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取得建設工程
1. 如何考取建築工程師
考試簡介
注冊建築師是依法取得注冊建築師資格證書,在一個建築設計單位內執行注冊建築師業務的人員。國家對從事人類生活與生產服務的各種民用與工業房屋及群體的綜合設計、室內外環境設計、建築裝飾裝修設計,建築修復、建築雕塑、有特殊建築要求的構築物的設計,從事建築設計技術咨詢,建築物調查與鑒定,對本人主持設計的項目進行施工指導和監督等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實施注冊建築師執業資格制度。 注冊建築師是依法取得注冊建築師資格證書,在一個建築設計單位內執行注冊建築師業務的人員。 注冊建築師級別分一級建築師和二級建築師 全國一級注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由國家建設部與國家人事部共同組織,考試採用滾動管理,共設9個科目,單科滾動周期為5年。北京地區全國一級注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試管理工作由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組織,注冊工作由北京市規劃委員會負責實施。 一級注冊建築師考試合格成績有效期為五年,在有效期內全部科目合格的,由全國注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注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書》。 持有有效期的《注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書》者,即具有申請注冊的資格,未經注冊,不得稱為注冊建築師,不得執行注冊建築師業務。一級注冊建築師的注冊工作由全國注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負責。 二級注冊建築師考試合格成績有效期為二年,在有效期內全部科目考試合格的,由北京市注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注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書》。二級注冊建築師的建築設計范圍只限於承擔國家規定的民用建築工程等級分級標准三級(含三級)以下項目;五級以下項目,允許非注冊建築師進行設計。二級注冊建築師的注冊工作由北京市注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負責。
[編輯本段]報考條件
(一)一級注冊建築師報考條件 1、專業、學歷及工作時間要求 ①本文附件1所列學位或學歷畢業人員按該表要求執行; ②不具備附件1所規定學歷的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a.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築設計三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於一項。 b.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築設計中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或特種建築項目不少於一項。 說明:「民用建築設計」、「其它類型建築設計」等級的劃分參見國家物價局、建設部《關於發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的通知》([1992]價費字375號)及《工程設計收費標准(1992年修訂本)》中的工程等級劃分。 2、職業實踐要求 按照一級注冊建築師職業實踐標准,申請報考人員應完成不少於700個單元的職業實踐訓練。報考人員應向考試資格審查部門提供本人的《一級注冊建築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以供審查。 (二)二級注冊建築師報考條件 首次報考人員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專業、學歷及工作時間按本文附件2要求執行; 2、具有助理建築師、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並從事建築設計或者相關業務3年(含3年)以上人員,可以申報考試; 3、不具備附件2所規定的學歷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3年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築設計四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三級以上項目不少於一項。 ②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築設計小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中型項目不少於一項。 一級注冊建築師資格考試成績五年滾動有效,即每個考試科目的成績有效期為五年(次)。二級注冊建築師資格考試成績兩年(次)滾動有效,即每個考試科目的成績有效期為兩年(次)。 附件1: 專業 學位或學歷 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建築學 建築設計 本科及以上 建築學碩士或以上畢業 2年
建築學學士 3年
五年制工學學士畢業 5年
四年制工學學士畢業 7年
專科 三年制畢業 9年
兩年制畢業 10年
城市規劃 城鄉規劃 建築工程 房屋建築工程 風景園林 建築裝飾技術 本科及以上 工學博士畢業 2年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 6年
五年制工學學士畢業 7年
四年制工學學士畢業 8年
專科 三年制畢業 10年
兩年制畢業 11年
其它工科 本科及以上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 7年
五年制工學學士畢業 8年
四年制工學學士畢業 9年
附件2: 專業 學歷 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中專 (不含職業中專) 建築學 (建築設計技術) 四年制畢業 (含高中起點三年制) 5年
建築學 (建築設計技術) 三年制畢業 (含高中起點二年制) 7年
相近專業 四年制畢業 (含高中起點三年制) 8年
相近專業 三年制畢業 (含高中起點二年制) 10年
建築學 (建築設計技術) 三年製成人中專畢業 8年
相近專業 三年製成人中專畢業 10年
大專 建築學 (建築設計技術) 畢業 3年
相近專業 畢業 4年
本科 及以上 建築學 大學本科 (含以上)畢業 2年
相近專業 大學本科 (含以上)畢業 3年
[編輯本段]考試科目
一級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 1.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知識); 2.建築設計(知識); 3.建築結構; 4.建築物理與設備; 5.建築材料與構造; 6.建築經濟、施工及設計業務管理; 7.建築方案設計(作圖); 8.建築技術設計(作圖); 9.場地設計(作圖)。 二級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 1.建築設計(作圖); 2.建築構造與詳圖(作圖); 3.建築結構與設備; 4.法律、法規、經濟與施工
2. 什麼是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即《招標投標法》第三條所列的強制招標項目。
1、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項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3、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三類的重點在於第2類,即國家投資的項目。另外,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第1類及第3類項目中的大多數亦是國家作為投資主體。
(2)依法取得建設工程擴展閱讀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的決定》修正。
第八條招標人是依照本法規定提出招標項目、進行招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第九條招標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的,應當先履行審批手續,取得批准。招標人應當有進行招標項目的相應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落實,並應當在招標文件中如實載明。
第十條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1、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2、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第十一條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項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不適宜公開招標的,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進行邀請招標。
第十二條招標人有權自行選擇招標代理機構,委託其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
招標人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其委託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的,應當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
3. 哪些建設工程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許可,可以不進行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
農村自建房屋不需要取得施工許可,也可以不進行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等手續辦理
4. 不需要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工程建設項目需要消防驗收嗎
不需要消防驗收。
5. 商品房預售應具備哪些條件
根據相關的法律,《城鄉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商品房內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容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價,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該條款規定了商品房預售須滿足四個條件。
此外,《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二條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在實踐中,部分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即行銷售房屋,買賣雙方常因此而引發爭議,只要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則一般認定商品房預售合同有效。
6. 違建幾年不拆就成為既成事實
違法行為發生後兩年內沒被發現的,行政處罰不得實施,但違法行為處於延續狀態的回除外。違法建築答只要存在,一般不可能轉化為合法建築。
依據《行政處罰法》第29條規定:行政處罰的時效限制,「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6)依法取得建設工程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以下簡稱《行政處罰法》)自1996年10月1日施行以來,對於規范行政處罰的設定和實施,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維持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起了很好的促進作用。
行政處罰法是為了規范行政處罰的設定和實施,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憲法規定製定的法律。
7.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的具體辦法由誰規定的
根據《消防法》的第三條規定: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領導,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第三條規定:
國務院領導全國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
國務院公安部門對全國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並由本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實施。
軍事設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單位監督管理,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協助;礦井地下部分、核電廠、海上石油天然氣設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單位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依照本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消防工作。法律、行政法規對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7)依法取得建設工程擴展閱讀:
建設工程消防的基本:
根據《消防法》第六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生產、銷售不合格的消防產品或者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產品的,由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從重處罰。
人員密集場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產品或者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產品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
8. 消防報建中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許可的建設工程問題
這兩個條件是或的關系,不是和。既然是400平,不需要再考慮造價,超過300平就需要取得施工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