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企的認識
① 依法治企中在哪幾個方面存在的問題
必須解決好國企(國有控股公司)改革有法不依和立法空缺太大的問題;建立依法行政、依法治企的體制,進一步嚴格執法;增強法制的宏觀和微觀調控能力。
② 結合工作實際,談談你對依法治企的認識
能否真正做到依法治企,重要的在於企業的領導層能否自覺地帶頭執行公司紀律和相關規定。
③ 依法治國、依法治企的背景是什麼是怎麼來的如何理解他們的關系。希望具體一點
建國後國家頒布第一部《憲法》為依法治國打下堅實基礎。凡是在中國境內的一切活動都要依法進行。之間的關系:依法治國為了企業更好生存,沒有法制國家就沒有好的企業。
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
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④ 如何在依法治國的框架下認識和全面推進依法治企
依法治企就是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來治理企業,使企業的一切生產經營活動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制度。
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是依法治企的基礎. 依法治企是企業依法決策,依法經營管理,依法維護合法權益的重要的組織保障和制度保障,用法律手段維護企業的正當合法權益。依法治企是大力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促進企業依法經營,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重要舉措,是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加強科學管理、推進科技進步、提高經濟效益、爭創一流企業、實現制度創新和管理創新的重要前提.依法治企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必然方向,是現代企業進入市場的保護傘。是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從企業的決策者、管理者到職工都應當重視運用法律手段處理企業在改革、改制等生產經營管理過程中的涉法事務。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走依法治企之路是時代發展的必然選擇,要想在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獲勝,就必須堅持走依法治企之路。
⑤ 結合自身工作實際談談如何推進依法治企
要看你工作內容了,如果是做財務的,就談談如何遵守稅法,嚴格納稅;如果是做安全保衛工作,就是如何做好法制綜合管理,加強對職工的法制教育,提升職工知法守法意識。
⑥ 如何對待「依法治企」
宏觀把握 立足操作
貫徹「依法從嚴治企」思想,抓好制度建設是前提。企業制度建設不僅要關注企業內部,還應以開放的思路把握企業外部的大環境與條件,即宏觀把握。
宏觀把握,意義不在於解決具體制度問題,而在於解決制度建設「指導思想」層面的問題。制度的生命在於「可操作性」,因此,制度建設要立足企業實際,突出針對性。制度的制定要體現本企業的經營理念和管理要求,努力解決企業面臨的問題,絕不可做表面文章。同時,制度要切合企業實際,是非界定明晰,便於「對號入座」,不可大而化之,含糊其辭。總之,把握宏觀,立足操作,才能有效推進制度建設。
剛柔相濟 思圓行方
依法從嚴治企,必須突出一個「嚴」字。規章制度本身具有一定的規范性和強制性,實施過程中需堅持嚴肅性和原則性,這些都體現了制度的「剛性」。但從實施規章制度的目的和效果出發,制度的實施方法又有辯證的柔性色彩。規章制度的制定與實施,若缺乏剛性,則成了「橡皮框子」,難成「規矩」,完全喪失其規范和約束功能。規章制度對員工不僅是規范和約束,也是一種引導,目的在於形成良好的生產經營秩序和氛圍。
因此,在制度實施方法上就應當體現適度的柔性。如:對從嚴治企理念及各項制度,應當在員工中進行深入有效地宣傳引導,讓員工看到其對企業對自身的好處,贏得認同與支持。對違章者,在按章處罰的同時,應當有客觀公正的態度、耐心地疏導員工。這些都是有效解決矛盾,防止剛性反彈、矛盾激化的必要措施。這就要求我們在制度建設中,堅持「思圓行方」的原則,即謀劃制度時,對其合理性、有效性及可能產生的影響要思考周密,並注意實施方法,體現「圓」的柔性。對於經思考成熟形成的制度,則應堅決實施,體現「方」的剛性。簡言之,要剛柔相濟,突出剛性。
合法合理 突出合法
從嚴治企,要求依法管理。企業管理中的「法」,狹義的是指在企業管理中執行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廣義的是指企業依法制定的內部規章制度。在管理實踐中,以廣義理解居多,其實質意義在於貫徹「法治」的管理理念。在從嚴治企過程中,制定和實施制度,常常會涉及合法與合理的問題。企業管理中的合法與合理,本質上應當是統一的,但在實際操作上,有時又表現為一對矛盾,所以常有「合法不合理」「合理不合法」之說。
那麼,如何看待和處理這一矛盾呢?
企業的「法」,本身應當是在法律法規和政策指導下,從企業的實際和大多數員工的利益出發,並經法定程序而制定形成的,體現和保護的應當是企業與員工的整體利益。因此,管理上「合法」的要求,在一定時間和范圍內是絕對的。
「合理」則是相對的。實踐中,在一定的時間和范圍內,相對於「法」而言,「理」往往表現為局部的、個別的和特殊的,具有局限性。一個企業的制度建設,追求的效果應當是整體的「合理」,體現的是對企業所有成員公平公正的原則。所以,個別「合理」的要求,通常應讓位於滿足整體「合理」的要求。一個企業要建立良好的秩序,確保各項工作規范、有序、高效地運作,必須堅決貫徹「依法管理」的思想。
嚴格管理 嚴中求「公」
在從嚴治企中,要真正體現「嚴」與「公」,首先是企業領導者要做到嚴字當頭、敢於負責。
在嚴字當頭與敢於負責的關繫上,首先要突出「敢」。沒有「敢」,就無從談「嚴」。對國企領導幹部而言,「敢」字精神,是黨性原則的要求,是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的表現,更是求「嚴」求「公」的前提和保證。
實踐中,員工對「從嚴治理」,常有一個認識和接受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員工會受到制度的合理程度、「執法」公正程度及對制度的功利評價等影響。在員工法治觀念和民主意識日益增強的情況下,員工追求公平公正的願望十分強烈,常有「不怕嚴格,就怕不公」的心理。因此,企業領導者抓從嚴治企,當以身作則,既要堅持原則求「嚴」,又要客觀公正求「公」。否則,搞無原則的「靈活」與寬容,或憑個人好惡搞多重標准,就難以實施嚴管,最終只會葬送管理。
⑦ 試論如何進一步推進公司依法治企的進程
在全球經濟背景下,任何經濟實體要實現健康發展,法治建設都不容忽視。進一步推進公司依法治企的進程的方法如下:
在我國,尤其是在當今階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已經取得一定成就,大部分國有企業已經形成一定規模,各項體制正在趨於完善中,開展依法治企工作已然成熟;
當前我國的各項改革越發深入,尤其是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國內企業尤其是國有企業面臨著更為激烈的競爭,在這種背景下,依法治企勢在必行。
如果說,構建法治文化是依法治企的重要著力點,那麼法治文化宣傳陣地的建設,則擁有其得天獨厚的優越性,勢必會以最快的速度傳播法治文化,弘揚法治精神,有效推進國有企業依法治企進程。
⑧ 如何認識新安全生產法對推動依法治企依法治安的作用
新安全生產法對推動依法治企依法治安的作用的認識:
一、確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理念
新法提出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充分體現了中央領導同志近一年來關於安全生產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對於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紅線,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確處理重大險情和事故應急救援中是「保財產」還是「保生命」,具有重大意義。為強化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地位,明確安全生產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地位,推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新法堅持將安全發展寫入了總則,使安全生產的目標更加清晰、明確。
二、完善安全生產工作機制
新法確立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工作「十二字」方針,明確了安全生產的重要地位、主體任務和實現安全生產的根本途徑。「安全第一」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必須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健康為代價換取發展和效益。「預防為主」要求把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心放在預防上,強化隱患排查治理,打非治違,從源頭上控制、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治理」要求運用行政、經濟、法治、科技等多種手段,充分發揮社會、職工、輿論監督各個方面的作用。新法明確要求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機制,進一步明確各方安全生產職責。做好安全生產工作,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是根本,職工參與是基礎,政府監管是關鍵,行業自律是發展方向,社會監督是實現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目標的保障。
三、強化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
做好安全生產工作,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是根本,新法把明確安全責任、發揮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作用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作出四個方面的重要規定:
1.明確委託依法設立機構提供安全生產技術、管理服務的,保證安全生產的責任仍然由本單位負責。
2.明確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內容,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相應的機制,加強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考核。
3.明確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的七項職責。四是規定礦山、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和用於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竣工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對安全設施進行驗收。
四、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新法把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完善了事故隱患和應急救援機制建設:
1.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建立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採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並消除事故隱患,並向從業人員通報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2.政府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督辦制度,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消除重大事故隱患。
3.對未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採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的行為,設定了嚴格的行政處罰。
4.賦予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對拒不執行執法決定,有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現實危險的生產經營單位依法可以採取停電、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強制生產經營單位履行決定。
5.國家建立應急救援基地和應急救援隊伍,建立全國統一的應急救援信息系統,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法制定應急預案並定期演練,參與事故搶救的部門和單位要服從統一指揮,根據事故救援的需要組織採取告知、警戒、疏散等措施。
五、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
安全生產標准化是在傳統的安全質量標准化基礎上,根據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企業生產工藝特點,借鑒國外現代先進安全管理思想,形成的一套系統的、規范的、科學的安全管理體系。安全生產標准化是保障生產經營單位的基層工程、也是綜合工程、包括安全生產的目的和任務、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章制度、安全投入、安全設備管理、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重大危險源管理等十三項內容。近年來,礦山、危險化學品等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取得了顯著成效,工貿行業領域的標准化工作正在全面推進,企業本質安全生產水平明顯提高,結合多年的實踐經驗,新法在總則部分明確提出推進安全生產標准化工作,這必將對強化安全生產基礎建設,促進企業安全生產水平持續提升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六、推行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制度
新法確立了注冊安全工程師制度,並從兩個方面加以推進:
1.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應當有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鼓勵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聘用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三是建立注冊安全工程師按專業分類管理制度,授權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七、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
新法除了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加強政府監管力度,鼓勵從業人員參與外,還增加了市場機制方面的規定。
1.發揮社會中介組織為生產經營單位提供安全的生產技術、管理服務的作用,同時,還規定承擔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的機構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並對其作出的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的結果負責。
2.發揮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在事故預防、第三人賠付(事故單位從業人員以外的人員)、應急救援方面的作用。
3.發揮行業協會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作用,新法規定有關協會組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章程,為生產經營單位提供安全生產方面的信息、培訓等服務,發揮自律作用,促進生產經營單位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八、加大責任追究和行政處罰力度
第一,規定了事故行政處罰和終身行業禁入。將行政法規的規定上升為法律規定,按照兩個責任主體、四個事故等級,設立了對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八項罰款處罰條文;大幅提高對事故責任單位的罰款金額,一般事故罰款20萬元至50萬元。較大事故罰款50萬元至100萬元。重大事故罰款100萬元至500萬元。特別重大事故罰款500萬元至1000萬元。特別重大事故的情節特別嚴重的,罰款1000萬元至2000萬元;進一步明確主要負責人對重大、特別重大事故負有責任的,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第二,加大罰款處罰力度,結合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企業規模等實際,新法維持罰款下限基本不變、將罰款上限提高了2至5倍,並且大多數罰則不再將限期整改作為前置條件,反映了「打非治違」、「重典治亂」的現實需要,強化了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震懾力,也有利於降低執法成本、提高執法效能。
第三,建立了嚴重違法行為公告和通報制度,要求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立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信息庫,如實記錄生產經營單位的違法行為信息。對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向社會公告,並通報行業主管部門、投資主管部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證券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金融機構。
⑨ 依法治企的市場經濟
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走依法治企之路是時代發展的必然選擇。面對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企業要想堅持走依法治企之路,必須牢牢把握好以下幾個切入點:
首先,應明確依法治企的科學涵義,真正了解和懂得什麼叫依法治企。依法治企中的所謂「依」,就是依據,即指應當把法律作為管理企業、開展經營活動的基本依據和最高權威之意。企業管理千頭萬緒,但始終應當確立法律的最高權威,堅持以法律作為企業行為的基本依據。否則,長官意志、我行我素,違法亂紀,企業遲早都會陷入沼澤,難以自拔。
其次,應不斷提高對依法治企重要性的認識,讓依法治企真正成為企業經營管理的重要理念。思想支配行動。企業能否始終堅持走依法治企之路,企業老闆的思想認識是否到位至關重要。企業老闆應該在實踐中不斷提升對依法治企重要性的認識,積極推行企業法律文化建設,努力培養自己和員工對法律的忠誠與信仰,讓依法治企、按規則出牌真正成為企業經營管理的重要理念。這是確保企業始終沿著法軌健康發展的重要思想保障。
第三,應積極主動推行法律顧問制度,讓法制為企業發展保駕護航。為規避法律風險,西方發達國家的不少企業家已經深深認識到實行法律顧問制度的重要性,並採取了許多積極有效的行動,如聘請法律人做經理人,對外文書堅持法律顧問先審制度,商務談判和商務考察必讓律師參與等等,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西方發達國家企業的法制化、規范化和倫理化運行。
第四,應建立健全依法治企的管理制度,把依法治企真正落到實處。由於涉及企業經營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多而零散,要將其系統地歸納起來指導企業工作,規范企業行為,不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情。解決這一問題的有效的方法之一,就是各企業應當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一部《辦企章程》,由其統領企業管理。採用這種機制,可以強化企業的科學管理,有利於貫徹落實依法治企。此外,企業還應嚴格實行崗位責任制,確保責任到位,各司其職。
依法治企並不是企業老闆等幾個人的事情,需要全體從業人員的共同努力。因此,各職能部門及所屬員工都應嚴格依照法律和《辦企章程》及其配套制度的規定履行各自的職責,依法監控和管理企業的一切物質財產,防止國家和單位資產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