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終結制度落實情況匯報
Ⅰ 多長時間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
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
Ⅱ 我國要落實終審和訴訟終結制度實行什麼保障當事人依法行使申訴權
我國要落實終審和訴訟終結制度,實行訴訟分離,保障當事人依法行使申訴權。
Ⅲ 如何刪除執行信息公開網中終本案件內已執行的信息
可以向執行法官反映,要求及時刪除。
案件執行完畢或者已經自動履行判決的,法院應當及時將被執行人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如果案件已經履行完畢,而法院未刪除,可以向執行法官反映,要求及時刪除。
《最高法院關於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的規定》第七條失信被執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有關信息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3)依法終結制度落實情況匯報擴展閱讀
關於結案,《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案件立案及結案工作的暫行規定》
第三十四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結案:
(一)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內容全部執行完畢;
(二)裁定終結執行;
(三)裁定不予執行;
(四)當事人之間達成和解協議並已履行完畢。
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完畢後,申請執行人書面表示放棄剩餘債權的;或者案件執行標的款全部執行到執行款專戶,因申請執行人下落不明無法領取或不願領取,執行法院已依法予以提存的,人民法院可以結案。
第三十五條下列案件,人民法院不得作結案處理:
(一)委託外省法院執行的案件,在受託法院依法結案前,委託法院不得作結案處理;
(二)中止執行的案件;
(三)已達成和解協議尚未履行完畢的案件;
(四)提級執行或指定執行的案件,原執行法院可以銷案,不得作結案處理;
(五)因重復立案移送管轄的案件,原執行法院應當銷案,不得作結案處理。
Ⅳ 人民法院可以對哪些執行案件裁定終結執行
您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三條及相關司法解釋的回規定,有下列情答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1、申請人撤銷申請的;2、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3、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4、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案件的權利人死亡的;5、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6、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終結執行的其他情形。對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可依法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如申請執行人提供新的被執行人財產線索應重新立案執行。重新立案執行後,執行法院窮盡財產調查措施,仍無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依法終結該次執行。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則可給出能為周詳的法律意見。
Ⅳ 檢察院依法終結和法院依法終結意思是一樣嗎
申請國家賠償,檢察院回復是已經依法終結,意思是你不具備國家賠償的條件,不予賠償。法院凍結了你的銀行卡也是這個意思。
Ⅵ 我國要落實終審和訴訟終結制度實行什麼保障當事人依法行使申訴權
詳詢管理部門處理
Ⅶ 什麼是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
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
1、實行訴訟與信訪分離制度,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訴訟權利救濟的信訪事項從普通信訪體制中分離出來,由政法機關依法處理。
2、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事項導入司法程序機制,各級政法機關及時審查涉法涉訴信訪事項,符合法律規定的,依法轉入相應法律程序辦理;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做好解釋說明工作。
3、嚴格落實依法按程序辦理制度,對已經進入法律程序處理的涉法涉訴信訪問題,政法機關依法按程序在法定時限內公正辦結。
4、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對經過中央或省級政法機關審核,認定涉法涉訴信訪人反映的問題已經得到公正處理,除有法律規定的情形外,依法不再啟動復查程序。
5、健全國家司法救助制度,對因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權,無法經過訴訟獲得有效賠償,造成當事人生活困難的,按規定及時給予司法救助。
Ⅷ 檢察院依法終結和法院依法終結意思是一樣嗎
意思是不一樣的,檢察院依法終結,是在起訴前就認定沒有罪的,或者是按照法律規定終結的
法院依法終結,那就是最終的審判結果,那就叫終結,所以說意思是不一樣的
Ⅸ 地方政府發出的決定,沒有依法終結,事實違法怎麼辦
土地違法典型案件公開案例 一、原曲江縣(現曲江區)政府違法違規徵收佔用土地建設曲江工業城案 2004年土地治理整頓期間,曲江縣政府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未辦理農地轉用審批手續情況下,非法批准使用原國有農用地進行園區建設,造成978畝國有農用地被佔用。韶關市國土資源局在未認真審核的情況下,批准曲江縣補辦征地手續14宗,造成實際佔用農村集體土地474畝,構成了非法批准征地行為。有關責任人分別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曲江區委書記譚章明、區長闕定勝、原縣長練建秋等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曲江區主管副市長朱福昭行政記大過處分;原韶關市國土資源局局長李德軍行政警告處分;曲江區國土資源局局長楊國富行政降級處分的決定。 二、茂名市省道S283線高州路段改建工程違法用地及不依法進行征地補償案 2003年4月至6月,茂名市公路局和省道S283線高州段工程指揮部在沒有辦理任何用地手續的情況下實施征地。共非法徵收土地面積1836畝,其中水田754畝,旱地853畝,山地229畝。2004年2月S283線開始動工建設。造成未批先用的違法用地事實。省政府決定,茂名市紀委分別給予當時茂名市公路局副局長王廣行政警告處分;高州市委副書記盧昌華、高州市委常委陳興權黨內警告處分;高州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盧子朝行政記過處分。 三、東莞市虎門鎮陳村經濟聯合社非法出讓耕地使用權案 2002年8月,東莞市虎門鎮陳村經濟聯合社在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並審批的情況下,由時任東莞市虎門鎮陳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的陳連安主持召開村委和村黨委會議,決定將本村土名為「老草塘」及「出巷口」兩幅農用耕地的使用權10萬平方米以每平方米60元出讓給周福輝使用。200年10月到2004年10月,周福輝在未辦理有關用地手續和建設用地手續的情況下,非法佔地建廠房並出租牟利。在建設過程中,市國土資源局多次對此發出責令停工通知書,但周福輝仍授意工程隊繼續施工,致使21.3畝農用耕地遭到毀壞,不能恢復農用性質。2005年6月,將此案移送東莞市公安局立案偵查,2005年11月,東莞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陳村經濟聯合社犯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追繳陳村經濟合作社違法所得人民幣240萬元,並處罰金人民幣43萬元;陳連安犯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周福輝犯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我是非常用心回答的,請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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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 哪些情況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終結執行程序
執行終結是指,在執行過程中,由於出現某種法定原因,使執行工作無法進行或者沒有必要繼續進行,從而停止執行程序,以後不再恢復。
民事訴訟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終結執行程序:
1.申請人撤銷申請。執行程序一般是因當事人申請而開始的,當事人提出申請後,表示放棄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撤銷執行申請的,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就沒有必要進行了。
2.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人民法院予以執行的根據是生效的法律文書,如果法律文書通過審判監督程序被撤銷;公證機關的具有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被公證機關撤銷;仲裁裁決被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撤銷,執行工作就無從進行了,只能終結執行。
3.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被執行人死亡,一般並不免除其應承擔的義務,如果他有遺產可供執行,或者有義務承擔人的,仍應依法予以執行。但如果被執行死亡後既無遺產,又無義務承擔人時,執行工作就無法進行,因此應當終結執行。
4.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案件的權利人死亡的。追索「三費」是特定人的權利,是基於特定身份關系存在的,是以特定人的生存為前提的,如果具有這種特定身份的人死亡,被執行人履行義務就失去了意義,因此應當終結執行。
5.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這一規定主要是為了扶助一些無依無靠的老年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這些人借款往往是為了維持最簡單、最基本的生活需要,而且借款數額又都不很大,因此,在他們確實無力還債時,可以終結執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生活困難的公民有贍養人、扶養人,只是贍養人、扶養人不承擔應盡的義務,那麼不能終結執行。如果被執行人僅是一時的傷病不能勞動的,也不能適用本項規定。
6.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終結執行的其他情形。這是一項靈活性規定。在實踐中,如果除了上述五種情況,又出現了某種不需要執行的客觀情況,例如,執行過程中,義務人自動履行了義務,人民法院可以根據這項規定,依職權終結執行。
終結執行,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送達當事人後即發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