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除污染
農田土壤污染修復主要基於原位修復技術,可分為生物修復、物理修復和化學修復三種類型。
生物修復技術主要利用土壤特定微生物、植物根系分泌物、菌根和超積累植物降解、吸收、轉化或固定土壤污染物。一般來說,可分為植物修復技術、自然衰減技術,有時也可分為動物修復技術。
物理修復技術主要有換土法、熱處理法。換土法是將污染土壤深深地倒在土壤的底部,或者在污染土壤上復蓋干凈的土壤(客土法),或者挖掘污染土壤(換土法),將污染土壤和生態系統隔離的熱處理是通過加熱將有機物和揮發性重金屬例如水銀、砷等從土壤中解吸
化學修復技術是在土壤中添加化學物質,通過吸附、氧化還原、拮抗、沉澱等作用與土壤中的污染物質反應,固定、解毒、分離提取污染物質的方法。
⑵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什麼意思
現代廢水處理技術按作用原理分為(4類):物理法、化學法、物理化學法和生物法.
大氣污染的常規控制技術分為(3種):潔凈燃燒技術(在燃燒過程減少污染物排放與提高燃料利用效率的加工、燃燒、轉化和污染排放控制等所有技術的總稱)、高煙囪煙氣排放技術(通過高煙囪把含有污染物的煙氣直接排入大氣,使污染物向更大的范圍和更遠的區域擴散、稀釋.)、煙(粉)塵和氣態污染物凈化技術(又稱除塵技術,將顆粒污染物從廢氣中分離出來並加以回收的操作過程,實現該過程的設備稱為除塵器).
防治環境雜訊污染的基本方法:科學統籌進行城鄉建設規劃,明確土地使用功能分區,合理安排城市功能區和建設布局,預防環境雜訊污染;從聲源上降低雜訊;從傳播途徑上降低雜訊(最常見的防治環境雜訊污染的手段);針對保護對象採取降噪措施.
固體廢物處置常用方法(7種):預處理方法(壓實、破碎、分選);堆肥處理方法;衛生填埋方法;一般物化處理方法(綜合利用或預處理過程);安全填埋方法;焚燒處理方法;熱解法(氧分壓較低的條件下,利用熱能將大分子量的有機物裂解為分子量相對較小的易於處理的化合物或燃料氣體、油、炭黑等有機物質).
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的基本要求(7項):體現法規的嚴肅性;體現可持續發展思想與戰略;體現產業政策方向與要求;滿足多方面的目的要求;遵循生態環境保護科學原理;全過程評價與管理;突出針對性與可行性.
⑶ 農田土壤污染的主要途徑有哪些
分為4種
1、有機物污染
可分為天然有機污染物與人工合成有機污染物,這里主要是指後者,它包括有機廢棄物(工農業生產及生活廢棄物中生物易降解與生物難降解有機毒物)、農葯(包括殺蟲劑、殺菌劑與除莠劑)等污染。有機污染物進入土壤後,可危及農作物的生長與土壤生物的生存,如稻田因施用含二苯醚的污泥曾造成稻苗大面積死亡,泥鰍、鱔魚絕跡。人體接觸污染土壤後,手腳出現紅色皮疹,並有惡心、頭暈現象。農葯在農業生產上的應用盡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其殘留物卻污染了土壤與食物鏈。近年來,塑料地膜地面覆蓋栽培技術發展很快,由於管理不善,部分膜棄於田間,它已成為—種新的有機污染物。
2、無機物污染
無機污染物有的是隨地殼變遷、火山爆發、岩石風化等天然過程進入土壤,有的隨著人類的生產與消費活動而進入的。采礦、冶煉、機械製造、建築材料、化工等生產部門,每天都排放大量的無機污染物,包括有害的元素氧化物、酸、鹼與鹽類等。生活垃圾中的煤渣,也是土壤無機物的重要組成部分,—些城市郊區長期、直接施用的結果造成了土壤環境質量的下降。
3、土壤生物污染
是指—個或幾個有害生物種群,從外界侵入土壤,大量繁殖,破壞原來的動態平衡,對人類健康與土壤生態系統造成不良影響。造成土壤生物污染的主要物質來源是未經處理的糞便、垃圾、城市生活污水、飼養場與屠宰場的污物等。其中危害最大的是傳染病醫院未經消毒處理的污水與污物。土壤生物不僅可能危害人體健康,而且有些長期在土壤中存活的植物病原體還能嚴重地危害植物,造成農業減產。
4、土壤放射性物質的污染
是指人類活動排放出的放射性污染物,使土壤的放射性水平高於天然本底值。放射性污染物是指各種放射性核素,它的放射性與其化學狀態無關。
放射性核素可通過多種途徑污染土壤。放射性廢水排放到地面上,放射性固體廢物埋藏處置在地下,核企業發生放射性排放事故等,都會造成局部地區土壤的嚴重污染。大氣中的放射性物質沉降,施用含有鈾、鐳等放射性核素的磷肥與用放射性污染的河水灌溉農田也會造成土壤放射性污染,這種污染雖然—般程度較輕,但污染的范圍較大。
土壤被放射性物質污染後,通過放射性衰變,能產生α、β、γ射線。這些射線能穿透人體組織,損害細胞或造成外照射損傷,或通過呼吸系統或食物鏈進入人體,造成內照射損傷。
⑷ 農田土壤污染修復有效益嗎
有,你可以施用一些土抄壤修復的肥料,例如地富原土壤修復劑,土壤肥沃,作物才能長得好。土壤污染程度、污染物種類和修復目標等因素,採用最適合的修復技術,農田土壤修復能達到較好效果。其修復效果評價主要是農田土壤污染物的去除或固定效果,農作物產量和農產品質量改善狀況。評價的具體內容包括土壤中污染物的總量、毒性、活性和農產品的產量、質量以及土壤周邊環境質量變化情況;同時包括土壤的肥力、酸鹼度和微生物種群的變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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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國家關於農田污染補償款相關規定
<<基本農田保護法>>第三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佔用基本農田建窯、建房、建墳、挖砂回、采答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從事其他活動破壞基本農田,毀壞種植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復原種植條件,處佔用基本農田的耕地開墾費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般按照農田每畝的純收入,進行補償,環保局和國土局都可以管理這樣的事情.
⑹ 基本農田污染到什麼程度不能作為農田
因我也沒有實地調查,不知道該怎麼寫,給你個提綱吧:
1.如果調查目的是為了證明住宅用地佔用了耕地的情況,就先用數據來說明問題所在,如2000-2010年的耕地與住宅地的面積比,進而說明問題所在,最後從人口增長、住房供求關系、房地產商的開發等方面來分析。最後根據上級領導意圖和自己的觀點闡明調查結論。
2.廣東也好,其他地區的社區也好,社區的污染大多來自生活垃圾和排水系統的不合理造成的後果。所以,我的個人意見是:先從2000年到2010年這十年間社區垃圾的量、垃圾的去處、處理方法等角度用數字說明現狀,再通過化驗分析附近河流的水質來證明污染的程度。最後,結合現代的綠色發展理念,給出未來的理念構圖,如果讓你來負責的話,你會引進哪些科技、節能、環保元素來改善社區環境。
以上建議請酌情採納!
⑺ 農田土壤污染的主要途徑有哪些
必須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
1 不過量使用化肥、農葯
2不用污水灌溉農田
3不用或少用不易降解的農用地膜
4不隨意丟棄廢舊電池
5增加土壤容量,提高土壤凈化能力.
防治的根本方法是挖去受污染的土層,換上新土,以根除污染物.(日本的水俁事件就是採取這種措施的)
土壤污染防治是防止土壤遭受污染和對已污染土壤進行改良、治理的活動。土壤保護應以預防為主。預防的重點應放在對各種污染源排放進行濃度和總量控制;對農業用水進行經常性監測、監督,使之符合農田灌溉水質標准;合理施用化肥、農葯,慎重使用下水污泥、河泥、塘泥;利用城市污水灌溉,必須進行凈化處理;推廣病蟲草害的生物防治和綜合防治,以及整治礦山防止礦毒污染等。改良治理方面,因重金屬污染者採用排土、客土改良或使用化學改良劑,以及改變土壤的氧化還原條件使重金屬轉變為難溶物質,降低其活性;對有機污染物如三氯乙醛可採用鬆土、施加鹼性肥料、翻耕曬壟、灌水沖洗等措施加以治理。加強環境立法和管理,如日本根據土壤污染立法,對特定有害物鎘、銅、砷,凡符合下列條件的,即定為治理區,需由當地政府採取治理措施:糙米中鎘濃度超過或可能超過1mg/kg的地區;水田中銅濃度用0.1N鹽酸提取、測定,超過125mg/kg的地區;水田中砷濃度(0.1N鹽酸提取)在10-20mg/kg以上的地區。
⑻ 農田土壤污染治理修復技術有哪些
一、植物修復技術
從20 世紀80 年代問世以來,利用植物資源與凈化功能的植物修復技術迅速發展[4,5]。植物修復技術包括利用植物超積累或積累性功能的植物吸取修復[6,7,8] 、利用植物根系控制污染擴散和恢復生態功能的植物穩定修復[9] 、利用植物代謝功能的植物降解修復[10] 、利用植物轉化功能的植物揮發修復[4 ] 、利用植物根系吸附的植物過濾修復[4] 等技術;可被植物修復的污染物有重金屬、農葯、石油和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炸葯、放射性核素等。其中,重金屬污染土壤的植物吸取修復技術在國內外都得到了廣泛研究,已經應用於砷、鎘、銅、鋅、鎳、鉛等重金屬以及與多環芳烴復合污染土壤的修復[6,7,11,12],並發展出包括絡合誘導強化修復[13] 、不同植物套作聯合修復、修復後植物處理處置的成套集成技術[1]。這種技術的應用關鍵在於篩選具有高產和高去污能力的植物,摸清植物對土壤條件和生態環境的適應性。近年來,中國在重金屬污染農田土壤的植物吸取修復技術應用方面在一定程度上開始引領國際前沿研究方向。但是,雖然開展了利用苜蓿、黑麥草等植物修復多環芳烴、多氯聯苯和石油烴的研究工作[1],但是有機污染土壤的植物修復技術的田間研究還很少,對炸葯、放射性核素污染土壤的植物修復研究則更少。
植物修復技術不僅應用於農田土壤中污染物的去除,而且同時應用於人工濕地建設、填埋場表層覆蓋與生態恢復、生物棲身地重建等。近年來,植物穩定修復技術被認為是一種更易接受、大范圍應用、並利於礦區邊際土壤生態恢復的植物技術,也被視為一種植物固碳技術和生物質能源生產技術;為尋找多污染物復合或混合污染土壤的凈化方案,分子生物學和基因工程技術應用於發展植物雜交修復技術[14] ;利用植物的根圈阻隔作用和作物低積累作用[15],發展能降低農田土壤污染的食物鏈風險的植物修復技術正在研究。
二、微生物修復技術
微生物能以有機污染物為唯一碳源和能源或者與其他有機物質進行共代謝而降解有機污染物。利用微生物降解作用發展的微生物修復技術是農田土壤污染修復中常見的一種修復技術。這種生物修復技術已在農葯或石油污染土壤中得到應用。在中國,已構建了農葯高效降解菌篩選技術、微生物修復劑制備技術和農葯殘留微生物降解田間應用技術;也篩選了大量的石油烴降解菌,復配了多種微生物修復菌劑,研製了生物修復預制床和生物泥漿反應器,提出了生物修復模式[1]。近年來,開展了有機胂和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如多氯聯苯和多環芳烴污染土壤的微生物修復技術工作。分離到能將PAHs 作為唯一碳源的微生物如假單胞菌屬、黃桿菌屬等,以及可以通過共代謝方式對4 環以上PAHs 加以降解的如白腐菌等[16]。建立了菌根真菌強化紫花苜蓿根際修復多環芳烴的技術和污染農田土壤的固氮植物2根瘤菌2菌根真菌聯合生物修復技術[17,18 ]。總體上,微生物修復研究工作主要體現在篩選和馴化特異性高效降解微生物菌株,提高功能微生物在土壤中的活性、壽命和安全性,修復過程參數的優化和養分、溫度、濕度等關鍵因子的調控等方面。微生物固定化技術因能保障功能微生物在農田土壤條件下種群與數量的穩定性和顯著提高修復效率而受到青睞。通過添加菌劑和優化作用條件發展起來的場地污染土壤原位、異位微生物修復技術有:生物堆漚技術、生物預制床技術、生物通風技術和生物耕作技術等。運用連續式或非連續式生物反應器、添加生物表面活性劑和優化環境條件等可提高微生物修復過程的可控性和高效性[19,20]。目前,正在發展微生物修復與其他現場修復工程的嫁接和移植技術,以及針對性強、高效快捷、成本低廉的微生物修復設備,以實現微生物修復技術的工程化應用。
污染土壤物理修復技術
物理修復是指通過各種物理過程將污染物(特別是有機污染物) 從土壤中去除或分離的技術。熱處理技術是應用於工業企業場地土壤有機污染的主要物理修復技術,包括熱脫附[21] 、微波加熱[22] 和蒸氣浸提[23] 等技術,已經應用於苯系物、多環芳烴、多氯聯苯和二英等污染土壤的修復。
一、熱脫附技術
熱脫附是用直接或間接的熱交換,加熱土壤中有機污染組分到足夠高的溫度,使其蒸發並與土壤介質相分離的過程。熱脫附技術具有污染物處理范圍寬、設備可移動、修復後土壤可再利用等優點,特別對PCBs這類含氯有機物,非氧化燃燒的處理方式可以顯著減少二惡英生成[21]。目前歐美國家已將土壤熱脫附技術工程化,廣泛應用於高污染的場地有機污染土壤的離位或原位修復,但是諸如相關設備價格昂貴、脫附時間過長、處理成本過高等問題尚未得到很好解決,限制了熱脫附技術在持久性有機污染土壤修復中的應用[24]。發展不同污染類型土壤的前處理和脫附廢氣處理等技術,優化工藝並研發相關的自動化成套設備正是共同努力的方向。
二、蒸氣浸提技術
土壤蒸氣浸提(簡稱SVE) 技術是去除土壤中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 的一種原位修復技術。它將新鮮空氣通過注射井注入污染區域,利用真空泵產生負壓,空氣流經污染區域時,解吸並夾帶土壤孔隙中的VOCs 經由抽取井流回地上;抽取出的氣體在地上經過活性炭吸附法以及生物處理法等凈化處理,可排放到大氣或重新注入地下循環使用。SVE具有成本低、可操作性強、可採用標准設備、處理有機物的范圍寬、不破壞土壤結構和不引起二次污染等優點。苯系物等輕組分石油烴類污染物的去除率可達90 %[25 ]。深入研究土壤多組分VOCs 的傳質機理,精確計算氣體流量和流速,解決氣提過程中的拖尾效應,降低尾氣凈化成本,提高污染物去除效率,是優化土壤蒸氣浸提技術的需要。
化學/物化修復技術
相對於物理修復,污染土壤的化學修復技術發展較早,主要有土壤固化-穩定化技術、淋洗技術、氧化2還原技術、光催化降解技術和電動力學修復等。
一、固化-穩定化技術
固化-穩定化技術是將污染物在污染介質中固定,使其處於長期穩定狀態,是較普遍應用於土壤重金屬污染的快速控制修復方法,對同時處理多種重金屬復合污染土壤具有明顯的優勢[26 ]。美國環保署將固化/穩定化技術稱為處理有害有毒廢物的最佳技術。[5] 中國一些冶煉企業場地重金屬污染土壤和鉻渣清理後的堆場污染土壤也採用了這種技術。國際上已有利用水泥固化-穩定化處理有機與無機污染土壤的報道[27 ]。
根據EPA的定義,固化和穩定化具有不同的含義。固定化技術是將污染物囊封入惰性基材中,或在污染物外面加上低滲透性材料,通過減少污染物暴露的淋濾面積達到限制污染物遷移的目的;穩定化是指從污染物的有效性出發,通過形態轉化,將污染物轉化為不易溶解、遷移能力或毒性更小的形式來實現無害化,以降低其對生態系統的危害風險。固化產物可以方便地進行運輸,而無需任何輔助容器;而穩定化不一定改變污染土壤的物理性狀。
固化技術具有工藝操作簡單、價格低廉、固化劑易得等優點,但常規固化技術也具有以下缺點,如固化反應後土壤體積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固化體的長期穩定性較差等。而穩定化技術則可以克服這一問題,如近年來發展的化學葯劑穩定化技術,可以在實現廢物無害化的同時,達到廢物少增容或不增容,從而提高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系統的總體效率和經濟性;還可以通過改進螯合劑的結構和性能使其與廢物中的重金屬等成分之間的化學螯合作用得到強化,進而提高穩定化產物的長期穩定性,減少最終處置過程中穩定化產物對環境的影響。由此可見,穩定化技術有望成為土壤重金屬污染修復技術領域的主力。
⑼ 污染耕地如何恢復
主要有:鎘、砷、鉻、鉛等重金屬污染.對農田造成大面積的污染.其他環境問題土地受到污染後,含重金屬濃度較高的污染表土容易在風力和水力的作用下分別進入到大氣和水體中,導致大氣污染、地表水污染、地下水污染和生態系統退化等其他生態問題。
(1)基本原則。
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土壤污染治理難度大、成本高、周期長,因此,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必須堅持預防為主;要認真總結國內外土壤污染防治經驗教訓,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實行防治結合。
統籌規劃,重點突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法律法規、監管能力、科技支撐、資金投入和宣傳教育等各個方面,要統籌規劃,全面部署,分步實施。重點開展農用土壤和污染場地土壤的環境保護監督管理。
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結合各地實際,按照土壤環境現狀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採取不同的土壤污染防治對策和措施。農村地區要以基本農田、重要農產品產地特別是「菜籃子」基地為監管重點;城市地區要根據城鎮建設和土地利用的有關規劃,以規劃調整為非工業用途的工業遺留遺棄污染場地土壤為監管重點。
政府主導,公眾參與。土壤是經濟社會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公共資源,關繫到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群眾健康。防治土壤污染是各級政府的責任。各級環保部門要在同級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認真履行綜合管理和監督執法職責,積極協調國土、規劃、建設、農業和財政等部門,共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支持土壤污染防治。
(2)主要目標。
到2010年,全面完成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基本摸清全國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初步建立土壤環境監測網路;編制完成國家和地方土壤污染防治規劃,初步構建土壤污染防治的政策法律法規等管理體系框架;編制完成土壤環境安全教育行動計劃並開始實施,公眾土壤污染防治意識有所提高。
到2015年,基本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監督管理體系,出台一批有關土壤污染防治的政策法律法規,土壤污染防治標准體系進一步完善;建立土壤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土壤環境監測網路進一步完善;土壤環境保護監管能力明顯增強,公眾土壤污染防治意識顯著提高;土壤污染防治規劃全面實施,土壤污染防治科學研究深入開展,污染土壤修復與綜合治理示範項目取得明顯成效。
突出土壤污染防治的重點領域
(3)農用土壤環境保護監督管理。以基本農田、重要農產品產地特別是「菜籃子」基地為監管重點,開展農用土壤環境監測、評估與安全性劃分。加強影響土壤環境的重點污染源監管,嚴格控制主要糧食產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強化對農葯、化肥及其廢棄包裝物,以及農膜使用的環境管理。對污染嚴重難以修復的耕地提出調整用途的意見,嚴格執行耕地保護制度。積極引導和推動生態農業、有機農業,規范有機食品發展,組織開展有機食品生產示範縣建設,預防和控制農業生產活動對土壤環境的污染。
(3)污染場地土壤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結合重點區域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對污染場地特別是城市工業遺留、遺棄污染場地土壤進行系統調查,掌握原廠址及其周邊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種類、污染范圍和污染程度,建立污染場地土壤檔案和信息管理系統。
建立污染土壤風險評估和污染土壤修復制度。對污染企業搬遷後的廠址和其他可能受到污染的土地進行開發利用的,環保部門應督促有關責任單位或個人開展污染土壤風險評估,明確修復和治理的責任主體和技術要求,監督污染場地土壤治理和修復,降低土地再利用特別是改為居住用地對人體健康影響的風險。
對遺留污染物造成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等環境問題,由原生產經營單位負責治理並恢復土壤使用功能。加強對化工、電鍍、油料存儲等重點行業、企業的監督檢查,發現土壤污染問題,要及時進行處理。區域性或集中式工業用地擬規劃改變其用途的,所在地環保部門要督促有關單位對污染場地進行風險評估,並將風險評估的結論作為規劃環評的重要依據。同時,要積極推動有關部門依法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並按規定程序組織審查規劃環評文件;對未依法開展規劃環評的區域,環保部門依法不得批准該區域內新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被污染的土壤或者地下水,由造成污染的單位和個人負責修復和治理。
造成污染的單位因改制或者合並、分立而發生變更的,其所承擔的修復和治理責任,依法由變更後承繼其債權、債務的單位承擔。變更前有關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是不得免除當事人的污染防治責任。
造成污染的單位已經終止,或者由於歷史等原因確實不能確定造成污染的單位或者個人的,被污染的土壤或者地下水,由有關人民政府依法負責修復和治理;該單位享有的土地使用權依法轉讓的,由土地使用權受讓人負責修復和治理。有關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是不得免除當事人的污染防治責任。
強化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措施
(5)搞好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各級環保部門要按照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的統一部署,加強溝通協調,有效整合資源,強化質量管理,落實配套資金,確保調查的進度和質量;在搞好調查成果集成的基礎上,組織對調查成果的開發利用,服務於國家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同時,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保密的規定,做好數據、文件、資料、報告的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確保萬無一失。
(6)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和標准體系。抓緊研究、制定有關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加快制定污染場地土壤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好實施。組織制修訂有關土壤環境質量、污染土壤修復、污染場地判別、土壤環境監測方法等標准,不斷完善土壤環境保護標准體系。鼓勵地方因地制宜,積極探索制定切實可行的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規、標准和政策措施。
(7)加強土壤環境監管能力建設。把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納入先進的環境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制定土壤環境監測計劃並組織落實。進一步加大投入,不斷提高環境監測能力,逐步建立和完善國家、省、市三級土壤環境監測網路,定期公布全國和區域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加強土壤環境保護隊伍建設,加大培訓力度,培養和引進一批專門人才。制定土壤污染事故應急處理處置預案。編制國家和省級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規劃應包括土壤污染防治的內容,並提出具體的目標、任務和措施。
(8)開展污染土壤修復與綜合治理試點示範。根據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果,組織有關部門和科研單位,篩選污染土壤修復實用技術,加強污染土壤修復技術集成,選擇有代表性的污灌區農田和污染場地,開展污染土壤治理與修復試點。重點支持一批國家級重點治理與修復示範工程,為在更大范圍內修復土壤污染提供示範、積累經驗。
(9)建立土壤污染防治投入機制。地方要加大土壤污染防治投入,保證投入每年有所增長。中央集中的排污費等專項資金安排一定比例用於土壤污染防治,保證資金逐年增加並適當向中西部地區傾斜;地方也應在本級預算中安排一定資金用於土壤污染防治。我部將協調中央財政部門視情況對地方土壤污染防治給予資金補助。財政資金重點支持土壤環境監測、污染場地調查與評估、土壤污染防治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污染土壤修復與綜合治理示範工程建設。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引導和鼓勵社會資金參與土壤污染防治。
(10)增強科技支撐能力。組織開展土壤環境質量評價方法與指標體系、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方法等研究。研究開發污染土壤修復技術,編制污染土壤修復技術指南,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和土壤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術導則,篩選污染土壤修復實用技術。推動建成一批土壤污染防治國家重點實驗室和土壤修復工程技術中心。研製一批國家土壤分析測試方法和標准樣品,開發污染土壤修復裝備。積極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不斷提升我國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水平。
(11)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宣傳、教育與培訓力度。發揮輿論導向作用,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網路等新聞媒體,大力宣傳土壤污染的危害以及保護土壤環境的相關科學知識和法規政策。把土壤污染防治融入學校、工廠、農村、社區等的環境教育和幹部培訓當中,引導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和支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⑽ 農田被嚴重污染應該想那個部門求助
去環保部門呀,凡是污染的都找他們,水資源污染日益嚴峻,我們不得不正視,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主要水系周邊人口越來越多,大量工業和生活污水的傾入,造成河道淤泥沉積,水質污染加劇,水體富營養化嚴重。一旦缺乏外來清水的沖刷稀釋,這種環境就容易滋生大面積的藍藻。因此凈化水環境,控制污染才是根本。美國進口普衛 欣天 貓