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縣衛生局
㈠ 誰有村衛生室的績效考核細則,灰常感謝!
沒有村裡的。只有縣里的,看看能否有所幫助!
太湖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
實施辦法(試行)
各鄉鎮衛生院:
現將《太湖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實施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太湖縣衛生局 太湖縣財政局
太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年十月十日
抄送:市醫改辦,縣委、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府、縣政協辦公室,縣委宣傳部,縣醫改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太湖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實施辦法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基層醫葯衛生體制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皖政【2010】66號)文件精神,認真執行績效考核和績效工資制度,充分調動基層醫療衛生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質量和效率,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原則
堅持績效考核與社會效益掛鉤,突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公益性;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考核方式和綜合評價、合理量化的考核辦法,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為考核重點,促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面履行職責;堅持定期考核與不定期督查相結合,建立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以及對其工作人員的兩級考核體系;堅持考核結果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財政補助、工作人員收入待遇相結合。
二、考核內容
(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考核內容。
1. 鄉鎮衛生院的考核內容。
(1)基本醫療服務:主要考核服務數量、服務質量、醫療費用、執行基本葯物制度等情況。
(2)公共衛生服務:主要考核國家基本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情況,應急處理、衛生監督等項工作情況。
(3)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行情況。
(4)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開展情況。
(5)人事財務管理情況。
(6)院內建設與管理。
(7)群眾評價與監督。
2. 村衛生室的考核內容。
主要考核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參與公共衛生管理和群眾滿意度等內容。
3. 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考核內容。
(1)基本醫療服務:主要考核服務質量、服務數量、基本葯物制度和葯品零差率銷售的執行情況及居民滿意度等內容。
(2)公共衛生服務:主要考核居民健康檔案、健康教育、預防接種、傳染病防治、兒童保健、孕產婦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症精神病患者管理及居民滿意度等內容。
(3)社區服務與管理:主要考核財務管理、人員和崗位設置、社區衛生服務利用情況、雙向轉診等內容。
(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的考核內容。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的考核內容公共考核項目指勞動紀律和醫德醫風。針對醫、護、技、管理、後勤崗位結合工作性質分類考核。
以上考核內容細則詳見《太湖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績效考核評價細則(試行)》
三、考核主體
(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考核
縣衛生局依據相關考核標准對轄區內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進行考核。對於實施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和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站,縣衛生局委託隸屬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組織考核。
(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的考核
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縣衛生局的監督指導下,對其工作人員進行考核。對於實施一體化管理的行政村衛生室和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站的工作人員,由隸屬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組織考核。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考核方法和程序。
1. 縣衛生局按照《太湖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績效考核評價細則(試行)》,通過查閱資料、實地查看、現場問卷調查等方式,於每年12月底對鄉鎮衛生院進行1次集中考核,縣財政、人社部門對考核結果進行審核,並將考核結果(包括績效分值)報上級相關行政部門。縣衛生局委託隸屬的鄉鎮衛生院(社區服務中心)於每年7月上旬、12月底對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和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站進行2次考核,考核結果(包括績效分值)經縣衛生局審核後,報縣財政、人社部門復核。
(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的考核方法和程序。
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縣衛生局的指導下,依據《太湖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績效考核評價細則(試行)》對所屬工作人員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職工個人收入掛鉤。
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制定考核辦法時要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徵求職工意見。考核辦法由本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後,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報縣衛生部門批准,並在本單位公開。
五、考核結果運用
(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考核結果運用。
1. 考核結果。考核實行百分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考核結果分為兩個等次:分值80分及以上為合格,80分以下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確定考核得分比,比例為實際得分除以80。
2. 考核結果運用。
(1)作為政府補助的依據。
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考核合格的,政府按照與當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平均工資水平相銜接的原則核定;不合格的,政府考核合格確定的補助水平乘以考核得分比確定。
一體化管理的行政村衛生室,考核合格的,政府按照核定的標准進行補助;不合格的,政府按照考核合格確定的補助標准乘以考核得分比。
(2)獎勵先進,懲戒後進。
對考核合格且得分位列全縣前三名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結合績效考核後的資金節余予以獎勵,並對此機構及其負責人給予通報表揚;對考核不合格、得分位列全縣最後二至三名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通報批評、限期整改,連續3次考核均位列全縣最後二至三名、工作不能改進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免去負責人職務。
(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的考核結果運用。
1. 作為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我縣績效工資內部分配比例: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比為6:4。
2. 實行分類考核,適當拉開分配差距。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完善內部考核制度,根據專業技術、管理、工勤等崗位的不同特點,實行分類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在分配中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承擔公共衛生服務和臨床一線工作任務的崗位傾斜。
3. 考核結果和平時工作表現,作為工作人員晉級、獎勵以及聘用、續聘和辭退的重要參考依據。
六、工作要求
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提高認識,切實加強領導,把績效考核作為落實改革方案的重要措施抓緊抓好。成立專門機構,確立專人負責。嚴肅考核紀律,嚴禁編造、篡改考核資料,嚴禁利用考核謀取個人利益,嚴肅查處弄虛作假行為,嚴禁打擊報復,確保考核客觀公正。對弄虛作假、截留、挪用、套取資金的單位和個人,一經發現,將予以通報,追繳經費,並依法追究責任。
本辦法由縣衛生局會同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