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生育依法行政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口計生委: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中發[2006]22號),力爭到2010年率先實現部門工作法治化,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國家人口計生委制定了《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依法行政"十一五"規劃》。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實際認真貫徹落實,並及時將有關情況報送國家人口計生委政策法規司。 人口計生委辦公廳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依法行政"十一五"規劃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是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基礎和關鍵。"十五"期間,特別是《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頒布實施以來,各級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順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建設法治政府的形勢要求,貫徹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等"一法三規"和地方法規,堅持以人為本和依法行政的執政理念,積極探索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制建設的規律和有效途徑,依法行政取得了重要進展。"十一五"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進入穩定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人口問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新階段。做好新時期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必須進一步推進人口和計劃生育依法行政。為此,根據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中發[2006]22號,以下簡稱中央《決定》),制定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依法行政"十一五"規劃。 一、"十一五"期間人口和計劃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指導思想、工作目標 指導思想:認真貫徹落實十六大、十六屆六中全會和中央《決定》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建設法治政府的總體要求,落實科學發展觀,樹立以人為本理念,推動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全面履行法定職責,改革創新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機制,提高各級人口和計劃生育幹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維護公民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為實現穩定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人口問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提供法制保障。 主要工作目標:深入貫徹十六屆六中全會和中央《決定》精神,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提高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能力,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體系,為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十一五"期間,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要著力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科學民主決策機制、公民權益保障機制和計劃生育行政監督機制,力爭到2010年率先實現部門工作法治化。 二、"十一五"期間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依法行政主要任務 (一)樹立以人為本理念,創新行政管理手段,全面、正確貫徹落實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 各級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要堅持以人為本、執法為民、依法維權、優質服務的理念,切實維護公民依法生育的權利,保障公民獲得生殖保健服務和避孕節育措施知情權、選擇權,關注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和生殖健康權利,落實計劃生育家庭獎勵優待和優先發展等方面的權利。 在行政管理方式方面,要善於運用行政指導、行政許可、行政獎勵、行政處罰以及行政合同等多種手段實施計劃生育管理。在直接管理和間接管理之間,重在間接管理;在事前管理和事後管理之間,重在事前管理;堅持寓管理於服務中,杜絕或最大程度地減少因管理方式不當而引發的計劃生育工作矛盾和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關於取消、改變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有關決定的要求,規范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許可行為,減少行政許可(審批)項目,改革行政許可(審批)方式,方便群眾,節約管理成本。 以計劃生育便民維權活動為載體,推進計劃生育依法行政工作。鼓勵各地結合本地區實際,提出便民維權的具體措施,創造性地開展多種形式的計劃生育便民維權活動。2007年,在總結部分試點地區經驗的基礎上,將試點擴大到42個全國人口和計劃生育綜合改革試點單位,力爭到2009年,將計劃生育便民維權活動在全國普遍推開。 進一步規范基層人口和計劃生育依法行政工作。2007年,國家人口計生委將制定下發《縣級人口和計劃生育依法行政考核與評估基本要求》,規范和引導縣級人口和計劃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開展。繼續深化維護公民生殖權利國際合作項目工作,通過投訴機制建設、深入培訓、優質服務等方式,切實將以人為本、維護公民權利意識貫徹到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中,並與國內工作互相結合、互相借鑒,共同提高。 (二)加強制度建設,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體系。 根據國家法制建設的新形勢及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改革發展的要求,制定國家和地方中長期立法規劃以及年度立法計劃,進一步推動有關人口和計劃生育領域的立法,進一步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體系,為穩定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人口問題提供法律保障。 盡快修訂完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為保障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和生殖健康的合法權益,完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與服務新體制提供法律依據;抓緊研究制定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以下簡稱"兩非")的行政法規,為打擊"兩非",加強行政監管力度,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升高問題提供法律依據。積極推動與人口和計劃生育相關的其他法律法規的出台。繼續抓緊做好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計劃生育葯具管理、計劃生育統計、計劃生育獎勵優惠等方面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修改完善等工作。 不斷總結地方立法經驗,把握立法規律,根據《決定》精神,做好地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政府規章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工作,將各地創造的計劃生育綜合治理、獎勵扶助、少生快富、出生人口性別比問題治理等已經成熟的人口和計劃生育管理經驗、方法以及有關制度上升為地方法規或者政府規章。各省(區、市)人口計生委在涉及生育政策調整等重大立法事項時,應向國家人口計生委報告或者徵求意見。 建立健全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審查備案和定期清理制度。對人口和計劃生育規范性文件實行前置性審查。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機關提出涉及行政管理相對人的規范性文件草案,應先由本機關法制工作機構審查,發現草案在職權、程序等內容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者上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機關發布的規范性文件不一致的,應當據實報告並提出修改意見。規范性文件自發布之日起30日內報送上一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機關備案。定期清理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對於不適應客觀情況和發展要求或者與新出台的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應及時修改或者廢止。
㈡ 現階段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必要性
一、基層人口與計生工作依法行政的必要性 法律是規范社會成員及集體在開展社會活動中做出各種實際行為的准則。人口與計生工作作為社會活動和政府行為的一部分,不僅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還關系著國家興衰、民族強盛與否的命運。特別是基層人口與計生工作,面對的是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一言一行、一舉一止與芸芸眾生都有千絲萬縷的聯系,他們所應享受的權利和義務都體現在計生工作人員手中。怎樣實現廣大群眾與政府部門之間的權利、義務的對等交換?只能通過法律的途徑來實現。因此,依法管理人口與計生工作具有三個必要性: (一)具有加強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的必要性 實行人口與計劃生育依法管理是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重要內容,是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具體實踐;是新形勢下,順應時代潮流,與時俱進,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具體體現;是以人的發展為中心,強化人民服務的宗旨,全面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關鍵之所在。特別是《法》和《條例》的頒布實施,以及相對應的法律、法規的出台,順應了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客觀要求,依法行政,規范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人口與計生工作的行政行為,維護公民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為構建以憲法為主線,以《法》為依據,以行政法規、地方法規為主體、以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相配套的人口和計生工作法制體系,結束了長期以來主要依靠政府和地方性法規開展人口與計生工作的歷史。依法管理人口與計生育工作,是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規范政府行政行為與規范公民生育行為,以及公民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的有機統一,進一步強化人民群眾在人口與計生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確立了以人為本,以人的全面發展為中心的工作思路。使人口與計生工作直接體現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有利於穩定低生育水平,調動廣大人民群眾參與人口與計生工作的熱情和積極性,促進家庭幸福、民族繁榮與人類進步,為人口與計生事業穩定、健康、持續發展提供了保障。 (二)具有規范政府行政行為的必要性 一是必須正確認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與維護公民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三者之間的關系。克服「官貴民賤」的觀念,糾正認為法律只是管老百姓的和片面強調法律對「民」的強制性的舊的、封建的觀點;克服「依習慣行政」的做法和觀念,認為有些做法過去就是這樣的,甚至效果不錯,現在也可以照舊這樣做。實際上,依法管理計劃生育不會損害公民的合法權益,在工作中依法辦事,既可以強化依法管理又可以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二是在計劃生育依法行政過程中,做出的行政行為必須做到合法、合理、公平、公開。三是開展服務,維護公民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在維護公民人身權和財產權方面,從依法行政角度講,突出的就是要堅決執行國家人口與計劃生育行政執法中的「七個不準」的規定。 (三)具有合理調整廣大育齡群眾生育、節育行為的必要性 實行人口與計生依法管理是維護群眾民主權利,保證政府依法行政,群眾依法生育的迫切需要。計劃生育從根本上來說是符合國家和民族根本利益的,又是符合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群眾是計劃生育工作的主人,人民群眾既有按有關法律和政策履行計劃生育的義務,也有獲得晚婚晚育、優生優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需求,上升為國家的法律意志,從而更好地體現人民群眾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力。在實行計劃生育工作中,只有堅持依法治理,才能切實保障群眾在實行計劃生育工作中的權利,才能維護人民群眾在計劃生育中的主體地位。 二、基層人口與計生依法行政之現狀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頒布實施以來,得到較好的貫徹落實,但是還有一些基層計劃生育工作,由於地方經濟較落後,群眾的思想沒有轉變,執法人員的素質不高、法制意識不強,致使部分基層計劃生育依法行政水平不高,主要表現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群眾的思想沒有得到根本轉變。在經濟較落後的農村,養兒防老、門頭風的思想依然存在。二是一些基層工作人員的法制意識不強、素質不高。還習慣於過去那種靠行政強制性干預的辦法。造成了基層農民的計劃生育沒有根本轉變,而法律意識、自我保護意思在不斷提高,計生工作人員的工作方法與新形勢下、新的情況不相適應。因此,計劃生育工作出現了一系列新的矛盾和問題。這些矛盾和問題中反映在「三個強化,三個弱化」上。即:有超生慾望的人群依法自我保護意識強化了,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意識弱化了;民 , 告官的意識強化了,服從政府管理的意識弱化了;計劃生育服務機制強化了,行政管理機制弱化了。這些矛盾的出現,使計劃生育管理增加了新的難度,產生了新的阻力,給長期習慣於依靠行政制約,習慣於集中突擊、暴風驟雨式工作方法的計生工作人員和基層幹部帶來了新的困擾,提出了新的挑戰。 三、基層人口與計生工作依法行政的建議 (一)更新觀念,拓寬思路,達到「一個轉變」 隨著我國民主與法制建設的強化、深入和計劃生育「七不準」 規定及《法》的出台,計劃生育工作開始進入「由人治向法制,由單純的行政管理向依法管理與服務並重」的重要轉折關頭。伴隨這一轉折,要做好新形勢下的計劃生育工作,必須靠深化改革,以改革促發展,以改革求突破。落實「七不準」,就必須走依法管理的路子,用法律手段解決現階段計劃生育工作中出現的新矛盾和新問題。要實行「黨政牽頭、輿論先導、部門聯動、綜合施治、依法管理」計劃生育的新思路。在具體運作中,堅持「思想教育引導,經濟處罰制約,部門聯動助陣,執法部門攻堅,政法部門護航」的原則。促使基層計劃生育工作正在從粗放型管理中解脫出來,開始由「人治」逐步走向「法治」軌道。 (二)找好載體,找准切入點,做到「四個強化」 依法管理計劃生育是實施依法治國戰略的必然要求,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做好計生工作的現實選擇,是計劃生育長期依賴行政管理後出現的新生事物,如何實現真正意義上的依法管理,思想、組織、措施保證是關鍵。在實施依法管理計劃生育的過程中,要抓好四個重點: l、強化宣傳教育,創造法制環境。依法管理計劃生育,宣傳教育是先導。因此,要把解決基層幹部和群眾知法、懂法的問題作為一項重要的內容來抓,要大力開展普法宣傳教育,並在宣傳內容和宣傳形式上進行了一些探索和突破。在宣傳內容上,突出《條例》中法律責任的宣傳,讓廣大群眾懂得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就是違法行為,必須承擔法律責任。突出強制案件的宣傳,通過對案件的跟蹤報道,公開曝光,增強宣傳的震動性和警示性。突出政法部門保駕護航的宣傳,營造令行禁止、違者必究的氛圍。在宣傳形式上,除了堅持「社會輿論揚法,辦班培訓講法,宣傳製品送法、文藝演出傳法」等形式外,還充分利用「進村入戶說法」(與民談心)、「公開審理示法」(召開依法強制執行現場會)形式,為群眾上了一堂堂生動的法制課,達到了「執法一人、教育一片,執行一戶、教育全村」的社會效果,把宣傳教育向廣泛性和深層次拓展。通過深入、廣泛、扎實、有效的法制宣傳教育,黨的計劃生育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進一步深入人心,促使群眾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自覺性得到明顯增強。 2、強化隊伍建設,提供組織保證。實施計劃生育依法管理,必須有一支素質高、能力強、作風硬的工作隊伍。在隊伍建設上,首先要抓好計生隊伍的整頓,要在計生系統中推行競爭上崗,擇優用人辦法,通過考試考核,精簡了一批文化低、素質差的人員。其次,抓好專業培訓,使計生人員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和法律程序,減少在行政執法中的盲目性。每年要舉辦2—3期依法管理培訓班。在行政執法中,要堅持持證上崗
㈢ 計劃生育依法行政具體措施有哪些
一是強化宣傳引導意識。依法管理計劃生育是實施依法治國戰略的必然要求,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做好計生工作的現實選擇,是計劃生育長期依賴行政管理後出現的新生事物,如何實現真正意義上的依法管理,思想、組織、措施保證是關鍵。在實施依法管理計劃生育的過程中,依法管理是前提,宣傳教育是先導。因此,要把解決基層幹部和群眾知法、懂法的問題作為一項重要的內容來抓,要大力開展普法宣傳教育,並在宣傳內容和宣傳形式上進行了一些探索和突破。在宣傳內容上,突出「一法三規一條例」的宣傳,讓廣大群眾懂得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就是違法行為,必須承擔法律責任。突出強制案件的宣傳,通過對案件的跟蹤報道,公開曝光,增強宣傳的震動性和警示性。突出政法部門保駕護航的宣傳,營造令行禁止、違者必究的氛圍。在宣傳形式上,除了堅持過去成功的做法外,還要學習借鑒法律規規六進農家的好做法(普法聯系員進農家、法律書籍進農家、「致農民普法公開信」進農家、普法聯系卡進農家、普法信息進農家、法律法規座談會進農家),把宣傳教育向廣泛性和深層次拓展。通過深入、廣泛、扎實、有效的法制宣傳教育,黨的計劃生育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進一步深入人心,促使群眾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自覺性得到明顯增強。
二是強化提升隊伍素質意識。實施計劃生育依法管理,必須有一支素質高、能力強、作風硬的工作隊伍。在隊伍建設上,要抓好計生隊伍的整頓,通過考核,推行競爭上崗,擇優用人辦法,下決心精簡計生工作隊伍。要抓好對計生工作人員的專業培訓,使計生人員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和法律程序,減少在行政執法中的盲目性。在行政執法中,要堅持持證上崗,亮證執法,在立案、查證、下達處罰決定書、送達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這五個環節中,嚴格按照法律程序進行,一旦發現有違法違紀現象,經查實後,輕者批評教育,重者調離崗位,為人口計生依法管理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三是強化為民服務意識。要拓寬對育齡群眾的服務內容和服務渠道,最好限度地利用好已經形成的世代服務體系建設,充分發掘基層衛生資源,利用各類職業技能培訓,為育齡群眾提供政策法規、科普知識及各種致富技能培訓服務,定期邀請專家前來指導講課,為已婚育齡婦女開展生育、節育、不育、生殖保健等知識教育。注重發揮衛生醫療網點和醫療專業人員作用,在中小學開展人口國情教育與計劃生育專題講座,為學生講授人口、青春期生理及心理知識,向青少年普及計劃生育知識。全面開展以婦女病為重點的生殖保健服務。與衛生醫療部門密切配合,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婦科病普查。針對大部分育齡婦女工作較忙的實際情況,把婦科病普查與雙查工作結合起來,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積極推進避孕方法知情選擇、出生缺陷干預和生殖道感染干預三大工程,造福於廣大育齡群眾。
四是強化依法治「育」意識。隨著我國民主與法制建設的強化、深入,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逐步完善,計劃生育工作由「由人治向法制,由單純的行政管理向依法管理與服務並重」轉變。做好新形勢下的計劃生育工作,必須靠深化改革,以改革促發展,以改革求突破,就必須走依法管理的路子,用法律手段解決現階段計劃生育工作中出現的新矛盾和新問題。要實行「黨政牽頭、輿論先導、部門聯動、綜合施治、依法管理」計劃生育的新思路。在具體運作中,堅持「思想引導,經濟處罰制約,部門聯動助陣,執法部門攻堅,政法部門護航」的原則。促使基層計劃生育工作正在從粗放型管理中解脫出來,真正實現依法開展計劃生育的新路子。要建立有規可循、有矩可蹈、有章可依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執法人員上崗責任制》、《立案審批制度》、《錯案追究制度》、《社會撫養費征管制度》等工作制度,完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等工作管理程序,嚴格規范計劃生育工作中的各種行政行為,增強原則性,克服隨意性。為了保證制度和管理程序更好地得到執行和遵守,要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並長抓不懈。
五是強化部門配合意識。依法管理計劃生育,關鍵是一個「法」字,離不開法律部門的參與和支持。多年來的工作實踐告訴我們,依法管理計劃生育單靠計生部門是難以完成的,公、檢、法、司全面介入,各司其職、各盡其責、整體行動是突破行政執法難點,保證依法管理全面實施的有效途徑。為了加強執法力度,基層要聯合法院成立「計劃生育巡迴法庭」,由縣法院行政庭庭長擔任計生法庭庭長。計生法庭做到當時接案,當時受理,保證執法效率、執法質量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公安、檢察等部門緊密配合。快速反應,現場辦公,從快處理,為計劃生育行政管理創造寬松的依法行政環境。
六是強化民主監督意識。積極推動人口與計生工作重心下移。把開展村民自治,落實計劃生育合同化管理,作為基層依法管理計劃生育工作的一個突出點,它是農村民主與法制建設進一步完善的體現,也是 「縣指導、鄉負責、村管理、戶落實、群眾參與」的成功實踐。要突出計生事務的公開性,凡是與群眾利益相關的,都要通過合理的渠道告之群眾,使群眾有知情權、監督權、決策權和建議權。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由於把權利返還給群眾,使群眾在計生管理中實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最大限度地解決計劃生育工作中的熱點和難點問題。
㈣ 蒼南金鄉計生局在哪
今年以來,金鄉縣人口計生局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履行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職責,著力提高計生幹部的法治意識和依法行政能力,促進了全縣計劃生育工作健康發展。
一、強化領導,明確職責
該局成立由局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分管局長任副組長,各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工作目標和任務,強化工作措施,嚴格落實人口和計劃生育依法行政包保責任制和過錯責任追究制,將各項工作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人,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執法責任局面,扎實推進法治建設工作。
二、健全制度,抓好落實
一是健全完善了公開承諾、行政執法責任制、執法公示制、執法考核評議制和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並落實到工作中;二是堅持亮證執法、文明執法、公正執法,持證上崗率100%,確保全年無違規行政處罰情況發生;三是認真貫徹落實《規范性文件審查、備案和定期清理制度》,確保制定出台的文件規范合法。
三、突出重點,規范執法
一是規范行政徵收行為。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依法行政行風建設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明確社會撫養費徵收依據、徵收標准和徵收程序,杜絕搭車收費和收取各種押金等違法行為發生;二是規范行政許可審批程序。對行政許可的審批事項,實行審批聯簽制度,嚴格按規定程序辦理;三是加大社會監督力度。公開了舉報電話和舉報電子郵箱,聘請社會各界代表共計21人擔任計劃生育系統行風監督員,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建立了長效、完善的服務監督機制,強化機關作風建設,提升執法服務水平;四是依法做好信訪工作。堅持「有訪必接、接訪必查,查訪必果」原則,實行首問負責制和限時辦結制,及時查處群眾來信來訪。五是堅持政務公開,打造陽光計生。通過縣委、縣政府門戶網站和政務公開欄向社會公開了縣人口計生局23項執法職責及辦事程序、便民措施、利益導向、生育證審批結果、政策落實情況,全面接受群眾監督,增強了計生執法透明度,有效規范了行政執法行為。六是實行計劃生育村民自治,推行合同化管理。在全縣各行政村積極推行計劃生育村民自治和合同化管理,依法完善了《計劃生育村規民約》;七是全面落實計劃生育獎勵優惠政策。認真執行縣委、縣政府《金鄉縣完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規定》,嚴格按規定程序和標准兌現晚婚晚育戶、農村獨生子女戶和雙女戶等計劃生育家庭的各項獎勵。僅對265名計劃生育家庭大學生進行資助一項就發放8萬余元。八是加強對幹部的法規政策培訓。今年共舉辦各種形式的法律法規知識培訓班50餘次,培訓人員7000餘人次,切實增強了幹部職工的依法行政意識,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
㈤ 寫一份計生協管員工作小結
一、計劃生育工作總結
(一)人口與計劃生育各項指標預計完成情況
2003年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可謂力度最大、措施最實、亮點最多、成效最好。預計到今年底,全市出生總數將達4650人,出生率5.82‰,死亡人數4300人左右,死亡率5.38‰,自然增長率0.44‰,計劃生育率可達99%以上。其他各項目標任務基本都能按年初目標管理要求順利完成。
(二)主要工作
今年以來,全市計劃生育工作以創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示範市為奮斗目標,進一步堅持與時俱進,深化綜合改革,推進依法管理,拓展優質服務,實現了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新發展。
1、按照黨政領導「三到位」要求,切實加強了對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領導。
今年以來,市委、市政府進一步加大了對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領導力度,切實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一是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進一步得到落實。市委市政府全年召開了兩次大規模的全市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會議;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議先後專題聽取了計劃生育匯報,研究計劃生育工作;市人大專門就《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了調研,並形成了書面調研報告;市政協也視察了計劃生育工
作。二是繼續實行了目標管理責任制。據統計,今年全市共出生4678人,全年出生率5.90‰左右,自然增長率接近0,計劃生育率99%以上,期內措施落實率95%以上,合格村率、知識普及率、知情選擇率、隨訪服務率等都在90%以上。三是研究出台了一系列計劃生育政策措施。市委、市政府先後制定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計劃生育工作的意見》等規範文件,並對獨生子女困難戶的幫扶、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的兌現等提出了明確的措施和要求。四是加大了對計劃生育的投入力度。全年市鎮兩級財政共投入計劃生育經費1360多萬元,免費服務經費在各鎮區已得到落實,獨生子女費的兌現也基本得到落實,確保了計劃生育工作的正常運轉。五是在計劃生育工作中能動真碰硬。尤其是對個別企業家計劃外生育問題,市委、市政府決不庇護,支持計劃生育部門工作,對計劃外生育的企業家查處到位,在一定程度上挽回了影響。
2、不斷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計劃生育工作取得了新進展。
針對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我們抓重點、攻難點,推動了計劃生育工作的深入開展。
一是強化了企業法定代表人計劃生育責任制的落實。針對企業計劃生育管理難的情況,市計生局進行了專門調研,市政府常務會上進行了專門研究,制定出台了加強企業計劃生育管理的有效措施。明確各類企業都要承擔起計劃生育管理責任,企業法人代表或負責人為企業計劃生育工作第一責任人,並在市委、市政府文件中對企業計劃生育管理提出了具體要求。為抓好落實,印發了《致全市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公開信》;調整了市經貿局下屬企業計劃生育管理體制;張艷副市長親自深入企業進行督查;各個鄉鎮也都做了大量的溝通、協調、宣傳工作,企業法定代表人計劃生育責任制正在有序落實之中。周城鎮漢生特種水泥有限公司已率先兌現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為全市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的兌現起了表率作用。
二是鞏固了計劃生育綜合治理機制。為進一步加大計劃生育綜合治理的力度,市成立了人口與計劃生育綜合治理工作委員會,下設宣傳、法制、綜合、科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五個工作委員會。每個工作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名,副主任委員二名,委員若干名,由主任委員負責每季度召集組成人員召開一次例會,通報情況,交流信息,部署工作。這一組織的成立,把相關部門的人員通過這一條紐帶有機地連結在一起,使資源共享、部門協作有了組織上的保證,並能促進這種協作走上制度化、規范化軌道。
三是狠抓了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在去年成立了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公室的基礎上,今年又積極研究探討具體有效的管理措施,經計生局、公安局、溧城鎮三家反復磋商,最後制定出台了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的七條措施:⑴摸清底數。⑵分類管理。⑶落實責任。⑷強化服務。⑸協同管理。⑹嚴格考核。⑺形成制度。此外,今年以來我市對城鄉結合部、集鎮農貿市場等流動人口管理盲區和死角進行了清理和治理;同時,總結、宣傳和推廣了上黃鎮周山村建立流動人口安居園的做法。
3、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建立健全計劃生育社會保障機制。
今年以來,我市進一步依靠政策推動,強化利益導向,在計劃生育社會保障機制建立方面進行了有益的探索。首先,啟動計劃生育特困家庭救助工程。對全市6類計劃生育特困家庭進行了調查統計,並實施了5種救助方法。一是將獨生子女意外傷殘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的特困家庭納入當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使他們享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由計生部門每年給予一定的困難補助;二是對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症特困家庭實行定點診治,發給服務聯系卡,免費提供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和治療,並每年給予一定的生活經費補助;三是對排查出的20戶獨生子女意外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的特困家庭,由市、鎮兩級財政出資為其辦理養老保險;四是為父母傷殘和死亡的獨生子女特困家庭減免子女的學雜費,並實行結對幫扶,助其完成學習;五是協調工商、勞保、衛生、城管等部門在計劃生育特困家庭再就業和申領營業執照等方面給予優惠和傾斜。其次,結合農村先進性教育活動,積極開展扶貧幫困活動。我局根據市委、市政府的統一安排,結對幫扶了2個經濟薄弱特困村,辦了5件實事:一是投資5萬元將上沛鎮東張村120畝拋荒田開挖成魚塘,增強了該村的造血功能;二是投資10萬元為橫澗鎮南渚村修了1條致富路和2座小橋;三是投資2萬元對12戶計生貧困戶扶持禽畜養殖;四是對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症、後遺症及天災人禍造成的16戶特困戶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助;五是對3名獨生子女孤兒救濟助學金和學雜費。再次,大力推廣計劃生育系列保險。針對計生和泰康保險公司聯合推出的獨生子女健康保險和母子平安保險,我市及時進行了宣傳,並以上黃為試點鎮,率先為全鎮所有獨生子女辦理獨生子女健康保險,再以點帶面,逐步推開。第四,積極爭取兌現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市政府今年將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的兌現列入與各鎮(區)簽定的目標管理責任書中,要求兌現率達100%,並將在年終評選計劃生育工作模範鎮中實行「一票否決」。對財政困難的鎮(區),由財政每年通過撥付轉移資金解決。根據統計,全市14周歲以內的獨生子女為87301人,其中機關事業單位4396人,各類企業16669人,純農戶和其他人員66236人。各個鎮都將此項工作放上重要位置,兌現工作正在有序進行之中。
4、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一法三規」和省《條例》,計劃生育法制建設進一步推進。
今年是《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全面實施的一年,全市掀起了學習、宣傳、貫徹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新熱潮。一是開展了豐富多彩的宣傳月活動。今年9月1日是《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實施一周年紀念日,全市開展了豐富多彩的宣傳紀念活動。市長高清在《溧陽日報》發表了署名文章;計生電影宣傳隊在14個鎮區共放映計生喜劇片和科普電影16場,觀看群眾達2萬餘人;舉辦了一期貫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專題培訓班;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計生、司法、勞動、衛生、民政等部門聯合舉辦了大型的計生科普集市活動,提供展板18塊、發放宣傳材料400份,接受咨詢200多人次;組織開展了人口與計劃生育知識競賽,吸引眾多市民和群眾積極參與。各鎮(區)也都結合本地實際,開展了一系列的宣傳活動,營造了濃厚的學法、用法的輿論氛圍。二是規范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和管理。進行了社會撫養費管理制度的改革,完成了徵收主體的轉變,實行了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加強了對社會撫養費的監管力度,會同財政部門多次對部分鎮(區)社會撫養費管理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加強了對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工作中違規違紀行為的查處力度,先後對前馬、上興、綢繆等鎮的違規違紀行為進行了查究。三是切實做好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工作。加強了對計生幹部的法制教育,增強計生幹部依法行政的意識,正確運用法律武器為計生工作服務,特別是針對社會撫養費徵收難的問題,積極與司法部門搞好協調,認真做好社會撫養費徵收的強制執行工作,在群眾中影響很大。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進一步完善了行政過錯追究制,增強計生幹部依法行政的自覺性。同時對計生工作中的亂收費問題進行了清理,維護了群眾的合法權益。四是認真做好信訪工作。局裡成立了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實行領導定期接訪制度。完善了信訪工作責任制,健全了信訪工作網路,為抓好信訪工作提供了保證,全年共受理來信來訪68 件次、群眾反響較好。
5、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計劃生育隊伍建設得到加強。
今年以來,我市幹部隊伍建設方面採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一是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在市計生指導站實行評聘分開,並進行分配製度改革,打破職稱終身制和吃大鍋飯、按平均主義等固有做法,激發了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二是加強基層計生幹部學歷教育。對照省計生委關於計劃生育幹部隊伍結構的要求,在完成人口與計劃生育專業證書教育的基礎上,今年又繼續與蘇州大學聯合開辦大專教育班,共有20位計生幹部參加。三是強化業務培訓。宣傳、規統、技術各條線人員繼續採取定期「以會代訓」,4月初集中舉辦了全市基層計劃生育幹部培訓班。來自全市各鎮服務站、各村(居)和城區扎口管理的500多名計生幹部參加了培訓,培訓時間2天,培訓內容為宣傳、科技、法規、規統四大塊工作。9月份又舉辦了由分管領導和計生助理參加的法制培訓班。四是加強作風建設。市委、市政府批轉了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監察局、市計生局聯合制定的《關於加強計劃生育幹部隊伍建設的意見》,對計劃生育幹部隊伍建設採取了一系列切實有效的措施,促使全市計劃生育幹部在摸實情、講實話、報實數方面有了很大的轉變。五是加強隊伍管理。解決了計生協會編制,明確了計生服務站人員列為計生辦人員,落實了計生幹部的崗位津貼,提高了計生幹部工作的積極性。
6、堅持加快事業發展,計劃生育工作整體水平進一步提高。
今年以來,我們在計劃生育工作上堅持發展水平這一第一要務,為計劃生育事業注入新的活力。一是進一步健全了計劃生育服務網路。市計生指導站添置了新的設備,全面實行了電腦管理,提高了服務能力;在合理規劃的基礎上,經市編委批准,建起了南渡、竹簀、社渚、戴埠四個中心服務站;一般鎮區服務站環境布置、服務功能等也都適時作了調整;全市131個行政村按「兩室合一」的模式建起計劃生育服務室。到目前為止,全市已建起以「以市站為龍頭、以中心站為主體、以鎮站為依託、以村室為基礎」的「三站一室」聯動機制。二是加快了計劃生育信息化建設。在20個鎮(區)計生服務站全面開通了寬頻網,提高了人口與計劃生育信息共享和利用水平,提升了信息傳遞速度和安全效能。三是實行了規統工作的改革。完成了人口計劃需求的調查,制定了信息資源共享的實施意見,進一步發揮了信息的引導作用,提高了信息利用水平。四是創新了計劃生育宣傳教育思路。今年以來,我市宣傳教育工作能與時俱進,調整思路,第一在宣傳主體上體現聯合性,由過去計生部門一家唱獨腳戲向部門配合、資源共享、優勢互補、齊抓共管、橫向聯合轉變;第二在宣傳內容上體現多元性,由過去只重視宣傳法律法規向既宣傳法律法規,又宣傳優生優育知識、生殖保健常識、科技致富信息轉變;第三在宣傳對象上體現廣泛性,由過去只注重向育齡人群宣傳為面向全體人群宣傳;第四在宣傳方式上體現多樣性,由過去單純的標語口號、空洞說教、一般號召、硬性約束向春風化雨、啟發誘導、因人施教、按需服務、吸引群眾參與轉變。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看到了工作中的不足,主要是工作發展不平衡;依法管理力度還不大;綜合治理的合力還需進一步增強;出生嬰兒性別比失調現象仍較嚴重;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的全面兌現還有一定難度;計劃生育獎勵和社會保障機制不夠健全;一些計生幹部的作風不夠務實等。我們將認真研究整改措施,切實抓好工作落實,努力實現工作的新發展。
計劃生育工作很繁瑣,這說明此項工作的重要,計劃生育工作是國家的基本國策,談一談我國的國情,如人口眾多,資源人均佔有率低,經濟發展不平衡,從而論證計劃生育工作的重要性。
今後打算怎麼做?這個簡單,一,加強學習(自我理論學習、與老同志學習工作方法等等)二,強化實踐,認真工作(沉到基層,為民服務,抓實工作。要結合工作實際)三,及時總結工作經驗,進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2009年街道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在黨工委、辦事處的領導下,在上級計生部門的精心指導下,以學習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人口、計生工作的《決定》精神為主線,緊緊圍繞年初制定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目標,以抓實效、說實話、報實數、辦實事的態度著力提高工作成效。回顧這一年來的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幾方面:
一、深化宣傳,貫徹中央《決定》精神。
根據區人口與計劃生育局《關於開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宣傳月活動的通知》精神,街道把4—5月份宣傳學習新《決定》作為重點工作來抓,迅速掀起學習宣傳《決定》的熱潮。一是將中央《決定》納入黨工委中心組理論學習內容。向領導爭取,將《決定》納入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內容中去,並邀請區計生局高局作了「貫徹落實《決定》精神,扎實抓好新時期人口計生工作」的主題講課,參加主題教育的有街道領導、機關工作人員、社區正、副主任、幹事、戶口協管員。二是廣泛開展了社會化宣傳活動。利用街道、社區計生宣傳欄出刊12期、電子滾動屏幕每星期3天進行連續播放,展出《決定》宣傳版面20塊,發放宣傳資料2000份,進行社會化宣傳,擴大宣傳的覆蓋面和影響力。三是深入社區、建築工地把宣傳《決定》納入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結合「優質服務月」,向育齡群眾、外來人員宣傳《決定》精神,發放各種宣傳資料1200份。4月25日,藉助蘇苑街道第三屆文化藝術節開幕式,在嘉寶花園公園內開展了宣傳《決定》咨詢服務活動,展出各種宣傳版面50塊,發放《決定》、《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蘇州市計劃生育辦法》等各類宣傳資料共900多份,發放圍裙、摺扇共550份,大量普及計劃生育新知識。同時聯合長橋醫院、區婦保所、區葯監局、轄區三個衛生(計生)服務站開展大型咨詢服務活動,量血壓、測骨密度,使群眾在觀看演出的同時獲取計劃生育新知識。5月10日,又藉助第三屆文化藝術節系列活動,情系蘇苑共享和諧——送服務進工地活動,走進了迎春路東吳大酒店建築工地現場。會同區衛生局、區物價局、區葯品監督局、區健教辦、外管辦、瑞興醫院、區法律援助中心聯合開展宣傳活動,送服務上門,活動中大力宣傳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的重要意義,宣傳科學文明的婚育觀念,發放各種宣傳資料400餘份,扇子、圍裙、年歷各100份,外用避孕套700隻,為工地上的育齡婦女發放了RTI檢查預約單,大量普及了科學知識,現場為他們提供咨詢指導,深受外來人員歡迎。
二、強化管理,加強依法行政。
圍繞《江蘇省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依法行政「十一五」規劃》開展各項工作,堅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樹立依法服務的工作理念。一是嚴格把好申請再生育一個孩子材料上報關,並按照《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在法定期限內審核上報,建立備案制度,一年來共上報審批再生育一孩15對。二是繼續實行合同管理制度。加強對合同簽訂、履行的管理,規范群眾的婚育行為。三是做好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發放工作。嚴格按照《蘇州市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辦理規定》規定辦理,不推諉,一年共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163本。四是認真貫徹落實《蘇州市職工生育保險管理辦法》,出具好《生育狀況證明》和《生育保險聯系單》及《節育手術服務聯系單》。繼續抓好信訪責任制的落實,進一步完善基層信訪工作網路,著力解決疑難信訪問題,健全和落實各項信訪工作制度。積極開展「生育關懷」零距離服務行動,一年來共發動計劃生育志願者開展「零距離服務」和各種幫扶活動8次。
三、以人為本,做好計劃生育服務工作。
一是深入開展「優質服務月」活動,按照服務規范,指導育齡群眾選擇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方法,著力提高避孕措施的有效率和長效率。切實規范隨訪服務工作,重點抓好B超隨訪,對落實措施的育齡婦女進行跟蹤服務,及時發現不良反應和異常情況,並及時治療、及時建檔,確保避孕節育措施的安全有效。對需更換或終止措施的群眾及時做好告知預約服務,指導她們及時更換或終止措施。二是不斷擴大已婚育齡婦女生殖道感染綜合防治覆蓋面,與衛生部門加強合作,切實提高綜合防治質量。今年我們廣泛開展B超免費服務,依託蘇苑社區衛生(計生)服務站對社區358名已婚育齡婦女進行B超檢查,依託區婦保所對332名已婚育齡婦女進行了生殖道感染綜合防治檢查,查出病症指導本人及時治療,增強育齡婦女自我保健的意識。認真開展避孕節育知情選擇,2007年知情選擇人數304人,知情選擇率達100%,做好每月避孕節育隨訪服務工作,把避孕節育、優生優育、生殖健康等有關知識送到不同的群眾手中,切實為廣大育齡婦女做好事、辦實事。
四、夯實基層基礎管理工作。
一是完成5月份、8月份一年兩次人口計劃的調查摸底、匯總和上報工作。二是強化單位、社區計劃生育信息管理。堅持社區居委會每月一次、單位每季一次的統計例會制度,加強對例會的管理,提高例會的質量,對每個發生信息的育齡婦女全部進行核對,漏統的重新建卡,未上報的信息進行補報。上半年重點對單位一塊育齡婦女信息全面核對,缺的男女雙方身份證一個一個補上,有些企業單位轉制聯系不到本人,通過公安部門核查信息再反復核對,輸入電腦,大大減少了育齡婦女信息的重復和漏統,及時捕捉、變更育齡婦女的婚、孕、育信息,使轄區的計劃生育基層基礎工作逐步走向規范化管理軌道。三是提高信息統計准確率。一抓系統累計信息的全面核對,提高系統信息可信度。二抓每月變更上報信息與有關橫向部門信息的核對,確保信息的及時准確。三抓當年每季度基層台帳中四種對象名單信息的核對,提高當年進機信息的正確性。四抓街道上報信息與微機信息逐條審核,發現抄錯輸錯及時核實糾正。
一年來,我們緊緊圍繞年初制定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目標,結合我街道實際情況,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同時也清醒地看到在具體工作中所碰到的困難、問題和薄弱環節,離上級要求和群眾需求還有一定的差距,我們將在今後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進,力爭把我街道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做得更好。
㈥ 哪年開始正式實施計劃生育政策
真正實行計劃生育應當是在1980年,當時中共中央向全國發出了實行計劃生育的公開信,這封信因發表於9月25日,因此叫「925公開信」,公開信的發表,標志著國家正式實行計劃生育政策。
㈦ 依法行政對計劃生育的意義
根據中央和省委《關於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精神的有關要求,為配合咸寧市人口計生委提出進一步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思路,切實提高人口和計劃生育依法行政,文明執法水平,我們對全市六個縣(市、區)2000年以來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執法和貫徹「七個不準」等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具體結果如下: 一、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況 黨和國家提出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人口計生工作雖然是「天下第一難」沒能特殊,也必須順應建設法治政府的客觀要求,必須把握這一大局,轉變觀念和理念,才能做到既要抓緊又要抓好。近幾年來,我市六個縣(市、區)的人口和計劃生育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關於「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和「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方針,自90的代初以來,以《行政訴訟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等為代表的國家行政法律相繼頒布施行,我們順應形勢,結合「一法三規一條例」的貫徹實施,建立完善了行政執法「七個制度」和「九個程序」,有力規范了執法行為。加強了人口和計劃生育的法制建設和法制宣傳教育,嚴格依法行政,取得了突破性的進展,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各級領導對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文明執法的認識有明顯提高。六個縣(市、區)的黨政領導和人口計劃生育部門的領導,通過學習黨的十七大關於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和中央《決定》有關加強法制建設的一系列文件,進一步認識到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制建設,搞好依法管理,文明執法是提高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整體水平,實現新突破的關鍵所在,赤壁市、嘉魚縣把這項工作擺到重要議事日程,作為人口和計劃生育的中心環節來抓,他們針對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近幾年來,採取了強有力的依法行政措施,靠以人為本的法制觀念來扭轉被動局面。 (二)加強了以「七個不準」和透明公開、文明執法為主要內容的宣傳教育,不斷強化廣大幹部群眾的法律意識。2000年以來,六個縣(市、區)結合「四五」、「五五」普法教育,採取了多種形式宣傳《人口和計劃生育法》、《湖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和「七個不準」等。椐統計,六個縣(市、區)共印發法製法規宣傳資料25萬份、固定標語1200多條、開展培訓515期、受訓人數5萬人(次),還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路、宣傳車、標語、橫幅、宣傳單等大造聲勢、廣泛宣傳。通過宣傳,進一步普及了法律法規知識,廣大幹部增強了依法管理,文明執法的主動性,育齡群眾提高了實行人口和計劃生育的自覺性。 (三)加強了人口和計劃生育執法隊伍建設。以培訓教育為基礎,幹部的依法意識和群眾的守法維權意識普遍增強。六個縣(市、區)共72個鄉鎮,配備行政人員319人;配備事業編制人員183人、執法人員辦理《行政執法證》人數共有142人、占執法人員總數的44.51%,業務培訓班515期,培訓5萬人次.通過培訓提高了思想和業務水平,文明執法和依法辦事有了明顯改善。 二、計劃生育依法行政中存在的問題 正是由於對其缺乏准確的把握,才導致了在現實的計劃生育行政執法過程中還存在一些突出的問題。 (一)部分領導和執法人員依法行政觀念比較淡薄。行政管理機關及其人員在其職權所轄范圍內,之所以擁有執法權是其法定職位所規定的,也就是說,其執法權是由相關法律所賦予,並由相關法律所規定。因此,其執法行為必然應當依據法律來展開。但是,在計劃生育管理工作中,由於部分領導法制意識不強,對由「人治」向「法治」轉變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往往對依法管理,依法執法不重視。在計劃生育執法工作中,往往不是依法,而是依據個人的情感、情緒,以及依據和管理相對人的「關系」等因素開展工作,執法隨意性傾向比較明顯。由此,也就將法律所賦予的「職權」僭越為「個人權利」,並最終導致了行政侵權、違反程序執法,乃至腐敗等一系列現象的發生。 (二)「自費執法」現象仍然存在。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與工商、稅務等部門相比,往往被認為是清水衙門,而與此同時,市場經濟所引發一些腐朽思想卻強烈沖擊著相當部分計生執法人員。因此,在其執法過程中往往因利益的驅動,使其執法行為扭曲、變異,特別是部分基層計生行政部門,往往對執法隊伍實行自收自支或差額撥款的方針,同時還把諸如計劃外超生等等的收費和罰款作為機關日常經費,職工福利資金的來源或補貼,由此導致計劃生育行政執法以「利益」為指向,出現了「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的現象。「自費執法」現象造成了計劃生育行政執法行為與執法目的的嚴重背離,並衍生出了一系列嚴重問題。近兩年,雖然中央已經意識到這一問題的嚴重性並採取了一系列相應措施,但仍未得到完全遏制,基層在執法過程中打法律擦邊球現象仍時有發生。 (三)違反程序執法時有發生。法律的執行要求執行者必須嚴格依據法律所規定的一整套程序和步驟來展開。而在計劃生育管理工作中,由於長期以來就存在這樣一些認識偏差:計劃生育是國策,怎麼干都有理;計生工作任務重、時間緊,而計生法規(像「七不準」等)條條框框太多,按照法律程序辦事太繁瑣、太慢,削弱了工作力度;基層不必講法制,執法就是凌駕其上……。這些錯誤認識使一部分計生執法者無視計生法律、法規之規定,或者為了追求工作的效率,不依法定程序,甚至違反程序執法的現象十分普遍。雖然它沒有背離執法目的,但違反計生法律法規之法定程序的執法行為同樣是對法律的贄瀆。 (四)職權異化。計劃生育行政管理人員的執法權是一種職權,但在實際的運作過程中,職權往往被異化為個人權利或者個人特權。其職權異化的表現有:一是以「人情」作為計生執法的尺度。由於中國是「倫理本位」的人情社會,受重視人情這一歷史傳統的影響,在計生執法工作中,常常出現面對同一性質的違法行為,但執法尺度卻大相徑庭,其執法尺度的依據是違法者與自己是否有人情關系,這種關系的親密度如何。以人情為執法的尺度,其結果必然是職權被異化,循私(情)事件層出不窮。二是權錢交易。在計生行政執法中,有些執法人員難以抵制金錢的誘惑,把職權蛻變為個人私權,並將其作為籌碼進行權錢交易,使得違反計生法規者逃避了應受的懲罰。三是濫用權力。比如,在計生執法中以權謀私,武斷專橫,拖延履行職責,該罰不罰,處罰程度隨意而定,甚至因個人恩怨而刻意報復等等。總之,職權異化在計生執法中形式繁多,幾乎難以羅列窮盡。 (五)執法隊伍人員錯位、素質偏低。在目前的計劃生育管理體制中,雖然各級計生行政管理部門都設有政法部門,但由於人員編制、管理體制等原因,執法任務並不僅僅由政法部門的人員去執行。在實際的運作過程中,計生管理部門中的其他人員往往也擔負執法責任,相當多的執法工作都是整個管理部門傾巢而出,這實際上是其執法隊伍人員錯位,那些不具有執法能力的人員也參與執法,其結果可想而知。即使執法隊伍人員構成沒有錯位,現有計生執法隊伍的素質也不容樂觀。目前計生行政執法人員絕大多數是原來行政機關的一般工作人員,缺乏行政執法所必備的較高文化素質和法律素質。執法人員中具有正規法律教育背景的比例相當低,而工作過程中正式經過系統業務和法律培訓的人數也非常有限,甚至還有執法人員自身就是法盲的情況。這些情況都嚴重製約著計劃生育行政
㈧ 2000年前的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在推行計劃生育工作中不依法行政,侵犯公民合法權益的應當怎樣處理
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都是有時限的,前者六十天,後者三個月. 所以不適合這兩者. 違法行為如果造成公民人身或財產損害的,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如果執法者的執法行為涉及瀆職等行為,可以提請監察部門做出處理. 不過,在2002年才頒布實施,之前的三十年,計劃生育工作基本是靠政策和條例來規...范執法行為的,確實有很多不規范之處,而且當年人口壓力大,為了穩控住人口發展形勢,確實也會採取一些地方的土辦法.如果現在都去追究,恐怕會引起很多翻老帳的情況,所以,我個人猜測,如果不是很嚴重的違法行為,政府是不會進行否定和重新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