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交通違章在哪處理
⑴ 我的駕照是鎮江的,轎車牌照是蘇州的。在蘇州違章了,違章處理的話是在哪裡處理的
(一)違章只能在違章地處理,或者在車輛號牌核發地處理。如果是現場違內章,比如容直接被交警當場抓住的違章,必須在違章地處理。如果是非現場違章,比如被監控攝像頭抓拍的違章,既可以在違章地處理,也可以在機動車號牌核發地處理。
(二)根據公安部在2009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條 交通警察執勤執法中發現的違法行為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
第五條 交通技術監控資料記錄的違法行為可以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發現地或者機動車登記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
⑵ 鎮江交通違章在哪處理在大港違章可以到丹陽處理嗎
同屬於鎮江市,可以處理的。
⑶ 鎮江違章申訴在哪裡辦理
可以去車管所進行申訴,要帶著本人行駛證,駕駛證並出示未違法證明,例如行車記錄儀錄制的視頻。謝謝,望採納。
⑷ 我車子上的南京牌駕駛證是鎮江的違章去哪裡處理
1、違章只能在違章地或者車輛號牌核發地的交警隊處理。如果是現場違章,內比如直接被交警當場容抓住的違章,必須在違章地處理。如果是非現場違章,比如被交通攝像頭抓拍的違章,既可以在違章地處理,也可以在機動車號牌核發地處理。
2、根據公安部在2009年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條 交通警察執勤執法中發現的違法行為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
第五條 交通技術監控資料記錄的違法行為可以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發現地或者機動車登記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
⑸ 鎮江市丹徒區交通違章在哪裡處理
在鎮江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
機動車駕駛人未按照國家制定章法行駛的行為被記錄處罰:
1、機動車駕駛人在當地作出違章記錄;
2、機動車駕駛人在異地作出違章記錄;
⑹ 鎮江有幾個地方可以處理違章
截至2019年8月,鎮江有4個地方可以處理違章,具體介紹如下:
1、大港新區交警大隊車輛管理服務中心
地址:鎮江市新區大路鎮北山路16號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業務范圍:電子監控交通違法記錄處理,罰款繳納
(6)鎮江交通違章在哪處理擴展閱讀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中規定:
第四十八條一人有兩種以上違法行為,分別裁決,合並執行,可以製作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
一人只有一種違法行為,依法應當並處兩個以上處罰種類且涉及兩個處罰主體的,應當分別製作行政處罰決定書。
第五十二條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額;
(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⑺ 鎮江新區有交通違章處理點嗎
鎮江市公安局新區分局交警大隊大港中隊
鎮江市京口區,金港生活廣場
鎮江市公安局新區分局交巡警大隊姚橋中隊
鎮江市丹徒區,姚橋鎮
鎮江市公安局新區分局交巡警大隊
鎮江市丹徒區鎮澄路,平昌路
⑻ 鎮江違章哪邊交罰款
1、大港新區交警大隊車輛管理服務中心
地址:鎮江市新區大路鎮北山路16號。
電話:88957916。
(8)鎮江交通違章在哪處理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一百零七條 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罰款,交通警察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並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
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違法事實、行政處罰的依據、處罰內容、時間、地點以及處罰機關名稱,並由執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第一百零九條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⑼ 武漢的車子在江蘇省鎮江市違章了能在鎮江處理嗎
武漢的車子在江蘇省鎮江市違章了,能在鎮江處理。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內為處理程序規定》容(公安部令第105號)
第四條 交通警察執勤執法中發現的違法行為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
對管轄權發生爭議的,報請共同的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管轄。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及時確定管轄主體,並通知爭議各方。
第五條 交通技術監控資料記錄的違法行為可以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發現地或者機動車登記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
違法行為人或者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交通技術監控資料記錄的違法行為事實有異議的,應當向違法行為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由違法行為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第六條 對違法行為人處以警告、罰款或者暫扣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處罰決定。
對違法行為人處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由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處罰決定。
對違法行為人處以行政拘留處罰的,由縣、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當於縣一級的公安機關作出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