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公共聚集
⑴ 公共聚集場所申報開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應檢查那些問題
屬於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四個能力」建設檢查考評內容及評分標准
檢查考評項目
檢查考評內容
檢查考評標准
檢查考評方法
檢查消除
火災隱患
的能力
(15分)
1、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確單位員工崗位消防責任(2分)。
①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扣1分;②未明確單位員工崗位消防責任,每發現1人扣0.5分,扣完為止。
現場核查消防安全管理人並提問;每個崗位抽查1名員工並提問
2、單位每月進行一次全面防火檢查,並填寫檢查記錄(4分)。
①未每月開展防火檢查的扣2分;②檢查記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查閱防火檢查記錄
3、單位每日進行防火巡查,並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應當至少每二小時進行一次防火巡查;醫院、養老院、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應當開展夜間防火巡查(4分)。
①未按要求開展防火巡查的扣2分,②巡查記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查閱防火巡查記錄
4、單位員工每天班前、班後檢查本崗位消防安全(1分)。
單位員工未在班前、班後進行檢查的,每發現1人扣0.5分,扣完為止。
結合崗位員工抽查
現場提問
5、單位防火檢查、巡查發現的火災隱患,檢查巡查人員立即督促整改,當場整改不了的,要報告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措施、整改時限,限期消除,並採取防範措施,確保整改期間的安全(4分)。
①單位檢查巡查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整改或未制定整改計劃的,每處扣0.5分;②現場檢查發現存在火災隱患,每發現一處扣2分。扣完為止。
查閱防火檢查巡查記錄及火災隱患整改報告或通知;實地檢查
組織撲救
初起火災
的能力
(15分)
6、依法應當建立專職消防隊的企事業單位要建立專職消防隊;有保安隊的單位建立「保消合一」消防隊;其他單位建立志願消防隊(4分)。
①應建而未建專職消防隊的扣2分;②未建志願消防隊的扣2分。
現場檢查專職志願消防隊
7、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經過培訓持證上崗,熟悉消防設備,並熟練掌握火警處置及啟動消防設施設備的程序和方法(4分)。
①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未取得上崗證書的,每少一人扣1分;②不會操作消防系統設備,不掌握基本應急處置技能的,每1人扣1分。扣完為止。
現場全數提問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
8、根據本單位實際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明確滅火和應急疏散的組織機構、人員、處置程序和措施;單位至少每半年組織開展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並根據演練情況不斷修改完善預案(4分)。
①未制定預案的扣2分;②制定的預案未明確第一、第二滅火力量的,扣1分;③未定期進行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的,每少一次扣0.5分。
查閱檔案、資料
9、單位員工應當掌握滅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方法。一旦發生火情,起火現場崗位人員和鄰近崗位人員能迅速利用滅火器材滅火(3分)。
員工不掌握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方法,不會撲救初起火災的,每1人扣0.5分。
現場組織演練,提問單位員工
組織人員
疏散逃生
的能力
(5分)
10、員工要掌握火場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線和引導人員疏散程序(2分)。
員工不掌握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的,每1人扣0.5分。
現場提問單位員工
11、單位建築物的每個樓層、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明確疏散引導人員(3分)。
未明確疏散引導人員的,每個部位扣0.5分。
查看檔案、資料
現場提問單位員工
消防宣傳
教育培訓
的能力
(15分)
12、消防設施器材要設置規范、醒目的標識,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5分)。
未按要求設置的,每發現一處扣0.5分。
現場檢查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室內外消火栓、水泵結合器;抽查3個滅火器配置點
13、重點部位、重要場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設置「提示」、「禁止」類消防標識(5分)。
未按要求設置的,每發現一處扣0.5分。
現場抽查
14、單位每年組織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公眾聚集場所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要進行崗前消防培訓,員工普遍達到「三懂三會」要求(5分)。
①每年未按要求開展消防教育培訓的,每少一次扣2分;②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未進行崗前消防培訓,每發現1人扣0.5分;③員工達不到「三懂三會」要求的,每發現1人扣0.5分。
查閱檔案、資料
現場提問單位員工
三懂三會: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基本消防常識、懂得本部門的防火措施,「三會」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疏散人員。
⑵ 公共聚集場所應當具備哪些消防安全條件
(一)建築物或者場所是否依法通過消防驗收合格或者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抽查專合格;依法進行屬竣工驗收消防備案但沒有進行備案抽查的建築物或者場所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准;
(二)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否制定;
(三)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員工是否經過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四)消防設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准並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
(六)室內裝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准;
(七)外牆門窗上是否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⑶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對公共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有何規定
需要 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
附: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五條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根據消防技術標准和管理規定,對該場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
2、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申報消防安全檢查須知
一、檢查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消防監督檢查規定》
二、檢查范圍
公眾聚集場所,是指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民用機場航站樓、體育場館、會堂以及公共娛樂場所等。其中,公共娛樂場所是指向公眾開放的影劇院、錄像廳、禮堂等演出、放映場所,舞廳、卡拉OK等歌舞娛樂場所,具有娛樂功能的夜總會、音樂茶座和餐飲場所,游藝、游樂場所,保齡球館、旱冰場、桑拿浴室等營業性健身、休閑場所等。
三、場所要求
公眾聚集場所申報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須先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消防驗收合格,或報經驗收備案,或經驗收備案抽查合格。
四、資料要求
申請人須確認持有以下書面申報資料時,方可在網上申報:
1、消防安全檢查申報表(網上申報成功後可直接列印並蓋章);
2、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3、依法取得的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或者備案的法律文件復印件;
4、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5、員工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和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取得的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對依法實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且沒有進行驗收備案抽查的公眾聚集場所申請消防安全檢查的,還應當准備場所室內裝修消防設計施工圖、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以及裝修裝飾材料防火性能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五、受理程序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自收到互聯網網上申請的次日起,10個工作日內派員進行現場檢查,並根據檢查情況製作、送達法律文書。申請人應按預約回復確定的時間前往預約地點,有客觀因素不能按時到達的,請及時與承辦人聯系重新確定預約時間。
⑷ 公眾聚集場所和人員密集場所有什麼區別
1、區別:公共聚集場所是滿足公眾工作、學習、經濟、文化、社交、娛樂、體育、參觀、醫療、衛生、休息、旅遊,所使用的一切公用建築物、場所及其設施的總稱。人員密集場所是同一時間聚集人數較多的場所。
2、公眾聚集場所的概念:公眾聚集場所指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民用機場航站樓、體育場館、會堂以及公共娛樂場所等。
3、人員密集場所的概念:人員密集場所是指公眾聚集場所,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養老院,福利院,托兒所,幼兒園,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旅遊、宗教活動場所等。
⑸ 名詞解釋公共聚集場所
公眾聚集場所,是指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專、民用機場航站樓、體屬育場館、會堂以及公共娛樂場所等。
---- 出自《消防法》第73條(三)
其中公共娛樂場所,是指向公眾開放的下列室內場所:
(一)影劇院、錄像廳、禮堂等演出、放映場所;
(二)舞廳、卡拉OK廳等歌舞娛樂場所;
(三)具有娛樂功能的夜總會、音樂茶座和餐飲場所;
(四)游藝、游樂場所;
(五)保齡球館、旱冰場、桑拿浴室等營業性健身、休閑場所。
⑹ 公共聚集場所應當具備哪些消防安全條件
1、有常備的消防工具,消防栓、雲梯等,並保證質量,擺放在明顯位置,隨時能用;
2、標志明顯並暢通的消防通道;
3、有常規訓練有素的安防人員配備,在緊急時刻引導疏散人群。
⑺ 在公共場所聚集,但沒有圍堵、沖擊國家機關違法嗎
遊行示威要經過有關部門允許才能進行。如果是普通集會也沒什麼,不違法,不過還是要清楚了解這方面。
⑻ 公共聚集場所應當具備那些預防安全條件
公眾聚集場所應當具備下列消防安全條件:
(一)室內裝修、裝飾根據國家工程專建築消防技術標准屬的規定需使用不燃、難燃材料的,必須選用合格的材料;
(二)安裝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符合國家標准和消防安全技術規定;
(三)安全出口、樓梯和走道的寬度符合國家工程建築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
(四)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樓梯口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發光型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五)設置報警電話,配備滅火器等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以及必要的逃生救生器材;
(六)設置符合標準的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應急照明供電時間不得少於20分鍾。
⑼ 人員聚集的公共場所門窗為何向外開啟
人員聚集的抄公共場所門窗向外開啟,是為了方便人員疏散,防止人群擁擠時被卡到。
但外開窗存在著下述問題:
1.當外開窗有的開啟,有的不開啟時,在建築立面上顯得很零亂,破壞了建築外型的整體感。
2.突然起風而風力較大時,會把固定不牢的窗扇的玻璃打碎。每年要為此更換大量的玻璃(公用建築上更嚴重),浪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3.外開窗向外開啟,窗扇風吹日曬雨淋,易褪色腐蝕、損壞。
4.外開窗在加防盜柵欄時,一般做成一個鐵籠式的東西固定在外牆上,既不美觀又浪費材料。
在我國建築水準提高、人均居住面積逐步增加的情況下,除在外窗的開啟形式上推廣推拉窗外,推廣內開窗也是一個較好的方案,特別對解決多層高層建築的擦窗與換玻璃的問題,這種開啟形式是一種較好、較徹底的解決辦法。目前國外大量建築已採用內開窗,也有其必然的道理。
⑽ 修改病句:避免到封閉、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和人負聚集地等場合
這是重復羅嗦,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和人口聚集地等場所是重復的,所以基於這一語病,應該刪除掉一項。應該去掉公共場所,所以正確的句子應該是:避免到封閉、空氣不流通和人負聚集地等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