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物品的分配
⑴ 公共財產分配的目的是什麼
使得公有資產 私有化,讓大家享受經濟發展的成果,但是由於其分配過程和分配對象存在不透明情況,缺乏監管和缺乏法規等原因,通常難以做好,最後往往會導致分配不公。
當然過去按勞分配也不是個好方法。
⑵ 結婚時的彩禮算不算公共財產離婚怎麼分配
1、彩禮算不算公共財產,這點要看你們自己協商
2、如果一方提出退婚,彩禮是要退回的,所以,可以說是夫妻的共同財產,也可以說是個人的,重點是看你們怎麼對彩禮的定義和用途。
⑶ 村裡的公共財產分配問題
首先他抄(她)們【包括村裡工作人員】無權剝你的戶口!
【我姐姐要落戶】無戶籍,則無地。
【說要把我的戶口去掉】姐姐於法無據,並且無理。
【村裡工作人員不同意。說像我的這種家庭(全是女孩)。三個女孩只能落戶一個】村裡工作人員歧視婦女,無法律依據,並且村裡工作人員這種說法違法。
⑷ 我們李庄古鎮上壩一組的,我不明顯,公共財產不分配,我們該怎麼查,政府部門也是
可以申請政務公開
⑸ 為什麼社會公共需要是財政分配的基本理論依據
向社會提供安全,秩序,公民基本權利和經濟發展的社會條件等方面的需要.專它區別於微觀經屬濟主體的個別需要。
社會公共需要包括政府執行其職能以及執行某些社會職能的需要,如國防、文教、衛生、生態環境保護的需要以及基礎設施、基礎產業和支柱產業、風險產業的投資;廣義上還包括為調解市場經濟運行而採取的各種措施等等。
(5)公共物品的分配擴展閱讀
1、非加總性。社會公共需要是社會公眾在生產、生活和工作中的共同需要,他不是普遍意義上的人人有份的個人需要或個別需要的數學加總。
2、無差異性(集中性)。為了滿足社會公共需要而提供的公共物品,可以無差別的由每個社會成員共同享用,一個或一些社會成員享用這種公共物品,並不排斥其他社會成員享用。
3、代價的非對稱性。社會成員享用為滿足社會需要的公共物品,無需付出任何代價,或只支付與提供這些公共物品的所費不對稱的少量費用。
4、外部性。為滿足社會公共需要而提供的公共物品一般具有外部效應。外部效應指的是一個消費者的消費行為或生產者的生產行為給其他消費者或生產者帶來利益或損失。外部效應往往會導致公共物品供給的過度與不足。
⑹ 甲乙兩人共同投資開一家體育用品店甲投資4萬元已投資6萬元由於經營有方一年獲得凈利潤5萬元如何分配利潤
1. 甲:襲5*4/(6+4)=2萬
乙:5*6/(4+6)=3萬。
2.設甲有石子3x噸,乙有石子4x噸,則
(3x+108): (4x-108)=4:3
即 3*(3x+108)=4*(4x-108),得x=108
所以甲原有石子324噸,乙原有石子432噸。
3.假設途中某地距離甲站3x千米,距離乙站5x千米,則
(3x+27) : (5x-27)=3:2
即 2(3x+27)=3(5x-27),得 x=15
所以,甲乙兩站相距3x+5x=8x=8*15=120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