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出了重大戰略部署
㈠ 如何貫徹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戰略部署,切實推進依法維穩調研文件
要貫徹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戰略部署,必須做到:
1、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做到科學立法,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
解決現有法律體系中部分法律法規缺漏的問題。尤其要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增強法律法規的系統性;
解決部分法律法規的科學化水平不夠的問題,增強法律法規的適用性,堅定不移地走依靠人民立法之路。
2、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做到嚴格用法,形成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
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是法治的核心問題。
建立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對於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的共同推進和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一體化建設至關重要。
3、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做到公正司法,形成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
嚴格執法、公正司法,離不開對法律實施的強力監督。
只有加強對法律實施的監督,才能防止和糾正有法不依、執法不嚴之風,才能在全社會形成遵法守法之風,社會主義法治才會有權威性,才會有生命力。
4、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做到健全法規,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
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是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必然要求,是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的重要舉措,是憲法法律得以貫徹實施的重要手段。
只有保障體系科學、機制健全、資源充分,才能確保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為憲法和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提供基礎。
5、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做到依法執政,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
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既是適應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的需要,也是加強黨的建設、進一步提升黨的執政能力的內在要求。
作為我國的執政黨,加強黨內法規規范化、體系化建設,堅持在憲法的范圍內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是推進黨的建設、保持黨的先進性和旺盛生命力的重要方式與途徑。
補充:
依法治國就是依照體現人民意志和社會發展規律的法律治理國家,而不是依照個人意志、主張治理國家;要求國家的政治、經濟運作、社會各方面的活動統統依照法律進行,而不受任何個人意志的干預、阻礙或破壞。
㈡ 如何認識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我們黨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的高度出發,總結歷史經驗、順應人民願望和時代發展要求作出的重大戰略抉擇。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專門就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出決定,在我們黨和國家歷史上還是第一次,意義重大而深遠。
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用「三個事關」「三個全面」「四個更好」深刻地闡明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決定》指出:「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決定》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水平,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決定》強調:「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我們黨要更好統籌國內國際兩大大局,更好維護和運用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更好統籌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實現我國和平發展和戰略目標,必須更好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范作用。」全面理解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必須深入領會《決定》提出的「三個事關」「三個全面」「四個更好」的深刻含義,重點要把握以下3個方面。
第一,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提高我黨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的迫切要求。執政能力建設,是執政黨面臨的一個永恆課題,也是一項重大的現實課題。我們黨歷來高度重視執政能力建設。從掌握全國政權的那一天起,就為掌好權,執好政進行了不懈探索,積累了寶貴經驗,也走過不少彎路,甚至出現了嚴重失誤。總結新中國成立65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們黨執政的歷程,我們越來越深刻地認識到,法治更具根本性、全局性、長期性、穩定性,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必須摒棄人治,厲行法治,著力解決好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關系問題,推進黨執政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以依法執政促進和保障科學執政、民主執政。這個問題解決不好,不僅談不上提高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甚至有失去執政地位的危險。鄧小平同志曾深刻地指出,還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當前,我們黨所處的執政方位和執政環境發生深刻變化,面臨的執政考驗、改革開放考驗、市場經濟考驗、外部環境考驗是長期的、復雜的、嚴峻的,精神懈怠危險、能力不足危險、脫離群眾危險、消極腐敗危險更加尖銳地擺在全黨面前。我們黨要提高執政能力、鞏固執政地位,實現長期執政,就必須更加自覺地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推進黨執政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提高依法治國、依法執政水平,鞏固黨執政的法治基礎。具體來講,就是要把依法治國、依法執政水平,鞏固黨執政基本方式統一起來,把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能、開展工作統一起來,把黨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憲法法律同黨堅持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統一起來,善於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善於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善於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善於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善於運用民主集中制原則維護中央權威、維護全黨全國團結統一。
第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實現國家興旺發達和長治久安,制度是重要的基礎,也是重要的保障。而衡量一個國家、一個社會的制度健全與否,很重要的一條就是看它的法治體系是否健全。法治體系既是國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國家制度合法性、穩定性的重要支撐。古人講:「法者,國家所以公布大信於天下。」法治健全,國家就有信譽,政府就有威信,社會就有秩序,人民就有信心。人民對現實安心,對未來有信心,才能集中精力謀發展、促發展,國家才能興旺發達和長治久安。縱觀人類社會發展史,法治興衰同國家治亂息息相關,沒有哪一個國家不厲行法治而強盛的。我國歷來有「有家有國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和患不安」的思想,就是要告誡治國者必須重視建章立制,通過制度來確保社會公正和人民安居樂業。應該說,經過長期探索實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已經 確立並不斷完善,但從歷史發展、實踐發展的視角來看,從日趨激烈的國際競爭來看,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建設的任務還很艱巨很緊迫。我們要維護和運用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實現我國和平發展的戰略目標,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和人民安居樂業,必須加強制度建設,打牢制度基礎,增強指導供給,強化制度保障。黨中央就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出部署,一個重要的戰略意圖就是通過健全社會主義法治,進一步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通過制度來確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興旺發達和中華民族長遠發展。
第三,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迫切要求。當前,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定性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國際形勢復雜多變,面臨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能不能有效解決我國發展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化解來自各方的風險和挑戰,直接關系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依託。解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面臨的一系列重大問題,解決和增強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更加註重運用法律的准繩去衡量、規范、引導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活,更加註重運用法治的方式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只有這樣,才能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確保順利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
參考: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學習輔導百問_網路文庫
http://wenku..com/link?url=YopSphKDSg31S9pbK_Hfc7K1mtWcs8eNE-6G2YgrzdivDmfJgE-0_
㈢ 十八大以來中央實行深化改革,依法治國等戰略部署的認識與理解
■來 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源推進依法治國是目標方向一致、相輔相成、並行不悖的,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和四中全會決定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戰略部署的姊妹篇。
■ 通過全面深化改革,推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生產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可以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創造條件。
■ 通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確保改革沿著法治軌道有序推進,及時鞏固、發展改革成果,可以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 全面深化改革,必須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方式,堅持重大改革於法有據;必須堅持依法行政,致力於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堅持公正司法,讓改革中各種利益關系的調整獲得應有的法律保障;必須增強全民法治觀念,使改革在良好的法治氛圍中推進。
㈣ 深入學習領會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戰略部署立志於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專家治理體系和治屬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今年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開局之年,通過學習,深刻把握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戰略部署、深刻把握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依法治省和依法治市的重大意義、基本原則、目標任務,把握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基本要求。把全面推進依法治市與全面從嚴治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結合起來,著力解決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問題和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自覺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
㈤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為什麼對全國推進依法治國進行重要戰略部署
中國共產黨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第一次以執政黨最高政治文件和最高政治決策的形式,對在新形勢下進一步引導和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通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法治中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法治軌道上積極穩妥地深化各種體制改革,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提供製度化、法治化的引領、規范、促進和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對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要內容。我國憲法規定,要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逐步實現工業、農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的現代化,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奮斗目標,也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題中應有之義。基於「沒有法治,就沒有國家治理現代化,就沒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新思維,基於依法治國「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新認識,基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定性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國際形勢復雜多變,我們黨面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的新判斷,基於依法治國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的新理念,我們必須把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高到落實黨和國家整體發展戰略總抓手的新高度來把握,把弘揚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納入到樹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大范疇中來展開,把維護憲法法律權威、保障憲法法律實施置放到維護國家治理權威、夯實黨的執政基礎、保障人民基本權利、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大格局中來落實,把建設法治體系、發揮法治功能的基本要求貫徹到引領深化改革、促進全面發展、構建有序社會、保證長治久安的具體實踐中來實現。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新形勢下發展人民民主的根本保障。依法治國的要義是,通過反腐治權、依法治官和監督制約公權力,通過尊重保障人權和基本自由,實現人民民主。因此,發展人民民主,保障人民作為國家和社會主體的政治地位和主權權利,必然是依法治國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發展人民民主對依法治國的新期待,不僅表現或者停留在公民享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依法享有管理權、知情權、參政議政權、監督權等政治民主和政治權利方面,更多的是表現在對社會民主與社會權利,如自我管理、社會保障、醫療養老、住房就業、教育衛生、公共服務等;經濟民主與經濟權利,如參與經濟決策和管理、獲得財產或企業股份、參加工會、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帶薪休假、適當生活水準權、安全生產等。廣大人民群眾不僅需要抽象的民主政治權利、民主政治參與,更需要具體實在可參與、被尊重、平等公正的民主政治權利;不僅需要玻璃天花板上可望而不可及的民主政治權利,更需要兌現實在實惠實用的人身財產權利、經濟社會權利、環境生態食品安全權利等具體權益。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內容和主要途徑。依法治國是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內容和主要途徑。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就是要推進和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法治化、民主化、科學化和信息化,核心是推進國家治理的法治化。一方面,要推進國家治理制度體系的法治化。法治國家治理制度體系中的絕大多數制度、體制和機制,已通過立法程序規定在國家法律體系中,表現為法律規范和法律制度。因此,發展和完善國家法律體系,構建完備科學的法律制度體系,實質上就是推進國家治理制度體系的法律化、規范化和定型化,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國家制度體系。另一方面,要推進國家治理能力的法治化。推進國家治理能力的法治化,歸根結底是要增強治理國家的權力(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強化憲法和法律的實施力、遵守力,提高國家制度體系的運行力、執行力。應當高度重視和充分發揮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和法治基本方式在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全面依法治國不僅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主要內容,而且是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途徑和基本方式,對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具有引領、規范、促進和保障等重要作用。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深化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內在需要。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市場經濟強調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通過社會分工、公平競爭和自由等價交換,實現市場資源的有效合理配置。因此,要充分發揮市場功能,必須規范政府行為,將權力關進法律和制度的籠子里,防止政府對經濟活動的不當干預、過分干預,依法保證市場主體自主決策、分散決策;必須保護財產權利與人身自由,保證市場主體平等地位,實現公平競爭;必須貫徹誠實信用原則,降低交易成本;必須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有效解決爭議,維護市場秩序。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進一步推動經濟發展,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完善法治體系,形成良好法治環境,實現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通過民主科學立法,實現初始環節資源配置的分配正義;通過嚴格執法和公正司法,實現法律的執行正義和矯正正義功能。司法作為社會的「穩定器」,可以為市場經濟改革提供一種緩和機制。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加快法治中國建設的必然要求。建設法治中國,是中國人民對自由平等、人權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秩序、尊嚴幸福等法治價值的崇高追求,是堅持理論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實現國家工作法治化的實踐過程,是人民依照憲法和法律管理國家、治理社會、配置資源、保障人權、馴化權力的良法善治。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就要深入貫徹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不斷深化法制改革,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推進依憲治國,切實尊重和維護憲法權威;推進民主科學立法,不斷完善中國特色法律體系;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成法治政府;推進公正司法,建設獨立公正高效權威的司法制度;推進全民守法,加快建設法治社會;推進依法治軍,保證黨對軍隊絕對領導;努力推進地方法治建設,夯實依法治國的實踐基礎;推進法治國際合作,完善國際法治新秩序。最根本的,是要全面推進依法執政,切實加強和改善黨對依法治國事業的領導和保障。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實現公平正義的基本途徑。公平正義是當代中國社會的普遍價值追求,但卻見仁見智,沒有共識性的最大公約數。在這種社會背景下,我們不宜抽象地主張公平正義,而應當通過法律和法治來表達和實現可操作的公平正義:一要充分發揮法治的功能,重構我國社會公平正義的基本評判體系,把公眾對於公平正義的利益訴求納入法治軌道。通過科學立法,把抽象合理的公平正義訴求轉化為具體明確的法定權利或權益;通過嚴格執法和公正司法,保障公眾的合法權益。公眾通過法治方式,依法維護和實現自己表現為法定權利或權益的公平正義。二要通過公平公正的實體法,合理規定公民的權利與義務、合理分配各種資源和利益、科學配置各類權力與責任,實現實體內容上的分配正義。三要通過民主科學的程序法,制定能夠充分反映民意並為大多數人接受的程序規則,從程序法上來配置資源、平衡利益、協調矛盾、緩解沖突、規范行為,實現程序規則上的公平正義。四要在發生矛盾糾紛等利益沖突問題時,通過包括司法程序在內的各種法治程序、法治機制來解決,實現法治的實體與程序公正,至少是法治程序的公正。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反腐治權的治本之道。權力腐敗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死敵,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成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最大障礙。應當更加重視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把權力放進法律制度的籠子里,完善權力制約和監督機制,充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反腐治權,切實從體制、機制和法治上遏制並解決權力腐敗問題。腐敗現象千變萬化,腐敗行為林林總總,但歸根結底是公權力的腐敗,因為權力不受制約必然產生腐敗、絕對的權力產生絕對的腐敗,所以各法治國家要依法分權和治權。公權力腐敗的表現形式五花八門,公權力腐敗的原因不盡相同,但歸根結底是權力尋租,是掌握和行使公權力的各類主體的腐敗,而這些主體基本上都是政府官員和公職人員,所以各法治國家不僅要依法治權,而且要依法治官、從嚴治吏。在我國,依法治權、依法治官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依法執政和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法治思維下反腐治權的必然要求。反腐必須治權,治權必靠法治。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所長
參考: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具有重大戰略意義
http://www.legaldaily.com.cn/fxjy/content/2014-10/27/content_5816379.htm?node=70694
㈥ 如何理解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戰略部署
依法治來國,作為一種源先進的治國方略與法律文化,是社會進步、社會文明的重要標志。依法治國不是從來就有的,而是一種與市場經濟、民主政治、相當發達的社會文化共存亡同興衰的社會現象。真實意義與成熟形態的依法治國,即法治國家,是以市場經濟的相當發展為經濟基礎、以民主政治的相當完善為政治基礎、以發達的權利義務觀為核心的精神文明為思想文化基礎的。
從這種意義上說,雖然依法治國作為一種理論學說古已有之,作為一種治國手段也曾在前資本主義社會的個別地方個別時期部分地實行過,但由於在前資本主義社會的歷史條件下,不可能完全具備真正實行依法治國的三個基本條件,因此,當時的思想家們不能對其作出全面的、深層次的科學分析,當時實行的所謂依法治國也往往不過是專制與人治的陪襯而已。濫用權力、野蠻擅斷、枉法裁判,在生產力和文化不發達的奴隸制與封建制時代幾乎是不可避免的,這是那種不發達社會的內在痼疾。
㈦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是什麼,如何理解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理解: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包含「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和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兩句話。這兩句話是有機統一的整體,離開了哪一句都不行。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為我們描繪了宏偉藍圖,指明了前進的方向。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則為我們繪制出路線圖,指明了具體路徑。只有努力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才能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提供基礎和前提條件。
如何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決定》給出了精闢的答案,那就是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這十六字方針,是對原來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十六字方針的發展和提升,明確了新時期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點環節和主要任務,具有極為重要的指導意義。具體來講,科學立法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前提,嚴格執法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關鍵,公正司法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保障,全民守法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