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負責人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
發布時間: 2020-12-08 02:36:42
❶ 會計法規定 單位負責人對依法履行職責 抵制違反本法規定行為的會計人員實行打擊報復 構成犯罪的 依
會計法規定的打擊報復類型是特定的,原話是:
第四十六條單位負責人對依法履行職責、內抵制違容反本法規定行為的會計人員以降級、撤職、調離工作崗位、解聘或者開除等方式實行打擊報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對受打擊報復的會計人員,應當恢復其名譽和原有職務、級別。
❷ 判斷:會計法規定,單位負責人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本法規定行為的會計人員實行打擊報復,構成犯罪的依法
你好
《會計法》第46條規定:單位負責人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本法規定專行為的會屬計人員以降級、撤職、調離工作崗位、解聘或者開除等方式實行打擊報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對受打擊報復的會計人員,應當恢復其名譽和原有職務、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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