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從業公共基礎考試大綱
❶ 銀行從業資格考試,可不可以先考過其他科目,再考公共基礎
銀行從業資格證考試可以先考一門,再考另外的。成績有效期為兩年,所以要兩年內獲得證書。
按照《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考試證書管理辦法》規定,通過「公共基礎」考試並獲得證書是獲取專業證書的必要前提。
❷ 銀行從業資格證都考哪幾科,需要看什麼書
銀行從業資格證考試科目和輔導書籍:
1、按照《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考試證書管理辦法》規定,通過「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即原《公共基礎》)」考試並獲得證書是獲取專業證書的必要前提。
資格考試分《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即原《公共基礎》)、《銀行業專業實務》。其中,《銀行業專業實務》下設《個人理財》、《風險管理》、《公司信貸》、《個人貸款》、《銀行管理》5個專業類別。
2、輔導教材:
《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輔導教材已於2015年改版,本次考試使用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輔導教材-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2015版(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
《銀行業專業實務》-個人理財輔導教材已於2015年改版,本次考試使用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輔導教材-個人理財2015版(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
《銀行業專業實務》-銀行管理輔導教材已出版,為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輔導教材-銀行管理2016版(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
《銀行業專業實務》-公司信貸已改版,本次考試使用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輔導教材-公司信貸2016版(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
《銀行業專業實務》-個人貸款已改版,本次考試使用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輔導教材-個人貸款2016版(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
《銀行業專業實務》-風險管理教材在未改版前沿用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的2013版教材。
(2)銀行從業公共基礎考試大綱擴展閱讀:
考試採取網上報名方式。考生需在中國銀行協會網站上報名參加。
考試時長:120分鍾
考試方式:計算機閉卷考試
考試題型:全部為客觀題,包括單選題、多選題和判斷題。
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個人理財、風險管理、公司信貸、個人貸款和銀行管理考試大綱可在中國銀行業協會網站查詢。
考試題型:全部為客觀題,包括單選題、多選題和判斷題。其中單項選擇題90道,多項選擇題40道,判斷題15道。
資格考試成績2年有效。
❸ 銀行從業資格證要考哪些科目,如何選擇
銀行從業考試科目(可任意選考)初級和中級職業資格考試開設:銀行業法律法回規與綜合能力、銀行答業專業實務2個科目。其中銀行業專業實務下設:個人理財、公司信貸、個人貸款、風險管理、銀行管理5個專業類別。
大學生可以報考,科目裡面個人貸款和公共信貸比較難,要注意的是6個科目將同時舉行初、中級考試,如果考過了銀行初級職業資格考試的考生想參加中級考試,可以選擇和之前一樣的科目,有利於搭建知識體系,順利的通過銀行中級職業資格考試。
❹ 銀行從業資格考試是不是只能先考公共基礎
公共基礎屬於舊考試。《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為必考科目,可以先只考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一門,但是必須在緊著的下一次考試中把其他專業科目通過了,不可以不考其它的專業。2014年起新制度下銀行業初級資格考試《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不再單獨設立證書。
在連續的2次銀行業初級資格考試中,參加《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科目和《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1個類別考試並合格,其專業類別可在職業資格證書中簽注。考試規定中國共基礎科目考試及證書審核的銀行從業人員將獲得公共基礎證書。
專業科目(選考):《個人理財》、《風時選擇,請考生報名時注意。難易程度考試五個試科目的難度都沒有很高,因為都是機試,都是選擇題單選多選判斷題,沒有主觀問答題。本回答由科學教育分類達人甄善繼推薦
❺ 銀行從業資格考試有中級職稱還用考公共基礎
可以不用考了,因為公共基礎的考試內容就是銀行從業資格的基礎知識。銀行內從業資格考試主要容測試應試人員所具備的銀行相關的專業知識、技術和能力。
資格考試分公共基礎科目和專業科目。公共基礎證書的考試內容為銀行業從業人員從業資格的基礎知識,專業證書的考試內容為銀行業從業人員相關的專業知識和技能。資格考試大綱由認證辦公室組織制定。
認證辦公室根據銀行業從業人員所在機構提供的從業崗位和職業操守的相關證明進行資格審核。對同時符合上述條件者,由認證委員會頒發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凡非銀行業從業人員參加資格認證考試並取得通過成績的,由認證委員會頒發銀行業從業人員考試成績證明。考試成績證明2年有效,在有效期內均可提出證書申請。
報考條件:
銀行從業人員資格考試面向社會開放。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資格考試。
1、年滿18歲。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❻ 銀行從業資格考試怎麼沒有《公共基礎》
銀行從業資格考試《公共基礎》調整為《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不再單獨設立專證書。
1、公共屬基礎要考,更名為《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而且為必考科目。
2、考試科目:
科目分別為《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下《個人理財》、《風險管理》、《公司信貸》、《個人貸款》。
根據新的管理制度,在主辦方舉辦的連續兩次考試中,通過《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與《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下任意一個專業類別的考試方可取得。
3、新制度下考試實行2次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取得《銀行業職業資格證書》需在主辦方舉辦的連續兩次考試中通過《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與《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下任意一個專業類別方可取得。(例:2014年上半年僅報考《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並通過,2014年下未報考任何專業科目或報考未通過,2014年上半年《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成績作廢;如需取得證書,2015年需重新參加《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與《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下任意一個專業類別方可取得,以此類推)。
❼ 銀行從業資格證公共基礎一共多少題
考試題型:全部為客觀題,包括單選題、多選題和判斷題。其中單項選擇題90道,多項選擇題40道,判斷題15道。
資格考試分《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即原《公共基礎》)、《銀行業專業實務》。其中,《銀行業專業實務》下設《個人理財》、《風險管理》、《公司信貸》、《個人貸款》、《銀行管理》5個專業類別。
考試採取網上報名方式。考生需在中國銀行協會網站上報名參加。
考試時長:120分鍾
考試方式:計算機閉卷考試
考試題型:全部為客觀題,包括單選題、多選題和判斷題。
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個人理財、風險管理、公司信貸、個人貸款和銀行管理考試大綱可在中國銀行業協會網站查詢。
報名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可報名參加銀行初級專業資格考試: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章;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取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專及以上學歷或者學位。
雖然不是全部銀行都要求要擁有銀行從業資格證,不過部分銀行的招聘公告上也有說明擁有這個證書有優勢,所以多了解一下銀行從業的知識對於想要進入銀行工作來說還是有幫助的。
銀行從業資格考試實行2次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需在主辦方舉辦的連續兩次考試中通過考試才能取得證書。因此成績有效期為一年,成績只保留到下一次考試。
如:2019上半年僅報考《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並通過,2019年下半年未報考任何專業科目或考試未通過,上半年的《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成績作廢;
如需取得證書,需重新參加《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與《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並通過,以此類推。
通過《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與任一《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成績長期有效。
❽ 銀行從業資格考試都要考哪幾科要考幾科才能拿到證書呢
銀行從業資格考試要考的科目是個人理財、風險管理、個人貸款和公司信貸(專業證書的考試內容為銀行業從業人員相關的專業知識和技能)。需要考取兩門科目就能拿到證書。
該考試認證制度,由四個基本的環節組成,即資格標准、考試制度、資格審核和繼續教育。其中公共基礎為基礎科目,其餘為專業科目。
考生可自行選擇任意科目報考。按照《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考試證書管理辦法》規定,通過「公共基礎」考試並獲得證書是獲取專業證書的必要前提。
(8)銀行從業公共基礎考試大綱擴展閱讀:
一、考試內容
1、銀行資格考試分公共基礎科目和專業科目。
2、公共基礎科目:公共基礎 (公共基礎證書的考試內容為銀行業從業人員從業資格的基礎知識)。
3、考試題型:全部為客觀題,包括單選題、多選題和判斷題。
4、考試形式:資格考試實行計算機考試,採用閉卷方式。
5、資格考試大綱由認證辦公室組織制定。資格考試的命題范圍以公布的考試大綱為准。
二、報考條件
1、年滿18歲。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銀行及金融業機構開除公職的。
3、依照《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考試實施辦法(試行)》規定,應試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經考試辦公室確認後,視情節、後果分別給予警告、考試成績無效、2年內或終身不得報名參加資格考試等處分。
❾ 銀行從業資格證通過公共基礎以後還可以考什麼科目
都可以考的來,不考的話也可以申源請公共基礎的證書。具體考什麼科目要視個人情況而定,看你身處什麼崗位,或者是你想往什麼方向發展。相比較而言,個人理財比較簡單,其他三門涉及到部分專業方面的知識,稍微難點。如果你不是銀行人員,是不能申請證書的,而且如果兩年內不能從事相關行業,成績證明就作廢了。
❿ 銀行從業資格考試怎麼沒有公共基礎
銀行從業資格考試《公共基礎》調整為《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不再單獨設立證書。
1、公共基礎要考,更名為《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而且為必考科目。
2、考試科目:
科目分別為《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下《個人理財》、《風險管理》、《公司信貸》、《個人貸款》。
根據新的管理制度,在主辦方舉辦的連續兩次考試中,通過《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與《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下任意一個專業類別的考試方可取得。
3、新制度下考試實行2次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取得《銀行業職業資格證書》需在主辦方舉辦的連續兩次考試中通過《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與《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下任意一個專業類別方可取得。(例:2014年上半年僅報考《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並通過,2014年下未報考任何專業科目或報考未通過,2014年上半年《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成績作廢;如需取得證書,2015年需重新參加《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與《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下任意一個專業類別方可取得,以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