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交通違法行為和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① 道路交通安全法對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是如何處罰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於以下7種交通違法行為規定了拘留的處罰:對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或營運機動車的;對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夠成犯罪的;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② 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是哪些具體行為
一、駕駛與准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六、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七、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八、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九、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十、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鍾的;
十一、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十二、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十三、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
十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於規定最低時速的;
十五、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十六、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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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特徵和分類:
一、交通違法行為的特徵
1、行為的危害性。交通違法行為對社會、國家和公民的利益具有危害性。
2、行為的違法性。《道路交通安全法》是由國家權力機關或行政機關制定的用於管理道路交通的行政法規,違反了它便是違法行為。
3、行為的情節輕微性。依照我國法律的規定,交通違法行為是情節輕微違法行為,尚不構成犯罪,不需要進行刑事處罰制裁。
二、交通違法行為的分類
1、按行為的主體分為:自然人(機動車駕駛入、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入)交通違法行為和法人交通違法行為。
2、按行為人實施違法行為的主觀狀態分為:故意交通違法行為和過失交通違法行為。
3、按行為所侵犯的直接客體分為:危害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危害交通暢通的違法行為、危害交通秩序的違法行為和侵犯他人交通權益的違法行為。
③ 交通違章違法行為的交通違法行為的分類
按行為的主體分為:自然人(機動車駕駛入、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入)交通違法行為和法人交通違法行為。
按行為人實施違法行為的主觀狀態分為:故意交通違法行為和過失交通違法行為。
按行為所侵犯的直接客體分為:危害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危害交通暢通的違法行為、危害交通秩序的違法行為和侵犯他人交通權益的違法行為。
按行為的情節輕重分為:輕微違法行為、一般違法行為和嚴重違法行為。
④ 交通違章和違法的區別
主要區別是,性質不同、行為特徵不同、危害性不同,具體如下:
一、性質不同
1、交通違章
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
2、交通違法
通違法是指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相關交通管理規章的行為。
二、行為特徵不同
1、交通違章
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2、交通違法
①、行為的危害性。交通違法行為對社會、國家和公民的利益具有危害性。
②、行為的違法性。《道路交通安全法》是由國家權力機關或行政機關制定的用於管理道路交通的行政法規,違反了它便是違法行為。
③、行為的情節輕微性。依照我國法律的規定,交通違法行為是情節輕微違法行為,尚不構成犯罪,不需要進行刑事處罰制裁。
④、行為應受處罰性。交通違法行為是應當受處罰的行為,實施處罰的必須是法律授權的國家專門機關——公安機關,處罰的類型只能是行政處罰。
三、危害性不同
1、交通違章
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
2、交通違法
①、導致交通秩序混亂。
②、導致事故的發生。
③、影響市容,造成公害。
⑤ 什麼是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指違法停車,超速(飆車),駕駛、乘坐兩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涉酒駕駛,路口違法穿插排隊車輛,違反禁令標志違法掉頭、左轉彎、闖禁行線,車輛、行人闖紅燈,行人過路口不走人行橫道,違法佔道經營和施工,違法使用公交專用車道。
避免交通違章:
1、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不要飆車,合理使用燈光,不按規定用車燈會被罰款扣分
2、熟練掌握駕駛車輛,眼睛可以看到的范圍更大,不至於手忙腳亂的分散注意力,可以清醒的看到交警和探頭。
3、盡量不要超速,也可以使用例如導航儀類的安全行車系統做測速提示。
4、經常看看地圖,熟悉路線,減少出現繞彎的概率。
5、養成上網查看違章記錄的習慣,以免年底車檢不過。
⑥ 嚴重交通違章行為有哪些
十大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一、涉牌涉證違法行為;
二、超速行駛;
三、客車超員;
四、酒後駕駛;
五、疲勞駕駛;
六、非客運車輛載人;
七、駕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
八、超載;
九、開車拔打接聽手持電話;
十、闖紅燈。
⑦ 十種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是什麼
1、機動車復違法停放;
2、機動車無序排隊制進場;
3、非機動車亂停亂放;
4、攤點違章佔道經營;
5、非法營運三、四輪車亂闖亂行亂停;
6、無證駕駛;
7、非法客貨運三輪、四輪電動車違法上路;
8、機動車無牌、假牌、套牌;
9、機動車違法闖禁行;
10、計程車隨即停車攬客。
(7)一般交通違法行為和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擴展閱讀:
交通違法行為的特徵:
1、行為的危害性。交通違法行為對社會、國家和公民的利益具有危害性。
2、行為的違法性。《道路交通安全法》是由國家權力機關或行政機關制定的用於管理道路交通的行政法規,違反了它便是違法行為。
3、行為的情節輕微性。依照我國法律的規定,交通違法行為是情節輕微違法行為,尚不構成犯罪,不需要進行刑事處罰制裁。
4、行為應受處罰性。交通違法行為是應當受處罰的行為,實施處罰的必須是法律授權的國家專門機關——公安機關,處罰的類型只能是行政處罰。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交通違法行為
⑧ 交通違章和違法的區別
違法行為和違章行為的主要區別:
1、判定依據不同
違法行為,所依據的規定是國家的法律即具有強制性及高度約束力的條令;
違章行為,一般是部門或政府具體公共事務維護秩序和地方性的規定。
2、所受處罰不同
違法行為要受到法律約束,輕則民法、行政法約束,重則刑事犯罪。
違章行為一般是警告、罰金,嚴重的頂多行政處罰。
(8)一般交通違法行為和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擴展閱讀:
1、交通違章是過去的叫法,過去國家的交通法規不叫法,叫條例、規章等,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已經廢除),是由國務院或公安部制定的,違反了叫違章。
現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由全國人大制定頒布、2004年5月1日實行的法律,違反了就是違法行為。
2、違法:指國家機關、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或公民,因違反法律的規定,致使法律所保護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受到破壞,依法應承擔法律責任的行為。違法是指特定主體實施了與現行法相沖突的行為,引起相應的損害事實,法律對之進行否定性評價的狀態。
根據違法性質,違法行為可分為:刑事違法行為、民事違法行為、經濟違法行為、行政違法行為等;根據對社會的違害程度,違法行為可分為一般違法行為和嚴重違法行為(犯罪)。
3、違章:通常是指交通違章,即機動車、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交通管理及影響交通路況的行為。另外,違章也可指違反常規章法處理事情。
⑨ 交通行為中,違法跟違規、違章的區別
交通行為中,違法跟違規、違章的區別:
1、嚴重程度不同:交通違法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相關交通管理規章的行為;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交通違規是指違反了達成的規定。
2、懲罰不同:交通違法行為採取記分辦法進行處罰,依據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交通違章採取200元(不含本數)以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駕駛證、對單位處以罰款;交通違規取決於造成的損失程度懲罰的。
(9)一般交通違法行為和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擴展閱讀: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1、駕駛與准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2、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3、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5、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6、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7、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8、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9、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10、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鍾的;
11、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參考資料:網路_交通違章處罰網路網路_交通違法網路_交通違章網路_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