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局依法行政
自貢市國土資源局
關於「五五」普法規劃實施情況的自查報告
省國土資源廳:
2006-2010年,我局的「五五」普法工作,在省國土資源廳、市委和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按照省市的要求和部署,認真實施省國土資源廳、自貢市《五五普法規劃》和《自貢市國土資源局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2006-2010)》,緊密圍繞全市和國土資源管理中心工作,加強領導,強化保障,聯系實際,突出重點,創新形式,積極開展了普法學習宣傳教育活動,扎實推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為自貢市經濟社會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法制環境。按照《四川省國土資源廳關於做好全省國土資源系統「五五」普法檢查驗收工作的通知》(川國土資電發〔2010〕44號)的要求,我局經過認真自查,自查得分為{ }分。現將有關工作開展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基礎保障,確保「五個到位」
(一)組織領導到位。局黨委、行政高度重視「五五」普法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和領導班子責任目標,並建立了專門的領導及辦事機構。及時成立「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組,「一把手」局黨委書記、局長常玉華同志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區縣局、市局各科室、直屬單位負責人為成員(根據人員變化的情況兩次進行調整),將局辦公室確定為「五五」普法工作專門辦公室,選擇優秀幹部全面負責普法工作的日常事務,同時,相應成立了調解工作小組、矛盾糾紛排查小組、信息小組等組織,為「五五」普法的順利開展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證。
(二)規劃落實到位。「五五」普法啟動之初,我局在認真總結「四五」普法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深入基層就如何開展普法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進行了廣泛的調研。結合工作特點,研究制定了《自貢市國土資源局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2006-2010)》,明確了我局「五五」普法教育的指導思想、主要任務、教育對象、工作要求、方法和實施步驟,全面指導「五五」時期普法工作。在此基礎上,每年還根據當年主要工作任務,制定了年度工作規劃,還做到普法工作每年年初有計劃、年中有檢查、年終有總結,使 「五五」普法工作規劃得到具體落實,有效的促進了整體普法工作順利、有序的開展。
(三)制度建設到位。為使「五五」普法教育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根據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職能和特點,根據「五五」普法的總體要求,定期召開普法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計劃,通報工作開展情況,分析矛盾糾紛隱患,研究排查措施,徵求意見和建議,制定相關制度。我局於2006年制定並印發了《自貢市國土資源局普法學習、檢查、督促、考核、總結制度》,明確了相關工作要求,全面加強「五五」普法工作。在各個年份我局還根據新情況、新形勢對規劃作適當的調整或補充,並制定各年度的法制工作計劃,使普法工作真正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檢查、年末有總結。
(四)夯實基礎到位。一是及時征訂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書籍和報刊,為大家「充電」提供充足的「精神食糧」。二是設立並公布「12336」咨詢電話,對外提供國土資源法律咨詢,並建立了網站接受社會咨詢和投訴,暢通與群眾交流的渠道。三是購置電腦、數碼相機、攝像機、宣傳車輛,為普法宣傳提供物質保障。
(五)經費保障到位。我局每年將普法經費納入財務預算,確保了「五五」普法宣傳教育活動的正常開展,確保了普法宣傳資料征訂、網站正常運營、宣傳用車、普法培訓班等工作落到實處,為普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經費保障。「五五」普法期間,共投入經費近40萬元,僅2009年6月25日舉辦「大地頌歌」第19個全國土地日法制宣傳晚會就投入經費10萬元。
二、突出地方特色,狠抓普法宣傳,注重「五個結合」
為加大國土資源普法宣傳,使全社會理解、關注和監督國土資源管理工作,我局在堅持日常宣傳工作的同時,充分利用 「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國土地日、「8.29」全國測繪法宣傳日和「12.4」法制宣傳日等三大國土資源宣傳平台,突出自貢市作為「龍之鄉」、「燈之城」、「鹽之都」的特點,扎實開展特色宣傳,積極開展「送法工程」,積極推廣普法先進經驗,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做到「五個結合」:
(一)結合依法行政,開展「法律六進」活動。我局領導在堅持集中有計劃地將土地管理法、礦產資源管理法、物權法、拍賣法、公證法、公務員法等相關行政法規作為普法教育培訓重點同時,做到了普法從領導開始。局黨委書記、局長常玉華多次親自上門為市委書記、市人大主任、市政府市長、市政府主席、市政府分管副市長和秘書長等及時送去整套國土資源最新法律法規政策匯編,促使領導幹部帶頭學法、用法、依法行政。同時,組織編印國土資源特別是礦產資源法律、法規及政策小冊子,深入農村和礦山企業,把法律送到企業主和農民手中。編制國土普法小人書和宣傳手冊送法進學校進課堂,普法工作從娃娃抓起。
(二)結合「陽光政務」和「行風熱線」,開展普法宣傳。積極組織人員收省廳舉辦的「陽光政務」,局領導親自帶隊到市廣播電台直播室,與全市聽眾進行交流。以此為契機,以聽眾咨詢和反應的問題為載體,加強了國土資源法律的宣傳,社會反響較好,宣傳效果明顯。
(三)結合全國土地日,普法宣傳有聲有色。我局把2006年至2009年中的第16、17、18、19個全國土地日作為普法宣傳時段的重中之重,圍繞宣傳主題開展了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宣傳活動,將國土資源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到田間地頭、大街小巷,做到了 「電視有影、廣播有聲、報紙有文、網路有版,村村有標語,鄉鄉有展版」,收到了良好的宣傳效果。2009年6月25日第19個全國土地日之際,我局投資近10萬元,在春華廣場獨立舉辦了「大地頌歌」國土資源法制宣傳晚會,數千群眾觀看晚會,並參與有獎知識問答,現場氣氛十分熱烈,把普法宣傳融入到節目當中。
(四)結合鄉(鎮)幹部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培訓,開展集中宣傳。我局根據省廳的部署,制定了專門的培訓計劃,並將普法宣傳作為課程內容之一。共舉辦培訓班4期,向鎮村幹部發放《鄉(鎮)村幹部國土資源知識讀本》共計2000餘本,參培2000餘人,極大地提高了鎮村幹部的法制意識。
(五)結合新農村建設,開展「三下鄉」活動。組織編寫以國土資源法律知識為內容的小品、川劇等送戲下鄉,以自編自演的形式在鄉鎮進行宣傳演出;面向社會、深入基層,開展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知識競賽、徵文、攝影、書畫比賽,設立國土法規宣傳月、建「宣傳長廊」,將宣講陣地開進了「新農村」,在新農村建設醒目位置設立高質量的宣傳牌,組織干群觀看國土執法紀實片等豐富多彩的宣傳活動,以寓教於樂的方式增強了幹部群眾國土資源法律法規意識。
三、強化學習教育,著重培訓提高,做到「雙化」
(一)學習教育制度化。我局在普法工作中積極發揮職能作用,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採取走出去、請進來等多種形式,堅持與學習黨的十七大精神和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相結合,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堅持學習制度化,充分利用黨委會、局長辦公會、局務會、職工大會和學習日,組織幹部職工集中學習《憲法》、《幹部法律知識讀本》、《公民常用法律知識讀本》《物權法》等必學教材。注重加強對新出台的黨紀政紀和業務法律法規的學習。組織全市國土資源系統特別是領導領導幹部積極學習《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國務院關於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通知》(國發〔2005〕28號)、《國務院關於加強宏觀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6〕31號)、《國務院關於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國發〔2008〕3號)等國土資源政策及其配套文件,同時,積極組織本局幹部職工參加省市開展的法律知識考試,參考率和合格率都達到了100%。結合國土資源工作實際,還舉辦了《行政訴訟法》、《物權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許可法》、《國家賠償法》、《土地管理法》、《礦產資源法》、《信訪條例》等法律知識專題講座,並邀請市委黨校和市有關單位的同志進行具體輔導和講解。
(二)培訓提高經常化。一是組織人員參加上級組織的培訓,提高幹部隊伍素質。積極選派人員參加國家、部、省和市級組織的各類法律知識培訓班學習,並做到領導帶頭。特別注重新進公務員、初任領導幹部和行政執法人員的上崗培訓工作,把上崗培訓合格作為一個任職或上崗的一個前置條件。自2006年以來,送培達{ }人次。二是建立培訓制度,制定培訓計劃,加強全市國土資源系統培訓工作。2006年以來,重點加強了對《土地管理法》、《行政許可法》、《信訪條例》、《公務員法》、《廉政准則》、《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辦法》以及征地拆遷、建設用地徵收管理、礦產資源管理、地質災害防治等的培訓,共舉辦培訓班{ }期,參培{ }人次。通過普法培訓,既增強了各級幹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又擴大了普法宣傳員隊伍,使國土資源法律法規政策能隨時隨地在工作中、在協調糾紛中得到廣泛持久地宣傳教育。
四、嚴格規范管理,推進依法行政,做到「六個實現」
(一)依法制定范性文件,實現制度管事。強化了規范性文件的立、改、廢工作,規範文件制定取得豐碩成果。「五五」普法期間,制定並以市人民政府、市國土資源局的名義出台了《自貢市建設徵收土地補償補助安置辦法》(自貢市人民政府第65號令)、《自貢市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辦法》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范性文件共{ }個。
(二)實行窗口辦文制度,實現政務公開。我局建立了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在市行政服務中心設立了國土資源服務窗口,把素質高、業務強的骨幹選派到窗口工作。按照依法行政、公開公正、務實便民的原則,健全了《首問責任制》、《業務工作辦事流程》、《為民服務承諾制》等規章制度,對所有的行政審批事項、行政許可事項,公開行政事項的具體內容、辦事程序,及時將行政收費、罰款標准和依據、收繳結果向社會公開。建立了政務公開工作的長效機制。
(三)堅持內部會審制度,實現民主決策。建立和加強對局領導班子的制約機制,加強黨內監督,實行重大事項決策民主公開。完善了《黨委會議事規則》、《局長辦公會議制度》和《黨委組織生活會制度》、《黨委中心組學習制度》,對法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和全局重大事項都建立了內部會審制度,在組織人事、職稱評聘、工資調整、重大業務事項、重大業務開支、重要的基建項目、設備購置及用地審批、規劃審批、土地登記發證、重大國土資源違法案件處理、大額經費使用等一律進行會審,實行集體決策,不搞「一言堂」。同時,對重大問題的決策情況和機關管理中的敏感問題,及時向全系統幹部通報或公布。
(四)健全法律顧問制度,實現依法決策。聘請我市知名律師擔任常期法律顧問,遇到重大事項,特別是程序性很強的具體事項,都及時召開了聯席會議,充分聽取法律顧問意見,在發揮集體智慧實行民主決定的基礎上,堅持實體和程序「兩手抓」,促進具體事項運作的實體和程序「雙合規」。
(五)開展作風行風建設,實現優質服務。局領導班子高度重視作風和行風建設,堅持作風行風建設長抓不懈,建立健全加強作風行風建設的長效機制。從局領導到中層領導都能帶領本部門本單位的工作人員不斷強化理論學習和業務學習,注重程序性法規政策的學習,努力提高服務意識。為加強隊伍建設,提高辦事效率,2009年4月在全市國土資源系統啟動了為期6個月的「強服務提效率樹形象」活動,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六)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度,實現依法行政。制定、完善了《自貢市國土資源系統行政執法責任過錯追究制度》、《執法責任檢查考評制度》等相關行政執法責任制度,確保行政執法責任制度在實踐中不斷總結、不斷完善,做到與時俱進,常抓常新。將執法工作量化到崗、責任到人的標准,層層簽訂責任狀,進一步明確了行政執法責任。積極完善了社會監督機制,邀請市人大、市政協視察國土資源法律法規貫徹情況,主動接受的監督,在近幾年的民主評議行風中都得到了好評。
五、「五五」普法成效顯著,體現出「五個明顯」
(一)法律意識明顯提高。進一步增強了全局幹部職工學法用法的自學性,提高了依法決策、依法管理國土資源的水平,養成了依法辦事的習慣。行政管理相對人和服務對象依法用地、依法勘查、開采礦產資源的水平明顯提高,形成了上級主管部門和領導、社會公眾大力支持我局依法管理國土資源的良好局面。
(二)行政執法明顯規范。「五五」普法期間,在案件查處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嚴格履行法定程序,特別注重執法程序的具體操作,真正做到適用法律正確,執法程序合法。注重搞好內部執法監察,執法隊伍的整體執法水平和執法能力明顯提高。2006年以來,共立案查處違法案件{ }件,查處率100%。沒有發生行政復議案件和行政訴訟案件。
(三)信訪案件明顯減少。為了能夠從源頭上解決問題,把矛盾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我局根據國土資源信訪問題的特點制定完善了《信訪案件查辦制度》、《群眾來訪接待制度》、《人民來信辦理制度》、《信訪工作人員守則》、《信訪工作制度》等各項制度。針對發現的問題,認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時處置,對批轉到各相關鎮、各相關股室處理的信訪問題,要求及時給予書面答復和解決,並將辦結情況限期向分管領導作匯報,使「來訪有記錄,來信有答復,處理有反饋」的信訪工作要求落到實處。2006年以來,共接待法律咨詢達{ }人次,群眾來訪{ }起、來信{ }件,辦結率100%,比「四五」普法減少{ %}。
(四)資源市場秩序明顯好轉。「五五」普法期間,我局按省市部署,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對土地和礦產市場秩序進行了整治和規范。一是查找自身問題,認真加以分析和整改;二是建立工作制度,層層抓落實;三是依法處理,嚴格規范土地礦產市場;四是加強隊伍建設,提高管理水平。通過整治,使土地礦產市場秩序得到了進一步規范,資源得到了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資產效益得到了充分發揮,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水平有所提高。
(五)依法行政水平明顯提高。為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我局積極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對行政許可和審批事項進行了集中清理,並按照省市的要求,開展了廢、改、立工作,審批事項和程序明顯規范。推進政務公開和行政效能建設。制定了《建設用地審報流程表》、《土地登記發證審批流程表》和《采礦許可證審批流程表》等工作流程,對工作程序和時限要求進行了明確。在市行政服務中心設立國土資源辦事窗口,及時受理辦事單位和群眾的報件,對所有業務實行「一個窗口對外,一套資料內部流通的一條龍服務」,大大提高了辦事效率和工作質量。
六、存在的問題和下步工作思路
「五五」普法期間,我局積極開展了一系列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五五」普法任務全面完成,並取得了明顯成效,但還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在普法學習上還存在實用主義思想。二是在學法用法上主動性不夠。三是在普法學習對象上發展不平衡,普法教育形式比較單一,創新不夠。
針對以上情況,我局下步將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進一步加強普法學習,真正在學法、知法、懂法、用法上下功夫。同時,我們還將繼續加大對《土地管理法》、《礦產資源法》、《行政許可法》、《國土資源聽證制度》、《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力度,用法律法規武裝廣大幹部職工的頭腦。
二是進一步做好本職工作,嚴格保護耕地,嚴格控制建設用地,嚴格土地徵用程序,嚴格保護有限的礦產資源。
三是進一步抓好土地礦產市場秩序整治工作,堅持一手抓規范管理,一手抓依法查處,加大對非法佔地、非法交易、擅自圈地、無證開采等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對典型違法案件予以曝光。
四是進一步加強職業道德、職業責任教育,轉變思想作風、工作作風,使每一名幹部職工都牢記服務宗旨,自覺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真正把國土資源系統的工作全面推向一個新台階,為積極。
五是及時總結「五五」普法工作經驗,積極謀劃「六五」普法規劃。對照「五五」普法檢查驗收標准,全面總結五年普法的經驗、教訓,把這次檢查驗收作為推進工作、務實創新的契機,理清工作思路,超前思考「六五」普法規劃,為「六五」普法奠定良好基礎。
附件:自查評分表
⑵ 國土資源部關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通知(國土資發[]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資源局),計劃單列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部機關各司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以下簡稱《物權法》)已經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將於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為切實做好《物權法》的貫徹實施工作,進一步堅持和完善國土資源管理制度,維護國家、集體和個人的國土資源權益,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物權法》頒布實施的重大意義
《物權法》是維護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規范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財產關系的民事基本法律。國土資源是最重要和最有價值的「物」。規定土地權利和礦權行使和管理的基本原則,是《物權法》最主要的內容。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從堅持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認識《物權法》頒布實施的重大意義。
(一)《物權法》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保障
《物權法》的基本功能是明確物的歸屬,定紛止爭,物盡其用。構建和諧社會的核心是以人為本。《物權法》始終以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對關系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都作出了明確規定,為實踐中各種糾紛的解決明確了法律規則,有利於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同時,《物權法》也高度重視農民權益的保護,將與農民的生產、生活關系最為密切的兩項權利,即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與宅基地使用權第一次明確地規定為物權,有力地保護了八億農民最基本的財產權利,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
(二)《物權法》是提升國土資源管理水平的有力武器
《物權法》在現行《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以及《礦產資源法》等法律規定的基礎上,對國土資源管理法律制度進行了改革創新。《物權法》建立了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完善了土地徵收補償制度,構建了以土地所有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為主要內容的土地物權體系,明確了探礦權、采礦權的物權性質。《物權法》的頒布實施,為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保護資源、保障發展、維護權益、服務社會」提供了有力武器。
(三)《物權法》是推進依法行政的強大動力
《物權法》不僅僅是維護國家基本經濟制度、保護人民群眾財產權利的民事基本法,也是規范行政機關公權力、保障人民財產權利的一部重要民事法律。物權是具有「排他性」的權利,物權可以約束、限制公權利的濫用。《物權法》規定的財產權是依法行政的基礎,是否尊重《物權法》所確定的財產權,是檢驗和衡量行政機關是否依法行政的重要標准。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充分認識到《物權法》對推進依法行政提出的新要求,更多地從維護交易秩序、促進財富增長、保護合法權益的角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不斷提高國土資源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保證能力。
二、准確把握《物權法》對國土資源管理法律制度的改革創新
《物權法》與國土資源管理息息相關。《物權法》中關於土地權利和礦權的規定,既有對現行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的肯定和繼承,更有許多創新和突破。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准確理解和全面把握《物權法》的基本原則和主要內容,特別是與國土資源管理相關的內容和條款,並在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中貫徹落實。
(一)《物權法》完善了不動產登記制度
《物權法》頒布以前,我國關於不動產登記的規定,主要散見在《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行政管理法中。《物權法》貫徹不動產物權公示、公信的原則,在不動產登記方面作出了多項創新性規定:一是《物權法》確立了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二是《物權法》確立了不動產登記生效原則;三是《物權法》對更正登記、異議登記和預告登記制度作出了明確規定;四是《物權法》明確了不動產登記簿的效力和登記機構的職責;五是《物權法》明確了不動產登記機構的賠償責任。
(二)《物權法》完善了土地徵收補償制度
土地徵收補償制度,關系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社會穩定,關系和諧社會建設。《物權法》依據憲法,按照黨和國家關於征地補償安置必須保證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的原則,對土地徵收補償制度進行了完善:一是《物權法》明確土地徵收必須以保護耕地為前提;二是《物權法》明確土地徵收必須具備法定條件,即:必須是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必須依照法定的許可權和程序,必須依法給予徵收補償;三是《物權法》明確了土地徵收的法定補償范圍,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和社會保障費用。
(三)《物權法》建立了土地物權體系
《物權法》貫徹平等保護的原則,在土地物權體系方面作出了多項創新性規定:一是《物權法》明確了集體土地的產權代表;二是《物權法》明確了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在地表、地面或者地下分別設立;三是《物權法》明確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通過出讓或者劃撥的方式設立;四是《物權法》明確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並明確了地上建築物的歸屬問題。
(四)《物權法》明確了探礦權采礦權的用益物權性質
《物權法》在第三編「用益物權」中明確:依法取得的探礦權、采礦權受法律保護。這是重大的法律制度創新,它表明《物權法》認可探礦權、采礦權的物權性質,對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三、按照貫徹實施《物權法》的要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
貫徹實施《物權法》,對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適應《物權法》貫徹實施的需要,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轉變國土資源管理理念,深化國土資源管理方式變革,全面推進依法行政:
(一)牢固樹立物權觀念
在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中牢固樹立物權觀念,就是要求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行使國土資源管理職權的過程中,要以尊重行政管理相對人的物權為前提,不能隨意干預當事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民事關系,不能隨意取消當事人通過合法手段取得的行政許可,更不能打著維護公共利益的幌子損害集體和公民個人的財產權利。要把國土資源管理行政管理職權嚴格限制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強化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服務職能。要徹底改變過去主要依靠行政審批和行政執法手段行使管理權的做法,更多地將行政指導、行政獎勵、行政合同等現代管理手段和人性化的執法方式運用到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中,全面推進依法行政。
(二)更加自覺地堅持從嚴管理不動搖
實行世界上最嚴格的國土資源管理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根據我國的基本國情作出的重大決策,也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保證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必然要求。《物權法》全面肯定了近年來嚴格保護資源的制度性成果,將國土資源管理法律制度特別是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包括耕地保護制度、用途管制制度、土地徵收補償制度、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等以民事基本法的形式確定下來,這必將增強全系統嚴格管理國土資源的決心。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結合《物權法》的頒布實施,繼續貫徹落實好嚴格管理國土資源的各項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進一步從嚴管理不動搖。
(三)更加積極地推進國土資源管理改革
《物權法》在諸多方面對國土資源管理改革的方向予以了肯定。貫徹落實《物權法》,要求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更加積極地推進國土資源管理改革。要加快土地登記發證的步伐,努力實現土地登記全覆蓋;要全面落實工業用地招拍掛出讓制度,使招拍掛成為政府出讓工業用地的唯一合法方式;要積極配合勞動保障部門抓緊落實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確保被征地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要加快推進《礦產資源法》的修改工作,切實保護探礦權人、采礦權人的合法權益。同時,要結合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實踐,與時俱進地研究落實《物權法》提出的創新性要求,如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如何續期、征地補償中如何處理被征地農民既得利益、建設用地使用權如何在地表、地上和地下分別設立、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如何分割登記等,並積極開展試點工作。
四、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障《物權法》的順利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深入開展《物權法》的宣傳和培訓
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加強組織,切實做好《物權法》的學習、宣傳和培訓工作。要把學習宣傳《物權法》作為「完善體制、提高素質」的重要內容,做出具體部署,提出明確要求。 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要認真組織好《物權法》的學習培訓工作。要加強對領導幹部的學習培訓,一級抓一級,一級培訓一級。要將宣傳《物權法》作為「五五」普法的重要內容,運用各種宣傳工具、宣傳方法,在全社會深入宣傳《物權法》的立法宗旨、基本內容和各項規定,特別是要宣傳《物權法》中與國土資源管理有關的內容和制度,在全社會廣泛倡導用法律明辨是非、用法律解決糾紛的理念,加快形成和諧的資源關系,推進和諧社會建設。
(二)按照《物權法》的要求,抓緊做好法規清理工作
根據《物權法》的規定,現行不少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以及規范性文件中有關物權的規定都要依照《物權法》進行修改或者廢止。目前,國務院已經對法規規章的清理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是否符合《物權法》的規定,是這次法規清理工作的重要內容。地方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也要抓緊進行地方性法規、規章,特別是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對於超越許可權制定的,以及與《物權法》規定不相一致的,要及時廢止或者修改。清理工作要在2007年10月1日前全部完成,清理結果要向全社會公開。
(三)分清輕重緩急,推進《物權法》的配套立法
實施《物權法》將是一個長期的任務。要分清輕重緩急,穩步推進《物權法》的配套立法工作。凡是對《物權法》實施有重大影響的,要抓緊研究出台;凡是關系長遠制度建設的,要深入研究,積極試點,認真准備。今年,結合《物權法》的頒布實施,部將重點做好《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規定》、《土地登記規定》和《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的制定工作。地方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也要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積極穩妥地推進地方性配套法規、規章的立法工作。
《物權法》的頒布實施,關系國家基本經濟制度,關系億萬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更關系和諧社會建設。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把貫徹實施《物權法》作為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切實加強領導,調整工作思路,改進工作方法,增強服務意識和責任意識,為努力提高國土資源管理能力和水平、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新貢獻。各地在貫徹實施過程中,要加強組織協調、調查研究和檢查落實工作。有關貫徹實施情況和實施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請及時報部。
國土資源部
二〇〇七年五月八日
⑶ 國土局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哪些問題
雷霆乘變化,風雨助驅馳。頭角崢嶸黃森森,滿身鮮甲;爪子峻利
專赤耀耀,兩道屬虯須。來海嶠千里奔騰,過禹門只須一躍。明珠藏頷下,
有翻江攪海之威;喉內隱逆鱗,具旋乾轉坤之勢。若非大禹舟中見,定
是延平澤內飛。那龍盤舞了一會,林澹然喝教收斂那龍,龍昂頭蟠於亭子東首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