是交通警察(交警隊)發出的違法行為處罰通知單,另一種是城市監察大隊(城管局)發出的違法行為(違章停車)處罰通知單。全國范圍廣,處理方式方法會有所不同,有的地方在同一個地點辦理違法處理,但是大多數地方不在同一個地方處理。一般情況下,通知單上有詳細的處理地點和工作時間,在接受處罰時候需要看清楚。
2. 接受處罰時候,請帶上違法停車的機動車行駛證和違法停車駕駛員(或者經辦人)的駕駛證。通知單上一般有15天以內主動處罰的要求,這個是可以不用擔心的,超過時間接受處罰不會加大處罰力度也不會增加處罰金額。
3. 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手續辦理好以後,也需要去銀行繳罰款了,現在違法處理窗口不會直接接收罰款的,所有交通違法行為已經接受處理的,需要在15日以內繳納罰款。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拓展資料:
處理違章需本人在場
為應對「多個車本消分」現狀,北京市交管局已採用「實名制處理交通違章」制度,即駕駛員前往交通執法站,處理探頭等監控設備拍下的違章記錄時,必須出示本人駕照和牡丹卡,如果同時出示了他人駕照和牡丹卡,那麼被出示人必須同時在場,否則將被交警「駁回」,不予辦理。
據市交管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要求車本、牡丹卡本人到場,其實早已有要求,但當執法站業務過於繁忙、等候處理交通違章的駕駛員過多時,交警會適度放鬆該規定。今後,交警處理交通違法前,將仔細核對駕照、本人信息,一旦發現不符,則「拒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