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教講話
依法行政原則是法治國家、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法治(Rule of law)要求政府在法律范圍內活動 ,依法辦事;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員如果違反法律 ,超越法律活動 ,即要承擔法律責任。法治的實質是人民高於政府 ,政府服從人民。因為法治的「法」反映和體現的是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法治不等於「用法來治」(Rule by law) 。「用法來治」是把法單純作為工具和手段 ,政府運用「法」這一工具和手段來治理國家 ,治理老百姓。單純「用法來治」的實質是政府高於人民 ,人民服從政府 ,因為政府以治者居 ,人民被視為消極的被治者。
依法行政的基本含意是指政府的一切行政行為應依法而為 ,受法之拘束。德國行政法學者認為依法行政原則包括三項內容:(1)法律創制。指法律對行政權的運作、產生絕對有效的拘束力 ,行政權不可逾越法律而行為; (2) 法律優越。指法律位階高於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和行政命令 ,一切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和行政命令皆不得與法律相抵觸 ; (3) 法律保留。指憲法關於人民基本權利限制等專屬立法事項 ,必須由立法機關透過法律規定 ,行政機關不得代為規定,行政機關實施任何行政行為皆必須有法律授權,否則 ,其合法性將受到質疑。 日本學者認為 ,依法行政在具體制度形式上體現為三項要求:(1)建立議院內閣制、議會制的民主主義 ,通過國會對行政進行政治限制; (2) 在這一前提下 ,行政立法、行政處分和行政程序中 ,存在著立法優先的要求或者立法的統制問題 ;(3)通過法院對行政進行司法方面的事後救濟 ,而不限於行政監察之類的行政內部監督。
在我國 ,依法行政原則主要包括下述要求:
首先 ,依法行政的「法」,包括憲法、法律、法規、規章。但在所有這些法的形式中 ,憲法的效力最高 ,法律的效力高於法規 ,法規的效力高於規章。在下位階法的原則、內容與上位階法發生沖突時 ,執法機關應適用上位階法而不應適用與上位階法相抵觸的下位階法。依法行政首先要求依憲法、法律行政 ,法規和規章只有符合憲法、法律的規定時 ,才能作為
行政行為的依據。
其次 ,依法行政要求政府依法的明文規定行政。政府不嚴格按法律規定辦事 ,不嚴格依法律規定行政,就不是法治政府。但是 ,依法行政不僅僅要求政府依法的明文規定行政。依法行政還要求政府依法的原理、原則行政。這是因為 :其一 ,法律的具體規定是有限的 ,而法律調整的社會關系和社會事務是無限的。特別是現代社會 ,需要法律調整的社會關系和社會事務越來越廣泛 ,越來越復雜 ,法律不可能對每一項社會關系和社會事務都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從而 ,法律不能不給政府的行政留下大量的自由裁量空間。對於自由裁量行為 ,依法行政對政府的要求是依據和遵守法的原理、原則 ,如公開、公正、公平、誠信、信賴保護、考慮相關因素和不考慮不相關因素等[10 。其二 ,法律規定是受法的原理、原則支配的 ,法的原理、原則不僅指導立法 ,即指導法律的制定 ,而且也指導執法、司法 ,即指導法律的執行和法律爭議的裁決。因此 ,政府實施行政行為 ,包括實施行政立法、行政執法、行政司法 ,都不僅要依據法的規定 ,而且要依據法的原理、原則。否則 ,如果行政只拘泥於法的文字 ,拘泥於法的具體規定 ,機械依法 ,其行為就可能背離法的目的 ,產生負面的社會效果。其三 ,法律規定適用於社會事實是需要解釋的。在很多情況下 ,具體法律規定的涵義並不是十分明確的和唯一的。在法律規定涵義不十分明確 ,人們對之存在多種理解的情況下 ,執法者如何確定相應法律規定在具體情境中的涵義 ,就必須依據法的原理、原則。否則 ,政府如果可以脫離法的原理、原則而隨心所欲地解釋法律 ,其就不再是法治政府而是專制政府了。
第三 ,依法行政要求政府依法律規定行政,而依法律規定行政又首先要求依行政管理法的規定行政。政府不嚴格按照行政管理法規定的范圍、條件、標准和限度辦事 ,自然談不上依法行政。但是 ,依法行政不僅僅要求政府依行政管理法的規定行政。依法行政還要求政府依行政組織法和行政程序法的規定行政。行政組織法規定政府的職責、職權。政府違反行政組織法的規定就會越位(即政府內部越權) 、錯位(即政府外部越權) 、缺位 (即政府不作為) 。行政程序法規定政府行為的方式、過程、步驟 ,政府違反行政組織法的規定就會導致專斷和濫用權力。可見 ,依法行政既要求政府依法定行為規則行政 ,還要求依法定職權和依法定程序行政。
第四 ,依法行政要求政府對行政相對人依法實施管理。因為「行政」的基本涵義就是管理 ,沒有依法管理自然談不上依法行政。但是 ,依法行政不僅僅要求政府對行政相對人依法管理。依法行政還要求政府自身守法 ,要求政府依法提供服務和依法接受監督。政府守法是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 ,因為法治首先是依法治官 ,依法規范政府和政府公職人員的行為 ,而不是首先 ,更不是僅僅依法治民 ,只規范行政相對人的行為。至於政府依法提供服務和依法接受監督 ,乃是政府依法行政的題中應有之義 ,因為行政意味著管理 ,而管理在法治社會則意味著服務;依法行政意味著依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執行公務 ,而依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執行公務則意味著接受人民通過各種方式和途徑實施的監督。政府脫離人民的監督 ,其權力就必然被濫用 ,人民的意志就必然被蹂躪 ,人民的利益就必然被侵犯。
在加強黨的先進性建設、提高黨依法執政能力的條件下,堅持和實行依法執政,需要從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上研究以下幾個問題。
1.依法執政是什麼意義上的原則?依法執政是執政黨治國理政的一項重要執政原則,但它主要是作為一項政治原則,還是同時作為保障和規范執政行為的法治原則?如果依法執政主要是作為一項政治原則,它的指導地位是崇高的,它的權威性是極大的,但比較抽象。如十二大黨章規定的"黨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就主要是一項政治原則,具有很強的政治指導性。又如,依法行政是一項重要的法治原則,它對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的行政行為有一系列的具體要求和規定,具有明確而具體的可操作性。如果依法執政不僅是一項政治原則,同時也是作為保證我們黨的執政地位、規范執政行為的法治原則,就應當由憲法對其做出原則性規定,並由法律法規對各種類、各層級的執政行為做出明確實體性和程序性規定,以保證依法執政得到具體實施。
2.依法執政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是什麼?依法執政如果是針對過去以政策、文件和領導人的講話執政而言,那麼,它所要解決的主要是執政的法律規則或法定程序的問題,解決從人治向法治轉變的問題;依法執政如果是針對如何保障我們黨的執政地位和規范執政行為而言,那麼它所要解決的主要就是如何建立和完善法律規范體系和法律程序的問題;依法執政如果是針對提高執政能力的問題,那麼它所要堅持的主要是思想教育、制度機制、行為規范等的問題;依法執政如果針對黨政關系,那麼它所要解決的主要是執政黨與國家政權機關相互關系中的職能、權力和體制等問題。我認為,依法執政要綜合解決上述四個方面的問題,而關鍵是要保證黨的領導,解決我們黨長期執政的執政能力、執政方式以及執政的權威性、合法性等問題。
3.依法執政的主體是誰?毫無疑問,中國共產黨作為執政黨是依法執政的主體。這種主體具有獨占性、排他性的特點,因為它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新型政黨;因為中國不搞兩黨制、多黨制。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各地省委、市委等都是依法執政的主體。需要進一步研究的問題是:各級黨委、黨委的有關部門(如組織部、宣傳部、政法委等)、黨組、相當級別的黨員領導幹部,它們能不能作為依法執政的主體,享有依法執政的各項權力和權利,承擔依法執政的相關責任和義務?與此相關的問題是,它們在什麼條件下構成依法執政的主體?
4.依法執政的具體法律依據是什麼?目前我國憲法、立法法、民族區域自治法、國營工業企業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國防法、工會法等籠統地規定了共產黨領導的相關內容。對於執政黨的各種主體而言,應當具體依據哪些法律依法執政?對此有兩者意見。一種意見認為,可考慮制定一部《政黨法》(或者叫做《政黨活動法》),以調整和規范執政黨與參政黨的關系、執政黨與國家政權機關的關系、執政黨的政策與國家法律的關系、執政黨與人民的關系。對於是否制定中國的政黨法,我的傾向性意見是否定的。因為,其一,外國制定政黨法是以實行兩黨制或多黨制為前提條件,我國實行的是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政黨制度,不具備制定政黨法的前提。其二,其他國家制定政黨法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調整政黨關系、控制政黨行為、規范政黨活動、防止政黨破壞憲政體制。中國共產黨的性質、宗旨、任務和先進性,決定了它沒有任何自己的私利,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先進政黨,我國不需要制定一部以防範共產黨為宗旨的政黨法。當然,我們黨堅持和實行依法執政,應當重視研究國外政黨法的理論與實踐問題。
另一種意見認為,執政黨領導國家和社會的執政行為,應當以我國的現行法律體系為依據;在國家政權機關中擔任職務的黨員幹部,應當依照法律履行其法定職責。而執政黨內部的管理和建設活動,則以執政黨黨內的"黨規黨法"作為依據。這就要求,執政黨內部的規范體系與國家的法律體系兩者之間應當保持一致,不能存在沖突和矛盾。如果出現沖突,應當有協調解決的程序和機制。
5.依法執政在制度設計上如何處理好幾個重要關系?在執政黨的政策與國家憲法法律的關繫上,應當堅持憲法和法律至上,強調重大決策與立法的緊密結合和協調統一。在執政黨與人大的關繫上,應當堅持人民至上,強調執政黨通過國家政體來實現領導和執政。在執政黨與行政機關的關繫上,應當堅持依法行政,強調人大對行政機關的監督。在執政黨與司法機關的關繫上,應當堅持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在執政黨與參政黨的關繫上,應當強調依法執政和依法參政,堅持一切政黨組織和社會團體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6.違法執政是否承擔和怎樣承擔法律責任?社會主義法治堅持權利與義務相一致、權力與責任相統一的原則。法定權力越大,法律責任也就越重。違法執政是否承擔和怎樣承擔法律責任,這個問題與依法執政的主體相關聯。享有執政權力的主體,如果實施了違法執政的具體行為,產生了違法後果---例如某個地方黨委或其部門(組織部---用人失察、政法委審批個案)的決策或決定出現重大失誤,造成重大損失時,應當怎麼辦?其一,這種違法執政是否需要承擔責任?承擔的是政治責任還是法律責任,或是兩種責任都要承擔?其二,如果違法執政的決策是黨委集體做出的,由誰具體承擔法律責任?其三,違法執政的主體應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民事法律責任、行政法律責任、刑事法律責任還是違憲責任?其四,應當由哪個機關依照什麼程序來追究違法執政的法律責任?這些都需要在理論與實際結合的基礎上,加以研究解決。
⑵ 新時代黨中央治疆方略的內容是什麼
新時代黨中央治疆方略的內容:
1、黨中央治疆方略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精神實質的充分體現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治疆方略在指導穩疆安疆事業的生動實踐中,貫穿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精神實質和基本原則,對新疆問題和做好新疆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大判斷和認識,觀點鮮明,思想深刻,內涵豐富。
2、黨中央治疆方略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大理論成果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治疆方略緊緊圍繞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充分把握人心思穩定、人心思發展的時代主題。
以促進民族團結和社會和諧為目標,以推進新疆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引領,以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為基礎,加強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依法嚴厲打擊暴力恐怖犯罪活動,堅決遏制宗教極端思想滲透蔓延,營造人心向黨、風清氣正的社會環境,凝聚人心和力量,推進民族團結和社會和諧穩定。
3、黨中央治疆方略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新疆的具體體現
2014年,習近平總書記親臨新疆視察,並主持召開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把新疆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2017年,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新疆代表團審議時發表的重要講話,進一步豐富和發展黨中央治疆方略,明確提出「三個事關」「兩個特殊」。對做好新疆工作,提出關鍵在黨、要切實貫徹新發展理念、建設天藍地綠水清的美麗新疆、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落實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不斷鞏固民族團結等一系列重要指示。
(2)依法治教講話擴展閱讀:
1、新疆的問題最長遠的還是民族團結問題。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堅定不移堅持黨的民族政策、堅持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民族團結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線。
2、要高舉各民族大團結的旗幟,在各民族中牢固樹立國家意識、公民意識、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最大限度團結依靠各族群眾,使每個民族、每個公民都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貢獻力量,共享祖國繁榮發展的成果。
3、要精心做好宗教工作,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發揮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4、要堅定不移推動新疆更好更快發展,同時發展要落實到改善民生上、落實到惠及當地上、落實到增進團結上,讓各族群眾切身感受到黨的關懷和祖國大家庭的溫暖。
5、要在各族群眾中牢固樹立正確的祖國觀、民族觀,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增強各族群眾對偉大祖國的認同、對中華民族的認同、對中華文化的認同、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認同。
⑶ 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的關系如何
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的關系:
1、依法治國是最根本的治國方略,以德治國是在依法治國的基礎上,對人們的思想道德提出的更高的要求。
2、以德治國與依法治國二者本質上是一致的,但屬於不同范疇。前者屬於思想建設、精神文明,後者屬於政治建設、政治文明。
3、以德治國與依法治國相互促進。依法治國方略的充分實現,有利於社會主義道德的推行,社會主義道德水平的普遍提高又必然促進社會主義法治的有效實現。
(3)依法治教講話擴展閱讀
堅持法治和德治相結合的原因:
1、堅持法治和德治相結合,是對古今中外治國經驗的深刻總結。
我國既有久遠的法制傳統,又有厚重的道德傳承。從孔子提出「寬猛相濟」,到孟子提出「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從荀子提出「隆禮重法」,到漢代董仲舒強調「陽為德,陰為刑」。
從唐代提出「制禮以崇敬,立刑以明威」,到宋元明清時期一直延續德法合治,都體現了德治與法治相結合的治國之道。從世界范圍看,凡是社會治理比較有效的國家,大都堅持把法治作為治國的基本原則,同時注重用道德調節人們的行為。
2、堅持法治和德治相結合,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一大優勢。
經過長期實踐探索,我們走出了一條自己的法治道路,法治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這條法治道路內涵十分豐富,其中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堅持法治、德治兩手抓、兩手硬。
立足當前、面向未來,要把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實行好,最關鍵的就要堅持走我們自己的法治道路,發揮好這條道路的鮮明特色和突出優勢。這就要求我們更好地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切實推進以德治為基礎的法治建設、以法治為保障的德治建設。
3、堅持法治和德治相結合,也是現實的迫切要求。
當前我國改革發展進入關鍵階段,要應對前所未有的矛盾風險挑戰,從根本上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應當清醒看到,我國法治建設還存在許多不適應、不符合的問題,要解決好這些問題單就法治論法治是不夠的,必須著眼全局、系統謀劃,特別要立足我國歷史傳統和現實國情,重視加強道德教育和思想引導,著力培植人們的法律信仰和法治觀念。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法安天下 德潤人心
⑷ 一個成功領導需要具備什麼樣的能力
合易認為:領導力,就是領導讓下屬願意追隨的能力。
領導力有五個層次:
第一層次是依賴於專職位賦予的權力,依靠屬考核權、獎懲權等權力約束下屬來跟隨自己工作;職位的領導力是不需要能力或者努力就可以得到,任何人賦予職位就會有領導的權力,職位領導力是領導力的入門。大多數領導都處於這一層次,靠權力來發號施令,沒有了權力支撐,下屬們馬上回離他而去。
第二層次是獲得下屬的認同感,讓下屬認為跟自己有共同之處而有親切感,讓下屬服從領導並願意追隨。一些非正式組織的領導,大多具備獲得下屬認同感的領導力。
第三層次依靠自己出色的業務能力獲得下屬的認可,讓下屬追隨自己;在一些小型團隊中,會經常見到以身作則的勞模型領導者。
第四層次是為下屬的發展提供支持和指導來獲得下屬的認可與追隨;大多數成功的組織領導者都是通過幫助下屬成長來推動組織的發展。
第五層次是通過建立統一的價值觀,讓下屬獲得組織的歸屬感,從而獲得下屬的無限信賴感,獲得下屬無條件的追隨。數量極少的卓越的領導者才能達到第五層次,大企業靠文化說的就是這種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