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市推進會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提出推進法治社會建設的重大任務,強調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我們要深入學習領會全會精神,扎實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為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奠定堅實基礎。
㈡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些重大決策的總依據是
我國是工人階級所領導,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回
我國政府答是人民意志的執行者和人民利益的捍衛者;
我國政府的宗旨是為人民服務,工作的基本原則是為人民負責;
我國的政黨制度是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
我國共產黨的執政方式是科學執政、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
我國共產黨執政理念是堅持以人為本;
我國共產黨始終代表著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發展方向,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我國處理民主關系的基本原則是民族平等,民族團結,各民族共同繁榮;
我國使用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我國堅持改革開放,行政改革,貫徹科學發展觀.
我國對外堅持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維護世界和平穩定,促進世界經濟發展.
㈢ 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主要內容有哪些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精神文明創建內容。」在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是法治社會建設的基礎工程,是依法治國的主要內容。建設法治國家,必須注重在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
要深化對法治的認識。法治是迄今為止人類能夠認識到的最佳治國理政方式。當今世界的競爭歸根到底是制度競爭,法治是現代制度文明的核心,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標志。要深化對法治重要性和法治本質的認識,增強養成法治意識、法治思維的自覺性。法治既是工具,更是價值,是工具和價值的結合、手段和目標的統一。只有把法治作為價值來追求,才能提高法治意識、法治思維的層次和水平。法治既授予權力,更約束權力。權力來源於法律,權力的行使必須按照法律的許可權和程序進行。權力有邊界,行使權力與接受監督、承擔責任要相互統一。法治的要義是限制權力,防止權力濫用。對掌握權力的人來說,法治意味著對自己是一種約束。要深諳權力的有限性,樹立正確的權力觀、法治觀,為端正法治意識、法治思維奠定思想認識基礎。
要樹立對法治的信仰。法治信仰,是對法治油然而生的神聖情感,是對法治發自內心的認同和尊崇。法治之所以能夠被信仰,是因為法律是人民意志的體現,是社會全體成員的行為准則;是非人格化權威,超脫於特定的人和利益,能夠激起社會成員信仰層面的尊崇;法治是一種實踐理性,凝結著民族精神,承載著規律和真理。信仰法治,首先在內心要敬畏法治,這樣才能由衷地認同和尊崇。法治意識要求我們樹立法治至上的理念,自覺把法治頂在頭上、記在心中,明白法律是神聖不可褻瀆、必須嚴格遵照執行的。對各級公職人員來說,敬畏法治,最根本的是要敬畏法治對行政權、審批權和執法權、司法權的約束,敬畏公民的合法權益,自覺把公權力用來為人民謀利益。要把法治作為工作、生活的准則和指南,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
要提高法治的素養。要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提高全體公民的法治素養。首先,各級公職人員要帶頭學法。要認真學習履行職責所需的法律知識,學習法治原則、原理、精神,重點掌握法律授予什麼權力、邊界在哪裡、行使的程序是什麼、不依法行使應承擔什麼責任等,提高依照法定許可權、程序行使權力的素養。其次,要加強法律邏輯訓練。法律邏輯推理是運用法治原理和法律規定,對社會問題、案件進行分析判斷和綜合推理,並得到相應結論或者拿出解決辦法的思維過程。想問題、作決策和辦事情,第一原則就是依法。有法律規定的,遵循法律規定;沒有法律規定的,遵循法治原則。越是問題復雜,越是情況緊急,越要用法治意識、法治思維去思考、處理。只有這樣,辦事情、處理問題才會更穩妥,更經得起歷史的檢驗。再次,要注重法治實踐鍛煉。要深入行政執法和執法司法一線,剖析案例,探尋個中法律精神、法律規則及其運用方法,了解掌握實踐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運用法治意識、法治原則、法律規則思考解決辦法,提高從法治層面研究解決問題的能力。
要堅守法治的底線。全社會都要樹立堅守法治底線的理念,各級公職人員更要起好帶頭作用。各級公職人員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歷史進程中肩負著雙重責任:以履行行政執法權和執法司法職責,推進依法治國;以模範守法,帶動全社會守法。堅守法治的定力、堅定法治的意志,是各級公職人員必備的職業品質。要帶頭守法,自覺用法律約束和規范自己的行為,做守法模範。要克服特權思想,決不做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特殊公民。要嚴格依法辦事,這是養成法治意識、法治思維最核心的要求。要把對法治的堅守轉化為嚴格依法辦事的實際行動,自覺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行政管理、行政執法和執法司法活動中只服從事實、只服從法律,不偏不倚、不拉不縱,執法如山、公平如秤。要敢於排除干擾,在一次次對法治有益而對自己可能有不利後果的選擇中養成厲行法治的決心和意志。要站穩腳跟、挺直脊樑,敢於抵制權勢、金錢、美色、人情、關系的干擾,切實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決不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要堅決同破壞法治的行為作斗爭,對破壞法治的行為決不能無動於衷,必須毅然決然地站出來,自覺做社會主義法治的守護者。
㈣ 在推進依法治國戰略過程中會遇到什麼困境或阻礙
我國法治建設面臨的主要矛盾
江必新
▶社會領域的治理問題仍然是當前我國法治建設的突出薄弱環節,構成了建設法治中國的一個顯著短板
▶違法成本極低、守法成本相對畸高,不僅誘使當事人違法,更重要的是守法者吃虧,違法者賺便宜,進而劣勝優汰
▶實現人心大治,不僅要強化規則意識、誠信意識,還要使法治精神浸潤人心
法治中國是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的中國。現實表明,社會領域的治理問題仍然是當前我國法治建設的突出薄弱環節,構成了建設法治中國的一個顯著短板。建設法治社會是全面深化法治的固本之舉,是法治一體建設的重中之重。要推進法治社會建設,首先必須清醒認識當前法治社會建設中的諸多矛盾,並從對矛盾的分析入手,釐清法治社會建設的進路。當前我國法治建設所面臨的主要矛盾有七。
一是公民權利意識覺醒與維權理性不足之間的矛盾。表現為:一方面渴望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卻不滿法律程序上的種種限制;一方面認為他人違法侵害其權益,另一方面自己卻坦然違法、鑽法律漏洞;一方面以法律為武器,另一方面卻容易以極端方式維權。這些矛盾導致維權與違法往往交織難辨。
二是對公權力機關的訴求日益增長與對公權力機關的服從、配合與支持日益淡化之間的矛盾。大部分人仍有遇事找政府解決的習慣,而且在新的形勢下其訴求愈加多元復雜。與此同時,由於缺少對公權力機關必要的信任,對其服從、配合、支持的程度則日漸降低。這種下降狀態又反過來削弱公權力機關滿足人民群眾訴求的能力和資源。
三是對依法治國方略和法律至上原則的抽象認同與人情、關系、私利、政績大於「國法」的行動之間的矛盾。在我國,厲行法治早已是共識,憲法法律至上也獲得了最廣泛的觀念認同。但在具體的行動中,特別是關繫到自身利益的事務上,人情、關系、私利、政績等不正當考慮迅速成為行動者決策的主要考慮因素,處於至上地位的法律被架空。
四是公權力機關的退位、歸位與市場機制和社會組織發育仍不成熟之間的矛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過程是公權力機關退位和歸位,理性再定位的過程。但由於市場機制仍不健全,社會組織仍不規范,市場機制和社會組織往往難以擔當起合格的公共產品或公共服務提供者的角色,導致公權力的進退維谷。
五是嚴格執法和公正司法的要求與法律質量整體上仍不理想之間的矛盾。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是法治國家的必然要求。然而,雖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立法質量已在不斷提高,但仍有一些法律尤其是低層級的法律規范質量不高、類型化不夠、科學性不足,將執法和司法帶入或難以實施,或實施沖突,或實施背反的多難困境。
六是嚴厲制裁違法行為的要求和期待與違法成本極低、守法成本較高之間的矛盾。普遍守法是法治社會的當然特徵,嚴厲制裁違法行為是保障法治權威和發揮法治威懾力的必要條件。但是現實中,在一些方面,由於責任設置過低,特別是查處率不高,導致違法成本極低、守法成本相對畸高,不僅誘使當事人違法,更重要的是客觀上造成「逆向選擇」、守法者吃虧,違法者賺便宜,進而劣勝優汰,並導致普遍違法。
七是中國當下社會問題的復雜性和獨特性與應對方式的簡單化、低效化之間的矛盾。社會事務日新月異,紛繁復雜,情況和形勢與以往任何時候相比都發生了極大的變化,社會改革進入攻堅期,社會發展進入黃金期,社會矛盾進入漩渦期,治理難度在加大,復雜性在加深,利益沖突在加劇;然而社會管理模式仍然滯後,不少應對方式過於簡單、低效,難以適應形勢的發展變化。
要應對和破解上述矛盾,需要系統治理。
第一、價值建設,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法治社會的根本問題在於將法治理念、法治信仰內化於人心,成為社會成員決策和行動的基本指引。當前人民群眾已經有一定的法治意識,但牢固的法治理念尚未確立。實現人心大治,不僅要通過立法、執法、司法著力強化規則意識、誠信意識、權利義務統一意識、責任意識,還要透過多途徑、全方位的理念引領價值觀建設,使法治精神浸潤人心。
第二、基層調整,使治理暢達「末梢神經」。體制問題具有決定性。我國傳統上從中央到基層的縱向層級化管理體制倚重「生產經營單位」和「基層組織」。但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存在著在「最後一公里」失靈的問題。建議以確立社區的法律地位為主要方式,重塑我國社會的基層組織形態,確保國家與其成員之間的「感測」途徑暢通。
第三、制度改進,使規范體系管用。高度重視法律規范質量的提高,尤其是要重視法律規范的針對性、系統性以及可實施性的問題。積極完善社會領域的法律體系,推動構建和完善社會自治規則,合理配置實施資源,努力創造實施條件,保證國家法律和社會規則相互配合協調發揮作用。
第四、秩序建構,有效控制不當社會行為。在簡政放權的同時要強化對市場活動的監管和市場秩序的維護。在培育社會組織的同時加強對社會組織外部行為的規范和內部治理的引導。要切實解決專業中介組織為謀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扭曲市場規則的問題,要全面提升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誠信和公信,透過秩序的建設和維護持續規范市場行為和社會行為。
(作者為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
負面清單:一種新的治國理政模式
王利明
▶對市場主體,是「法無禁止即可為」;而對政府,則是「法無授權不可為」
▶只要不是負面清單列舉的事項,政府無權進行審批,這實際上就已經形成了對政府權力的一種有效的規范和制約
▶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的規則十分透明、公開,法律不禁止就可以直接進入,不需要進行煩瑣的審批,也非常有效率
所謂的負面清單,也稱為「否定清單」、「負面列表」等。最初它主要出現在有關國際貿易投資法的領域,後來作為一種國家管理經濟和社會的模式確定下來。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它是指由法律法規列舉一些禁止或者是限制市場主體進入的事項,對於法律法規沒有做出禁止和限制列舉事項之外的領域,可以由市場主體自由地進入,法律不作干預。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議指出,實行統一的市場准入制度,在制定負面清單基礎上,各類市場主體可依法平等進入清單之外領域。實際上就是在這個決議里,已經把負面清單管理,作為一項國家治理的一種重要的方式方法確立下來了。從管理模式上來說,為什麼說它是我們新時期治國理政的重要方法?
首先,負面清單管理給予市場主體廣泛的行為自由,可以有效激活市場主體的潛在活力。現代社會任何國家的立法者,能力都是有限的,很多的事情是立法者在立法時所無法預見的,立法者不知道什麼是好的,從而無法相應的強制性要求別人去做。市場主體能否進入這些領域,必然成為法律調整的空白地帶,大量的是法律調整的空白地帶,也有人把它稱之為「法律的沉默空間」。
在這樣的一個空白地帶,正面清單管理模式和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完全採取了不同的看法。正面清單管理這樣的模式下,它實際上受傳統的計劃經濟的影響,對這樣一個法律沉默的空間,並不允許市場主體就可以直接地進入,能否進入,很大的程度上,實際上還是要由政府來決定,這樣市場主體的行為的空間其實是受到了很大的壓抑和限制。但是負面清單管理認為,只有法律法規明確禁止或限制的領域,市場主體才無法進入,凡是清單沒有列明的領域,市場主體均可以進入。因此,與正面清單相比,負面清單模式賦予了市場主體更充分的行為自由。凡是法無禁止的,即推定市場主體有行為的自由,在「法律的沉默空間」,政府機關也不得設置額外的審批程序,實際上就給了市場主體非常大的行為自由,這種自由其實就是經濟活力的保證。
第二,為什麼說它是一種新的治國理政的模式?就是因為它能夠有效地限制和規范公權,尤其是規范審批權。審批實際上是政府部門權力的一個最集中的體現,它直接決定了針對誰,能夠干什麼,其實也是對資源的一種分配。在正面清單管理模式下,法律雖然沒有規定,但是政府依然還是在管理,政府實際上通過規章等各種規范性文件,仍然在限制著領域的進入,我們的許多規章其實都有幾個特點,首先就是宣布這個事歸我管,二是要求大家都要報批,三是不報批我就要處罰。
那麼一旦實行負面清單管理以後,凡是負面清單之外的,凡是法律沒有限制,沒有禁止的,所有這些部門領域,不得再進行審批。這就意味著只要不是負面清單列舉的事項,政府無權進行審批,這實際上就已經形成了對政府權力的一種有效的規范和制約。所以它體現了法制的一個基本的精髓,這就是規范公權。
第三,這種模式使政府的行政行為更加公開透明。法治所追求的一個重要的目標就是,要實現公開的、透明的、可預期的效果。負面清單管理可以說在很大的層面上實現了這樣的效果。
在負面清單管理模式之下,負面清單的內容本身是公開的,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也是公開的,除負面清單明確列舉的事項之外,市場主體原則上都可以自由進入,例如,在負面清單管理的模式下,一個企業要進行投資,應當首先去找一名律師咨詢,看看現在要進入的投資領域,是不是國家法律法規所限制禁止的領域,只要不在法律法規禁止限制之列,那麼其就可以放心地進入。這樣對於行為的結果,企業也能夠產生一種合理的預期,所以它能夠達到這樣的一種公開預期的效果。
第四,負面清單管理模式能夠真正使經濟更有效率,更有活力。我舉一個例子。我們到機場去坐飛機都要經過安檢,我發現了一個問題,大家每次進入安檢的時候,屏幕上顯示「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等等物品」,把這些東西列舉出來,其實這種做法就是典型的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即明確列舉法律法規要禁止攜帶的物品,如果我們不採用這種方法,而是採用正面清單管理方法,即明確列舉哪些物品是可以攜帶的,則機場可能需要將所有可以攜帶的物品列出來,如果採用這樣的方式,我相信可能一個安檢人員每天要檢一個人,都要檢幾個小時。這必將是非常低效率的,而且他會給安檢人員極大的自由裁量的權利。從這個例子也可以看出,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的規則十分透明、公開,其也更有效率。規則和空白地帶,法律不禁止就可以直接進入,不需要進行煩瑣的審批,這就會非常有效率。
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方面看,對市場主體,是「法無禁止即可為」;而對政府,則是「法無授權不可為」。這就是我們所要強調的,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和職權法定原則相結合,這兩項原則正是我們所說的國家治理體系的核心的內容。
(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法學院院長)
下一階段法治要解決的三個問題
吳志攀
▶改革進入深水區,就必須開大船,要駕馭一個復雜的工具和復雜的局面,就必須按規矩來辦事,要講法、信法、用法
▶我們講依法治國,也就是政府要用法律來維護社會公平,維護政府的道德形象
▶依法治國,首先要治好中央與地方的關系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是同步的。離開了法治,市場就會混亂,經濟就不可能起飛,更不可能平穩、高速地發展。這是我們改革開放的一條最基本、最核心的經驗。今天,當改革開放進入到了新的階段,當我們的市場經濟發展到了比較成熟的一個新的時期,就不得不更加強調法治。
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法治,已經有一代人的實踐(中國的傳統,三十年為一代),積累了許多寶貴的經驗,而在下一個階段,我認為要通過加強法治來解決三個問題。
其一,就是要用法律的方法劃分好中央與地方的財權、事權。中國是一個大國,即使今天有了最好的噴氣式飛機,從海南島坐飛機到烏魯木齊,也要好幾個小時,這么大一個國家,維護統一、維護中央權威,同時照顧好各個地方的不同特點,調動各地的積極性,這是執政興國的一個基礎。分稅制改革之前,我們的中央財政略顯單薄,而一些地方財大氣粗。那時的地方政府,還沒有在「土地財政」和「地方融資平台」方面「打主意」。在推行分稅制改革之後,中央和地方實際上重新劃分了財權,中央財政大大充實了,同時,城鎮的房屋市場化改革也在這個時候開始。這些改革,影響深遠。但任何一項改革,不可能只有好處,不可能沒有一點消極面。我們現在都看到了,比如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問題,一些地方的收入主要靠賣地,房地產成為主要支柱產業,但泡沫大了,有問題,老百姓也受不了,國務院三令五申平抑房價,先後出台《國十條》和《國五條》,但收效都不明顯。還有地方債的問題,這個問題同樣復雜。在中國發展市場經濟,首先要處理好中央與地方的關系,這裡面要算經濟賬,還要有法治。我們現在比過去更加強調依法治國,治國首先就要治好中央與地方的關系,這個大的框架當然是憲法,是我們的根本政治體制所確定下來了的,但還有很多具體的問題,在各個部門法中都有反映。新一輪的法治建設與改革,要在這方面下力氣。
其二,就是要用法律劃清政府與市場之間的關系。政府是市場行為的「裁判員」,企業是市場的「運動員」,兩者的角色分工不同,因此兩者不能混同。還有,運動員也應該分分類,有的是跑長跑的,有的是短跑,不能哪裡有便宜可占就到哪裡去比賽。例如,很多央企進入房地產市場,央企掌握國計民生的命脈,實力雄厚,是我們社會主義國家的重要經濟基礎。但是,很多央企放下自己的主業,拚命往房地產市場里鑽,到處拿地,而且把地價抬得很高。政府辦企業,當然要實現保值增值,但辦企業的目的不止是為盈利,還有承擔很多社會責任,特別是央企,應該多花一些精力去發展那些中長期的、戰略性的、風險大一些、利潤可能不那麼高的大項目,只要有利於國計民生長遠發展。而不是房地產這樣的,利潤高,見效快的競爭性項目。地方政府當然特別歡迎央企去拿地,怎麼拿他們都高興,一切可以開綠燈,但這樣一來,市場就可能有點亂了,很多事情就不公平,這樣演算法治嗎?不好說了。未來著力在政府與市場的關系領域,加強法治建設。
其三,要更加強調,把促進公平正義作為政府的基本價值追求。我個人有一個看法,中國社會對公平的敏感,超過了西方。對不公平的事情,老百姓反應很激烈。所以政府要在這么復雜的一個社會,維護公平不容易。我們講依法治國,也就是政府要用法律來維護社會公平,維護政府的道德形象。政府要盡量多考慮弱勢群體,不能被利益集團綁架了。現在對城鎮低收入群體提供的經濟適用房的安居工程,棚戶區改造工程,全民覆蓋的醫保和社保制度的建設與完善等,都是體現社會公平的政策。這些方面還要加強。
改革開放三十多年市場經濟條件下,摸著石頭過河是成功的,但進入了深水區,有可能摸不到石頭了,這個時候就必須開大船,要開船,要駕馭一個復雜的工具和復雜的局面,就必須按規矩來辦事,要講法、信法、用法,這樣船才穩當,才能乘風破浪。
(作者為北京大學常務副校長, 中國法學會副會長)
不斷完善立法制度和法律體系
李 林
▶要防止立法中的部門保護主義、地方保護主義和立法不公,防止把畸形的利益格局或權力關系合法化
▶應當從「成熟一部制定一部、成熟一條制定一條」的「摸著石頭過河」的立法模式,向頂層設計的立法模式轉變
當前,我國法律體系雖然已經形成,但立法不當問題的存在,致使部分法律制定後不能用、不管用、難執行、難適用、難遵守,某些法律甚至形同虛設。為此,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法治中國的新形勢下,應進一步推進民主科學立法,不斷完善我國立法制度和法律體系。具體來說,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第一,轉變立法觀念和立法模式。立法應當充分代表民意、體現民利、反映民情,公平公正地解決社會問題、分配社會利益,防止立法中的部門保護主義、地方保護主義和立法不公,防止把畸形的利益格局或權力關系合法化,警惕立法權力滋生的腐敗,從制度和規范的源頭上維護人民利益。一是應當從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立法觀,轉變為經濟政治社會文化全面協調發展的立法觀;從片面追求立法數量而忽視立法質量和實效的立法觀,轉變為立法質量和實效第一的立法觀;從重立法效率、輕立法民主的立法觀,轉變為民主優先兼顧效率的立法觀;從只管法律制定不顧法律實施的立法觀,轉變為兼顧立法與法律實施並以法律實施為導向的立法觀。二是應當從「成熟一部制定一部、成熟一條制定一條」的「摸著石頭過河」的立法模式,向加強領導、科學規劃、頂層設計、協調發展的立法模式轉變。從立法項目選擇的避重就輕、拈易怕難向立法就是要啃硬骨頭、迎難而上、攻堅克難轉變,使立法真正成為分配社會利益、調整社會關系和處理社會矛盾的藝術。
第二,強化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立法職能。人大及其常委會應當轉變被動立法局面,使立法與全面深化改革協調推進,積極主動地通過法律的立、改、廢、釋為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提供法律依據和法治保障。一是推進人大常委會常委的年輕化、專職化、專業化,讓人大常委會委員能夠充分發揮作用,更好履行職能。二是完善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會期制度,適當延長每年的會期,為民主立法提供充分時間保障。三是推行立法旁聽制度,讓公民、媒體和社會組織能夠更加直觀地了解、參與和監督立法過程。四是推行立法助理制度,以彌補人大常委人數少、時間少、專業知識不足等欠缺。五是進一步擴大人大常委會委員、專門委員會、立法工作機構起草或者組織起草、委託專家學者起草法律、法規草案的比重,增強立法的全局性,從源頭上預防立法中的部門保護主義、地方保護主義。
第三,推進民主立法。擴大不同利益群體公開主張、表達利益的渠道,使人民充分表達自己的立法意志和利益訴求,通過立法博弈實現公正立法。建立和完善更加廣泛的立法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的制度,對涉及人民群眾利益的立法事項,原則上都應當向全社會公布,並建立意見採納情況的說明和反饋制度。完善立法聽證制度,對影響重大、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立法事項,要通過舉行聽證會的方式充分聽取意見,確保法律草案涉及的利害關系人全面參與立法、有效開展立法博弈,保證人民群眾立法訴求的充分表達和宣洩。推行律師和法學專家為法律草案涉及的利害關系人提供專業立法咨詢、參與立法聽證等立法援助的制度。推進立法公開,建立人大常委會、專門委員會審議法律草案、地方性法規草案的立法旁聽制度,旁聽代表有權發言,保證人民群眾對立法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㈤ 對做好推進工會工作法治化有什麼建議
推進工會工作法治化建設的幾點建議
進一步強化圍繞職工建會模式建設。落實《工會法》明確的「工會是職工自願結合的工人階級的群眾組織」,是推進工會法治化建設首先要解決的問題。當前要加強對轉變建會模式,切實圍繞職工建會的思想認識與探索實踐,從頂層設計與基層試點兩方面同時入手,在法律法規、政策制度、實施辦法、保障機制各層面加以探索,研究出台符合中國工會實際的圍繞職工建會模式與方法。
進一步強化工會依法維權機制建設。依法維護職工權益是法律賦予工會的職責,也是職工群眾對工會最迫切的希望所在。各級工會必須聚焦「代表和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這一法律賦予的身份,以法律為准繩,大膽地、理直氣壯地維護職工群眾的經濟利益、政治民主權益、精神文化權益,積極適應改革發展、勞動關系、職工隊伍結構變化的新情況、新要求,不斷創新完善工會依法維權機制。
進一步強化工會依法參與協調勞動關系機制建設。勞動權是職工最基本的權利,是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重心所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關系市場化、契約化、多樣化,參與協調勞動關系,推進社會勞動關系的協調、穩定,是工會的基本任務之一。要繼續推進集體協商、集體合同及工資談判制度,繼續推進勞動關系三方協商制度,研究制定既有時代特點又符合我國國情的勞動標准體系。
進一步強化工會社會參與機制建設。工會參與國家與社會事務的管理,是工會的一項重要職責,也是工會發揮在法治建設中作用的一個重要方面。要強化工會參與立法和政策制定的機制,各級工會特別是全國總工會、省市一級總工會要組織專門力量,深入研究參與立法與政策制定的工作,精心研究工會的對策,研究要體現宏觀性、連續性、專業性、前瞻性和操作性,從而不斷推動工會法律法規、勞動法律體系的完善。
進一步強化工會幹部培訓機制建設。全面提高各級工會幹部的法律素質,提升依法辦會和依法維權的能力與水平是實現工會依法維權、依法治會的重要條件。要完善工會幹部教育培訓的頂層設計與整體規劃,使廣大工會幹部學法尊法守法用法。要加強工會法律專業人才建設,培養建設工會公職律師、職工法律援助團隊,培養建設勞動爭議仲裁員、勞動爭議調解員和勞動法律監督員隊伍。
㈥ 首次以全會的形式專門部署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哪個會議
在前面加上「全面推進」四個字,並且和後面「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連起來說,是在十八大
㈦ 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的關鍵是( ) A全民普法和守法 B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C領導幹部帶頭學法
領導幹部帶頭學法。
第十四屆四中全會:「四中全會《貫徹四中全會精神 全面推進依法治市》指出堅持把領導幹部帶頭學法、模範守法作為樹立法治意識的關鍵。這是十分必要的、重要的、關鍵的,因為領導幹部是榜樣者、垂範者。」唐堯稱。
(7)依法治市推進會擴展閱讀:
一、領導幹部帶頭學法:
1、唐堯建議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把憲法法律列入中心組學習內容,列為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社會主義學院必修課。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建立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以案釋法制度,加強普法講師團、普法志願者隊伍建設。
2、抓住立法、執法、司法機關各級領導班子建設這個關鍵,突出政治標准,把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工作的人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領導幹部要任職必須要有法治思維,要有法治方式,必須具備這個能力。」唐堯說。
3、「堅持依法執政是依法治國的關鍵,」唐堯說,黨員幹部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實踐者,要自覺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同時,要提高黨內法規執行力,運用黨內法規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落到實處,促進黨員、幹部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二、陳明輝表示,將從三個方面來加強法律服務隊伍建設:
1、加強法律服務隊伍教育管理,強化法律服務隊伍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教育,引導法律服務工作者始終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
2、規范法律服務行業秩序。完善法律服務行業違法違規執業懲戒制度和社會監督機制,依法嚴格規范執業條件,有效防範和制止不正當競爭,嚴肅懲處違法違規行為,努力建設既規范有序、又充滿活力的執業秩序。
3、推動法律服務事業發展,把法律服務納入全市公共服務發展總體規劃,整合律師、公證、法律援助、人民調解、司法鑒定等法律服務資源,實施公共法律服務網路全覆蓋工程,推動建立政府向社會購買公共法律服務制度。
㈧ 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是什麼
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㈨ 如何解放思想全面推進法治建設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一、強化組織領導,全面夯實基層創建基礎。
1、領導重視,使基層創建工作由軟變硬。
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也是一項基礎性工作,涉及到基層的各方面。始終堅持「抓領導、領導抓」的工作思路,成立了以黨工委書記任組長的依法治街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街形成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人大督促抓,相關部門配合抓的齊抓共管的格局,共同推進創建工作扎實有效地深入開展。
2、落實保障,為創建工作提供動力。
在年初及時制定開展民主法治創建工作的規劃,為基層創建工作提供了依據。街道、村居兩級加大經費投入,保證了普法工作的有序進行。
3、加強指導,增強創建工作針對性。
採取抓兩頭帶中間的做法,明確了相關聯系人,按區域分別召開現場會,指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以做的好的村為樣本,促進後進村,帶動中間單位,有效地提高了工作質量。
二、加強法制宣傳教育,著力提升基層干群法治觀念和法律素養。
1、突出村居幹部的普法教育。
村居幹部是依法行政的主體,是農村民主法制建設的關鍵,也是農村普法教育的帶頭人和宣傳員。自創建工作開展以來,街道每年均邀請聘請高校教授、資深律師為村居幹部講授《民法》、《刑法》、《合同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知識,還把推進《村(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學習貫徹和《民法》、《民事訴訟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等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教育作為村居幹部的普法重點內容,做到布置檢查工作時有這方面的要求,評比獎勵時有這方面的標准,增強村居幹部依法治村居的意識,提高他們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能力,為在法律和政策規定的范圍內為群眾謀利益打牢了基礎。
2、突出普通村民群眾的普法教育。
①針對新形勢下農民學法需求,街道組建普法宣傳小分隊和講師團進村入戶,結合農村生產生活實際,有針對性的開展普法宣傳,接受群眾咨詢,解答法律問題;春耕前夕,針對土地水源及預防假種子等問題重點宣傳《土地承包法》、《水法》、《種子法》等;農閑期間,針對容易發生婚姻家庭和鄰里糾紛等問題重點宣傳《婚姻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及相關民法知識。
②成立了法制文藝宣傳小分隊,針對農民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將相關的法律法規編排成文藝節目,在農閑和節假日期間利用「村民活動中心」舉辦法制文藝演出,使農民群眾在娛樂中學習法律知識。
③運用標語、橫幅在大街小巷、村頭村尾、主要路口、人來人往的地方進行張貼、橫掛,宣傳法律法規知識,使農民在潛移默化中接受法律法規教育。
④根據農民群眾需要,送書送法進村入戶,宣傳貼近農民生活實際的法律法規。同時把普法教育與文明戶評比相結合,與遵紀守法戶評比相結合,形成了農民普法教育的新局面。
3、突出青少年的普法教育。
針對當前村居留守青少年日益增多的現象,我們主要把著眼點放在增強中小學生的遵紀守法觀念上。
①注重普遍教育與重點教育相結合。在寒暑假期間組織留守青少年開展學法活動,增強其法律意識。
②注重校園課堂法制教育與社會實踐主題活動相結合。通過積極開展法律徵文比賽、法律知識競賽等主題普法活動,形成了社會各界聯手推進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格局。
三、管理力度到位,指導基層充分發揮自治功能。
1、街道民主法治建設圍繞「四民主、兩公開」工作要求。
不斷建立健全和完善規章制度建設,把「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村(居)務公開、財務公開」和「民主監督」以制度的形式確立固定下來,切實保障和落實村居民的選舉權、知情權、管理權、參與權、監督權,充分發揮基層群眾自治和幹部群眾自我管理服務功能。
2、推進民主決策有力度。
街道堅持把對村居的管理權直接交給村居民,按照「自己的事情自己定,大家的事情大家辦」的原則制定適合本村或社區實際的村(居)民自治章程等,為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一個切實可行,便於操作的規范依據。白馬村在蓋建村部辦公大樓、改建一站式服務大廳等涉及居民利益的重要事項時,嚴格按照工作程序,召開村民代表會議,研究代表提出的具體意見或建議,認真、真實的記錄會議情況,及時將會議中作出的決定以公告形式告知百姓,保障村民代表真正代表民意,同時也大大提高了公民參與公共事務的熱情和信心。
3、深化民主管理有力度。
街道各村居能主動把村民自治與加強黨的領導統一起來,能充分發揮領導核心作用。在村級事務上建立兩委聯席會議制度,凡村裡的大事難事,在廣泛聽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由黨支部會議提出解決方案,討論後依法提交村民代表會議通過,較好的將「村官自治」轉變為「村民自治」。
4、執行民主監督有力度。
民主監督是一種「自下而上」的非權力性監督。只有把群眾的積極性充分調動起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才會有更廣泛的基礎。高旺社區、城東社區、虎橋村、七里橋村等依法建立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有序開展日常監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初步形成了干群協商共事制度,在村居幹部和村居民之間搭建起干群對話的平台和橋梁,構建了村級權力制衡機制,進一步密切了黨群干群關系。
基層民主法治創建工作成績的取得是人民群眾克難攻堅、共同奮斗的結果,也是廣大基層幹部開拓創新、辛勤工作的結果。在今後工作中,我們將更加註重解放思想,開闊思路,更加註重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更加註重工作的深入和落實,扎實把創建工作做的更好。
㈩ 全會提出的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五個體系是什麼
全會提出的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五個體系是: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加快形成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加快形成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加快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加快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
1、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立善法於天下,則天下治;立善法於一國,則一國治。」我國已經形成了以憲法為核心,以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等多個法律部門的法律為主幹,由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多個層次法律規范構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但一些法律規范不協調、不一致、體系性差等問題依然存在。
2、加快形成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解決了有法可依的問題,對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提出了更為突出、更加緊迫的要求。「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實施,束之高閣,或者實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制定再多法律也無濟於事。」我們要緊緊抓住這個重點難點,加強法治實施能力建設,以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提升全面依法治國的成效。
3、加快形成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效制約和監督,才能確保公權力的行使永遠體現黨和人民意志,始終為人民服務。近年來,我們黨堅持加強對權力的監督,構建結實的制度籠子,努力使權力運行處於陽光之下,一套集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於一體,相輔相成、相互配合的監督體系,正在逐步形成。
4、加快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沒有法治保障體系作為動力和規范,全面依法治國的「火車頭」就開不動、跑不快甚至跑偏、脫軌。需要看到,構建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是一個系統工程,亟須對各種制約因素進行系統梳理和逐一解決。例如,強化體制機制保障,確保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確保行政機關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
5、加快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從嚴必依法度。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提到一個新高度,《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等一系列相關法規成為保持黨的先進性、純潔性和旺盛生命力的重要途徑與保障。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都是黨和人民意志的反映,二者在本質上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