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陽污染
1. 東陽化工污染環境,引起群眾數萬人圍攻,喝了這里的水,小孩生出來都是畸形兒
天啦這個是重度污染啊 ?這樣嚴重怎麼能還沒有人管呢? 可以先家裡裝個創普大白的空氣凈化器吧,先緩解下目前的空氣污染 然後一定要找有關部門反映這里的污染情況,最好曝光他們
2. 東陽的水受到了什麼污染,污染源在哪裡
化工廠的廢水污染跟附近企業的廢水污染,污染源就是這些公司了,隨便沿江而上就看到一批。
3. 垃圾污染的事例
1、四川沱江特大水污染案,3人被判環境監管失職罪
2004年2—4月,四川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將工業廢水排入沱江幹流水域,造成特大水污染事故,給成都、資陽等5市的工農業生產和人民生活造成了嚴重的影響和經濟損失。經農業部長江中上游漁業生態環境監測中心評估,僅天然漁業資源損失就達1569萬余元。
9月9日,成都市錦江區法院分別對涉及沱江水污染事故的被告人何立光、吳貴鑫、李儉等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案和被告人宋世英、張明、張山等環境監管失職案做出一審判決。相關責任人最高獲刑5年,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
2、浙江東陽畫水鎮化工污染,引發惡性群體性事件
2005年4月1 0日,浙江省東陽市畫水鎮爆發大規模沖突。東陽市政府將數家化工廠、農葯廠遷到當地建成「化工工業園」。
據農民投訴,自從化工廠遷入後,環境嚴重污染,稻田不生,山林被「毒死」。農民因不滿化工廠污染環境,占據化工廠,與入廠警察發生沖突,致數十人被打死,逾千人受傷,遭推翻或破壞的警車多達數百部。
3、松花江特別重大水污染責任事件,12人受到黨紀、政紀處理
2005年11月1 3日,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雙苯廠硝基苯精餾塔發生爆炸,引發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國務院事故及事件調查組認定: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雙苯廠「11.13」爆炸事故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特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和特別重大水污染責任事件。
據此,給予12名事故責任人做出黨紀、政紀處理。其中:吉林市環保局局長吳揚,對事件負有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吉林省環保局局長、黨組書記王立英對事件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記大過、黨內警告處分。污染事件發生後,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局長解振華喬辭去職務。
4、湖北省竹山垃圾場14年污染,環衛局遭索賠266萬元
2001年2月20日,竹山縣環衛所與城關鎮蓮花村在未經原告14戶58名村民同意的情況下,簽訂了該村聶家溝公路邊建垃圾場的協議。
由於垃圾場缺乏有效治理,空氣、水、土均受到了嚴重污染,導致263棵果樹死亡,糧食減收10萬余元。由於食用了受污染的水及土地種植的糧食、蔬菜,58名村民的身心均受到了嚴重的損害。
2006年5月29日,湖北省竹山縣城關鎮蓮花村14戶58位村民起訴該縣城建局、環衛所環境污染人身及財產損害賠償,起訴標的266萬余元。
5、四川瀘州電廠燃油泄漏事故污染長江水體,被定為重大環境污染事件
2006年11月15日,按照調試計劃,四川瀘州川南電廠工程施工單位在污水設施尚未建成的情況下,開始燃油系統安裝調試,造成柴油泄漏混入冷卻水管道外排,導致長江水體污染。
當天,企業報告進入長江的柴油為0.38噸;11月16日下午,經國家環保總局西南環保督查中心督查,再報進入長江的柴油為16.945噸。國家環保總局認定,這起事故造成污油進入長江,導致瀘州市城區停水,並進入重慶境內形成跨界污染,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構成重大環境污染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