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環衛
⑴ 吉林省扶余市有多少個環衛工人扶余環衛工人有多少人
扶余市全市有環衛工人老多人了。每個鄉鎮,每個街道都有環衛工。
⑵ 吉林省嘉元綠寶環衛設備股份有限公司怎麼樣
吉林省嘉元綠寶環衛設備股份有限公司是2018-08-16在吉林省通化市集安市注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回(非上市答、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注冊地址位於吉林省集安市鴨江路1874號。
吉林省嘉元綠寶環衛設備股份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220582MA150AHQ1N,企業法人李艷偉,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吉林省嘉元綠寶環衛設備股份有限公司,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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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我戶口是吉林省柳河縣農村的現在鞍山鐵西干環衛交的社保,我想把社保轉成農村的自然人有價值嗎
社會保險轉移流程:
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專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屬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⑷ 我是吉林省德惠市環衛工人,單位沒給交五險一金,是我們個人全額交的社保,
如果你有實際勞動關系證據,就到單位所在地區級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讓單位補繳、繳納社保的個人主張。
⑸ 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第四章 城市環境衛生管理
第二十八條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理,城市建築垃圾處置和運輸,應當具備規定的專業技術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許可。
禁止塗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涉及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許可文件。
第二十九條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和運輸服務項目,應當通過招標的方式確定環境衛生作業項目承攬單位。承攬環境衛生作業的單位不得將項目轉讓。
第三十條從事環境衛生作業,應當遵守作業規范,達到環境衛生質量標准。
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場所的專業清掃保潔人員,應當定時清掃、全日保潔。
第三十一條環境衛生作業單位應當為清掃保潔人員提供勞動作業休息場所和勞動保護用品,改善作業條件,依法提供勞動保障。
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尊重環境衛生作業人員勞動,不得妨礙、阻撓其作業。
第三十二條城市公共綠地應當保持整潔、美觀。養護單位應當及時清除綠地內的雜物、枯葉。作業單位應當及時清除栽培、修剪樹木、花卉等產生的枝葉、泥土等廢棄物。
第三十三條市(州)、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清除冰雪預案並組織實施,及時清除城市道路上的冰雪。
第三十四條禁止下列影響環境衛生的行為:
(一)隨地吐痰、便溺;
(二)亂丟瓜果皮核、煙蒂、紙屑、口香糖、飲料瓶、包裝袋等;
(三)亂倒垃圾、污水、糞便,亂棄動物屍體;
(四)在露天場所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內焚燒樹葉、垃圾或者其他廢棄物;
(五)拋撒、焚燒冥紙;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影響環境衛生的行為。
第三十五條利用公共場地舉辦大型活動的,組織者應當與環境衛生作業單位協商保潔事項,及時清理場地。
第三十六條車輛清洗維修、廢品收購等行業的經營者,應當保持經營場所周邊環境衛生、整潔,防止污水外流或者廢棄物向外散落。
第三十七條禁止在城市建成區內飼養家禽家畜。因教學、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飼養的,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飼養寵物應當遵守市(州)、縣(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不得影響環境衛生。寵物在道路或者公共場所排泄的糞便,飼養人應當立即清除。
第三十八條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處置實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和誰產生誰承擔處置責任的原則。
第三十九條生活垃圾中的餐廚垃圾應當單獨收集、處置,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其他生活垃圾應當逐步實行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置。
第四十條建築垃圾處置收費標准由市(州)、縣(市)人民政府確定。
生活垃圾處理費由市(州)、縣(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自行決定。
第四十一條城市居民投放生活垃圾應當按照市(州)、縣(市)人民政府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地點、時間等要求,投放到設置的垃圾收集容器或者指定場所。
第四十二條生活垃圾和未接入污水處理系統的糞便,由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組織收集、清運。生活垃圾應當日產日清。
第四十三條市(州)、縣(市)人民政府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建設施工情況,制定建築垃圾處置計劃,合理處置各類建築垃圾。
鼓勵對建築垃圾實行綜合利用。提倡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優先採用建築垃圾綜合利用產品。
第四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築垃圾。
單位、個人應當將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產生的建築垃圾單獨收集,並堆放到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地點。
第四十五條挖掘道路、施工產生的廢棄物料應當隨清隨運,竣工後應當及時回填並恢復道路原狀。
第四十六條建築工程施工現場應當按照規定設置密閉性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廁所等臨時環境衛生設施。竣工後應當及時清理施工現場,清除廢棄物料,拆除臨時環境衛生設施。
第四十七條不得將建築垃圾交給未經核准從事建築垃圾運輸的單位運輸。
運輸建築垃圾時,應當隨車攜帶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准文件。
第四十八條運輸垃圾、工程渣土以及其他散體、流體的車輛應當全覆蓋或者密閉,不得遺撒、滴漏。
⑹ 誰能幫我查個文件:《吉林省城市衛生費收費標准暫行規定》(吉建城字[1994]15號)
關於印發《吉林省城市衛生費收費標准暫行規定》的通知
吉建城字[1994]15號
各市、(州)、縣建委(城建局)、物價局、財政局:
經研究,現將《吉林省城市衛生費收費標准暫行規定》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吉林省城市衛生收費標准暫行規定
一九九四年四月十二日
吉林省城市衛生收費標准暫行規定
為促進城市環境衛生事業的發展,提高城市環境質量,確保市容整潔,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暫行規定。
一、收費范圍
(一)按「誰污染、誰治理」和「垃圾產生者對垃圾處理承擔責任」的原則,對不對、企事業單位、居民(含住在市區內的農業戶、臨時住戶)、個體業戶等收取城市衛生費。
(二)委託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清掃保潔,清運垃圾、固體廢棄物、清掏糞便(含污水)及使用環境衛生專用設施、設備等實行有償廢服務。
二、收費項目和標准
(一)有償服務收費標准
(1)五脫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清運垃圾每噸0.00—35.00元(含處理、處置費),清運渣土、固體廢棄物每噸10.00—15.00元,自運倒垃圾長德拉吉每噸4.50—8.50元(含處理、處置費)。
(2)委託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清掃保潔專用場地(含停車場)每天每平方米0.15—0.30元,其他場地(所)每天每平方米0.10元。
(3)委託清運清掏糞便(含污水)每噸15.00—25.00元(含處理、處置費)。
(二)收取城市衛生費標准
(1)居民衛生費(含市區農業戶、臨時住戶)每戶每月0.50—1.50元。
(2)部隊企事業單位個體業戶、集貿市場等工作人員和從業人員每人每月1.00—2.00元。
(3)凡無自用廁所使用公共廁所的,單位每人每月(含臨地工)0.50—1.00元,飯店每月每桌3.00—5.00元,旅店、招待所等每月每床1.00—2.00元,集貿市場每個蹲位每月25.00—40.00元。
(4)營運車輛(含畜力車)每月每輛2.00—10.00元。
(5)經批准攤床點(不含市場內)每天每床點0.20—1.00元,佔地超過2平方米加倍。
三、為做好各單位垃圾(含生產性、經營性)、渣土、固體分歧無、糞便、污水、專用場地的清掃保潔工作,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做為受託方可與委託收款單位和交納城市衛生費部門事先簽定委託收款協議書(委託協議書附後)委託單位須按時交納有償廢物費和城市衛生費。環境衛生管理部門要做到文明服務,保證質量;對不按時交納有償服務費和城市衛生費的單位和個人,逾期一個月交滯納金5%。
四、對居民、營運車輛、攤床點的城市衛生費收繳工作,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可自收或委託其他部門收繳。
五、中、小學(不含校辦工廠)幼兒園、托兒所、敬老院(五保戶)社會公共福利事業、艇長企業、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免收城市衛生費;半艇長企業減半收取城市衛生費。減免緩由單位所在的縣以上人民政府城建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減免部分超過10萬元以上由政府批准。
六、收取城市衛生費工作,由縣以上人民政府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辦理;收費收入作為預算外資金管理,實行財政專戶儲存,用於增設、購置、維護環衛設施、設備、經費不足,做到專款專用。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收取的衛生費,要按月上繳財政專戶,支出由財政部門按計劃核撥,並按規定向財政部門送收支報表,收費部門持物價部門頒發的《收費許可證》使用財政部門印發的統一票據(各種票據附後)收費。
七、各地級市收取的城市環境衛生有償服務費的1%由徵收部門上繳省建設廳,由省財政廳實行專戶儲存,用於環境衛生規劃,設施、設備、技術革新、技術改造、垃圾、糞便、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的科研及引進新項目、科技人員、管理人員培訓、表彰獎勵等。
八、交納城市衛生費後不再收取各種名目的類似費用。
九、各市州城建、物價、財政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不突破省規定標准上限時(不含經國務院批準的演變對外開發開放城市)制定具體辦法報當地政府批准。
十、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