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適房違規
㈠ 2015軍隊經適房什麼叫違規外售
軍隊房子產權屬於軍部人產權。賣給地方上當然違規.
軍隊房子產權屬於軍部人產權。賣給地方上當然違規
㈡ 想借住親戚的經濟適用房住違規嗎
按政策肯定不行,但是經濟適用房業主有部分的產權,借用還是可以的,但很難介定借與租的界線。只要沒有被發現,你就暫時住著吧。
㈢ 定好的經適房房產局隨便調換違規嗎
肯定有問題!不可能五年後才能領取房產證。商品房 在批准銷售後 ,自然回已經通答過相關部門的驗收。既然通過了驗收工作, 在你辦理購房手續後,開發商會將你的將資料報送房管局,房管局需要用五年 的時間來辦理房產證,你信嗎?
為了謹慎起內見,建議你帶身份證到售樓部查詢是否以你的名義容購房。
㈣ 房產局將我不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過戶給別人,是否違規
理論上是不合法的。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並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㈤ 誰知道經濟適用房違規操作向什麼部門舉報,有人不費神拿到房子算什麼
照你說的應該是你有指標但是一直沒分房子,感覺到心裡不平衡吧!經濟適用房違規操作的事已經不再是新聞了,你去哪舉報都不好使!因為有N多人都去舉報了,現在的情況你知道的!
㈥ 經濟適用房非法交易會沒收嗎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已經列入國家計劃,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經濟適用房相對於商品房具有3
個顯著特徵:經濟性、保障性、實用性。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發布文號:建住房[2007]258號
效力級別:部門規范性文件
實施日期:2007年11月19日
第七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市、縣人民政府要加強對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後續管理,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對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家庭的居住人員、房屋的使用等情況進行定期檢查,發現違規行為及時糾正。
第四十二條市、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交易中違紀違法行為的查處。
(一)擅自改變經濟適用住房或集資合作建房用地性質的,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罰。
(二)擅自提高經濟適用住房或集資合作建房銷售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的,由價格主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罰。
(三)未取得資格的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參加集資合作建房的,其所購買或集資建設的住房由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限期按原價格並考慮折舊等因素作價收購;不能收購的,由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責成其補繳經濟適用住房或單位集資合作建房與同地段同類普通商品住房價格差,並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予以處罰。
第四十三條對弄虛作假、隱瞞家庭收入和住房條件,騙購經濟適用住房或單位集資合作建房的個人,由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限期按原價格並考慮折舊等因素作價收回所購住房,並依法和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對出具虛假證明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四十四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紀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進行檢舉和控告。
經濟適用房在違規操作的情況下是可以被收回的。
㈦ 經濟適用房違規出租問題,法院會如何判審有無相關法律法規依據
根據《關於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八)在取得完全產權前,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只能用於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閑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變住房用途。
(十六)購房人違反本通知第(五)條規定,以虛假資料騙購經濟適用住房的,一經查實,立即責令退還;違反本通知第(八)條規定,違規出售、出租、閑置、出借經濟適用住房,或者擅自改變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按照有關規定或者合同約定收回;違反本通知第(九)條規定,對其高消費行為不作出說明,不配合資產核查、公示,或不能作出合理解釋的,視同以虛假資料騙購經濟適用住房。
對有上述情形的購房人,取消其在5年內再次申請購買或租賃各類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資格。
承租人 能 討回裝修花費的費用,承租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租賃了該經濟適用房屬於受害方,因此不應當承擔任何責任。有權向出租方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挽回自己的合法損失。理由:該租賃合同違法,因此無效。
㈧ 經濟適用房出租按法律怎麼處罰
根據《關於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八)在取得完全產權前,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只能用於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閑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變住房用途。
(十六)購房人違反本通知第(五)條規定,以虛假資料騙購經濟適用住房的,一經查實,立即責令退還;違反本通知第(八)條規定,違規出售、出租、閑置、出借經濟適用住房,或者擅自改變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按照有關規定或者合同約定收回;違反本通知第(九)條規定,對其高消費行為不作出說明,不配合資產核查、公示,或不能作出合理解釋的,視同以虛假資料騙購經濟適用住房。
對有上述情形的購房人,取消其在5年內再次申請購買或租賃各類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資格。
承租人 能 討回裝修花費的費用,承租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租賃了該經濟適用房屬於受害方,因此不應當承擔任何責任。有權向出租方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挽回自己的合法損失。理由:該租賃合同違法,因此無效。
㈨ 南昌經濟適用房違規取得到哪裡舉報
去南昌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進行投訴。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徵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經濟適用房相對於商品房具有3 個顯著特徵:經濟性、保障性、實用性。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
㈩ 業主違規出租經濟適用房 。怎麼告他
第一、如何違規?
第二、承租方使用性質?
第三、何必那麼僵?什麼原因?
第四、為什麼要告呢?解決問題的其他方法沒有嗎?
謝謝,希望能幫您理清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