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辦事即
A. 領導幹部忠於人民在法律上的體現即嚴格依法辦事對嗎
嚴格依法辦事。這是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區別於人治的重要內標志。對於一切國家機關特容別是專門履行執法、司法職責的政法機關來說,嚴格依法辦事意味著:職權由法定,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
職權法定,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權力必須有法律的明確授權,不能自行設定。
有權必有責包括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行使權力要對所引起的法律後果負責,法律授予了權力,同時也就意味著賦予了責任;二是被法律賦予了權力而不去行使或者行使不到位,就是不盡職、不作為,就是失職瀆職,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用權受監督」:是指使用權利需要受到約束、監督。監督是「防火牆」、是「殺毒軟體」、是「民意通道」,是對領導幹部最大的愛護、最好的保護、最真誠的幫助。失去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個別領導幹部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平時脫離監督、抵制監督。因此,作為黨員領導幹部,一定要養成在監督下工作和生活的習慣,自覺接受黨內監督、民主監督、法律監督、輿論監督,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違法受追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違法,就要受到黨紀國法的追究。
B. 依法辦事的含義是( )
AD,此題出的不倫不類的
C. 如何做到依法辦事
轉變觀念,培養法律意識法律意識是人們關於法律現象的思想、觀點、知識和心理的總稱。
D. 依法辦事的內容是什麼
一、依法領導政治、主導國家權力。作為執政黨,在依法執政的過程中,當然有一個領導政治發展的任務。執政黨不可放棄自己應有的權利和責任。任何國家的執政黨都對政治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中國共產黨也不例外。中國共產黨作為中國的執政黨,對政治實行領導,或者堅持對國家和社會的政治領導,都是極為正常而必須的。具體而言,執政黨執政的重要目標在於實際擁有和運行國家的權力,使國家機器根據執政黨所設定的目標運行。執政黨往往通過其政策來表達其意志。但是他們的意志轉化為社會的現實,需要必要的中介。這個中介主要就是國家。執政黨總是依法通過對於國家的作用,進而實現其管理社會的意志。國家是執政黨管理社會的組織工具。
當然,執政黨對於政治的領導和國家權力的運行並不是隨意的,也必須遵從法治的要求,依法做出政治領導行為,不得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並積極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擔負起對於國家和社會的責任。
二、積極主導立法。立法是一個國家法治的起點,立法權是一個國家最基本的權力。哪一個政黨掌握了國家的立法權,也就掌握了國家發展的大方向。因此,執政黨必須關注立法,並主導立法發展。隨著法治的發展,立法權的重要性將得到進一步突顯。它對整個國家和社會的發展具有決定性的重大影響。因此,西方許多國家的資本主義執政黨才會以其佔有立法機關多數席位作為其執政的標志。
在我國,中國共產黨的依法執政如何得到貫徹和實現,通過對立法權的控制、主導和行使,無疑是重要的途徑。這既是當今世界政黨政治的慣例,也是實現依法執政所必須。因為執政黨對於立法權的主導,必須是依法主導,把執政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通過法定程度上升為國家法律,使立法會體現執政黨的政治主張,幫助執政黨全面實現其依法執政。
三、努力確保執法。法律一旦制定出來了,執法就是關鍵;只有法律被很好地執行了,法律所設定的目標才能得以實現。作為執政黨來說,關注立法這一首要環節,固然是正確的,但是它還必須關注法律的執行。因為,如果沒有良好的執法,再好的立法也是一紙空文,沒有實在的意義。執政黨的政治意圖也不可能成為社會的客觀現實。
執政黨確保執法的方式和途徑都是多樣的。首先,執政黨可以通過自己黨員的作用確保法律的執行。在現實社會中,大量的執法官員都是共產黨員和黨的幹部,他們的帶頭執法和良好執法必然有助於實現法律,必然有助於實現黨的政治主張。只要中國共產黨的每位黨員和黨的幹部都確保法律的良好執行,法律當然就能得到很好的實施。其次,執政黨還可以監督法律的執行。它隨時可以就執法問題,向有關機關提出具體建議;更可以通過立法程序,對既有法律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也可以通過制定新的法律或廢除舊的法律來影響執法,改革執法,從而確保法律的良好執行,確保法律符合執政黨的方針政策。
四、自覺遵守法律。執政黨的依法執政是以自覺守法作為保障的。如果執政黨的機構和黨員不能嚴守法律,法律就必然遭到破壞。受到破壞的法律,其蘊涵的政治意圖當然就無法實現。自覺守法是執政黨實現自己政治主張的需要。因為立法本身就是在執政黨的主導下進行的。任何執政黨沒有理由拒不遵守自己主導下制定的法律。自覺守法是執政黨在立法上的政策得以實現的基本保證,是依法執政的一個重要方面。
執政黨是社會的政治主導力量甚至是領導力量。執政黨的守法情形直接影響著整個國家和社會的守法狀況。執政黨良好的守法是一個社會守法的表率,它對所有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全體公民都有著重要的影響和示範的意義。對此,執政黨的領導幹部和每個黨員都應有自覺的認識。尤其是對於紀律嚴明、身份明確的中國共產黨黨員和領導幹部來說,這一點顯得尤其重要。
E. 如何做到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
努力在理論和實踐的結合上提高領導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 提高黨員幹部的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是一項重大而緊迫的任務。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把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帶頭學法、模範守法作為樹立法治意識的關鍵,造就一支宏大的具有法治素養和法治意志的治國理政幹部隊伍。結合柳州市的工作實際,我認為要提高黨員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重點是做好四個方面工作。 (一)認真學習法律。法治理念是法治的靈魂,體現了法治的精神實質和價值追求。要提高領導幹部法治思維能力,首先要加強法治教育和培訓,在學習中著力解決自身法治精神缺失、法治意識淡化、法治素養低下、法治底氣不足等問題,讓法律法規進腦入心、進言入行、進崗入責,確保每項工作、每項建設都能在法律法規規范下高效有序運轉,把已習慣的行政思維、領導思維、管理思維轉變為法治思維。並讓法治思維成為領導幹部一種自發的心理需求,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遵循法治原則,堅守法律底線。 (二)深入研究法律。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需要法學理論的指導和支持,作為研究法律的主力機構是各級法學會。近年來,柳州市法學會立足本職工作,不斷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有力地推進了法治柳州建設。工作中,做到「五個堅持」,即:堅持法學研究與推動柳州經濟建設相結合;堅持法學研究與服務民生需要相結合;堅持法學研究與激發群眾參與熱情相結合;堅持法學研究與營造法治環境相結合;堅持法學研究與推進依法治市相結合,全面推進法治柳州建設向縱深發展,為傳承法學文明,推進依法治國作出了應有的貢獻。2013年11月,全區首個地市級校園法制教育示範基地在柳州市建成。2014年9月,全區法學會現場會在柳州市召開。 (三)時刻運用法律。近年來,柳州市政法系統不斷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積極排查化解矛盾糾紛,不斷探索破解信訪工作難題。一是搭建一個依法化解矛盾糾紛的平台。目前,全市117個鄉鎮(街道)已經全部建立了綜治信訪維穩工作中心,1191個村委(社區)全部建立了綜治信訪維穩工作站。在中心和工作站里普遍配備「四員」,即信息員、接訪員、調解員和為民服務辦事員,「四員」在鄉鎮司法所、人民法庭的指導下,緊緊圍繞「依法化解矛盾糾紛」主題:即由信息員收集農情民意信息,接訪員重點做好接訪工作,調解員負責調解各種矛盾糾紛,為民服務辦事員負責做好重點信訪戶的互幫互助工作。基層聯調平台的建立,使大量矛盾糾紛依法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從源頭上減少信訪量。二是建立判後答疑制度,實行陽光司法。隨著經濟的發展,矛盾糾紛日趨復雜,法院案件受理的數量逐年增加。在執法過程中,法律文書的表述不到位,是導致當事人不斷上訪的根源之一。2013年起,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深入開展判後答疑工作,即主審法官在案件判決後對當事人進行答疑,運用權威的法理解釋消除當事人的疑慮,引導當事人服判息訴。2014年度經過判後答疑的案件,一審服判率在91.2%,二審服判率在99.4%,大大提高了審判質效。判後答疑將執法工作置於群眾監督之下,讓司法在陽光下運行,有效的減少了涉訴信訪。 (四)堅決維護法律。要提高領導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必須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項執法司法制度,確保制度的系統性、完整性和科學性,確保法律的權威。一要健全執法司法權運行機制。要進一步提高執法司法考評標准,通過高標准、嚴要求,帶動辦案質量的提高,確保每一起執法司法案件都能經受得起法律和實踐的檢驗。要進一步加大案件評查力度,依法糾正執法辦案中的過錯、瑕疵,堅決防止發生冤假錯案。二要進一步加強制度的執行力度。政法部門的領導幹部要帶頭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既嚴把證據關,又嚴把法律關;既確保實體公正,又確保程序公正。不搞有罪推定,杜絕違法調查、違法取證。同時在執法辦案各個環節設置隔離牆、通上高壓線,誰違反制度就要給予最嚴厲的處罰,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讓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成為領導幹部的新常態 權力失去監督,必然導致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的缺失。各級黨組織對黨員幹部遵守憲法和法律要作出具體規定,建立剛性約束機制。要將提高法治思維作為對黨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的政治要求,像抓作風建設和懲治腐敗一樣抓依法辦事。要堅持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失職要問責、違法要追究,加強對領導幹部依法執政、依法行政的監督檢查,健全問責制度,規范問責程序,對違法枉法、失職瀆職行為依法追究責任。黨員幹部觸犯法律規定的,必須依法處理,不能用黨內紀律處分代替依法追究責任。執法部門的執法過程和環節要置於社會和群眾的監督之下,必須有效地防止執法中的權錢交易和「暗箱操作」。總之,要通過加強激勵約束機制建設,督促領導幹部真正做到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依法辦事,決不允許以權壓法、以言代法、徇私枉法,真正讓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成為領導幹部的新常態。
F. 如何提高自身依法履職,依法辦事的能力
1、加強黨性修養、強化依法辦事意識。
掌握政策、依法辦事是開展工作的基本方式,是新形勢下黨員幹部必備的素質,也是一種官德。能否依法辦事,核心是思想方法問題,實質是黨性問題,關鍵是能不能破除私心雜念。
2、注重實踐鍛煉、提高依法辦事能力。
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人們的思想觀念、價值取向趨於多元,落實法規制度的矛盾越來越多,阻力越來越大。這就決定了黨員幹部要把法規制度落實好,既要有良好的願望,更要有過硬的素質。
3、完善監督機制、營造依法辦事氛圍。
提高依法辦事能力,既要靠黨員幹部的高度自律,又要靠監督機制的制約。一方面,重視完善監督約束機制。黨員幹部在缺乏有效監督的條件下,是很容易犯錯誤的,依法辦事也是難以保持的。
(6)依法辦事即擴展閱讀
要著力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高依法履職能力
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閉幕會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發表講話。張德江表示,我們要著力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高依法履職能力。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增強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國家權力的政治責任感,自覺接受人民群眾和人大代表監督。
加強組織建設,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發揚民主,集體行使職權、集體決定問題,嚴格依法按程序辦事。加強制度建設,充分發揮專門委員會作用,不斷提高人大工作水平。加強作風建設,堅持腳踏實地,注重調查研究,廉潔從政,勤儉務實,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G. 領導幹部忠於人民在法律上的體現即嚴格依法辦事是對的嗎
嚴格依法辦事。這是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區別於人治的重要標志。對於一內切國容家機關特別是專門履行執法、司法職責的政法機關來說,嚴格依法辦事意味著:職權由法定,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
職權法定,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權力必須有法律的明確授權,不能自行設定。
有權必有責包括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行使權力要對所引起的法律後果負責,法律授予了權力,同時也就意味著賦予了責任;二是被法律賦予了權力而不去行使或者行使不到位,就是不盡職、不作為,就是失職瀆職,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H. 嚴格依法辦事體現在哪四方面
嚴格依法辦事是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區別幹人治的重要標志。嚴格依法辦事,就是要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對於一切國家機關來說,嚴格依法辦事意味著以下四個方面的含義:
1、職權由法定。職權法定是法治的重要原則,也是嚴格執法的合法性基礎職權法定原則要求,執法機關的權力必須來自法律具體而明確的授予,執法機關必須在嚴格依據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內履行職責,無法定授權的執法就是越權,就是對法律權威與尊嚴的損害。現實生活中,一些執法機關及工作人員職權法定觀念淡漠,執法越位、錯位的現象時有發生,如沒有罰款權卻實施罰款,沒有收費權卻收費或變相收費等等。這些都是嚴重的越權行為。越權就是違法行為,違背了依法辦事的要求。
2、有權必有責。即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有權必有責包括兩個方面的含義:二是行使權力要對所引起的法律後果負責。法律授予了權力,同時也就意味著賦予了責任;行使法定權力,就必須對行使權力的過程和結果承擔法律責任。二是被法律賦予了權力而不去行使或者行使不到位,就是不盡職、不作為,就是失職瀆職,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就是行政機關的權力與公民的權利在性質上的差別所在。公民權利可以行使,也可以放棄,比如作為公民,我有選舉權,但我可以選擇去投票,也可以選擇棄權;看見有人落水,我可以救人,也可以選擇觀望,盡管後者會受到社會輿論和道德良心的譴責,但無需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但對於行使公權力的國家工作人員就不一樣了,有警不接、有難不見、有案不立或者無法定事由拖著不判,都是違法,都要承擔法律責任。因此,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政法幹警都必須堅決克服那種權力在我手,想用就用、想不用就不用、想怎麼用就怎麼用的錯誤觀念和做法,既要慎用手中權力,還要用好手中權力。
3、用權受監督。權力必須受到監督是一切法治社會遵循的一條重要原則,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法治權、依法治官。同時,對權力的行使進行有力監督,也是防止權力濫用和腐敗的有效方法和途徑。為了防止權力的腐敗、濫用,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了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都要受到監督的原則。政法機關掌握著與公民人身、財產以及其他權利密切相關的執法大權,這種重要權力一旦被腐蝕濫用,將直接損害公民的合法權益。因此,政法機關的權力必須嚴格依照法定許可權、程序行使,整個行使過程必須受到嚴格的監督和制約。
4、違法受追究。違法必究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要求,也是法律權威與尊嚴的重要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的一項重要內涵就是任何組織和個人的違法行為都必須依法受到追究。在現實生活當中,對執法者的違法行為依法追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為執法者違法對法治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如果執法者可以肆意違法而不受追究,普通百姓就會認為法律不公正,沒有權威,就不會相信法律,這對於法治建設是一種致命的傷害。人們早就對執法犯法的危害性有著深刻的認識,我國古代就有「執法犯法,罪加一等」的說法。為了維護社會主義法律的權威與尊嚴,我們必須建立起對執法犯法者的嚴厲追究機制。只有執法者的違法行為都毫無例外地依法受到追究和懲罰,才能給整個社會樹立依法辦事的良好示範。
需要指出的是,依法辦事的基礎是有法可依。改革開放以來,經過二十多年的努力,我國已經建成了以憲法為核心,以民商法、刑事法、行政法、訴訟法為骨乾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框架。當前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已經不是「無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法律缺乏必要的權威,法律得不到應有的尊重和有效的執行。確保法律能夠得到有效執行,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已經成為樹立和維護法律權威,推進依法治國方略貫徹實施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