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聯動
一、整合監督力量,搭建法制監督平台。
將整合監督力量,搭建監督平台作為法制工作的著力點。通過建設「三個平台」,克服內部監督利益關聯、相互禮讓,外部監督主體眾多、難成網路的弊端,確保監督公平有效。
1、搭建層級監督平台。
加強行政復議監督,嚴格依照《行政復議法》受理案件,不拖延、不推諉,為當事人排憂解難。強化復議調解,將依法辦案與說服教育相結合。
2、搭建民眾監督平台。
實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對各行政執法部門梳理確認後的行政執法依據、崗位、職責、程序向社會公布,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設立行政執法投訴信箱,搭建行政執法監督平台。及時啟動法定監督程序,實行「受理、批辦、回復」一條龍式服務,依法糾正各類違法執法行為。
3、搭建媒體監督平台。
凡是執法過程中有違法、違紀行為及「吃、拿、卡、要」被新聞媒體曝光的,均納入依法行政量化考核中,並將違法違紀人員移交監察、組織、人事部門處理。同時要求各行政執法主體要主動接受媒體監督,每個執法單位要與1至2家新聞媒體「結對子」,明確媒體對本單位監督的目標,變被動監督為主動監督。
二、完善監督機制,提升法制監督實效。
該辦著力加強同司法、監察、信訪、效能等部門監督力量的有效配合,建立四項聯動機制,在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方面發揮有效作用。
1、建立政府法制與司法機關聯動機制。
通過建立和實行「兩法銜接」信息共享、政府法制部門與司法機關聯席會議等制度,會同各行政執法部門,及時溝通信息、移送案件,依法重點打擊了一批制售偽劣食品等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行為。
2、建立政府法制與監察機關聯動機制。
通過聯合實施行政執法檢查、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建立行政執法違法和不當執法行為通報制度、問責移送等方式,建立完善了政府法制和監察聯動機制,將行政執法責任制落到實處。
3、建立政府法制與信訪工作聯動機制。
積極參與重大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和合法性審查把關工作,每年審核信訪事項均在50件以上,確保信訪事項依法合規辦理,多數案件做到了人走事結,息訴罷訪,有效化解了行政糾紛和社會矛盾。
4、建立政府法制與效能糾風部門聯動機制。
該辦將效能建設和行政執法評議情況納入對各行政執法部門依法行政考核體系,提高考核比重。先後配合相關部門組織依法行政情況督查,對各行政執法部門社會測評,提升了法制監督的實效。
三、發揮監督作用,履行法制監督職能。
1、推進綜合執法改革創新中履行法制監督職能。
在推進城市管理、國土資源、文化市場、海洋漁業、交通運輸、環境保護等重點領域綜合執法改革創新中主動發揮參謀助手作用、依法履行法制監督職能,從法律層面保障了該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的順利組建。
2、在理順行政執法體制機制中履行法制監督職能。
該辦積極梳理區級、鎮(街道、園區)級的職責關系,不斷整合行政執法機構職責,推動行政執法重心下移,著力解決權責交叉、多頭執法等問題。充分發揮政府法制機構職能作用,加大對綜合執法工作的業務監督和指導,及時防止和糾正行政執法中的不作為、亂作為問題。
3、在依法向各大功能區賦權中履行法制監督職能。
對《關於賦予各大功能區行政審批許可權的實施方案》、《關於進一步支持和保障各大功能區加快發展的意見》等文件進行了審查把關,確保向各大功能區下放的有關產業發展、投資、規劃、土地、建設、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方面的行政審批許可權合法有效。對委託各大功能區行使的行政審批事項,該辦及時督促相關部門做好相關委託協議、行政審批專用章印模等手續的備案工作,確保賦權到位、落實到位、監督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